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
這樣爛的馬政府應該連中國人民都怕吧??
台灣首善之區的台北市,日前竟然在台北市市府附近捷運站發生,工地的起重機直接掉落砸中中國旅遊團的遊覽車,造成兩名中國旅客枉死,而一名中國旅客也生命垂危,首先要為這幾位異鄉旅可表達哀痛之意,但這件事和和日前發生的有中國旅客因為旅行社遊覽車不足,直接在飯店被放鴿子,直到觀光局出面,才有後續安排這上百人的中國旅遊團進行後續行程!
而新聞是這樣報導的:
廣東旅遊團昨天在台北飛來橫禍,造成兩人死亡,台北市府今天前往工地調查是否有人為疏忽,勞檢處長張基煜認為,大成公司起重機超載以及沒有拉起封鎖線,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會依法嚴辦。另外,大成公司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這次疏失已經是第二次,再加上昨天發生嚴重職業災害,因此從重處分罰緩十五萬元。
台北市長郝龍斌則表示,絕對會以最嚴格的標準要求承包商擔負起責任,目前已經要求機具公司停工。另外檢察官也帶回八名工地人員偵訊,依涉嫌業務致死等罪嫌,諭令起重組闕姓工程師等人十萬到五十萬交保後傳。
從事發一開始因為「一陣風」造成機具掉落,現在市府調查處罰15 萬元,兩條人命的代價就這樣低嗎?!研究生在此不是要討論台灣中國的議題,但從這兩件有關中國旅客來台灣旅遊的事情,我們可以見微知著,台灣根本就沒有做好準備接受大量中國旅客來台觀光!從馬先生喊著「我們準備好了」那一天起,經濟沒有準備好、政治沒有準備好,兩岸關係也沒有準備好,匆促胡亂開放的結果就是現在一團亂!
成龍說台灣很亂,需要管一管,這種胡說八道的言論僅只看到台灣問題的一小環節!台灣有些地方的確很「亂」,但並不是人民很「亂」,台灣擁有華人文化中最高素質的人民,以及優異的文化教養,真正的亂都來自於荒唐的政府!如果這家造成機具掉落的包商已經不是第一次出事,上一次地震,造成機具掉落出事數人死亡也是同一家公司,但是我沒看到市府有為這樣的意外作出什麼處置,現在照規定去罰款、要求注重工地安全,兩條人命就這樣無聲無息消失,並沒有換來什麼反省!以後我們走在台北街頭都要小心頭頂,以免又有奇怪的東西掉落,造成個人生命或財產損失!
匆促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卻沒有作好營運規劃,現在江丙坤還去南京要求中國要多開放航線,希望包機班次更多,真是匪夷所思的邏輯!如果一開始有規劃好中國觀光客來台,先期的各種航班數量、推廣旅遊計畫、還有相關國內旅行社的規範等等,是不是應該都要有縝密的規劃?現在發生旅客被放鴿子,經過口耳相傳力量,這樣的生意與商機可以維繫多久?實在令人存疑!
日前立法院初審通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預計可以開放大陸配偶在台灣的工作、繼承及請領勞保給付權利,以往陸配只有新台幣兩百萬的繼承權,修法取消兩百萬的規定,未來只要取得長期居留權,就可百分之百依民法繼承遺產。而未來陸配只要合法入境,通過面試,就進入「依親居留」階段,一開始依親,就有就業權。而另外針對中國學生來台的部份,馬先生日前在台大EMBA表示,教育部正積極規畫明年開放,初步名額是兩千名。2010年春天開放研究生來台、秋天開放一般大陸生來台。初步規劃中國學生來台採「三限」、「六不」原則,包括限校、限量及限域,不加分、不影響招生名額、不提供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不可考照、不可續留台灣就業。
研究生在經濟部分秉持右派開放自由經濟的論點,我欣然接受經濟開放的事實,我也堅信只要中國和台灣多交流、多持續開放,不管在政治、經濟部分都會對台灣更有利!中國和台灣的開放無法阻擋,但必須要做好規範以及準備,研究生認為可以多讓中國人民過來看看台灣,甚至融入台灣當地社會,必定會造成中國某種程度的改變,那是台灣可以掌握在己、努力奮鬥的目標。只要台灣繼續進步,人民平民如我們,都可以扮演讓中國人民更加認識台灣主權意識的重要角色!這一點是研究生可能會與部份台派朋友不同的論點。但要開放卻必須要有縝密準備,我倒要請問中國人民及中國政府,你們準備好了嗎?準備好要面對連台灣人民都搖頭的馬政府了嗎?準備好面對只會欺騙什麼都不會的馬政府了嗎?
這些修正案預計今年六月立院會期結束在國民黨優勢席次下就會通過,但是我一樣要問,相關的措施都準備好了嗎?會不會又像中國觀光客一樣,到時候又一堆悲劇發生?我們才又在這邊徒呼負負!我實在很難相信政府已經「準備好了」?!而中國朋友們,你們也相信馬先生馬政府都準備好了嗎?當你們欣然準備要到台灣觀光、就學、進行商業投資時,你們有想過你們面對的是一個怎樣的馬政府?你們的生命與財產會面對怎樣的風險呢?這部份倒是很有趣的議題了!
研究生不知道是否該慶幸,這樣爛透的馬政府,反而讓中國對台灣卻步呢?!不知該悲還是喜?朱雲鵬上班會情人、北市府的工地施工意外,都只突顯這個政府就像那座風中的起重機一般-螺絲沒鎖緊、搖搖欲墜吧!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馬:肅貪,上位者要先不歪哥,原來這般標準!
根據旺旺質報2009/4/22內容:
馬英九總統廿一日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他相信軍中大部分並沒有買官、賣官,但有少數人是例外,像過去從兩蔣到前總統李登輝時代,都沒聽過這種事;為何過去八年傳聞卻如此之盛,這與在上位者「正不正」很有關係!他強調,為政要走正道。 馬英九說,做總統的不貪是最起碼的要求,要肅貪,人家會先看你這個為上的是不是會歪哥,如果你上位者會歪哥,就一定上樑不正下樑歪,他非常在意這一點。而除了軍中買官、賣官外,另外像國營事業和二次金改也一樣,他認為其實來源也都只有一個。馬英九昨天透露,為了肅貪的事,最近這段期間他連回家都在思考,還把論語拿起來溫故知新,他認為這件事的關鍵,說穿了就是在上位者自己正不正的問題。
----------------------以下恕刪---------------------
好酷喔!馬先生要上位者先不要歪哥!還拿論語出來看耶!馬先生又說:
他上任後馬上要法務部推動廉政倫理規範,在經濟最壞的時候反而出來要大家注意操守,因為如果人民對政府不滿意,只是經濟不好或外在因素,是回得來的;但如果因為操守不好,出現買官、賣官,然後經常出現收賄,就沒希望了!
研究生不知道其他人民怎樣想啦!但我只知道經濟搞不好,大家都快餓死了,還要注意什麼鬼操守?這是繼監察院王聖人推廣孝道後最爆笑的邏輯了,要不要乾脆全國一人發一本論語,每週定期抽背論語,台灣犯罪率就會下降很多!雖然我書唸不多,但我知道「飽暖思淫欲、飢寒起盜心」!人民對政府不滿應該是經濟太爛!根據最新IMF公佈2009年經濟成長率預估,台灣是負7.5﹪、情況非常慘,只比新加坡的負10﹪、冰島的負10.6﹪好一點;而失業率預估為6.3﹪,還真的達到馬先生競選承諾的633之一的3。
馬先生要大家注意操守,在上位者不歪哥、要正,但我們來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一:2009/4/22旺旺質報報導
國安會秘書長蘇起太太陳月卿登陸打書引起外界議論,馬英九總統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首度打破沉默,他直言這樣的事情,「以後不會有第二個例子了!」但他也強調,兩岸關係改善的過程,有些法規跟不上現實的腳步,規範不清楚之處要透過個案來建立規範,「外界有一些反應了,我們一定會檢討。」 馬英九指出,他上任來和大陸關係確實出現比較大的變化,包括去年六月開放地方首長去大陸、去年下半年討論中央首長訪中,這個過程一定會有些法規跟不上現實腳步。
掌管台灣國安最高長官的太太去中國打書、賣東西,竟然是外界有一些反應了,在上位者才要檢討,而主要原因是「法規跟不上腳步、要透過個案來建立規範」,天呀,在上位者的正不正就只有這樣的標準喔?!
案例二:2009/4/22旺旺質報報導
對於前參謀總長霍守業遭影射牟利賣官,馬英九總統廿一日在接受本報專訪時首度表示,他對霍前總長的專業和忠誠都非常信任,但因為社會上正關切此案,司法也可能調查,所以日前才不便接見霍守業。但未接見並不表示他認為霍前總長有問題,這時他更不便替霍守業有任何說明。 馬總統昨天證實,他在今年二月曾經考慮過讓霍守業延任一年參謀總長的職務。當時主要考量霍守業有一套很好的防衛戰略,而且大概在幾個月前才完成這項理論架構,讓他覺得很不錯。當時他還特別請霍守業在內部大軍談時,向大家再說明一遍。
真特別的領導風格喔!國軍最高參謀總長如果有問題,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可以直接下令撤換就好了!如果覺得下屬可以信任、那就勇敢站出來扛下屬,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對霍前總長的專業和忠誠都非常信任,那何必因為社會上正關切此案,司法也可能調查,所以日前才不便接見。真是有趣的邏輯!自己挑選的下屬竟然不接見,還擔心被波及嗎?這樣重要的職位本來就要當機立斷,如果操守有問題就撤換掉,幹嘛玩躲貓貓?社會上正在關切,身為長官的人要自己做出決斷,自己用的人都不知道操守是否有問題喔?
案例三:2009/4/22旺旺質報
政務三法修法案肥了馬政府高官?民進黨立院黨團昨日抨擊,馬政府上任後百業蕭條,近日卻還推出任由政務官加薪、退職金加碼的「政務人員三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不僅部會首長月俸增加二萬多元,其中總統府祕書長詹春柏與國安會祕書長蘇起薪水,也從部長級直升到院長級,調薪十三萬,真的是「撈很大」。 對此國民黨團則表示,政務人員雖是廣義公務員,但權益保障不如一般事務官,對於學有專精、表現優異的政務人員,這是比照新加坡,「以俸養廉」。行政院會日前通過考試院所提《政務人員法草案》、《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隨即送至立法院審議。其中《政務人員法草案》讓總統府增設政務顧問廿一人,行政院增設政務顧問十七人。《政務人員俸給條例草案》則從院長到合議制委員通通都調高俸點,中央高官三一六人都加薪,其中各部會部長的俸點上調三百點,以一點八十六元計算,等於每月變相加薪二萬五千八百元。
不是才剛說政務官要聞聲救苦、公務員要共體時艱,結果馬上就要替肥貓首長加薪,這是哪門子的在上位者要正、不要歪哥!經濟爛成這樣、一堆人沒工作,你他媽的加薪咧!
案例四:
馬先生重要的財經智囊朱雲鵬,多次被目擊上班時間帶小女友出去約會,引發外界議論。朱雲鵬上午出面道歉,朱雲鵬說,政務人員應該做公務人員的表率,雖然他經常是下班及假日時間都在忙公務,甚至還因此生病住院,但這都不是藉口和理由,他為自己的過失深深一鞠躬道歉。朱雲鵬強調,他日後一定遵守上班的規定,而這起開小差事件他已經跟行政院長劉兆玄報告。
挖!這也是在上位者正的表現嗎?我也常常下課後及假日時間忙工作、忙課業,最近也忙到生病住院,難道我第二天就可以遲到、翹課翹班嗎?又是一個詭異的案例,朱先生說這個開小差的是已經跟劉大俠報告過,我看也免了,跟一個偷偷去飲奶精的長官講這些,又有何用?財經重要官員這樣拼經濟,我看台灣經濟很難好的起來!還是說大家一起上班偷溜班去約會、促進觀光還有提升汽車旅館業績!
研究生也不一一列舉了,我看馬先生這樣定義在上位者要正、上位者要先不歪哥,我看依照這種標準台灣就完蛋了!
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貪生怕死莫入此門,升官發財請走別路
1924年陸軍官校前身黃埔軍校在廣州創立,在大門口以這幅對聯昭告天下青年,六月十六日是陸軍官校校慶。
一堆將官爆發「買星星」的買官疑雲,政府這次頗有效率馬上清查出阿扁當總統任內,所有晉升的將官、退役將官等,準備要全部好好調查這些買官的將官!研究生回憶起當兵歲月,其實對於一堆狗軍官會買官一點都不訝異!當兵時大概都是我們這些「不願意」的小兵們,努力再打雜出勤務,那些所謂軍官學校畢業的長官們,每個幾乎都是滿腦腸肥、好吃懶做,貪生怕死之徒。雖然軍隊中是由這些軍官來指揮,但我敢說沒有我們這些「不願意」的士官兵,軍隊大概要倒店關門大吉。
當然這些都是研究生自己當兵經驗,不代表全國部隊,但是我看到的軍官都是夜夜笙歌,每月領公務員薪水,但還是每天想著發財、鑽營拍馬、遇事退縮、有困難就躲、有責任就推,有事情就閃的軍官,雖然軍官中也偶或有不錯的長官,但大體而言職業軍官幾乎都是庸才、無能之流,最多遇到幾位願意尊重專業,願意真心帶兵的軍官,就實屬萬幸!而多數軍官都是盡量保住職位,努力往上逢迎拍馬,不然就是昇官無望、每天混吃等死等退休、等領終生俸的角色!所以台灣軍隊充滿教條主義,許多規矩沒來由限制住了日常運作,一堆繁瑣的規定其實只是表面工作,一堆男人在部隊裏虛度光陰、空耗糧食,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等退伍、等一堆無聊無意義的事情。很多時候甚至許多荒謬的規定,都是沒來由從遠古流傳下來,一堆沒有思考能力的軍官就呆呆地繼續遵守,或者制定更多愚蠢的規矩,使得整個部隊就像在演一場荒謬的黑色喜劇一般。
所以爆發出買將官的消息,研究生一點都不訝異,如果硬要牽拖又全是阿扁的錯也無所謂,但我倒要問問這些軍官不都是以前「忠黨愛國」的某黨培訓的軍官學校畢業的嗎?!怎麼會願意紆尊降貴去求賤阿扁?!可以在其當政期間擁有晉升將官資格的軍官們,都一定在前朝某黨執政時也都有優良表現,才輪的到阿扁執政時可以擁有晉升資格!那到底是軍校教育有問題?還是這些原本屬於某些組織、某些忠黨愛國的軍官們思想有問題?!這整群軍官還甲好到相報,互相營利謀私,蔚成天下奇觀也!
台灣的軍公教系統說實話是很扭曲的系統(也許會得罪一些公職朋友,但研究生還是選擇說出來!)一堆人並不是為了想服務大眾才去報考,這群想當公務員、軍人的人民,基本上是為了要求取比外界環境更穩定的工作,甚至是希望享有更優渥的物質生活才來報考,這幾年經濟不景氣更是讓公務員、軍警等鐵飯碗大受歡迎,報考人數大幅提高,但其中有為民服務熱忱的應該是極為稀少,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會有買官的軍人,還有在看守所大賺收容人的錢,幫忙買通帶東西、安排坐牢受刑人女人、菸酒、各種管制違禁物品的監所管理員,還有全國上下貪污的公務員,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意外!
當整個軍公教體系都是為了求取安定、都是為了賺取更優渥的物質生活、都是為了退休後可以享有終身俸的優待、都是為了工作輕鬆、都明明知道公務員只有固定薪水,卻又每天不甘心,只想逢迎拍馬昇官,只想利用職位謀取一己之私的人,這樣的國家,再加上不要臉的領導階層,死不認錯的領導人,喜歡裝清高、不願意面對現實情況、只喜歡耍表面功夫、只喜歡沽名釣譽的領導者,台灣的軍公教系統會變成什麼樣子,實在不需要多加說明!
希望這一次多深入調查,把一堆軍官有洩漏國家機密的,有利用武器採購謀取私利的、有買官昇官互相包庇的、有收取黑錢魚肉百姓的、有利用職權施壓欺騙的,還有位在公職、卻每天汲汲營營只想發財的各級公務員們,都好好清查一番,我想監獄應該會關不下吧!台灣可能要多蓋很多監獄,然後我們再增加錄取名額,多錄取一些看守所管理員、還有多出很多各級軍官的空缺,可以再增加軍校聯招的名額,相信也會把失業率降低一些。
哈哈,真是不錯的政策喔!對了其實除了清查買官將官、還有貪污的公務員之外,應該順便查查這些人到底有多少有在國外置產,有多少偷偷申請美國綠卡,阿扁的例子至少告訴我們,海外有財產有綠卡的公務員們,一出事就跑掉,沒有外國護照的阿扁至少跑不了,得乖乖去坐牢!跟這些軍公教比起來,立委這工作好像風險高多了,做到最後還可能要去拾荒度日,立委諸公們可要好好規劃生涯呀,多污一點錢來存,喔,不是啦,多培養第二專長以免卸任後沒有工作耶!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為何要紀念蔣經國?
很有趣的對比,自比一生清廉的蔣經國,其實全省都有其行館,數量高達10個以上,有興趣者請參考陳凱劭的BLOG,標題:「38個蔣介石行館與153條中正路」,連結為:http://blog.kaishao.idv.tw/?p=607,把全國都當作自己家財產的蔣家獨裁父子,竟然也趕誇言「清廉」!
一直強調「親民愛民」的蔣經國,其實是台灣白色恐怖的始作俑者,蔣經國統治整個特務組織,1949年到1953年擔任台灣省主席的吳國楨描述蔣經國手下特務的惡形惡狀:「我的痛苦奮鬥歷程中沒有一天不是在秘密警察的監督下過的。他們干涉自由選舉。非法逮捕的人不計其數。他們折磨人,並列出黑名單…台灣實際上是警察國家。人民自由幾乎完全被鎮壓下來。」(Kerr, 1965: 480-482)。更不用講當年因為被誣指匪諜,被刑求、被湮沒在黑牢中的許多寶貴生命。雙手沾滿血腥的屠夫,竟然也可以穿上儉樸的夾克,硬要說自己是親民表率,只怕被他擁抱的人民恐怕也聞不到他雙手的血腥!其橫行的特務組織害多少淳樸善良的台灣人失去青春與生命,恐怕很難算清楚這筆帳?
而當年高喊「反共復國、消滅萬惡共匪」的蔣經國,限制言論自由,不准媒體隨意批判、報禁、黨禁、各種人民原本應享有的參政權力,等到人民用盡方法爭取,民智大開開始壓迫解除限制後,蔣經國難道會變成開放黨禁、報禁的恩公嗎?拿走你原本屬於的東西,過了很久等到你強大有力氣時,才將東西還給你,這樣應該值得紀念、值得高興嗎?還是應該為失去那將近半世紀的自由與民主傷悲?
而表面愛家愛子、把居所弄得儉樸、力行儉約的形象,其實蔣經國一生也是風流不斷,除了章亞若之外,各種酒色風流韻事也從沒停過,只是蔣經國總是裝岀愛家顧家的樣子,骨子裡卻是殘酷不堪,拈三惹四、東搞西搞的爛男人。
還有許多許多歷史的資料,都可以證明蔣氏父子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獨裁者,他們肆無忌憚奴役台灣人民,編織荒謬的反攻大陸大夢,不只欺騙台灣人,連外省人也欺騙。更扯的是國庫通黨庫,國產當作家產,貪污全國的金錢,進行帝王獨裁般的統治,高壓手段殘殺人民,不顧司法正義濫殺無辜、倒行逆施大肆搜捕,製造各種冤獄,遂行獨裁統治。
這樣的人,我們還紀念他,我們的內閣團隊還成群結隊去謁靈?!我看台灣真的是沒救了!我看我們也開始來紀念秦始皇、毛澤東,最好再弄個日本軍國主義的神社來拜,要不要再蓋個紀念希特勒的毒氣紀念館,媽的!是非不分到這種地步!真的太荒謬了!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不堪重夢十年間
片花飛減卻春,風飄萬點正愁人
櫻花樹下每個人都會成為詩人,圖片是同學在京都所拍「哲學之道」的春櫻!
水調歌頭四首
之一:某人
滿城紛紛落,飛櫻浪輕舞。修眉芝蘭回眸,飄亂紅無數。暖煙日日風高,尋點點吹絮雪,佳人影何處。我欲踏芳緋,醉後與君賦。
離枝花,雨稍停,愁不住。難忘塵情最初?夢斷幾寒暑。渺渺月圓滄漫,空映千里悲歡,京都櫻萬株。暮春倦鳥還,詩酒夢琴書。
之二:Anita
皓首吟新曲,萬里水天景。春半歎春已遲,落英惜憐情。一片爛漫吹櫻,朱顏恨留暗懷,故人夢如影。歲華流水盡,容易捲簾空。
悲風起,月明夜,花雨中。寧知縹緲遺影?飛殤君莫停。酒半此醉不藏,容膝相語往事,金閣古寺東。繽紛飄櫻雪,唯有廣寒宮。
之三:Lizzie
落花窗前舞,纖腰楚瑤步。春櫻翩翩初見,芳顏細雨露。墮瓣微暈回眸,嫣然曳曳巧笑,人間總不如。無語念思量,美人年十五。
櫻燕去,盡飛煙,殘紅住。朱唇呢喃語過,婷婷未回顧。飛紅寄取不堪,飄蕩清唱尊前,當庭月遲暮。無邊吟腸斷,總被多情誤。
之四:L
孤月窺紅塵,獨影留人間。古城春淺紛櫻,凝紅隨淡煙。人近花下如夢,心遠忘卻瑤階,高樹凋花前。相思舊如故,故人有新歡。
聲疏落,殘紅緲,離管絃。不堪重回黃昏,明日又青山。漸暖輕暑搖扇,絕代紅顏傾訴,京都似長安。花底盡無語,點點過飛雁。
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只是一朵玫瑰
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請大家支持立院退回農村再生條例,制定農村永續發展的政策
圖片是四五月盛開的桐花,引用自桐花季主題網,連結為:http://tung.hakka.gov.tw/internet/index.aspx
拉票啦,研究生參加2009竹子湖海芋季創作比賽,標題是芋見一幅水墨山水畫,每人每天可以投一票至4/26,請幫我投票催票啦,連結為:http://2009callalily.emmm.tw/default.php?ptype=n1p
身為農村子弟,研究生又是農學院畢業,因此我一定要利用這邊,多呼籲一些人來關注一個攸關台灣農村發展的法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條例全文可以到這個「漂浪。島嶼munch」部落格,標題「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文章後面,觀看條例草案全文,連結為: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18854630
首先要認知到此階段台灣農村面臨以下的問題:
1、傳統務農的農夫、栽種農產品無法獲得應有的收入,造成農村人口流失,年輕人離開農村,到都市謀生,農村老化,無法獲得該有的生產資源,比如資金、勞動力、技術、科技等。
2、加入WTO之後,再加上兩岸開放,對台灣農民及農業生產的衝擊,由於低成本競爭,台灣農業由於面積不大,都是精緻小農型態經營,很難敵過相關國外的大型農業生產的競爭。
3、台灣經濟不景氣,如何導引相關青壯人口,回流到家鄉,成為建設農村的生力軍,如何輔導並且安置這些人力,也是很重要的議題。
體認到以上台灣農業的處境,我們才可以開始思考,如何在政策面協助農村改造,政治人物也好,農村農民也好,像我這樣離鄉背井的農村子弟,還有很多想要從農村改造拿到利益的團體個人、或是攫取政治利益的人,都會用盡方法去說服政策往自己想要的方向去走。
眾所皆知台灣農民還是數量極大,中南部幾個農業縣從苗栗、彰化、嘉義、雲林到台南等縣市,如果能夠爭取到農民支持,會在政治上獲得極大的利益。而大家也知道台灣農村人民淳樸,但因為幾十年來的派系鬥爭,以及地方勢力利用農會、黑道、廟宇宗教等勢力,台灣農村的政治往往和金權、黑金、土地利益脫不了關係。看倌們也無需在此與我爭論,只消自己花點時間去鄉下住個幾年,你就會體會我講這些的原因。農民雖然淳樸,但真正掌握地方政治勢力的派系,往往用政治手段透過土地重劃、資源分配,選舉的互相分贓,整個縣市、整各鄉鎮來進行自我的派系壯大,或是資源分配。
所以這個國民黨團、行政院版本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一出,希望有良知;想要農村真正改造的台灣農民們,請你們務必花點時間關懷這草案內容,我也知道也許這樣的呼籲無法改變什麼,但在網路上也看到很多朋友共同在關心這個議題,希望農村子弟、出身農村的朋友,務必花時間來關注這個議題。農村再生條例現在的最大問題是以下幾個部份:(法條底下紅字部份是研究生的評論)
◎草案第九條: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以下簡稱社區組織代表),依據社區居民需求,以農村社區為計畫範圍,共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農村再生計畫核定前,對前項社區組織代表有異議或同一農村社區範圍提出二個以上農村再生計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定,並退還重新整合。
第一項農村再生計畫,應包括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個別宅院整建、產業活化、文化保存與活化、生態保育、土地取得方式與維護、後續管理維護及財務計畫,並得提出具發展特色之推動項目。
編列高達2000億的預算,加上這條規範,硬要一個社區只能整合推出一個立案的單一組織及團體為代表,來進行主觀機關核可後的計畫。台灣不是共產國家,不需要政府來規定大家要怎樣做,這樣的法案根本就是把資源明白想給一整個團體或組織,說穿了不就是掌握現在農村資源的既有勢力,這麼多錢就要給這些人規劃,如果她們有辦法台灣農村現在老早發展起來了,等到現在農村奄奄一息,還要賦予這些組織或團體正當權力,代表農村社區去執行主管機關核定的計畫。難道台灣農村都要規劃成同樣的風貌、外表、同樣的農舍建築,還有發展同樣的農村生產計畫嗎?這是共產黨當年的文化大革命式的農村改造嗎?給特定團體權力以及金錢,去做一大堆規劃,何不如直接把預算編列給有心回農村家鄉的年輕人去申請,設立委員會去審查撥款,並且設立專責機構輔導及追蹤評估績效,何必大費周彰要把許多錢塞給地方原來的角頭或樁腳。這些人要是有本事早就把農村弄好了,哪會呈現現在的樣子?
◎草案第十二條:主管機關得對第九條第三項所定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建設予以補助;其種類如下:
一、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
二、公園、綠地、廣場、運動、文化及景觀休閒設施。
三、自用自來水處理及水資源再利用設施。
四、污水處理、垃圾清理及資源回收設施。
五、傳統建築、文物、埤塘及景觀生態設施。
六、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七、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八、網路及資訊之基礎建設。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這條草案以及第十三條到第十六條,都詳盡規範農村各種建設,政府也未免管太多了,而且這些有形的工程建設都是直接圖利地方勢力及角頭,也不一定是農村需要的建設。為何不讓當地居民申請,研究生還是一個初衷,讓當地人民、社區自己申請,聘請公正委員會審查撥款,並且專責追蹤後續進度及績效。
◎草案第二十四條:農村再生發展區內土地使用,應配合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內容實施管理。
前項計畫所需活化農村社區發展之土地,得依法辦理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前二項農村再生發展區範圍內之土地容許使用項目、用地變更原則、認定基準、土地使用強度、建築風貌、管理監督方式、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草案第二十五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地區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為配合農村社區整體發展,需將既有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者,應併同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依法辦理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
前項既有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之擴大,得以下列方式辦理:一、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或協議價購。二、由所有權人配合計畫內容捐贈二分之一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使用,交換取得其餘二分之一土地作為建築用地。前項第二款所定土地交換之辦理程序、交換基準、規模、審核條件與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草案第二十六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地區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為實施生產與生活環境之整體規劃及建設,得選定範圍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並併同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於選定範圍內之鄉(鎮、市、區)公所之適當處所,公告三十日;公告期滿實施之。前項範圍之選定,應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
草案第二十八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就選定範圍內之農村社區集中規劃,並將農地興建農舍之需求及所需公共設施同時納入;範圍內原有土地,經扣除前條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後,予以重新分配整理。
依前項分配之農地,其興建農舍之需求,經配合建築用地規劃者,視同已依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由主管機關造冊列管,並將所有地號清冊送地政機關於土地登記簿上註記。
這幾條土地規劃的方案內容更是荒唐,政府公然用公權力介入土地規劃及劃分,大家可以想像在鄉下誰能敵過那些黑道、民意代表、地方有權有勢的人所分配的土地重劃及規劃。這些條文難怪有專家學者批為「滅農條款」,這樣的法案通過勢必衝擊到最一般中下階層的農民,他們哪有閒暇、知識來對抗這些手握權力、資訊遠遠比他們靈通的民意代表或是官員,只能眼睜睜看人家炒地皮,並且利用法律條文合法地看要怎樣重劃土地,就怎樣重劃土地。這根本就是地方豪紳利用手段強佔土地利益最清楚的翻版。而且利用土地面積的優勢合法進行農地重整,所有權人、土地面積超過某一規定就可以不用理會少數農民地主,看似民主,根本就是土匪的行為。如果我擁有小量土地,但我不想參加農地重整規劃,難道不行嗎?台灣是共產國家嗎?還可以用這種方法合法來強取豪奪嗎?這根本就是違憲的法案,媽的幫幫忙好嗎?!還可以多數表決我的土地要做啥用途的喔?那要是人家表決我家土地要被換到另外偏遠地方,因為我是少數就只能鼻子摸摸,不能講話不能決定自己的土地要怎樣規劃,這是哪門子的民主呀?
◎草案第三十一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前項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當處所公告三個月,期滿無人異議者,得逕依前項規定辦理。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所需費用,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
草案第三十二條:為維護農村居住品質及生產安全,對具危害性之農業生產廢棄物或對農村發展不利之土地利用行為,應依土地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予以限制。
草案第三十四條:各級主管機關得委由建築師設計各式具地方特色之建築圖樣及說明書,並製訂各種建築圖樣及說明書。
農村住宅興建,選用前項之建築圖樣及說明書申請建築者,得免由建築師設計及簽章。第一項建築圖樣及說明書需修改者,得由住宅興建者委託建築師設計;其位於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範圍內者,得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委由建築師辦理簡易修改,並得免予收取服務費用。
這幾條規定更是匪夷所思了,基於環境綠美化的理由,如果我的建築有礙整體景觀,主管機關可以逕行替我實施建築物維護修繕咧!台灣真的是越活越回去了,這是民主國家定出來的法律嗎?而廢棄物及對農村發展不利之土地利用行為,在我來看就是地方民代亂搞,你怎不去把地方民代及黑金都消滅槍斃,就只會來管制農民怎樣利用土地,這些是地主的自由,只要人家不違法,人家高興在他土地做啥,何需王八蛋政府來規範?真正對農村發展不利的土地利用就是不把這些王八蛋執政官員和民代就地挖洞活埋,那籲請政府趕快修法通過把賄選、包工程、耍黑道的民代等就地掩埋,不然很不利農村發展。我相信會有不少地主願意捐地埋掉這些垃圾!後面還規定建築物要參考建築式樣,人家高興怎樣蓋房子何時也輪到政府來規定了?真的吃飽太閑喔!
研究生也忝為對農業經濟略有研究的毛頭小子,但這整個農村再生條例真的是荒誕誇張,很多專家前輩也都撰文說明了,我也在此拋磚引玉,希望政府可以懸崖勒馬多聽取農村農民看法,不要一意孤行!執政的國民黨不要忘記當初中國大陸是怎樣丟掉、輸給共產黨的,政權的輪替通常是由農村不滿開始的!這荒謬的農村再生條例呀,請大家務必關心這個法案進度,多謝大家關心農村!部要讓地方黑道及角頭又利用這個法案賺取更多土地開發利益,進而攫取掌握地方黑金政權的資源,這樣台灣農村恐永無翻身之日!
延伸閱讀:
◎引用自苦勞網,標題「細說《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悲慘小農的未來際遇」,連結為: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2434
◎引用自台灣農村陣線網站,標題「[連署] 不要說再見 -- 守護台灣農村聲明」,連結為:http://www.todei.org/
◎引用自漂浪。島嶼munch部落格,標題「三分鐘搞懂【農村再生條例】」,連結為: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18854630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的部落格,連結為:http://sjhsu51545.blogspot.com
2009年4月3日 星期五
「半套」總統?!台灣地區長官!「半套區長」是也!
當年連爺爺是用這樣五體投地的姿勢臥倒在地,親吻台灣土地表明自己多愛台灣(圖片引用自中央社)
拉票啦,研究生參加2009竹子湖海芋季創作比賽,標題是芋見一幅水墨山水畫,每人每天可以投一票至4/26,請幫我投票催票啦,連結為:http://2009callalily.emmm.tw/default.php?ptype=n1p
沒想到千年之後台灣出現了個「台灣區長」、他不算是真正的總統,因為他疑似擁有美國綠卡,更有趣的是在其任內短短一年內,台灣主權淪喪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中國特使來到台灣,自由台灣可以盡情揮舞五星旗,卻不能公開讓青天白日旗飄揚。當各種國際比賽場合,青天白日旗依舊不能公開飄揚!其閣員和立委眾多擁有外國國籍,形成一種詭異的多國籍內閣現象!
而為了救經濟,執政黨努力推動要簽訂ECFA,全名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在這個用一千多枚飛彈對準台灣的凶狠國家面前,我們的「半套總統」一直硬不起來!在許多不敢抬頭挺胸的場合,他自動降格成為「台灣區長」!他屬下新聞局駐加拿大的官員領國家俸祿,卻大聲叫喊:「台灣是鬼島,台灣人是台巴子、倭寇」,月領台幣20幾萬卻高喊對岸萬歲!而現在更是荒唐過分,掌管國家安全最高機構的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的夫人陳月卿,公然到中國去宣傳新書,並且販售相關健康療法的產品!
台灣人民還真是好欺負,我們誠實納稅繳稅,結果我們的官員和主管國家安全重要的政務官,都相繼過去中國拍馬屁,不然就是有親戚或重要親友在中國經商,實在很難想像這會是怎樣的忠誠景象!也許是研究生杞人憂天,也許兩岸最後會和平統一,不再兵戎相見,不過就像商業商場競爭時,兩家敵對競爭的公司的員工,卻私下去幫對方公司行銷商品,或者沒有恪盡職守,適度保留甚至有親友到對方公司上班,這不要說在國家層次,在商業倫理道德都很難說的過去!
最後我要呼籲我們的「半套總統」,你的競選政見中,有以下政見,請參見馬蕭競選網站所說到「反貪反腐」的政見中提到第六點內容如下,連結為:http://2008.ma19.net/policy4you/incorruptible
六、監督公僕高官,財產不明課罪
政府官員是人民的公僕,卻擁有資訊的優勢(如底價、底標)與行政權力(如土地重劃)。過去八年民進黨的貪腐經驗顯示,官員如果貪污舞弊,除非是茶葉罐塞美金被逮到、或赴韓國賭場被拍照、或去越南嫖妓被抓包,否則檢察官極難掌握直接證據。準此,我們希望修改刑法,增列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政府官員只要清清白白,沒有生活奢靡、財產暴增,或即便有財產變化,但按時紀錄大筆資金出入,都不會因此而增加麻煩。這小小的不便,卻是官員因資訊優勢與行政權力而應該要付出的代價。這樣的刑法條文在香港實施效果良好,我們希望也對台灣的吏治澄清有所幫助。
結果半套總統、台灣區長面對法案臨門一腳卻又軟趴趴,明明國會過半,在立法院要通過「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要增訂「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時,立院初審草案版本卻變成針對的公務員對象僅限於「偵查中的貪污被告」(被檢舉的他案被告,不適用),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任一年間增加的財產總額,超過其最近一年度合併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時,得命其本人就來源可疑的財產提出說明。更扯的是就算說明不清,或是未說明、說明不實,也不能據此認定該公務員涉貪污,不能依貪污罪論處,未說明或說明不實者也僅處三年以下徒刑。
簡單講原本要約束公務員的最高標準,現在變成以下的軟弱法案:
◎犯罪須說明之財產,僅限定公務員貪污罪時及其後三年內任一年,並不是擔任公務員及服公職的全部期間。
◎而約束的公務員犯罪主體必須是公務員,且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至第6條罪名之嫌犯,且要被檢察官明確列為被告,才有負擔說明可疑財產來源的義務。
在中國面前軟弱,在台灣人民面前卻聲色俱厲,選前大喊要反貪腐、要當台灣人;選後不敢通過陽光法案、偷偷向中國屈服!這種「半套區長」,歷史上大概只有「兒皇帝」差可比擬呀!
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
童顏巨乳要罰?那馬顏下垂老乳要不要罰?
拉票啦,研究生參加2009竹子湖海芋季創作比賽,標題是芋見一幅水墨山水畫,每人每天可以投一票至4/26,請幫我投票催票啦,連結為:http://2009callalily.emmm.tw/default.php?ptype=n1p
1989年4月7日,距今20年前的差不多這時候,鄭南榕先生為捍衛台灣的言論自由,他用自焚這樣激烈的方法,拋下妻女用生命和為台灣的言論自由,今天我們可以自由批判政府,可以自由書寫,可以在此大放厥詞,不必擔心發表言論後,會遭受報復或者被公權力限制。20年了台灣的確自由了,但我卻開始擔心這種自由會有消逝的一天……………….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有一段規定:「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剝奪言論或新聞出版自由。」而在馬先生執政下,從陳雲林來台灣台灣國旗不能出現,民眾遊行被抓、唱片行播放台灣歌曲被放下鐵門,前幾天部落客們辦聚會,穿制服的警察盤查出動調查,各種屬於人民自由不斷受到挑戰。而閒閒沒事幹的立委諸公們,又質詢要開罰「物化女性」的各種殺很大類型廣告。我們豬頭的NCC認為相關節目比如「搓麻將Online」的「不要碰我」與「預言Online」的「露乳、抖奶」畫面,都有物化女性與性暗示,因此NCC就送廣告節目諮詢委員會進行審查,是否開罰最快四月底就會有結果,若確定開罰,播出廣告的電視台將被處以10萬到100萬元罰緩。
這真是一個無聊的限制,如果認為妨礙風化,那就請制定出一個確定標準的法律,比如說露出雙乳是違法的,不能播,甚至訂出明確的尺度規範讓大家遵守,這是民主法治國家最基本的概念。你不能只是因為NCC或者是每個智障的立委覺得某廣告有物化女性的嫌疑就要開罰,那到底標準何在?更好玩的是童顏巨乳的開山始祖瑤瑤所拍的「殺很大」反而不在NCC處罰範圍內,那這標準到底在哪裡?講不出一個一致的標準就要開罰業者,這更是莫名其妙的事!
如果說露乳抖奶是物化女性、性暗示,那有誰告訴我下面這張照片算不算露乳抖奶,這樣有沒有違反NCC規定?這雙乳可是晃動的厲害!
那這張呢?雙乳抖動也很厲害,是不是也要開罰?請把罰單寄到總統府可以嗎?
如果你要說男生露乳無所謂,女生就不能亂露,那誰告訴我這下面的照片要不要罰?也很曝露也很誘人,還是說因為志玲姐姐年事稍高、不算童顏,所以露乳不用罰?!
所以重點不在於罰不罰,而是其背後不清不楚,毫無章法、沒有固定的標準,這樣「民安所錯其手足」?王八蛋NCC,一堆坐領高薪不做事的公務員,不去幹正事就只會盯著巨乳想要罰錢,那滿街的酒店,王八蛋立委每天去喝花酒,真正摸奶的地方,怎不見警察大人去掃蕩?
媽的!有本事怎不去罰到處露乳露奶的馬先生!這麼閒這些狗官狗立委怎不去路上撿垃圾,至少路上還乾淨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