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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都是比例的錯!比利你真是淘氣的愛亂搞小男孩呀!?

圖片是billypan大大圖片,引用自其部落格,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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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想到最近的現世報都來的又急又快!研究生昨天才發表這篇「我要「刺馬」!論台灣言論自由!」,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23.html
這是我看了Billypan大哥(他說不能叫他大叔!)的大作:「莊國榮被政大辭退事件,是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指標」,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寫的文章。

好玩的是大家也知道只要用台灣派部落格http://taiwan1.funp.tw/身分發表文章,就會引發一堆瘋狂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他為馬總統!)的fans來圍剿,大多數意見如下:

◎莊國榮就是做錯事了,講那樣多幹嘛?處罰就是了!
◎政大教評會要怎樣處理莊國榮,那是政大的自由!
◎莊國榮污辱死者非關言論自由

族繁不及備載!就算我們很理性舉出「比例原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政治言論應受保障」、「工作權要受到保障」等等理由,但人家就是不買帳,一口咬定這就是莊國榮該死,好啦!現在馬先生出來講話啦,糟糕!發言人也說了「但若使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怎麼生平難得幾次,馬先生意見跟研究生一樣呀!(對不起是研究生跟馬先生一樣,雖然研究生昨天先發表,但只要馬神用治好老婦人病痛的超神力把時間順序改一改就可以了!),這個「比例」是什麼東西呀?淘氣得很,是愛玩愛亂搞的小男孩嗎?怎麼一直出現在大家文章中!馬先生也講「比例」、台灣派也講「比例」!「比例」你真是夠了!趕快回家躲腸病毒啦!還在外面到處亂晃!這個「比例」一定是台灣派頭頭billypan放出來的,不然怎麼都叫「比例」呢?一定是泛綠支持者不甘心,故意干擾國家、危害馬先生施政的恐怕顛覆政府的東西!真是討厭的「比例」!

對呀,研究生很好奇,當我們講「比例」時,出來跟我們論戰一番,硬要說不是「比例」、不管「比例」、不看「比例」堅決捍衛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者」!按照邏輯現在馬先生也出來大喊「比例」,你要嗎就是一樣給他用力批回去,甚至應該多寫幾篇類似「馬先生,這根本不是比例原則!」這樣的反駁文章;不然你只剩一條路可以符合邏輯,那就是用力喊:「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堅決支持領袖!」這樣也行,只要大聲說只要馬先生講的都是對的,那也符合邏輯,不然就是說你們都不講邏輯!沒有邏輯囉!因為你們不斷批判人家用「比例」原則捍衛言論自由,那馬先生也同樣用「比例原則」說明,你也應該出來用力批判一下!你不要說你沒看到中央社新聞稿,我的部落格流量一天才400多人看,你們都可以找到我部落格來筆戰,你不要跟我說你看不到中央社新聞喔,我特地引用在文末,不要說你沒在我部落格看到喔!

還是說你覺得批判馬先生恐怕會被秋後算帳,那就對了,那就是有危害「言論自由」的事實存在不是嗎!降臨到你頭上時你就知道危害言論自由有多恐怖了吧?

我突然想起以前科學家哥白尼發表「地動說」,指出地球繞著太陽時,被當時的教會威脅要燒死,他說:「你們燒死我,地球還是繞著太陽轉!」現在,不管誰來講「比例」,政大處置都是有問題呀!研究生在這裡很高興地看著,馬先生你要小心,你每次這樣搞你的支持者,他們辛辛苦苦替你辯護,你還用敵對陣營講的「比例原則」回應,你這樣等於打你支持者的嘴巴,他們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為你筆戰,為你辯護、為政大辯護一堆,現在你出來講「比例」,小心以後沒人要支持你喔!

現在最可憐的是政大了!怎辦怎辦,決議做出去了,皇上不同意耶!看要怎辦才好,想想教育部長提醒你們的喔:教部等待政大決定,做該有的做為,如政大做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這已經在放水給你們囉!皇上有指示,奴才還不趕快領旨奉旨辦事。皇上給你們一條生路!不要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偏要闖!

研究生希望明天一早醒來,網路上,還有我的部落格充滿一大堆像駁斥我「比例」說法的文章及留言,同樣用力地駁斥馬先生「比例」說法。雖然研究生知道這是奢求!哈哈哈!真有趣耶!媽的!Billypan大大你笑個屁!「比例」跟你一定脫不了干係,你小心像以前看馬克吐溫寫的「湯姆歷險記」被當成看「馬克思」著作抓去關的前例,你恐怕會被關去綠島囚禁,你是心理醫師恐怕要先治好自己喔!不要坐牢坐到發狂耶!

「比例」,乖,咱們回家吃飯囉!明天馬先生說不定會召見你,你就是愛搗蛋愛亂搞,現在到處大家都認識你「比例」,你小心一點啦!「比例」你這王八蛋小子,一定是民進黨8年執政留下來的爛攤子,真是有夠難收拾!媽的!「比例」,給我注意!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總統馬英九今天關心政治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並透過發言人希望社會能給莊國榮一次機會;不過晚間政大發出聲明,重申尊重校教評會「不續聘」決議,但為避免具爭議的法條影響莊國榮至他校任教,相關程序仍進行中,其結果將送教育部審議。

政治大學校教評會依教師法「行為不檢」理由對政大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做出不續聘的處分,這項理由可能使莊國榮無法到其他學校任教;鄭瑞城今天在教育部表示,其實政大和教育部人事室的主管已面對面溝通過,不論依教師法或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如依「行為不檢」理由,當事人都無法再任教職。

鄭瑞城指出,教部等待政大決定,做該有的做為,如政大做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這件事也引起馬英九關心,今天並透過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政大決議,但若使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希望社會再給莊國榮一次機會。

不過政大今天晚上聲明仍表示,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莊國榮如不服審議結果,得依教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提起救濟。

節錄另一篇中央社報導:

鄭瑞城說,以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多是指性侵害行為,這次用在言語方面,適用性應更謹慎,這方面也涉及到言論自由,尤其是「政治言論自由」應特別受到保障。

教育部長鄭瑞城針對這件事強調,政大送決議到教育部後,審議委員會將做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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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3日 星期一

我要「刺馬」!論台灣言論自由!

圖片是電影「刺馬」劇照,內容是根據清末民間傳說「刺馬」改編,多年前上映,狄龍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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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看了Billypan大哥(他說不能叫他大叔!)的大作:「莊國榮被政大辭退事件,是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指標」,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很抱歉研究生就是這所解聘莊國榮學校的學生,但研究生今天不加以評論學校該如何做,這個問題已經不單單是喜好或厭惡莊國榮本人的問題了!這個問題是屬於言論自由層次的問題!所以請各位看完研究生以下的內容!請你自行用智慧判斷這件事!在此不打算有任何答案或批判!

翻開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他為馬總統!)口口聲聲維護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如下: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十七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十八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23條很明白寫出,以上種種自由權利,除非上述必要情況,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所以你可以罵莊國榮用「幹」這個字很不雅,或覺得他很沒品!甚至可以覺得很不屑他、不恥他,你也可以寫文章批判他,用言語批評他,甚至學他用難聽的字眼把他祖宗八代都罵遍!但根據憲法他擁有這樣講的言論自由,大家也聽過法國文學家伏爾泰一句有名的話:「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如果這個原則受到破壞,往後全國上下是不是都要禁聲,不能隨便批評政府。根據憲法23條如果要判莊國榮有罪,那就動用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規範這種行為,但法律也不能溯及既往,如果莊國榮因為講這句話而遭受到失業的嚴重後果,這絕對是台灣言論自由嚴重的退步!絕對不能用這種廣泛的箝制言論原則,因為某人講過某些話,而導致其前途未來或者工作權受到危害,這是違憲且違反基本人權的事情!莊國榮除非發表違法的言論,比如刑法規定如下: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大家可以看到即便是刑法規定的「毀謗罪」也明確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部分要端看法官如何裁決(馬先生可以針對莊國榮發言去提告!)。而第311條免責條件中也清楚列出4種情況可以免責。這些法律無非是為了保障人民、一介平民可以暢所欲言,不要因為某些奇怪的規範就喪失了講話的權利。而過往許多民主先烈為了爭取這些言論自由,動輒被引用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判處重刑,在1992年5月16日刑法100條修正條文通過前,其原文如下: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而經過許多人用青春、生命爭取換來的修正條文如下: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也很清楚看到,根據修正後條文除非你有真正用強暴或脅迫行為進行動作,真正行動去顛覆國家才能真正論刑,這是法律真正的進步,「想」或「思考」這類的行為是沒有罪的,也不能隨便用「你意圖叛亂」這樣的荒謬藉口入人於罪。除非你真正有行動出來,才能夠審判定罪。刑法100條修正也是經過漫長等待後,才在民主前輩衝撞下修正條文內容。

日前大法官會議更做出劃時代的進步釋憲案,大法官會議釋字六四四號解釋指出,人民團體法第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有關「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等內容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和言論自由權利不合,認為違憲,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這個釋憲案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大家想想看往後你可以在台灣成立個支持共產主義這樣的社團,那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這是多麼可貴的民主進展!而你更可以公開主張台北市獨立,或者是與中國統一等言論,都不會因此被判刑或者抓去關個幾十年,我不禁要為台灣的民主喝采!

研究生不是法學專家,但特地引用以下新聞報導中大法官的專業解釋給大家參考:
大法官認為,「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原是政治主張的一種,若以此當作不許可設立人民團體的要件,即是賦予主管機關審查言論本身的職權,直接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大法官表示,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組織政黨並無須事前許可,只有政黨成立後,發生其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經憲法法庭判決解散,才可禁止。人團法卻在事前實質審查政治言論,顯然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所定的必要範圍。

大法官作成釋字六四四號解釋,並無大法官提不同意見,唯許宗力、林子儀提協同意見書,許玉秀大法官提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許宗力強調,共產主義與分裂國土均是隨當權者變化的政治概念,根本令人民無所適從,不宜成為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要件。因此人團法第二條除了逾越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之外,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許宗力主張,對於人民團體政治言論的管制,應依循釋字四四五號解釋(即集會遊行法事前審查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政治言論)的解釋脈絡,採「明顯而立即危險說」,以體現憲法以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意旨。林子儀則主張,憲法應保障政治言論自由,政府沒有必要代人民作選擇。此外,單純的主張與鼓吹大眾具體從事追求實踐共產主義、或者是分裂國土的行為,本質上是有差異的。有鼓吹具體實踐,已達到明顯而有立即危險時,再加以限制,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本案是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於八十七年間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請籌組「台北市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以「支持以和平方式,推動臺灣獨立建國」為宗旨,卻遭社會局認為與人民團體法規定不符,不准申請。陳師孟不服,循序提起救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敗訴定讞,因此聲請釋憲。大法官指出,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的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若以法律限制,應符合比例原則要求。

大家可以看到專業法律背景的大法官都不斷強調要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這是什麼意思呢?研究生特地節錄維基百科中關於「比例原則」部分內容於下:

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行政措施和欲達成的目的之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

近年來受到美國三重審查基準的影響,比例原則也做出了調整:

在三大派生子原則外,增加了「目的正當性原則」,意即國家所欲達到的目的須正當。創造不同的審查密度,針對不同的案件採取不同的審查密度:
強烈內容:措施必須要非常合目的、侵害必須非常小。
可支持性:措施與目的間之關聯須合理、侵害須合理。
明顯性:措施不可明顯與目的無關聯、侵害不可明顯非最小。
由此可知,比例原則的審查密度事實上並非獨立於比例原則而存在的檢驗模型,而是揭示了針對不同案件,違憲審查者將採取不同密度的審查標準而已。針對較輕微的基本權侵害採取較寬鬆的審查密度,針對較重大的基本權侵害則採取較嚴格的審查密度。

所以各位看倌不管原本你是怎樣看莊國榮講髒話事件,研究生在此不多爭辯,依照法律比例原則來看,他講錯一句話要付出可能一輩子不能再教書的代價,大家自己心理應該很清楚這是怎樣的標準?而這標準在台灣這樣的民主自由社會中,到底符不符合正義?應該大家心中都有答案吧?就留給聰明的各位自由去思考,找出自己的答案吧!

而研究生只知道,誠如「德國牧師Martin Niemöller」著名的那段詩句所說: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研究生此刻不能沉默,否則當他們抓人時我都不講話,有一天「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研究生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因此研究生一定要在此刻說說話!如果可以請幫我多宣傳:研究生要挑戰言論自由尺度

我要「刺馬」!
我準備要「刺馬」!
我好想「刺馬」!
我就是要「刺馬」!
我想要狄龍主演的「刺馬」影集!
我要刺馬隊球籃業職國美!(請倒過來唸)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你管我!

喔對了,順便為自己拉一下票,研究生部落格正在部落格觀察藍眼觀注本次入選名單,有投票權的您如果支持,請投我部落格一票吧!我公開勇敢為自己拉票,有很多部分是因為個人虛榮導致,但真正有極小一部份是希望讓更多人看見我的主張!台灣一定要自由!

藍眼關注連結:http://look.urs.tw/award_vote_blu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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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9日 星期一

讀者來函照登-部落客應有的態度及責任

圖片是智邦科技黃安捷執行長分享蔣勳的創作喜悅,引用自智邦藝術基金會版權所有:連結為:www.arttime.com.tw/exhibition/gallery/chiang/chiang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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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一直關注台灣政治各面向的問題,尤其就讀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研究所期間,花費極多時間蒐集各種金融、財政,以及各種弊案的資料蒐集!每一次寫一篇文章我總是找遍資料,耗費眾多時間匯整很多資料後,才敢為文振筆急書,寫出這些相關文章。日前針對遠東航空前任董事長崔湧案件,研究生花了一番時間將其中的脈絡整理出來,為的是讓大家知道,這一類型的公司經營轉換,都是用這種精密的轉換來進行公司各種權益及金錢的挪移!把這些手法揭露是為了提醒投資大眾,以及告知大家,要注意相同的手法!

當然我不是調查局人員,也不是法院或司法人員,我蒐集的資料只能就手邊能引用的相關資料去做研判,並且進行蛛絲馬跡的匯整!而今日研究生回家後,打開電腦赫然收到一封來信,是針對我先前這篇文章:「高學歷道貌岸然的詐騙集團-未來新型態的幾乎完美犯罪手法!」,個人有點驚嚇到了,倒不是恐懼那種驚嚇,而是黃安捷先生竟然來到部落格回函給研究生,我把其來函原文一字不漏照登於下:

請轉交 研究生,感恩不盡!

研究生 敬啟: 閱讀大作,很感嘆,也很佩服!

但其中有關我的報導有誤,我並沒有參與崔湧致伸的收購案,我本文附送崔湧的律師 Victor 張,請其說明,我有另給他一封信也有 copied 您的網址,我無意請您更正,因為您是從經濟部的網站查得此資料。但請在網站附上我的說明,鴻傳公司與我無關,我更無參與致伸收購案,而智邦收購案我們公司,我更也是相對的受害者。 我長期支持民主運動,更是常常對社會弱勢團體同情與付出,但此事與這說明無關,只是想說明我不是資本家,更不會做違背我一生支持與相信的公平正義原則。 我支持您的正義感,請繼續往前走,請相信我不是如您文章所說之人,這與事實不符合。

(PS: If you are not communist before 40 then you have no heart, if you are still communist after 40 then you have no head!)

我超過四十歲了,我只想把我當一個生意人的工作做好,但我不會做違法的事,不會欺騙。 我只是一個在人生成長過程,不停摸索、探詢人生生老病死的無奈,但我決不會去做違背我良心的事,希望您瞭解。 幫我更正說明好嗎?看了這報導我真的很難過。


感恩!

黃安捷 敬上

這是黃安捷先生原文來信!黃安捷先生曾擔任智邦科技執行長、根據經濟部網站資料顯示,此刻黃安捷先生仍是智邦科技的董事,智邦科技在網通領域是世界及台灣非常值得推崇的高科技公司,同時也是我們商學院教學中曾多次被提及的台灣優良廠商。尤其智邦科技對於員工的照顧與關懷,其完善的員工托育托兒的員工托兒所,更是我們商學院案例教學的優異照顧員工的典型!加上智邦長期贊助藝文活動,成立「智邦藝術基金會」,致力於推廣藝文活動,基金會連結為:www.arttime.com.tw,根據研究生蒐集資料也顯示,黃安捷先生在很早期就長期支持台灣民主的發展,並身體力行並資助各項台灣民主進程的活動!加上黃安捷先生也致力於宗教奉獻,所以黃安捷先生對於台灣民主的貢獻、對於經營企業的用心,還有推廣藝文活動的真心、奉獻宗教及社會公益的作為,完全不容我們忽視!

因此研究生也在此公開向黃安捷先生回應,研究生文中提到「◎鴻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登記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6號10樓,和上面第一家介紹的遠邦投資顧問公司同一地點,可以想像這應該是紙上公司,作為資金調動之用,主要股東是崔湧自己、老婆夏怡、還有智邦科技的大股東黃安捷,這家公司雖然只有新台幣100萬資本額,可是卻在2007年9月宣布以每股18元完成公開收購致伸科技(股票代碼2336),合併後致伸科技下市。目前董事長為梁立省,主要股東是英屬蓋曼群島商APPLE HOLDINGS, LTD,這是國外風行的私慕基金收購模式,崔湧主導併購致伸科技投資的資金超過83億元,透過遠邦投顧的Hiliton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引進國際知名的投資人H&Q Asia Pacific漢鼎亞太(風險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與Merrill Lynch美林集團(世界著名的證券零售商和投資銀行之一),結合致伸科技董事長梁立省主導的Alpine Asia Investments Limited組成投資團隊。」

研究生特針對以上文章說明如下:這段文章資料來自於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pub/cmpy/cmpyInfoListAction.do,研究生查證後確認崔湧的鴻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東名單的確有黃安捷先生,研究生同時參照財訊文章,標題:「智邦真值得買嗎?崔湧會不會當了冤大頭?」作者:陳良榕,文章連結為:http://monthly.wealth.com.tw/project/view.asp?id=588,研究生自認蒐集資料詳實,同時並無加上特定評價,也沒有任何特定的字眼來給予正面或負面的評斷,以上文章說明為匯整相關資料後,針對鴻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後續進行收購致伸科技動作,所撰寫的各種文字說明。如造成對黃安捷先生任何困擾,研究生在此絕不推卸責任,願負起本文文責。但我必須強調,黃安捷先生與本人並無任何私交或接觸,黃安捷先生的名字甚至是研究生上課時,討論對於員工福利照顧、以及推廣藝文活動的優秀老闆範例!研究生並無任何好惡,特定針對黃安捷先生進行攻擊或污衊行為!

如果誠如黃安捷先生來函所述,崔湧進行各項投資連自己公司股東都未通知照會,那他不但違反商業誠信原則,同時更是背信的罪名!矇騙股東同時欺騙股東這是很糟糕的商業欺騙手段!在此也期待司法快點水落石出,讓真相快點大白!但不管如何在此感謝黃安捷先生來函,研究生特此原文照登!以示公正公開的回應!研究生就讀於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研究所,我的mail是:terry@cigi.com.tw,特此為文公告!如文章有所錯誤,研究生也願意接受更正,進行各種修正及檢討!黃安捷先生的來函令研究生倍感溫馨,您願意耗用寶貴的時間來指正研究生,個人感激不盡!尤其研究生是個默默無名的學生,黃安捷先生願意以社會知名人士之尊,給予年輕人觀念上指導及包含,個人銘感在心!

最後針對鯨魚網站: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79107,引用本人文章,個人從未主動去函刊登,在此我公開回應會以信函函請鯨魚網站做相關解釋及加注說明等,一併在此說明。深願此次文章事件成為保佑台灣最好的契機!研究生仍會筆耕不輟,繼續為台灣奮鬥,也請黃安捷先生以及各位支持我的人,繼續給我加油!

最後我向包含黃安捷先生在內,追求台灣民主自由的老前輩們,獻上最高的致敬,沒有你們的爭取,我們今天就無法在此自由書寫,享受言論自由。為此研究生深深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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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

一個學運熱血革命青年走向貪瀆監牢之路



圖片取自新聞圖片-顏萬進大學照片及現在照片

一個學運的青年,一個原本環境不好的有志青年,當年在野百合學運運動時,這位青年在政大組成野火社,用行動表達真正革命的意涵。這個「年輕人」!就是民進黨的顏萬進,曾任內政部政次、海基會副秘書長、民進黨副秘書長、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政策會副執行長、陳總統競選總部競選總部戰情部主任、林濁水國會辦公室主任等職位。

1964年生,現在只不過43歲的前途似錦的年輕人,從當年政大法律系畢業、到日本京都大學法律碩士,這位在政大學運「野火」時代扮演靈魂角色的年輕人,當年也在學運重要刊物「春雷」撰寫大量文章。十足一派熱血革命青年。他不過只比我大10歲!從其從政經歷來看,在執政後人才稀少的民進黨,這位青年才俊一定受到黨內不少領袖人物刻意栽培,加上其積極個性,一路從幕僚角色逐漸成為重要的政府官員。

海基會副秘書長任內,他多次代表陳總統發言台灣對大陸的言論,年紀輕輕就當上內政部政次,所以一下子這熱血的青年接觸到權力的頂端,就像一匹原野荒盪飢渴的狼,原本奔馳於原野覓食求生存,現在有大片的牛群及血肉可供啖食,馬上就吃相難看了起來。我們看到從檢調監聽的內容及已經證據確鑿的部分,他主動找上北投纜車投標廠商郭銓慶直接要賄款新台幣120萬元,還大言不慚地說:「營建署現在被我釘在牆壁上,怕我怕得要死,這個我才有辦法啦!」他收了郭銓慶120萬現金,二人還講好顏萬進未來消費可以用其公司名稱開立發票報銷帳款。

然後顏萬進在其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時,還將郭銓慶捐給民進黨黨部的政治獻金,共計五十萬元的七張台灣銀行支票及一百五十萬元現金,侵占己有並全部花完。然後顏萬進又勒索復興航空董事長范志強,因為後者要成立劍橋大學台灣校友會,他拿了復興航空台北到台南空白機票十張、台北到高雄空白機票二十張,總價值不過約八萬多元的復興航空機票。最匪夷所思的是:經過調查查出顏萬進在吳乃仁擔任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期間,他將個人花費、餐飲發票等等,共計23三筆消費單據拿給吳乃仁秘書核銷領取13萬4千213元。

這些是已經曝光的地方,新聞說顏萬進父親是個賣冰的小生意人,家境並不好,我想到陳總統,佃農出身的總統原本是台灣的希望,因為他出身貧窮,以為他可以了解民謨,知道民眾艱苦,可是我們失望地發現總統夫人珠光寶氣,全身上下都是名貴的珠寶;總統女婿到處找人喬事情,身為人人稱羨高收入醫生,卻還花費不夠用到處收錢買名貴的包包以及筆款。而總統身價更是數級跳,成為富有人家。

希望我這篇文章不要引發政黨意識型態之爭,我不喜歡寫政治文,你問我支持誰?我告訴你在這樣血性的顏萬進事件之後,這位熱血青年墮落至此,士大夫之恥是謂國恥,我已經對台灣政治不報任何希望!這件事還同時引發我們以下兩個思考:

◎當初一路提拔這個人的長官們,包含總統、當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院長、所謂新潮流系的大老,你們要嗎就是被這個年輕人矇騙,那表示你們判斷力大有問題。不然就是知道這個人有問題還用他,這樣更可怕,從他整個掌握權力不過短短幾年,卻如同民進黨上台執政後迅速腐敗一樣,這樣的現象豈能只是用因為他家境貧寒,所以拼命撈錢來解釋。現在出事了民進黨的人每個拼命作切割,每個人都一付事不干己的樣子,連我最崇敬的林濁水委員,都沒出來講幾句話罵一罵,你們這群腐壞的敗類不需要罵一罵?這個一路頂尖拔粹、受黨栽培重用的年輕重要官員,完全是你們的責任耶!操守敗壞到如此,連區區幾萬元都要這樣大污特污一番,實在是到了沒有廉恥的地步。

◎從顏萬進收錢的過程可以看到,民進黨掌握權力的新朝權貴們,都是用外界不明白其權力結構的部分,不斷用恐嚇、威脅等等模式,讓廠商心甘情願拿出錢。卻往往拿了錢之後,被這些人單獨吃掉,連給黨中央的捐款都污,然後這些貪污的官員開始在不關他自己的政務上,不斷關說喬相關的事情,像顏萬盡是內政部政次,卻不斷越級去管營建署,只為了喬北投纜車的事情,難怪這幾年國家的政務都原地踏步、甚至退步,原來所有民進黨官員都在搞這些,國家的事情難怪沒人做。所以外面的一堆廠商每天忙著面見總統夫人,找關係拉攏領導者身邊的親戚、年輕的特助助理等,或者拼命找黨內大老疏通,形成不斷出現的餃子宴、三井宴、或者是各種黃金宴等等怪現象。

一個學運世代年青人,就如此走向監牢,令人更難過的是在電視上可以看到他一貫的表情,還發揮其咄咄逼人的口才說司法會做出判決,我心中一凜,知道這個國家,已經沒救了。我再想到前鎮子一堆大學生,覺得大學學歷及文憑,不如去參加直銷好好賺錢,心中也終於知道,原來都是這個社會,而身在其中的我們,都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一份子。我也想起兩年前當我失敗時,因為沒錢被嘲笑的鄙視眼神,以及整個社會瘋狂追逐所謂成功多金人士那種瘋狂,我沉默了,而你呢?!

北投纜車弊案 台北地院明天宣判
【中央社╱台北十三日電】 2007.09.13
參考連結:http://www.lre.org.tw/phpBB/viewtopic.php?t=1098&sid=04dbb87fcb67f4212d182a06cabf7083

2007年7月22日 星期日

找出你的「個性競爭力」!



圖片是周恩來年輕時的軍裝照片,他一生從軍人,革命家,成為一個幕僚,到最後成為中國的行政總理,可算是一個展現最佳個人競爭力的絕佳例子!

分享自己課堂的心得,最近慢慢感覺到吸收到很多組織及管理的概念,很受用,其實有機會上班族都應該回校園充電一下,尤其課堂上大夥直接實例探討,老師思路清晰地調整我們的思考之路,也可以吸收同學其他公司的長處,雖然週末總是要犧牲上整天課,但還是蠻值得的!另外就是閱讀大量的書籍並真正咀嚼下去,同時養成閱讀的好習慣真的是很重要!

文章題目:找出你的「個性競爭力」!
出處:經理人月刊第25期2006年12月號

作者:陳芳毓

內文摘要:

領導者有不同風格,其差異是因領導者不同個性造成。每個人都有領導潛力,成為領袖不容易,但學習領導較容易。管理大師Warren Bennis在《領導者該做什麼》中說:「領導者非天生是靠努力,領導者自在做自己,沒有固定形象。」領導不只有一種典型,也沒有哪種領導優於其他,優秀領導者都有大批追隨者,但被擁戴的原因不同。哈佛商學院教授Nancy F. Koehn在其著作《記得你是誰》中說:「不能坦然面對自己和別人優缺點的領導者,不可能做出適當決策。」性格決定行為、行為決定命運,領導者個性決定組織價值觀及組織文化。培養領導基因最重要的工作是了解並接受自己個性,善用優點彌補缺點。並不是巨星般的領導者才是優秀領導,個性不同造成風格差異,沒有任何領導者同時具備所有成功條件。成功領導者方法不同,但共通點在於:對自己有「自知之明」,不斷反省自己、了解自我個性。

近年來西方心理學流行人格九型(Enneagram)的古老分析法,這個心理分析模式被運用到心理學、兩性關係及職場不同領域。個性概略分為3大類型、9種小分類,各有其優缺點,並無高下分別:

◎情感導向型:第二、三、四型。
◎思考導向型:第五、六、七型。
◎行動導向型:第八、九、一型。

而這種分析方式是要我們用理性及感性認識自己及他人,提高準確的人際溝通能力,提升個性魅力及影響力。而我們學習其他領袖,找出其身上跟我們本身理念契合的特質,再加強自我領導能力。領導就是認識自我的旅程,先認識自己,再透過不同性格的領導者故事,可以更洞悉領導與被領導的態度及技巧。

文末列舉以下管理者及領導者不同的地方:

1、管理者是執行者,領導者是改革者。
2、管理者人云亦云,領導者獨樹一格。
3、管理者守成,領導者開創。
4、管理者注意系統與結構,領導者注意群眾。
5、管理者靠控制,領導者靠信任。
6、管理者視野狹隘,領導者視野寬廣。
7、管理者問怎樣做、何時做,領導者問是什麼、為什麼。
8、管理者眼光總在眼前,領導者眼光則在遠方。
9、管理者模仿,領導者創造。
10、管理者接受現實,領導者挑戰現實。
11、管理者是服從的典型士兵,領導者當自己的主人。
12、 管理者把事做對,領導者做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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