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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

童顏巨乳要罰?那馬顏下垂老乳要不要罰?

圖片是殺很大的瑤瑤,坦白講研究生也很喜歡她(要講小聲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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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4月7日,距今20年前的差不多這時候,鄭南榕先生為捍衛台灣的言論自由,他用自焚這樣激烈的方法,拋下妻女用生命和為台灣的言論自由,今天我們可以自由批判政府,可以自由書寫,可以在此大放厥詞,不必擔心發表言論後,會遭受報復或者被公權力限制。20年了台灣的確自由了,但我卻開始擔心這種自由會有消逝的一天……………….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有一段規定:「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剝奪言論或新聞出版自由。」而在馬先生執政下,從陳雲林來台灣台灣國旗不能出現,民眾遊行被抓、唱片行播放台灣歌曲被放下鐵門,前幾天部落客們辦聚會,穿制服的警察盤查出動調查,各種屬於人民自由不斷受到挑戰。而閒閒沒事幹的立委諸公們,又質詢要開罰「物化女性」的各種殺很大類型廣告。我們豬頭的NCC認為相關節目比如「搓麻將Online」的「不要碰我」與「預言Online」的「露乳、抖奶」畫面,都有物化女性與性暗示,因此NCC就送廣告節目諮詢委員會進行審查,是否開罰最快四月底就會有結果,若確定開罰,播出廣告的電視台將被處以10萬到100萬元罰緩。

這真是一個無聊的限制,如果認為妨礙風化,那就請制定出一個確定標準的法律,比如說露出雙乳是違法的,不能播,甚至訂出明確的尺度規範讓大家遵守,這是民主法治國家最基本的概念。你不能只是因為NCC或者是每個智障的立委覺得某廣告有物化女性的嫌疑就要開罰,那到底標準何在?更好玩的是童顏巨乳的開山始祖瑤瑤所拍的「殺很大」反而不在NCC處罰範圍內,那這標準到底在哪裡?講不出一個一致的標準就要開罰業者,這更是莫名其妙的事!

如果說露乳抖奶是物化女性、性暗示,那有誰告訴我下面這張照片算不算露乳抖奶,這樣有沒有違反NCC規定?這雙乳可是晃動的厲害!



那這張呢?雙乳抖動也很厲害,是不是也要開罰?請把罰單寄到總統府可以嗎?

如果你要說男生露乳無所謂,女生就不能亂露,那誰告訴我這下面的照片要不要罰?也很曝露也很誘人,還是說因為志玲姐姐年事稍高、不算童顏,所以露乳不用罰?!

所以重點不在於罰不罰,而是其背後不清不楚,毫無章法、沒有固定的標準,這樣「民安所錯其手足」?王八蛋NCC,一堆坐領高薪不做事的公務員,不去幹正事就只會盯著巨乳想要罰錢,那滿街的酒店,王八蛋立委每天去喝花酒,真正摸奶的地方,怎不見警察大人去掃蕩?

媽的!有本事怎不去罰到處露乳露奶的馬先生!這麼閒這些狗官狗立委怎不去路上撿垃圾,至少路上還乾淨一點!

2009年3月28日 星期六

果然千錯萬錯都不是馬先生錯!馬皇萬歲萬萬歲!

殺很大的瑤瑤明天3/29下午兩點要在高雄澄清湖球場中華職棒LANEW熊和興農牛比賽擔任開球者,引用自Nownews網站,連結為:http://www.nownews.com/2009/03/28/11490-2429080.htm

有時候我們會很錯愕,以為我們現在理所當然的民主、自由,雖然爭取得到的過程辛苦,但應該在我們有生之年不會消失,但有時你會看到一些跡象,以為台灣又回到專制帝王時代!

今天中國時報的社論出現以下這篇文章,不看還好,一看就快笑翻了,同時也深深地隱憂。

社論-不要再以錯誤的政策陷馬總統於不義

2009-03-28 工商時報【本報訊】

 馬總統自從上任以來聲望直直落,日前最新民調公布的結果,對馬總統施政表達滿意者僅有28%,不滿意者仍高達近六成,整體情勢似乎毫無好轉的跡象。一次民調可能不具代表性,二次民調可能尚不足以定論,但若多次民調皆顯示相似的結果,則即使民調的方法再不嚴謹,其結果相距事實真相就應該不會太遠。對此,馬總統通常是以「虛心受教」的態度回應,或是以「時運不濟」的理由反駁。我們則以為馬總統是受到了「人」的牽制,以致於不但政策的推出無法振奮民心,且政策的執行更難以確實產生效益。如果被馬總統委以重任的部會首長真的有心「護主」的話,就請不要再以錯誤的政策不斷地陷馬總統於不義。
 
漢代學者劉向在「說苑」中把人臣分為「六正」與「六邪」兩類,共十二種,六正曰聖、良、忠、智、貞、直,六邪謂具、諛、奸、饞、賊、及亡國。舉例而言,聖臣的特色是,「萌芽未動,形兆未見,昭然獨見存亡之機,得失之要,預禁乎未然之前,使主超然立乎顯榮之處」,這種人須要有眼界、更要有格局,洞燭機先、深謀遠慮為國家創立千秋大業。另一是智臣,「明察成敗,早防而救之,塞其間,絕其源,轉禍以為福,使君終以無憂」,這種人須要有專業、更要有智慧,掌悉病因、對症下藥為社稷解決災難困厄。綜觀當今內閣中的成員,能符合這些條件與資格者,幾希。反之,倒是具臣,「安官貪祿,不務公事,與代浮沈,左右觀望」,與諛臣,「主所言皆曰善,主所為皆曰可。隱而求主之所好而進之,以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與主為樂,不顧其後害」,這兩種人似乎有不少充斥於殿堂之中。此情勢一日不改,馬總統的聲望永遠無法回升。
 
繼體委會構思研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之後,行政院文建會日前亦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同樣在草案中放進了減免稅優惠措施。我們雖然一再呼籲租稅優惠猶如嗎啡,吃了易上癮,往後難以戒除,更可怕的是它所帶來的「幻覺」,常會迷失人的正常心智與判斷力。各部會耽於使用減免稅後,不但會惰於戮力開拓真正有效的政策作為,且對減免稅的依賴會愈來愈深,終致於不可自拔的地步。減免稅不是不能用,但須用的得法,用的有效益,而不是抱著一廂情願的妄想,輕率便宜的胡亂引用或加碼。一個負責任的部會,應該是循正道而走,提出長遠宏觀的的發展計畫,公開正面的向行政院爭取預算,並接受所有經費需求部門的質疑與挑戰,以發揮國家資源使用的最大效率。減免稅係政府該收未收的稅收,實質上即是一種「隱藏性」的經費支出,但就因為它不須編製於部會之預算中,是故無法受到合理的監督而易造成浮濫浪費,有為的政府應知節制少用。
 
馬政府成立迄今,各部會已推出許多目不暇給的減免稅項目:經濟部擴大促產五年免稅至製造業,金管會堅持調降遺贈稅吸引外資,財政部減免貨物稅救汽車業,體委會要求比照促產租稅優惠振興運動產業,如今再加上文建會提議給予個人表演消費支出列舉扣除以培養藝術消費人口。由此可知,馬政府與扁政府的租稅政策不但沒有不同,甚至還更變本加厲的擴大。每次只要一有部會提出減免稅,就會引起社會輿論極大的爭議;是否有效?是否公平?是否對財政的影響太大?是否行政成本過高?但不論反對的聲音有多大,最後減免稅的「正當性」永遠是得勝的一方,從而,自然也讓各部會更加肆無忌憚的喜歡濫用這項措施。
 
減免稅是一項最能「媚俗」的政策工具,執政黨雖都喜歡用它以遂其政治目的,但卻常因過度迷信而反受其害。如果馬政府在財經政策的思維上不能讓民眾感到與前朝有所不同,甚或更為優越,則亦終必將因民眾的失望而遭到再次以選票制裁。現代的行政內閣有如君王時代的人臣,如果馬總統民調滿意度如此低落,皆是因為「使主惡布於境內,聞於四鄰」的臣子所造成,則馬總統確實應在「識人之明」方面加強檢討改進。

這通篇的社論都在說大臣有很多種,又引漢劉向在「說苑」中把人臣分為「六正」與「六邪」兩類,共十二種,六正曰聖、良、忠、智、貞、直,六邪謂具、諛、奸、饞、賊、及亡國。開始數落起現在執政團隊的閣員們,說具臣,「安官貪祿,不務公事,與代浮沈,左右觀望」,與諛臣,「主所言皆曰善,主所為皆曰可。隱而求主之所好而進之,以快主之耳目,偷合苟容,與主為樂,不顧其後害」,這兩種大臣充斥在殿堂,讓馬總統的聲望及民調一直無法提升。

另一個層面又說馬總統受到「人」的牽制,所以推出各種政策都無法振奮民心,政策執行也難以產生效益。又舉例說大臣喜歡減稅,因此不顧後果減稅,會失去民心,所以文章呼籲被馬總統委以重任的部會首長真的有心「護主」的話,就不要再以錯誤的政策不斷地陷馬總統於不義。又說行政內閣有如君王時代的人臣,所以馬總統民調滿意度低落,都是因為不好的臣子所造成,馬總統應該在「識人之明」方面加強檢討改進。

這篇文章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已經進入民主時代的台灣,選舉選出領導者,執政團隊是馬先生挑選的,馬先生要向人民負責,施政以及各種團隊運作,都要考量人民福祉,為人民謀取最大的幸福!施政團隊不好馬先生要做的事情只有一個,那就是換掉不適任的閣員或官員,如果閣揆不好就換掉閣揆,如果整個執政都不好,也不勞費心,人民會在下次選舉直接換掉馬先生。所以馬先生應該要好好檢討自己看人的功力,挑選適任的官員,而不是一直怪罪下面的官員亂搞,甚至有這種奇怪的報紙,寫出這種沒邏輯的話,在現代管理學,如果領導者自己管理不好下面的人,下屬犯錯過失,其實要承擔的就是領導者自己,不是到處怪來怪去,還怪起大臣這種說法,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領導統馭就是要清楚挑選合適的下屬,擔任合適的職位,並且監督管理下屬,讓團隊知道願景、目標為何,最後合作達成目標,如果連這都做不好,還要用專制的帝王落後思想,就怪大臣沒做好,這是把台灣人民都當白痴嗎?

果然馬先生千錯萬錯都不會錯,如果他錯了也一定是別人害他做錯。中國時報這種封建帝制思想,寫出這種文章,真想知道是哪個愛拍馬屁的奴才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