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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8日 星期六

堅決反對查辦藝人郭彥均言論,言論自由無須經過任何審查,民進黨執政黨不要侵犯言論自由!可恥呀!


天津大學學生計畫28日再度集結抗議,並提前製作海報列出多項訴求。(取自網路)


日前藝人郭彥均因某些關於疫情言論,結果行政院長蘇貞昌說要查這件事,個人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對於言論進行各種管制、各種審查、或各種處理!!請執政黨不要侵犯言論自由!!


以下報導: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29/2261347.htm

針對近日藝人郭彥均的爭議,掀起在野黨反彈。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29日親自回應表示,台灣是充分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也是認知作戰的最前線,保護孩子國人健康要做好防疫,同樣保護國家社會安定,對於資訊戰不能鬆懈,「請權責機關公正辦理就好,不針對任何個人」。


執政黨民進黨不要忘記,當年就是國民黨箝制言論自由,不要忘記鄭南榕、忘記雷震、忘記許多前輩為了言論自由付出寶貴的生命及青春!!民進黨呀,不要因為執政就忘記人民託付的使命!!


言論自由是沒有邊界的、也無須政府或執政黨來界定,言論自由是一個絕對的自由,可以有因為商業制定廣告法、制定新聞傳播等等的規範;或是因為刑法的毀謗等罪,有明確的不能攻擊別人的不實言論等。但關於評論任何事物,都應該是自由的,執政黨不能有任何限制!

別忘了台灣與中國這樣的極權國家最大的區別就是,台灣有各種自由:人身自由、言論自由,我們有憲法保障,有可以評論政府、選舉政府的權力,國家屬於人民全體。請不要忘記這些基本的人權保障和自由,民進黨請迷途知返,不要用公權力做出遺憾的舉動、也不要辜負人民的託負!

任何侵害個人言論自由的行為,都應該立即停止、並被譴責!不要無限上綱用什麼疫情、資訊作戰等藉口,今天只要有這樣的扭曲藉口,有一天就會無限被侵犯!請執政黨民進黨立即停止各種查辦
藝人郭彥均這樣的行為,也不應該動用執政權力讓國家機器來做這件事,堅決反對!


看看以下中國的箝制言論的行為,執政黨請不要可恥了!半個世紀以來這麼多民主前輩爭取言論自由,妳們這樣做對得起這些前輩嗎?

以下報導:

1月開始封校 天津大學生:打倒習近平

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519774


2014年1月19日 星期日

鄭南榕不會在意一個廣場!但我們該在意言論自由!

在文章開始,今天剛好看到中國搖滾崔健由於不能接受審查制度而決定不參加《春晚》,請看BBC中文網標題:「網民熱議「中國搖滾教父」崔健拒上央視春晚」,連結為: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1/140118_cctv_gala_cui_jian.shtmlˋ

最近成功大學廣場由學生票選為「南榕廣場」,校方及社會出現許多聲音,甚至有人說鄭南榕很像伊斯蘭的炸彈客!雖然後來這位教授道歉了,但也引發對於言論自由許多爭議!!

關於鄭南榕自焚用生命爭取言論自由的歷史我不用在這邊多說,網路上可以找到太多的記載,我只想討論以下幾個論點,事實上鄭南榕自焚於1989年4月7日(1987年7月15日解除已經實施38年又56天的戒嚴令,蔣經國於1988年1月13日過世!!)這段歷史離現在也不過20多年,歷史不應該被遺忘,當時的時空環境對言論自由有許多戕害,鄭南榕的自焚讓許多人堅定了決心,也明白應該要捍衛原本該屬於自己的自由和民主,尤其我個人非常感謝鄭南榕先生,如果沒有這些爭取自由人權的烈士,依照我的行為和個性,我應該也是會坐牢的高危險群!今天我可以暢所欲言、沒有人身安全的疑慮,都要感謝這些先烈!!

本短文要探討以下數點:

◎有人說鄭南榕是為爭取言論而死,那為何今天反對者竟然沒有言論自由?

這真是看到會令人噴飯的笑話,台灣過往戒嚴白色恐怖時代,最缺乏的自由就是妳不能有自己的觀點和各種不同於當局的言論,專制者不准許妳發表各種未經審核審查的言論,箝制了各種發表自由。過往大家可以對專制者歌功頌德或許迫於無奈,但歷經民主轉型,現在的台灣社會可以有各種言論自由,如果妳要繼續對專制者歌功頌德,甚至發表各種對獨裁者崇拜的言論,都不會受到阻礙!這就是台灣爭取言論自由最具體的證明!妳還是可以自由地崇拜過往的獨裁者!

◎質疑和反對者說那為何反對鄭南榕的人不能任意發表反對言論?

這種立論更是滑天下之大稽!邏輯學要重頭去好好學一下,爭取來言論自由,所以A言論可以講、當然反A言論也可以自由講或宣傳!現在問題在於:質疑A的言論現在講出來,受到部分人的質疑!在邏輯上如果質疑A的言論可以發表,那為何質疑反A的言論不能發表呢?別認為研究生在玩文字遊戲,這些人根本邏輯有問題,妳說妳講出質疑A的言論被質疑,那既然妳可以發表質疑A的言論,為何別人不能質疑妳提出的質疑A 的言論?!

如果妳心中還是繼續不接受言論自由,妳才會講出為何自己的質疑A的言論會被質疑!說穿了這群人心中想的是:只能發表她內心認可的言論,只要違反自己言論、或者不是自己喜歡的言論就不應該自由發表!所以真正讓言論自由沒有落實的,並不是鄭南榕,而是這一群內心根本還沒有真正尊重言論自由的人!!

在20多年前,每個人都做了選擇,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選擇,有人選擇了噤聲沉默不語、有人選擇加入專制者陣營一起迫害,但有人選擇了反抗,並挺身爭取言論自由,並為此犧牲了生命!沒有對錯,不過是各自不同的選擇罷了!但言論自由的基礎和邏輯還是有相對的道理,不應該被模糊!妳可以擁有質疑任何事情的言論自由,但相對地,別人也擁有相同的自由,可以質疑妳提出的任何事情!

感謝這些先烈爭取到寶貴的言論自由,所以劉政鴻大埔事件、許許多多的事情都會被攤在陽光下被檢驗、政府的作為必須被人民檢驗、官員的行為必須被監督!

人有時候為了更偉大、更重要的事情,必須犧牲自我,甚至必須犧牲自己的夢想!!


鄭南榕基金會網址如下:http://www.nylon.org.tw,地址在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一百零六巷三弄,搭捷運木柵線中山國中站下車即可,周二到周六早上十點到下午五點開放、周日周一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延伸閱讀:
◎引用自明騎西行記部落格,標題:說真的,我不認識鄭南榕,連結為:http://plamc.pixnet.net/blog/post/31938057

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從劉曉波事件更可以看清馬英九

圖片是劉曉波圖片,引用自獨立中文筆會網站,連結為:www.chinesepen.org/Article/bhdt/200804/Article_20080410021740.shtml

聯合晚報╱記者藍孝威/北京報導

中國著名異議人士劉曉波去年12月遭當局羈押已逾半年,新華社報導,檢察機關23日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下令北京市公安機關將他逮捕。新華社報導,公安機關偵查掌握,近年來劉曉波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曉波立案偵查,6月23日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報導並說,劉曉波已對公安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53歲的劉曉波是1989年天安門運動發起人之一,名列天安門四君子,1991年因參與六四事件的「反革命」罪入獄,1996年被判勞動教養三年。去年12月他與三百多名律師、作家、學者和藝術家聯名簽署「零八憲章」,要求中國政府保障人權、言論和宗教自由,公開選舉官員,結束共產黨對軍隊、法庭和政府一黨控制。「零八憲章」發表前夕劉曉波再度遭到當局拘押,據人權組織指出,警方把他軟禁在北京郊區的一家飯店。六個月以來劉曉波一直沒有被起訴,也無法與律師聯繫。

今天中國才承認把劉曉波從去年12月「零八憲章」發表前夕就拘押,一轉眼半年了中國才又羅織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下令北京市公安機關將他逮捕。先不管台灣在馬先生上台後也是用同樣方法,先把人關起來一陣子,才又隨便安個罪名逮捕,這真的是好的不學專學壞事,讓研究生更唏噓的是,2006年劉曉波曾經發表一篇文章,現在看起來格外諷刺,讓研究生來跟大家分享,這個案例剛好可以給支持馬先生的人看清楚,妳會知道期盼一個聖君般的馬先生,其實無法保障我們的自由民主,恰恰相反的是,劉曉波先生當初對馬先生有過期待,但現今看起來完全都是落空的盼望,這篇文章由劉曉波寫於2006年,當時背景是馬先生以國民黨主席之尊剛拜訪美國,在母校發表演講後不久,文章題目是:「馬英九的民主牌有遠見」,2006年5月15日劉曉波寫於北京家中(《爭鳴》2006年6月號),引用自大紀元網站,連結為:http://www.epochtimes.com/b5/6/6/15/n1351787.htm

研究生特別節錄裡面重要的幾段

1、中共的對台政策是四管齊下:經貿收買、統戰攻勢、國際圍堵和武力恫嚇。在這四大招數中,武力恫嚇和國際圍堵最令台灣人反感。但就現實效果而言,「反分裂法」和近八百枚導彈的武力恫嚇聽上去很嚇人,但在我看來大都是「稻草人」,也就僅止於恫嚇而已。中共最高決策層知道,當下中國的主要危機,不在外部而在內部,穩定第一的既定方針,自然也包括國際環境的穩定,決不允許外部因素變成引發內部爆炸的導火索。

2、好在,馬英九雖然認同「九二共識」和「一中各表」,但他並沒有陶醉在「高規格」氛圍中,而是清醒地意識到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仍然懷有至深的「台灣悲情」:中共圍堵導致了台灣的「國際孤兒」狀態,如果中共仍然不改變圍堵策略,那麼台灣人的「孤兒悲情」只能愈演愈烈,台灣民意也就會離大陸越來越遠。所以,他在儘量向美國展示了善意、能力和魅力的同時,也對中共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強硬態度。換言之,馬英九也決不會用矮化台灣的主權地位來討好中共。  3月20日,馬英九在紐約演講中提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一個國家不需要獨立兩次」。他還呼籲兩岸應該首先就撤除導彈、建立軍事互信和簽署和平協議展開談判。

3、事實上,這麼多年的經驗證明,無論兩岸的未來關係如何定位,但人間正道只有一途:從大陸的角度講,中共政權首先要進行內部的民主化政治改革,這不僅是說服台灣民意的最好方式,也是在國際上贏得道義優勢的惟一方式。中共政權只有讓台灣看到大陸進行政治改革的誠意和行動,兩岸的真正談判才有可能的開始。從台灣的角度講,再也沒有比台灣對大陸打民主牌更光明正大的了。只有一個自由民主的大陸才會給兩岸關係帶來一種真正的安全感,也才會平息流行於西方的「中國威脅論」。而大陸一天不自由、不民主,兩岸關係就一天沒有這種安全感,國際主流社會對中國的擔心就一天不會消失。


4、在台灣的政治人物中,馬英九的反共立場最清晰、也最始終如一。他具有強烈的「六四情結」,數年來一直堅持出席台灣紀念六四集會,也多次公開表示:六四問題不解決,兩岸不可能有政治談判。此次訪美,他還表示,假如中共開黨禁,國民黨將去大陸發展。他在3月27日接受自由亞洲台採訪時說:關心民主,就是關心我們自己的未來。

5、試想,如果馬英九在2008年如願當選,當選後,他仍然一如既往地出席六四週年祭,那才是對北京政權的最大考驗。因為,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北京高調反台獨可謂「名正言順」,但如果北京高調反對作為台灣總統的馬英九祭奠六四亡靈,那就將陷於三重困境:有違於美國對兩岸互動的期待,有違於大陸的民心所向,也只能把台灣的主流民意推得更遠。

可憐的劉曉波先生,一定不知道在他被羈押這半年,馬先生不再堅定反共、也不用總統身分紀念六四,對於中國四管齊下:經貿收買、統戰攻勢、國際圍堵和武力恫嚇,馬先生不斷向中國靠攏傾斜,劉曉波寫道:馬英九也決不會用矮化台灣的主權地位來討好中共。但事實剛好相反,馬先生不斷用出賣台灣主權換取各種國際曝光,並且主動矮化台灣主權。當年馬先生呼籲兩岸應該首先就撤除導彈、建立軍事互信和簽署和平協議展開談判,但現在馬先生喊外交休兵、更在國防上完全拱手讓人。馬先生也沒有堅持台灣的民主牌,他沒有堅持讓中共政權讓台灣看到大陸進行政治改革的誠意和行動,也沒有對中國打台灣的自由民主牌,馬先生更不會主張:只有一個自由民主的大陸才會給兩岸關係帶來一種真正的安全感,也才會平息流行於西方的「中國威脅論」。

劉曉波最後所說馬先生當選後如果堅持出席六四週年祭,那才是對北京政權的最大考驗。因為,無論是國際還是國內,北京高調反台獨可謂「名正言順」,但如果北京高調反對作為台灣總統的馬英九祭奠六四亡靈,那就將陷於三重困境:有違於美國對兩岸互動的期待,有違於大陸的民心所向,也只能把台灣的主流民意推得更遠。

研究生嗟嘆,劉曉波先生對於中共及兩岸有深入的洞悉及見解,更是真知灼見的有良心知識份子,所以讓我們聲援劉曉波先生,希望中國早日釋放他,我私人更希望美國或馬先生介入營救,因為劉曉波先生對於台灣及中國會有極重要的貢獻,他唯一的錯誤就是,錯認馬先生竟然完全不是他選前所預期的樣子,而這一點劉曉波先生也無須痛苦,因為不只劉曉波,台灣眾多人民幾百萬群眾都在政治上、主權上、經濟上嚐到前所未見的苦果,但台灣人民至少甚幸!目前還可保有短暫的自由民主、人身自由無須恐懼;劉曉波先生對於馬先生的誤判,恐怕也是當初始料未及、後悔不已吧!但台灣人民也為這個認知錯誤付出付出極大代價、並且被嚴厲懲罰中!

延伸閱讀:

請支持挽救中國的民主人士:劉曉波、胡佳、還有師濤等人!

◎拙作2008年12月撰寫,題目「台灣與中國最大的差別-人權」,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18.html

◎拙作2007年11月撰寫,題目「告訴雅虎google等大網站-盡力拯救師濤並保障網友隱私」,連結為: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eiria/3/1298222990/20071107230302/

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只是一朵玫瑰

莎士比亞:A rose by any other name would smell as sweet.
玫瑰就算換了名字,也依然芬芳。


所以我用這首詩紀念這朵玫瑰,只是一朵玫瑰,也凋零也會枯萎,
但每朵玫瑰都曾經燦爛.........................

昂然而立
清晨露滴滑落
煙霧中的清香
一層層花蕊包裹
緊密呵護
是瑰麗的夢

只有詩人可以
低垂淚珠
歌誦花叢中
一朵唯一冠絕群芳
美麗的花顏

我未曾見過
滿叢絢爛依戀的刺痛
劃破堅貞鮮血
如同溫潤唇
吻上荊棘
深淺兩色紅琉璃
放肆的綻放

暴風來襲
花葉顫動後飄落
連凋零也要
伴隨最紅的火焰
枯萎夾在歷史書扉
許久未能窺見
玫瑰的悲劇
就是本身的美艷

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

童顏巨乳要罰?那馬顏下垂老乳要不要罰?

圖片是殺很大的瑤瑤,坦白講研究生也很喜歡她(要講小聲一點..............)


拉票啦,研究生參加2009竹子湖海芋季創作比賽,標題是芋見一幅水墨山水畫,每人每天可以投一票至4/26,請幫我投票催票啦,連結為:http://2009callalily.emmm.tw/default.php?ptype=n1p

1989年4月7日,距今20年前的差不多這時候,鄭南榕先生為捍衛台灣的言論自由,他用自焚這樣激烈的方法,拋下妻女用生命和為台灣的言論自由,今天我們可以自由批判政府,可以自由書寫,可以在此大放厥詞,不必擔心發表言論後,會遭受報復或者被公權力限制。20年了台灣的確自由了,但我卻開始擔心這種自由會有消逝的一天……………….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有一段規定:「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剝奪言論或新聞出版自由。」而在馬先生執政下,從陳雲林來台灣台灣國旗不能出現,民眾遊行被抓、唱片行播放台灣歌曲被放下鐵門,前幾天部落客們辦聚會,穿制服的警察盤查出動調查,各種屬於人民自由不斷受到挑戰。而閒閒沒事幹的立委諸公們,又質詢要開罰「物化女性」的各種殺很大類型廣告。我們豬頭的NCC認為相關節目比如「搓麻將Online」的「不要碰我」與「預言Online」的「露乳、抖奶」畫面,都有物化女性與性暗示,因此NCC就送廣告節目諮詢委員會進行審查,是否開罰最快四月底就會有結果,若確定開罰,播出廣告的電視台將被處以10萬到100萬元罰緩。

這真是一個無聊的限制,如果認為妨礙風化,那就請制定出一個確定標準的法律,比如說露出雙乳是違法的,不能播,甚至訂出明確的尺度規範讓大家遵守,這是民主法治國家最基本的概念。你不能只是因為NCC或者是每個智障的立委覺得某廣告有物化女性的嫌疑就要開罰,那到底標準何在?更好玩的是童顏巨乳的開山始祖瑤瑤所拍的「殺很大」反而不在NCC處罰範圍內,那這標準到底在哪裡?講不出一個一致的標準就要開罰業者,這更是莫名其妙的事!

如果說露乳抖奶是物化女性、性暗示,那有誰告訴我下面這張照片算不算露乳抖奶,這樣有沒有違反NCC規定?這雙乳可是晃動的厲害!



那這張呢?雙乳抖動也很厲害,是不是也要開罰?請把罰單寄到總統府可以嗎?

如果你要說男生露乳無所謂,女生就不能亂露,那誰告訴我這下面的照片要不要罰?也很曝露也很誘人,還是說因為志玲姐姐年事稍高、不算童顏,所以露乳不用罰?!

所以重點不在於罰不罰,而是其背後不清不楚,毫無章法、沒有固定的標準,這樣「民安所錯其手足」?王八蛋NCC,一堆坐領高薪不做事的公務員,不去幹正事就只會盯著巨乳想要罰錢,那滿街的酒店,王八蛋立委每天去喝花酒,真正摸奶的地方,怎不見警察大人去掃蕩?

媽的!有本事怎不去罰到處露乳露奶的馬先生!這麼閒這些狗官狗立委怎不去路上撿垃圾,至少路上還乾淨一點!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箝制言論自由的雅虎奇摩,對的起網路精神及人權自由嗎?

圖片是因為雅虎交出資料而入獄的師濤,圖片來源為博訊新聞網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5/05/200505111037.shtml

是的!當我聽到這個消息時一點都不驚訝!芒果日報逕自被雅虎奇摩關站了!身為重度部落格之一,我內心的哀傷非常憂鬱!平民如我們,並沒有發聲的管道,平常只能寫寫自己的部落格,雅虎奇摩雖然是國際知名的大網站,但其箝制言論自由的紀錄卻是惡名昭彰!2005年4月30日,原本在一個不知名報紙「中國商報」的作家兼詩人、記者師濤,被中共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而他被指控的罪名,不過是師濤在報社向編輯和記者通報中宣部若干「不准報導」的命令,師濤寫文章紀錄這種干涉新聞自由的行為,投稿到美國中文網站「民主論壇」發表。而由於中國雅虎極力配合,師濤的email被提供給中國政府,作為逮捕的證據。在2006年陸續美國國會舉辦的公聽會上,雅虎以及其創辦人楊致遠多次向師濤的母親致歉,但都無法挽救師濤入獄的命運。

而日前國內著名博客來網站(www.books.com.tw)也因為去年四百多名消費者上博客來網路書店購買金馬影展套票,博客來疏失將個人資料傳送到其他人的電子郵件信箱;其中18人提告要求博客來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博客來應賠償每人八千到兩萬元精神撫慰金。

這兩則新聞看完你有什麼感覺?如果你覺得跟我無關!無所謂!那你跳過我這篇文章吧!可是如果你覺得雅虎洩漏個人資料給中國政府、還有博客來洩漏客戶資料是很嚴重的行為,那你就必須正視「芒果日報」被雅虎關閉的意涵!我跟「芒果日報」社長見過幾次面,他總是背著相機捕捉精采鏡頭,為台灣民主紀錄,用詼諧的語氣提供各種最新報導,可以看出其經營部落格之用心。如果其部落格有傷風敗俗、有毀謗之嫌,請一樣採取法律途徑,讓司法去判決解決,但雅虎憑什麼直接關閉一個私人部落格?雅虎一定會說這是其商業使用規範,芒果日報違反使用條款才不得不關閉,或者會說是眾多網友檢舉才關閉。那我請問一下我自己也來設計幾條使用規範,如果有人來我部落格不遵守規範,我就能把他的部落格逕自關閉嘛?而網友檢舉更是可笑!我跟許多網友來檢舉雅虎奇摩,那雅虎奇摩就會關站嘛?根本就是箝制自由思想的封建行為!

我知道我只是個小小平民,也沒辦法挽救什麼!但我會到處寫繼續寫,告訴人家這些雅虎的醜事!雖然是美國上市的科技網路公司,卻常常箝制人權自由思想,只因為芒果日報立場不是支持泛藍,就說網友檢舉,而更令我覺得可悲的是如下執法人員的想法:大家看看這個波麗士大人的部落格-「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部落格,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kidd0628,其公僕工作當然辛苦,身為執法前線勢必面臨許多壓力,尤其先前陳雲林來台勢必讓這位波麗士大人勤務加重,我也很能體諒這樣的心情。可是他文中描述如下:

結束了。一場毫無意義的抗爭動用數千名警力爭的是台灣主權,卻演變成嗆警察的抗爭這些人在我看來,根本是群小丑無奈的是,種種因素驅使下,我竟然被迫和他們同台演出這樣一齣鬧劇……這樣的行為究竟讓他們得到了些什麼?台灣因此而獨立? 馬英九因此而下台? 台灣人變的更有尊嚴? 台灣民主制度變的更加健全?

我想跟這位波麗士大人說:就是因為國民黨長期這樣教育執法人員,半世紀以來包含黨政軍一把抓的極權體制,你工作辛苦我們知道,但你是領取納稅人繳稅的公僕之一,你不高興、覺得辛苦那就離開這個工作崗位,但是你怎麼能覺得你本來應該保護的人民一定是「暴民」!人民有遊行集會自由,其主張與內容和你價值觀不符也無損其權利主張,他們抗爭後就算台灣沒有獨立、馬英九沒有下台、台灣人沒有變的更有尊嚴、台灣民主制度沒有更健全,人民還是可以有集會遊行的權利,根本與訴求內容無關!就算你執勤壓抑很久,但怎會有如此錯誤的思考邏輯?

站在警察的立場,我主觀意識濃厚,絕對不可能認定警方有濫權之嫌就算排除掉身為警察的立場,單純的認為「忍你很久了,打你也算剛好而已」也無可厚非

所以毆打民眾也只是忍很久剛好嗎?對付人民用暴力濫權手段也是剛好嗎?多可怕的想法,不管是軍警身上都有武器,那是國家公權力賦予的必要武裝,你所捍衛的是這個國家的民主自由體制,還有各種國家價值,你個人疲勞辛苦都可以體諒,但你腦子需要好好思考,你身上有盾牌、有槍,有重裝武器,你不能因為你的情緒就把毆打民眾當作理所當然!我不曉得你們讀警校時法治教育是怎樣教的?也不曉得執勤前你們長官怎樣交代?更不知道學長怎樣傳授你們執勤的概念與技巧?但如果穿上代表國家公權力與榮譽的警察制服,但你心中卻想著要好好教訓暴民,還甚至覺得是他們蓄意攻擊警察,警察回擊只是忍你很久,打你也算剛好的動作,那我只能跟你說:你根本不配穿上那身制服!我當兵時很多軍官長官每天喝酒,到處惹事生非只會埋怨工作內容,我必須嚴肅說,如果你不喜歡這個工作,同時沒有把這個工作的意義思考清楚,你根本就不配擔任國家的警察或軍人,這兩項職業都是要捍衛人民的!並且在危急戰爭時保衛國家人民,只有獨裁、極權者才會命令軍人及警察,轉而對付自己的人民,你也是台灣人的一份子,你考上警校受訓,畢業後因為某些制度讓你覺得當警察很辛苦,遊行時也一定有不良份子會攻擊警察、讓你們受傷,這些都是犯法行為,但請別忘記,你們存在的目的就是要依據法律規定,執行人民賦予政府的公權力,你們可以依照執勤方法逮捕違法民眾,但更大的意義是,你們要保護遊行民眾的安全,並且維持遊行秩序!

我個人覺得很心寒,尤其看到執法先鋒波麗士大人竟然是這樣的思想邏輯,也難怪台灣的民主自由會逐漸倒退!我也當過兵,雖然我滿心不願意浪費那兩年光陰,但當我穿起軍服,我心中想的卻還是要如何保衛這個土地!我無法想像要用我的槍彈或武器去對付跟自己一樣的人民。更何況是每天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警察!法律就是執法的最後底限,除此之外執法者不能有任何的濫權,否則為何民主自由越成熟的國家會制定各種陽光法案、「政府施政透明法案」、「預算透明法案」、「國家賠償法」等等,就是為了補強國家機器以及執政的缺失!

我也希望大家無須針對這個警察進行個人攻擊,其錯誤的邏輯與觀念是因為黨國體系,不分對錯長期累積的錯誤思想!是那種在政府機關任職高高在上的官僚觀念!軍人也好、警察也好、公務員也好,甚至一國之領袖都只是平民中的一個人,藉由民主自由的制度成為執行國家公權力的公僕!之所以叫做公僕,就是有一部分人民考量自己能力、職涯規劃後,決定進入國家機關為其他人民服務,我們所繳納的稅款成為其薪水,他們代表國家來執行各種法律及規範,但其所有權力基礎都來自人民!並不是其主觀自由意志的行使!身為人民公僕要謙遜、要捍衛國家價值、要時時思索是否違反人民權利、是否有完成人民托付!很多政治人物都忘記了這個根本價值觀,你成為政治人物,並不表示你比別人高等,你要來統治我們,而是我們委託你,你用你的專業還有知識替國家、人民服務,國家保障你的工作,並給予穩固的薪水及職位,以及符合該職位相當的權力,但這個權力非屬於你個人,權力是隨著職位的,當你有一天下台,就喪失該權力!想通這點民主法治國家才能運作下去! 總統任職時是三軍總帥,卸任後就是一介平民,我們追求的不就是這種非因一個人主宰的民主自由制度嗎?

也許你可以覺得我唱高調,但請想想台灣要邁向更好的生活,不就是應該如此做嗎?政治人物受人民依託上台後,要執行人民意志以及追求全民福祉!當你成為軍警或公務員,請你務必明白身上制服的深深意涵!當你成為民代,請你務必為民喉舌,真心問政監督政府!政府與國家都是很虛幻的概念,都是人民因為某些不得不的理由,只好成立這些機關,並且委託特定人來工作為人民服務,但如果你本末倒置,反而去追求政府或國家的意義,那就真的大錯特錯了!如果人民生活不好,有再強大的政府有何幸福可言?君不見北韓人民窮到飢荒,但國家卻擁有眾多核彈,豈不荒謬?當年希特勒揮軍侵略,日本軍國主義侵略亞洲,那些執行殺人屠殺任務的軍人們、秘密警察,大量屠殺平民的蓋世太保、日本皇軍哪一個不是該國平民百姓穿上軍隊或警察制服?他們說不定還覺得自己是「愛國」的!覺得自己在執行「國家交代的神聖任務」!請用你的大腦想想,如果違反人類最基本的人權及身為人類的尊嚴,國家再強盛又有何意義?當你穿上那身制服,不代表你得到穩定工作或至高權力,而是一個神聖的任務及職位,你要守護你的國家、你的同胞!如果有必要,國家侵犯了人民權利,身為政府及國家機器的一份子,你要做的不是呆呆遵命照做,而是思考後反駁並且試圖改變,這也是讓人民進入政府體制任職最重要的意義所在!

政黨輪替了,貪腐阿扁也下台關起來,但國家榮譽這樣的陰影卻尾隨不去,身為平民的我們不需要有強大的國家,或者多有效率的政府,我們繳稅、建立體制,要的是這個體制保衛我的自由民主,讓我豐衣足食,讓我安居樂業!我看到台糖董事長吳容明因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動用「無心之語」和「人之常情」,施壓讓自己外甥陳清彬升總經理,因此吳容明上周憤而辭職。在這事件中吳容明給我們一個很棒的示範,身為公務員他追求人民利益,不管自己好朋友(江丙坤說和他交情不錯!)的利益,這就是公務員該有的風範,並不是說只有不貪污就可以!而江丙坤也公開向吳容明致歉,江丙坤表示,如果因為他造成吳容明的困擾,他願意致歉,並為此事負起全部責任,希望吳容明撤回辭呈,共同努力。他表示和吳容明本來是好朋友,事情演變成這樣,他覺得很遺憾。對無心之語造成吳容明的困擾,他表示歉意,也希望吳容明相忍為國,共同努力。

看完這樣一大篇,雅虎關閉芒果日報,你還不清醒嗎?還覺得無所謂嗎?而檢舉芒果日報的波麗士大人,只因為其立場文字是你不喜歡的內容,或者發言讓你覺得不高興,你覺得自己出勤務很累、遊行人民很煩、忍耐很久、打你算剛好的這位波麗士大人,你是不是該好好想想,你配穿這身制服嗎??哪一天你部落格也被莫名關閉,你下班後沒有抒發管道你應該會記起這一天!雅虎假借你的手關閉芒果日報!而默不作聲的政治人物,你們有臉面對自己工作及職位嗎?雅虎奇摩的員工、經營者(相信也是台灣人民的一員、也許有外國人!),當你們決定輕率關閉芒果日報,你們對的起自己良心嗎? 如果我看到了還不寫出來不發揮微薄力量宣傳,我也對不起我自己良心!你如果看到了還沉默不語!等暴力和獨裁專制降臨到你身上時!沒有人會替你伸張正義!

延伸閱讀:

◎引用自台灣雞姐部落格,題目「奇摩白色恐怖!芒果日報被強制關站!」,連結為:http://blog.nownews.com/gogotaiwan/textview.php?file=192440

◎引用自「帶著兒子尋找正義的地表」部落格,題目「芒果日報被關閉有感!」,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kyojann/12964513

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都是比例的錯!比利你真是淘氣的愛亂搞小男孩呀!?

圖片是billypan大大圖片,引用自其部落格,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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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想到最近的現世報都來的又急又快!研究生昨天才發表這篇「我要「刺馬」!論台灣言論自由!」,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23.html
這是我看了Billypan大哥(他說不能叫他大叔!)的大作:「莊國榮被政大辭退事件,是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指標」,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寫的文章。

好玩的是大家也知道只要用台灣派部落格http://taiwan1.funp.tw/身分發表文章,就會引發一堆瘋狂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他為馬總統!)的fans來圍剿,大多數意見如下:

◎莊國榮就是做錯事了,講那樣多幹嘛?處罰就是了!
◎政大教評會要怎樣處理莊國榮,那是政大的自由!
◎莊國榮污辱死者非關言論自由

族繁不及備載!就算我們很理性舉出「比例原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政治言論應受保障」、「工作權要受到保障」等等理由,但人家就是不買帳,一口咬定這就是莊國榮該死,好啦!現在馬先生出來講話啦,糟糕!發言人也說了「但若使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怎麼生平難得幾次,馬先生意見跟研究生一樣呀!(對不起是研究生跟馬先生一樣,雖然研究生昨天先發表,但只要馬神用治好老婦人病痛的超神力把時間順序改一改就可以了!),這個「比例」是什麼東西呀?淘氣得很,是愛玩愛亂搞的小男孩嗎?怎麼一直出現在大家文章中!馬先生也講「比例」、台灣派也講「比例」!「比例」你真是夠了!趕快回家躲腸病毒啦!還在外面到處亂晃!這個「比例」一定是台灣派頭頭billypan放出來的,不然怎麼都叫「比例」呢?一定是泛綠支持者不甘心,故意干擾國家、危害馬先生施政的恐怕顛覆政府的東西!真是討厭的「比例」!

對呀,研究生很好奇,當我們講「比例」時,出來跟我們論戰一番,硬要說不是「比例」、不管「比例」、不看「比例」堅決捍衛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者」!按照邏輯現在馬先生也出來大喊「比例」,你要嗎就是一樣給他用力批回去,甚至應該多寫幾篇類似「馬先生,這根本不是比例原則!」這樣的反駁文章;不然你只剩一條路可以符合邏輯,那就是用力喊:「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堅決支持領袖!」這樣也行,只要大聲說只要馬先生講的都是對的,那也符合邏輯,不然就是說你們都不講邏輯!沒有邏輯囉!因為你們不斷批判人家用「比例」原則捍衛言論自由,那馬先生也同樣用「比例原則」說明,你也應該出來用力批判一下!你不要說你沒看到中央社新聞稿,我的部落格流量一天才400多人看,你們都可以找到我部落格來筆戰,你不要跟我說你看不到中央社新聞喔,我特地引用在文末,不要說你沒在我部落格看到喔!

還是說你覺得批判馬先生恐怕會被秋後算帳,那就對了,那就是有危害「言論自由」的事實存在不是嗎!降臨到你頭上時你就知道危害言論自由有多恐怖了吧?

我突然想起以前科學家哥白尼發表「地動說」,指出地球繞著太陽時,被當時的教會威脅要燒死,他說:「你們燒死我,地球還是繞著太陽轉!」現在,不管誰來講「比例」,政大處置都是有問題呀!研究生在這裡很高興地看著,馬先生你要小心,你每次這樣搞你的支持者,他們辛辛苦苦替你辯護,你還用敵對陣營講的「比例原則」回應,你這樣等於打你支持者的嘴巴,他們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為你筆戰,為你辯護、為政大辯護一堆,現在你出來講「比例」,小心以後沒人要支持你喔!

現在最可憐的是政大了!怎辦怎辦,決議做出去了,皇上不同意耶!看要怎辦才好,想想教育部長提醒你們的喔:教部等待政大決定,做該有的做為,如政大做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這已經在放水給你們囉!皇上有指示,奴才還不趕快領旨奉旨辦事。皇上給你們一條生路!不要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偏要闖!

研究生希望明天一早醒來,網路上,還有我的部落格充滿一大堆像駁斥我「比例」說法的文章及留言,同樣用力地駁斥馬先生「比例」說法。雖然研究生知道這是奢求!哈哈哈!真有趣耶!媽的!Billypan大大你笑個屁!「比例」跟你一定脫不了干係,你小心像以前看馬克吐溫寫的「湯姆歷險記」被當成看「馬克思」著作抓去關的前例,你恐怕會被關去綠島囚禁,你是心理醫師恐怕要先治好自己喔!不要坐牢坐到發狂耶!

「比例」,乖,咱們回家吃飯囉!明天馬先生說不定會召見你,你就是愛搗蛋愛亂搞,現在到處大家都認識你「比例」,你小心一點啦!「比例」你這王八蛋小子,一定是民進黨8年執政留下來的爛攤子,真是有夠難收拾!媽的!「比例」,給我注意!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總統馬英九今天關心政治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並透過發言人希望社會能給莊國榮一次機會;不過晚間政大發出聲明,重申尊重校教評會「不續聘」決議,但為避免具爭議的法條影響莊國榮至他校任教,相關程序仍進行中,其結果將送教育部審議。

政治大學校教評會依教師法「行為不檢」理由對政大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做出不續聘的處分,這項理由可能使莊國榮無法到其他學校任教;鄭瑞城今天在教育部表示,其實政大和教育部人事室的主管已面對面溝通過,不論依教師法或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如依「行為不檢」理由,當事人都無法再任教職。

鄭瑞城指出,教部等待政大決定,做該有的做為,如政大做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這件事也引起馬英九關心,今天並透過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政大決議,但若使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希望社會再給莊國榮一次機會。

不過政大今天晚上聲明仍表示,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莊國榮如不服審議結果,得依教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提起救濟。

節錄另一篇中央社報導:

鄭瑞城說,以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多是指性侵害行為,這次用在言語方面,適用性應更謹慎,這方面也涉及到言論自由,尤其是「政治言論自由」應特別受到保障。

教育部長鄭瑞城針對這件事強調,政大送決議到教育部後,審議委員會將做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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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3日 星期一

我要「刺馬」!論台灣言論自由!

圖片是電影「刺馬」劇照,內容是根據清末民間傳說「刺馬」改編,多年前上映,狄龍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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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看了Billypan大哥(他說不能叫他大叔!)的大作:「莊國榮被政大辭退事件,是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指標」,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很抱歉研究生就是這所解聘莊國榮學校的學生,但研究生今天不加以評論學校該如何做,這個問題已經不單單是喜好或厭惡莊國榮本人的問題了!這個問題是屬於言論自由層次的問題!所以請各位看完研究生以下的內容!請你自行用智慧判斷這件事!在此不打算有任何答案或批判!

翻開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他為馬總統!)口口聲聲維護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如下: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十七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十八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23條很明白寫出,以上種種自由權利,除非上述必要情況,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所以你可以罵莊國榮用「幹」這個字很不雅,或覺得他很沒品!甚至可以覺得很不屑他、不恥他,你也可以寫文章批判他,用言語批評他,甚至學他用難聽的字眼把他祖宗八代都罵遍!但根據憲法他擁有這樣講的言論自由,大家也聽過法國文學家伏爾泰一句有名的話:「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如果這個原則受到破壞,往後全國上下是不是都要禁聲,不能隨便批評政府。根據憲法23條如果要判莊國榮有罪,那就動用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規範這種行為,但法律也不能溯及既往,如果莊國榮因為講這句話而遭受到失業的嚴重後果,這絕對是台灣言論自由嚴重的退步!絕對不能用這種廣泛的箝制言論原則,因為某人講過某些話,而導致其前途未來或者工作權受到危害,這是違憲且違反基本人權的事情!莊國榮除非發表違法的言論,比如刑法規定如下: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大家可以看到即便是刑法規定的「毀謗罪」也明確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部分要端看法官如何裁決(馬先生可以針對莊國榮發言去提告!)。而第311條免責條件中也清楚列出4種情況可以免責。這些法律無非是為了保障人民、一介平民可以暢所欲言,不要因為某些奇怪的規範就喪失了講話的權利。而過往許多民主先烈為了爭取這些言論自由,動輒被引用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判處重刑,在1992年5月16日刑法100條修正條文通過前,其原文如下: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而經過許多人用青春、生命爭取換來的修正條文如下: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也很清楚看到,根據修正後條文除非你有真正用強暴或脅迫行為進行動作,真正行動去顛覆國家才能真正論刑,這是法律真正的進步,「想」或「思考」這類的行為是沒有罪的,也不能隨便用「你意圖叛亂」這樣的荒謬藉口入人於罪。除非你真正有行動出來,才能夠審判定罪。刑法100條修正也是經過漫長等待後,才在民主前輩衝撞下修正條文內容。

日前大法官會議更做出劃時代的進步釋憲案,大法官會議釋字六四四號解釋指出,人民團體法第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有關「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等內容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和言論自由權利不合,認為違憲,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這個釋憲案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大家想想看往後你可以在台灣成立個支持共產主義這樣的社團,那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這是多麼可貴的民主進展!而你更可以公開主張台北市獨立,或者是與中國統一等言論,都不會因此被判刑或者抓去關個幾十年,我不禁要為台灣的民主喝采!

研究生不是法學專家,但特地引用以下新聞報導中大法官的專業解釋給大家參考:
大法官認為,「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原是政治主張的一種,若以此當作不許可設立人民團體的要件,即是賦予主管機關審查言論本身的職權,直接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大法官表示,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組織政黨並無須事前許可,只有政黨成立後,發生其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經憲法法庭判決解散,才可禁止。人團法卻在事前實質審查政治言論,顯然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所定的必要範圍。

大法官作成釋字六四四號解釋,並無大法官提不同意見,唯許宗力、林子儀提協同意見書,許玉秀大法官提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許宗力強調,共產主義與分裂國土均是隨當權者變化的政治概念,根本令人民無所適從,不宜成為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要件。因此人團法第二條除了逾越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之外,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許宗力主張,對於人民團體政治言論的管制,應依循釋字四四五號解釋(即集會遊行法事前審查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政治言論)的解釋脈絡,採「明顯而立即危險說」,以體現憲法以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意旨。林子儀則主張,憲法應保障政治言論自由,政府沒有必要代人民作選擇。此外,單純的主張與鼓吹大眾具體從事追求實踐共產主義、或者是分裂國土的行為,本質上是有差異的。有鼓吹具體實踐,已達到明顯而有立即危險時,再加以限制,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本案是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於八十七年間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請籌組「台北市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以「支持以和平方式,推動臺灣獨立建國」為宗旨,卻遭社會局認為與人民團體法規定不符,不准申請。陳師孟不服,循序提起救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敗訴定讞,因此聲請釋憲。大法官指出,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的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若以法律限制,應符合比例原則要求。

大家可以看到專業法律背景的大法官都不斷強調要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這是什麼意思呢?研究生特地節錄維基百科中關於「比例原則」部分內容於下:

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行政措施和欲達成的目的之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

近年來受到美國三重審查基準的影響,比例原則也做出了調整:

在三大派生子原則外,增加了「目的正當性原則」,意即國家所欲達到的目的須正當。創造不同的審查密度,針對不同的案件採取不同的審查密度:
強烈內容:措施必須要非常合目的、侵害必須非常小。
可支持性:措施與目的間之關聯須合理、侵害須合理。
明顯性:措施不可明顯與目的無關聯、侵害不可明顯非最小。
由此可知,比例原則的審查密度事實上並非獨立於比例原則而存在的檢驗模型,而是揭示了針對不同案件,違憲審查者將採取不同密度的審查標準而已。針對較輕微的基本權侵害採取較寬鬆的審查密度,針對較重大的基本權侵害則採取較嚴格的審查密度。

所以各位看倌不管原本你是怎樣看莊國榮講髒話事件,研究生在此不多爭辯,依照法律比例原則來看,他講錯一句話要付出可能一輩子不能再教書的代價,大家自己心理應該很清楚這是怎樣的標準?而這標準在台灣這樣的民主自由社會中,到底符不符合正義?應該大家心中都有答案吧?就留給聰明的各位自由去思考,找出自己的答案吧!

而研究生只知道,誠如「德國牧師Martin Niemöller」著名的那段詩句所說: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研究生此刻不能沉默,否則當他們抓人時我都不講話,有一天「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研究生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因此研究生一定要在此刻說說話!如果可以請幫我多宣傳:研究生要挑戰言論自由尺度

我要「刺馬」!
我準備要「刺馬」!
我好想「刺馬」!
我就是要「刺馬」!
我想要狄龍主演的「刺馬」影集!
我要刺馬隊球籃業職國美!(請倒過來唸)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你管我!

喔對了,順便為自己拉一下票,研究生部落格正在部落格觀察藍眼觀注本次入選名單,有投票權的您如果支持,請投我部落格一票吧!我公開勇敢為自己拉票,有很多部分是因為個人虛榮導致,但真正有極小一部份是希望讓更多人看見我的主張!台灣一定要自由!

藍眼關注連結:http://look.urs.tw/award_vote_blu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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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馬英九VS天安門事件19

圖片是天安門事件勇者擋坦克的照片,引用自大紀元網站,連結:http://news.epochtimes.com/gb/6/6/1/n13361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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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曾經是個熱血青年,青年馬英九曾經是「保釣活動活耀份子」,1970年代馬英九就讀台大法律系,台灣燃起「保釣運動」,馬總統曾高喊「中國領土可以侵略,不可以斷送;中國人民可以殺戮,不可以欺侮」,還率領學生代表將「抗議信」送到美國和日本駐台「大使館」,他同時組成「台大保釣會」,發動「七.一六保釣大遊行」。這是義憤填膺的青年馬英九時期,我要為他的熱情喝采。而馬總統也十分鍾情支持「保釣運動」,馬英九後來就讀哈佛大學法學博士,他鑽研國際法專業,其博士論文是《怒海油爭:東海海床劃界及外人投資之法律問題》。畢業後返回台灣,馬英九更將該論文部分資料結合聯合國頒佈的《海洋法公約》,改寫為《從新海洋法論釣魚台列嶼與東海劃界問題》專書,在1986年由正中書局出版。

1972年9月日本田中角榮內閣打算與台灣斷交,派特使椎名悅三郎來台,憤怒的台灣人在松山機場包圍日本特使椎名的車隊,當時正在等當兵的馬英九曾經參加在松山機場包圍日本特使車隊的大規模抗議,當時馬英九高舉標語與持槍的憲兵對峙,結果被記者拍攝下來,其中1972年9月18日、如今已停刊的英文中國日報China news刊出這張馬總統年輕時熱血的照片,梳西裝頭的男子正是22歲的馬英九,他高舉大字報,上面寫著「Tanaka、Flirting Does No Good」中文就是「田中勾結中共沒好下場」,馬英九前方就站一位手持卡賓槍的憲兵,我們的馬總統也曾經是這樣走上街頭、熱血抗議不公義的熱血青年。以上內容請見NOWnews新聞網站報導,標題:「2008/04/06 10青春馬英九/台大時期保釣喚起熱血、街頭抗議示威」。連結為:http://www.nownews.com/2008/04/06/10844-2256252.htm

而這樣的馬英九我是欣賞的,不管他支持的政治活動是否為我個人喜愛,能夠為自己的熱情付出行動並且堅持,我為這樣的熱情感動。為了這樣堅定的保釣立場,一直到現在馬總統當選,日本政府還是為堅定保釣立場的馬總統有所芥蒂。1989年中國北京在王丹、柴玲等北大各校學生帶領下,北京爆發了學生的天安門事件,這是爭取自由民主的活動,結果中共下令用軍隊鎮壓,雖然一直到現在沒有人知道天安門事件死傷了多少人,但是我們曾經熱血的馬英九曾經讓我佩服,他每年出席六四天安門的人權紀念活動,同時他曾經多次發言批判中國,認為北京應為1989年、19年前的天安門屠殺致歉,馬總統以前也曾經強調過,兩岸進行和平談判之前應該先撤除對準台灣部署的上千枚飛彈,馬總統更曾經公開表示過,反對中國在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這是依然熱血的馬總統,告訴我們他堅持對於人權、對於自由崇尚的追求,這樣的馬總統雖然政治立場與我不同,但我依然為這樣堅持的熱血而佩服他!

為了證明我的舉例,我們可以看看以下文章,這篇標題叫做:「兩岸趨同的歷史選擇——和平民主」,本文原本發表於2004年6月4日的聯合報,全文連結為:http://blog.udn.com/maying9/1179504,我引述內文一小段:

「六四」轉眼已十五個年頭,那駭人的一幕幕始終揮之不去,但友人告訴我:今天北京城內已換了場景,當年坦克部隊集結的公主墳變了容貌,群眾賤血的南池子上了新妝,至於天安門廣場上則是鋪了如茵的綠草,襯托著前方歷經七百年興衰卻不動如山的紫禁城。

不過,天安門事件的受難家屬仍持續向海外寫信控訴,因二○○三年公開 SARS 疫情受到海內外敬重的蔣永彥醫師則不斷呼籲為「六四」平反。當年陪同趙紫陽到廣場探視學生的溫家寶先生,如今已貴為總理,雖然他重申中共中央已對「六四」做出結論,不過語氣神色已由其先前的肅殺轉為安撫。至於李鵬原本在回憶錄中重提此事,以澄清自己的歷史角色,但此書遭中共中央阻止出版。六月一日中共外交部以「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為「六四」定位,雖然不再像九十年代直呼「六四」為「反革命暴動」,但實質上仍沒有真正的反省。

兩岸民主對話的必要

十五年來,英九每年必定參與「六四」紀念活動,在此藉這個機會與大陸愛好民主的朋友們進行對話。首先,我們在台灣看得很清楚,你們幾乎都走過充滿烏托邦激情的青春歲月,不斷摔跤,又不斷追尋。直到今天,你們仍以不同的形式批評眼前的政治迫害,包括非法拘禁、刑求以及言論自由的箝制,最近被判五年徒刑的旅美民運人士楊建利,就是顯例。你們也提出開放各級公職人員普選的主張,同情香港人民的民主要求,並且為台灣可貴的民主經驗辯護,認為那為全體中國人帶來了希望。此外,我們也認識到,今天大陸主流知識份子的民主見解超越了過去,體會到單憑更替上層建築(如憲法和權力結構)是無法出現民主的,民主的本質是包容異見的生活方式,是需要長期正面行為示範才能養成的生活方式。最近大陸學界興起了一場辯論,究竟魯迅的疾風暴雨還是胡適的春風化雨更能真正去除民族的陋習,更能符合良善心性的長期培養?因此多數知識份子主張現階段推動法治建設才有助於長遠民主政治的實現,才是務實的做法。

而同樣堅定追求民主自由的馬總統更曾經說過:「六四不平反、兩岸統一無條件」,請見報導如下,引用自大紀元網站連結為:
http://news.epochtimes.com/b5/2/6/3/n194014.htm。2005年11月1日,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接受香港有線電視《神州穿梭》節目訪問時重申,「六四一日未平反、兩岸統一不能談」,並稱平反“六四”是談統一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這樣堅定六四天安門事件應該平反的馬英九,骨子裡仍有對自由民主的堅持,他堅定地說:除非六四平反,否則兩岸統一絕對不能談,馬總統更是身體力行,年年參加六四天安門相關紀念活動,仍舊堅定批判中共態度,要求平反六四。但當選總統後的馬總統卻完全變了個樣,不要讓我替他編造,請看以下報導即可!我不知道中共現在民主化進步了多少,我只知道今年爆發了鎮壓西藏的事件;我也不知道短短幾年中共撤走了多少對準台灣的飛彈,但我知道國民黨吳伯雄主席說「他感覺」中共飛彈不會打台灣,而馬總統說這是我們的「軟實力」;而我更不知道這幾年中共新聞及各種民主自由有多少進步,我只知道雅虎、google等網站仍然提供中共官方資料,讓中共逮捕在網路上散播言論的所謂「異議份子」!我知道的就有湖南省「當代商報」撰稿人師濤、前四川省財政局官員李智,還有由「無疆界記者組織」指控的雅虎協助中共確認網路異議人士姜力鈞的帳號資料,導致姜某遭當局逮捕判刑。請參見我過去所撰寫文章,標題:「告訴雅虎google等大網站-盡力拯救師濤並保障網友隱私」,連結為: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eiria/3/1298222990/20071107230302

而這些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馬總統請你告訴我,你還是當年那個熱血的青年嗎?當你現在贏得總統大位,擁有權力的最高峰時,你還是當年那個令我佩服,堅定要自由民主的馬英九嗎?在天安門事件19週年這時候,剛過午夜12點多一些些,馬總統你可以堅定的回答台灣人民嗎?

標題:「六四聲明、馬英九定調軟中帶硬」
聯合報2008/06/02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後天就是六四天安門事件十九周年紀念,馬英九總統將對六四發表何種談話,引起各界關切。據了解,今年六四,馬總統迄今未安排出席六四相關活動,計畫以發表書面聲明的方式,「採軟調表達堅定立場」。

過去馬總統幾乎年年都參加六四紀念活動,然而馬總統歷年來對於六四的談話,卻讓中共高層心生芥蒂。他在一九九九年六四事件十周年活動時表示,紀念六四,最重要的就是推動大陸民主化,「只有民主的政府,才能傾聽人民的聲音」;隔年他更進一步表示,只有民主化後,六四事件才能獲得真正的平反。馬當選國民黨主席後,準備問鼎總統大位,發言轉趨強硬;他在二○○六年對新加坡媒體表示,「六四不平反,統一不可談」,去年六四更投書本報,直指「中共政權以武力血腥鎮壓了學生的民主運動,讓它多年來試圖建立的改革開放形象毀於一旦」。

過去馬總統關於六四事件、法輪功、反分裂國家法及西藏鎮壓事件的談話,引起中共不滿,連馬自己都坦承中共對他參與六四活動「有些意見」,但是馬不以為意,還曾強調「不擔心會得罪哪一個政府、哪一個政權」。不過,馬總統當選後,兩岸關係回暖,國共兩黨進行「吳胡會」,外界關切馬總統是否依慣例出席六四紀念活動,也關心馬總統對六四的發言內容,幕僚坦承,馬總統可能被批「立場不一」與「破壞兩岸關係」,要做出立場選擇,這是「兩難」。

馬總統幕僚昨天表示,馬總統今年不會公開出席六四相關紀念儀式,「至少現在還沒安排行程」。府方高層也說,今年馬不會親自出面談六四,但會以書面聲明發表感言,至於呈現方式,可能投書媒體,也可能舉行記者會由發言人宣讀,這要等馬最後定奪。據了解,馬總統的書面聲明,「不會為兩岸關係增加變數」,將持續從人道角度出發,適度關切人權問題,但不會碰政治問題,也暫時不與民運人士公開碰面。相關人士分析,「馬現在的身分,不能成為破壞兩岸氣氛的人,今年應該會很低調。」

引用自中國時報報導,2008.06.03、標題:「楊尚昆生前透露六四死亡逾六百人、兩萬人被捕」,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引述相關人士指出,曾任中共國家主席暨中央軍委副主席的楊尚昆,生前曾向到家裡拜訪的友人透露,「六四事件」死亡人數超過六百人。「六四」十九周年將屆,儘管時間漸遠,但香港仍有大約七百人舉辦遊行。至今,「六四」鎮壓究竟導致多少人傷亡,仍是「最高機密」,統計人數由數萬人到數百人,很難有一權威數字。「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表聲明說,根據接近楊尚昆家庭的人士透露,楊尚昆生前有次向前來家中拜訪的友人表示,六四死亡人數超過六百人。但聲明未指出訪客是誰,及什麼時間所說。楊尚昆逝於一九九八年。民運信息中心表示,「六四」後大約有兩萬人被捕,其中一萬五千人以「反革命罪」被判刑,七十人被判死刑。

統計死亡人數差異相當大,多數西方媒體都說六四遇難人數幾千人,這是最主流的意見。一九九六年美國《田納西論壇報》引國際紅十字估計,一夜之間至少有三千七百人死亡。一九九四年,《紐約時報》北京特派員紀思道及其夫人伍潔芳出版的《中國覺醒了》一書,其中則估算遇難者在四百至八百人間,幾千人受傷。人權團體也曾引述「總參高級人員」透露說,當年六月一日至十日死亡人數為三一九七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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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

讀者來函照登-部落客應有的態度及責任

圖片是智邦科技黃安捷執行長分享蔣勳的創作喜悅,引用自智邦藝術基金會版權所有:連結為:www.arttime.com.tw/exhibition/gallery/chiang/chiang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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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一直關注台灣政治各面向的問題,尤其就讀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研究所期間,花費極多時間蒐集各種金融、財政,以及各種弊案的資料蒐集!每一次寫一篇文章我總是找遍資料,耗費眾多時間匯整很多資料後,才敢為文振筆急書,寫出這些相關文章。日前針對遠東航空前任董事長崔湧案件,研究生花了一番時間將其中的脈絡整理出來,為的是讓大家知道,這一類型的公司經營轉換,都是用這種精密的轉換來進行公司各種權益及金錢的挪移!把這些手法揭露是為了提醒投資大眾,以及告知大家,要注意相同的手法!

當然我不是調查局人員,也不是法院或司法人員,我蒐集的資料只能就手邊能引用的相關資料去做研判,並且進行蛛絲馬跡的匯整!而今日研究生回家後,打開電腦赫然收到一封來信,是針對我先前這篇文章:「高學歷道貌岸然的詐騙集團-未來新型態的幾乎完美犯罪手法!」,個人有點驚嚇到了,倒不是恐懼那種驚嚇,而是黃安捷先生竟然來到部落格回函給研究生,我把其來函原文一字不漏照登於下:

請轉交 研究生,感恩不盡!

研究生 敬啟: 閱讀大作,很感嘆,也很佩服!

但其中有關我的報導有誤,我並沒有參與崔湧致伸的收購案,我本文附送崔湧的律師 Victor 張,請其說明,我有另給他一封信也有 copied 您的網址,我無意請您更正,因為您是從經濟部的網站查得此資料。但請在網站附上我的說明,鴻傳公司與我無關,我更無參與致伸收購案,而智邦收購案我們公司,我更也是相對的受害者。 我長期支持民主運動,更是常常對社會弱勢團體同情與付出,但此事與這說明無關,只是想說明我不是資本家,更不會做違背我一生支持與相信的公平正義原則。 我支持您的正義感,請繼續往前走,請相信我不是如您文章所說之人,這與事實不符合。

(PS: If you are not communist before 40 then you have no heart, if you are still communist after 40 then you have no head!)

我超過四十歲了,我只想把我當一個生意人的工作做好,但我不會做違法的事,不會欺騙。 我只是一個在人生成長過程,不停摸索、探詢人生生老病死的無奈,但我決不會去做違背我良心的事,希望您瞭解。 幫我更正說明好嗎?看了這報導我真的很難過。


感恩!

黃安捷 敬上

這是黃安捷先生原文來信!黃安捷先生曾擔任智邦科技執行長、根據經濟部網站資料顯示,此刻黃安捷先生仍是智邦科技的董事,智邦科技在網通領域是世界及台灣非常值得推崇的高科技公司,同時也是我們商學院教學中曾多次被提及的台灣優良廠商。尤其智邦科技對於員工的照顧與關懷,其完善的員工托育托兒的員工托兒所,更是我們商學院案例教學的優異照顧員工的典型!加上智邦長期贊助藝文活動,成立「智邦藝術基金會」,致力於推廣藝文活動,基金會連結為:www.arttime.com.tw,根據研究生蒐集資料也顯示,黃安捷先生在很早期就長期支持台灣民主的發展,並身體力行並資助各項台灣民主進程的活動!加上黃安捷先生也致力於宗教奉獻,所以黃安捷先生對於台灣民主的貢獻、對於經營企業的用心,還有推廣藝文活動的真心、奉獻宗教及社會公益的作為,完全不容我們忽視!

因此研究生也在此公開向黃安捷先生回應,研究生文中提到「◎鴻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6號10樓,和上面第一家介紹的遠邦投資顧問公司同一地點,可以想像這應該是紙上公司,作為資金調動之用,主要股東是崔湧自己、老婆夏怡、還有智邦科技的大股東黃安捷,這家公司雖然只有新台幣100萬資本額,可是卻在2007年9月宣布以每股18元完成公開收購致伸科技(股票代碼2336),合併後致伸科技下市。目前董事長為梁立省,主要股東是英屬蓋曼群島商APPLE HOLDINGS, LTD,這是國外風行的私慕基金收購模式,崔湧主導併購致伸科技投資的資金超過83億元,透過遠邦投顧的Hiliton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引進國際知名的投資人H&Q Asia Pacific漢鼎亞太(風險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與Merrill Lynch美林集團(世界著名的證券零售商和投資銀行之一),結合致伸科技董事長梁立省主導的Alpine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組成投資團隊。」

研究生特針對以上文章說明如下:這段文章資料來自於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研究生查證後確認崔湧的鴻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名單的確有黃安捷先生,研究生同時參照財訊文章,標題:「智邦真值得買嗎?崔湧會不會當了冤大頭?」作者:陳良榕,文章連結為:http://monthly.wealth.com.tw/project/view.asp?id=588,研究生自認蒐集資料詳實,同時並無加上特定評價,也沒有任何特定的字眼來給予正面或負面的評斷,以上文章說明為匯整相關資料後,針對鴻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後續進行收購致伸科技動作,所撰寫的各種文字說明。如造成對黃安捷先生任何困擾,研究生在此絕不推卸責任,願負起本文文責。但我必須強調,黃安捷先生與本人並無任何私交或接觸,黃安捷先生的名字甚至是研究生上課時,討論對於員工福利照顧、以及推廣藝文活動的優秀老闆範例!研究生並無任何好惡,特定針對黃安捷先生進行攻擊或污衊行為!

如果誠如黃安捷先生來函所述,崔湧進行各項投資連自己公司股東都未通知照會,那他不但違反商業誠信原則,同時更是背信的罪名!矇騙股東同時欺騙股東這是很糟糕的商業欺騙手段!在此也期待司法快點水落石出,讓真相快點大白!但不管如何在此感謝黃安捷先生來函,研究生特此原文照登!以示公正公開的回應!研究生就讀於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研究所,我的mail是:terry@cigi.com.tw,特此為文公告!如文章有所錯誤,研究生也願意接受更正,進行各種修正及檢討!黃安捷先生的來函令研究生倍感溫馨,您願意耗用寶貴的時間來指正研究生,個人感激不盡!尤其研究生是個默默無名的學生,黃安捷先生願意以社會知名人士之尊,給予年輕人觀念上指導及包含,個人銘感在心!

最後針對鯨魚網站: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79107,引用本人文章,個人從未主動去函刊登,在此我公開回應會以信函函請鯨魚網站做相關解釋及加注說明等,一併在此說明。深願此次文章事件成為保佑台灣最好的契機!研究生仍會筆耕不輟,繼續為台灣奮鬥,也請黃安捷先生以及各位支持我的人,繼續給我加油!

最後我向包含黃安捷先生在內,追求台灣民主自由的老前輩們,獻上最高的致敬,沒有你們的爭取,我們今天就無法在此自由書寫,享受言論自由。為此研究生深深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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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6日 星期日

一種純粹的自由

圖片是自焚身亡的鄭南榕先生,他用生命捍衛自己的價值,讓膽小的我今天也擁有自由民主,因此他是我心目中最偉大的英雄。

Voltaire(伏爾泰):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是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日前一篇關於西藏暴動的文章:標題「台灣不要與西藏一樣的前途!」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14.html,意外地在推推王引起熱烈迴響,文章獲得超過100人以上推推,我也意外地發現文章被某總統候選人網站收錄,造成更多的點閱。更令我感動的是:本以為這是個乏味無人問津的小blog,竟然因為這篇文章湧入許多回應,在我篩選掉明顯是廣告商品的回應後,我全部將其貼到網頁上,讓各位進行良性的互動。有人問我總統支持誰?或著有人寫信來問我的政治顏色?在此我全部不予回應!

繼上一篇我譴責完中國對西藏殘暴的鎮壓行動後,獲得如此多的迴響後,我知道我很幸福,因為台灣是個文明而且民主自由的國家,因此我更有信心,在這篇文章提出另一個文明國家的指標:那就是「言論自由」!這是個老掉牙的題目,我文章開頭引用大文豪伏爾泰Voltaire所說的那句話,這句話是衡量言論自由最好的指標。在我自由提出關於西藏問題的論點後,承蒙許多熱情的網友各種意見交流,有贊成者有反對者,但不管如何,我們全部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享有同樣的言論自由。至於言論自由更深層關於謾罵、抹黑、違反法律規定,以及戕害言論自由的不理性言論攻擊,這部分不在這篇文章討論內,所以往後有機會再說。我想要的是一種「純粹的自由」,不需要我爭取,不需要流血,不需要乞求政府,只要我生為台灣公民,就可以擁有完全的民主自由。

我可以隨時自由提出一個觀點,同時散佈這個言論到網路、打電話給朋友、寫下文章印給大家看,這是民主自由給我最好的權益!而網友可以自由地反對我的言論、或者贊成我的言論,大家可以自由提出自己的想法,不用擔心明天是否要坐牢、不必擔心會被別人暴力相向,這就是我所擁護的自由!當我們覺得現在的執政者幹的不好,就用手中選票在下一次選舉把他換掉!我們有健全的國會、還有眾多媒體,一個民主自由制度就如此呈現在台灣,讓我們用手中一票來監督政府,並且逼政府要完成人民交付的任務。誰執政做的不好,他就面臨另一個政黨的挑戰,沒有人可永遠當總統,當上總統的人包括他自己、身邊每一個人都會受到嚴厲檢驗,不管是投資股票、吃一頓飯、是不是擁有綠卡,都會被端到檯面上來檢驗,這就是民主自由最佳的驗證。

事實上我不相信人的個性或品德,如果擁有總統大位的權力會使一個人腐化時,我只相信要建立一個好的制度,讓誰來當總統都可以帶領政府良好運作,事實上就算讓一隻狗當總統都可以(無意貶低總統職位,只是作為比喻,事實上只要透過合法程序修法讓狗也可以選總統,其實我會考慮投史努比當台灣總統!)。每個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政治理念,君不見電視上眾多名人可以選擇支持藍、支持綠,都是一種自由,包含不投票,或者你原本講要支持藍色,但在投票前一秒決定轉變支持綠,或者相反也可以。你也可以投銅板決定要把票投給誰,甚至不要去投票都可以,這就是我所謂「最純粹的自由」!在合法制度內每個人都擁有一種純粹的自由,可以決定我們未來的領袖,可以決定未來的方向,不用猜測、不用期待,更不需要等待一個強人帶領我們,我們自己決定自己方向。唯一要擁有的風度是,當你的選擇不受到大多數人青睞,你只能選擇接受,但別擔心,你可以擁有反對他、並且鼓吹其他人一同反對,在下一次選舉把結果逆轉回來的選擇。甚至如果你不高興,只要辦好移民手續、你可以出國散心,也都是不錯的選擇。

看到電視畫面上許多名人選邊站,我知道我手中一票跟他們一樣,他們再多有成就也只和我擁有同樣等值的一票,我可以宣揚我的理念,盡力散佈我的言論,並且告訴其他人我的選擇為何,並且說服別人贊成我的想法。甚至以前不贊同這種民主自由的人,也可以現在擁有同樣的自由民主,不會因為他們曾經反對就不擁有這種「純粹的自由」。也不會因為我年紀比較大,或者我職位比較高,或者我住在台北市,或者我年收入比較高,或者我成為台灣公民只有一天,甚或以前我是中國的居民歸化成台灣公民。在這種純粹自由之下,只要你成為台灣公民社會的一員,哪怕只有一秒鐘,你都可以擁有屬於公民的每一種權利,不會因為你的身分、性別、種族、地位等因素而有差異,這是多麼值得驕傲的事情。

最後我舉個比較極端的案例,只是一種舉例,如果你以前住在中國,你曾經是解放軍的一員,你曾經宣誓要解放台灣攻打台灣,但只要你循正常途徑,不管是婚姻、移民等等,等你拿到台灣公民權,即便你曾經宣誓要消滅台灣,台灣還是會給你上述這種純粹的自由。即便你以前曾因為謾罵政府、意圖顛覆政府而坐牢;即便以前你反對總統直選,走到現在的民主自由階段,你都還是可以選總統並參選總統,並在勝利後順利成為台灣的領導人。就算你不想要,甚至不贊同這種民主自由,只要你選擇留在台灣,台灣就會讓你擁有這樣的民主自由。想到這裡,我不禁要為台灣的民主自由致敬,這是多麼偉大的時刻,多麼動容的感動,我們躬逢其盛,可以在這個歷史關鍵投下我們的選擇!

但我知道這樣的民主自由其實很脆弱,也知道來的不容易,來的也不久,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都要好好珍惜,並且互相勉勵惕勵,我們得把這種純粹的自由好好傳下去給我門後代子孫,同時要好好呵護,不要讓台灣又走回以前的不文明。以下這些事情都不斷提醒我,要好好珍惜這樣純粹的自由。而不管是誰執政,只要誰想走民主自由的回頭路,我就會寫文章譴責,請參見我另一篇文章標題「戒你媽令嚴啦!誰戒嚴我們就推翻誰!」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7/11/blog-post_26.html

◎ 1984年:我小學三年級,我印象深刻的一天,我講了句台語被當時的校長直接摑了幾個耳光,並且被叫到校長室前面罰站。
◎ 1989年4月7日:那一年我就讀國中,鄭南榕先生自焚,他只不過出了本雜誌,上面寫的東西在現在看起來根本微不足道,也顛覆不了政府。
◎ 1989年:天安門事件發生,死傷許多學生及人民。

最後我總結回答網友的幾個問題:

Q:民主國家就算民眾動亂,也會鎮壓民眾。
A:民主國家不會開槍掃射自己的民眾(請不要用舉例來反駁我,我在此很清楚地說,我當然知道有民主國家政府用槍對付自己人民,但我認為依照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政府不應該用開槍鎮壓來對付自己人民,除非你不認同這一點!)

Q:經濟比較重要,民主自由不重要!?
A:沒有人說追求民主自由就一定要放棄經濟,也沒有人說要追求經濟發展就要放棄民主自由,我可不可以兩種都要!如果非要我選一個,我選民主自由,但那只代表我的想法,我無法代替其他人回答,但在大家可以自由表態的同時,其實已經是處於自由民主的狀態下,這一點邏輯要非常注意!也非常重要!

Q:台灣跟西藏本來就不該獨立!不要惹怒中國,那只有我們自己吃虧!
A:台灣該不該獨立不是我一個人可以決定,所以我提議乾脆辦個「統獨公投」,讓大家直接投票決定。

Q:美國也不會讓其中一州獨立,加拿大也不會讓魁北克獨立,所以住民自決不能用於台灣!?
A:我不是美國人,也不是加拿大人,他們要不要讓誰獨立不關我的事,我是台灣人,我只關心台灣能不能自由民主表達自己是不是要獨立?我也只關心台灣可否自由選擇。

Q:「立院一黨獨大」是人民投票選擇,不能拿來一直當作選舉操作!
A:我個人完全尊重上次立委投票選舉的結果,因為我相信台灣人民會做出最有智慧的選擇!但別忘了,就因為我們民主自由,任何人要這樣講,那其實是他的自由,我們要維護他講這種話的自由。在此再強調一次,這樣的邏輯思考很重要。

Q:如果台灣獨立,中國就要打我們,那不是很危險?!
A:那如果中國說不選胡錦濤當總統就要打我們,要不要直接讓胡錦濤當台灣總統就好了?

Q:像香港這樣不是很好嗎?經濟繁榮又有錢,為何一定要獨立?
A:我不是香港人,香港好不好不關我的事,而且我就是喜歡台灣現在這樣,這是我的自由!我也希望台灣又擁有民主自由,又能夠經濟繁榮,至於台灣獨不獨立,我個人無法決定,我還是建議辦個「統獨公投」直接讓台灣人民表達聲音!

Q:西藏情況根本不能跟台灣比較,何必一直譴責中國,情況不同?
A:對,西藏狀況遠遠不如台灣,所以我希望台灣要繼續保持民主自由,但我譴責的是中國動用武力鎮壓,這個不管是不是中國,只要政府用武力鎮壓人民,我都會照樣譴責!這是一個基本原則問題罷了!

Q:可是台灣執政黨貪腐,你怎都不說,只會講武力鎮壓西藏?!
A:政府貪腐我一樣寫文章譴責,請參考標題「動物都黑白分明了!我們的政務官比畜生都不如喔!」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7/11/blog-post_28.html,但武力鎮壓西藏本身就是錯誤的、殘暴的不文明行為,關台灣政府貪腐啥事?一是一、二是二,台灣政府貪腐該罵,但用武力鎮壓西藏也該罵呀!你總不會因為自己家裡遭小偷,但沒人報案沒人關心你的情況下,就覺得隔壁有人被搶劫是他活該應得的吧!

Q:中國經濟前景可期,為何不願意跟中國統一?
A:注意喔我只提三個條件,我就答應跟中國統一,三條件如下僅代表我個人想法:
1、撤除所有針對台灣的飛彈以及部隊,並承諾不攻擊台灣。
2、在百度以及中國所有網頁上可以自由查到任何資料,包含法輪功、西藏、台獨等內容
3、可以自由全民選舉民意代表、以及國家領導人。

Q:你為何要替哪個候選人講話?
A:我誰都不支持,如果你真要問我,我認為最好的總統候選人是我自己,當然那一樣僅代表我個人意見,我知道我可以這樣大放厥詞,也知道這樣講不會坐牢,我希望這種民主自由可以繼續享有。至於網友看完要批判我支持誰,那一樣是你的自由,我絕對捍衛這種自由。

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十項檢驗笨蛋的方法



圖片是李敖到大陸北京法源寺訪問照片

有人在網路上直接po文說:他要刺殺陳總統,結果被警察移送之後,檢察官認屬言論自由範圍,處分不起訴。我對這位檢察官致上最高敬意,的確,這就是言論自由最高的意境,而民主社會就為了維護這些自由而必須保障每個人的權益,所以應該是「我不贊同你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這話的權利」!

以下內容節錄自中時電子報2007/10/23【王安國/屏東報導】

40歲的屏東縣崁頂鄉民戴平山利用網路連上國民黨的全民發表言論,內容大概是:「我戴平山是知名反共民運人士,多次組織群眾到大陸推翻共產黨,阿扁共狗繼續迫害我,三番兩次找警察作我筆錄…我每年都會去天安門發動民主遊行,歡迎你一起參加」等文字。檢察官認為,被告刊載標題為「我戴平山要刺殺共狗陳水扁」內容,僅是個人對政治現狀不滿,屬言論自由範圍。且文章標題係「我戴平山」要刺殺陳水扁,並非「大家來刺殺陳水扁」,並無煽惑他人行動。

但大家一定要記得過往的歷史,許多先人為了現在這個最基本的言論自由,犧牲了自由、青春、甚至是最寶貴的生命,我們今天才可以在此高談闊論,卻不擔心明天會被抓走,看看這幾個歷史:

◎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以「叛亂犯」罪名逮捕,1972年2月28日被從警總移到軍法看守所,隨即以「叛亂」罪名宣判十年;不久檢察官上訴最終加判一年。1976年11月19日出獄。1980年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高信疆因受到壓力,在國民黨全會期間停刊李敖文字一週,1981年8月10日李敖又再度入獄,這一次到1982年2月10日出獄。李敖還有數不盡的書被查禁,當時言論自由真的是一種奢求。

◎原名郭興邦,後改名為郭衣洞的作家柏楊,他隨國民政府到台灣後沒多久就因為「收聽匪區廣播」被判刑六月,出獄後歷任老師等職位。1967年柏楊代班主編《中華日報》家庭版,每週五天連載美國漫畫大力水手(Popeye the Sailor Man),1968年1月因該漫畫中文翻譯提到卜派父子流落至一個小島,卻兩個人競選總統,分別撰寫競選文宣。柏楊將「Fellows」翻譯為「全國軍民同胞們…」,被當局認為影射蔣氏父子,遭國民黨曲解為暗諷蔣介石,以「挑撥人民與政府感情」名義,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並關在綠島;1975年蔣介石逝世減為八年有期徒刑,但刑滿後仍被留在綠島;1976年因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要求才被釋放。他其實是一個忠貞的國民黨員,卻陰錯陽差總計被關了將近9年。

所以呀,各位一定要珍惜現在的言論自由,因為這得來不易呀!而李敖在2007年成立了「中國智慧黨」,黨名為什麼叫做「中國智慧黨」?李敖說:「我們不要做台灣笨蛋黨,當我們不再是中國也不是台灣,台灣不屬於我們,什麼人來證明,美國人來證明。」這個黨提供了「十項檢驗笨蛋的方法」,只要通過十項笨蛋檢驗法就可以成為黨員,這十項方法如下:

1. 相信所謂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就是笨蛋
2. 相信台灣獨立就是笨蛋
3. 相信以台灣的名義可以加入聯合國就是笨蛋
4. 相信共產黨是敵人就是笨蛋
5. 相信軍購案是說我們可以向美國人買武器就是笨蛋
6. 相信固守保台灣可以保得住台灣就是笨蛋
7. 相信美國會來救我們就是笨蛋
8. 相信美國是我們的盟友就是笨蛋
9. 相信自己不屬於中國就是笨蛋
10. 相信藍綠陣營就是笨蛋

而我改寫了一下,如果不知道以下10件事的人就加入「台灣笨蛋黨」吧:

1、無法解釋杜部長「罄竹難書」、「三隻小豬」成語內涵的人
2、麵粉變貴卻不知道要改吃地瓜的人
3、搞不清楚「入聯公投」及「返聯公投」有何不同的人
4、不知道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經許可「星穎國際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限制級鎖碼頻道、而且免費收看的人
5、跟台北縣長周錫瑋一樣真以為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是真的,就昇100多個警官官階的人
6、不知道找憲兵上尉暗殺陳總統的人
7、找不到地方買一把5元蔬菜的人
8、油價漲卻不知道大車換小車的人
9、反對「景氣不好,所以12家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必須要加薪,不然他們無法過生活」提案的人
10、不知道馬英九父親骨灰罈上面刻啥字的人

延伸閱讀:
標題:假如李敖不到台灣
http://www.tangben.com/CIA/liao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