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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貪腐問題的本質-論台灣民主發展的廉潔度

掏空國票一○二億元的楊瑞仁昨天出獄。步出監獄後,他先鞠躬道歉,又下跪表示對不起長官和受害者。記者游順然/攝影(引用自聯合新聞網)

拿破崙:「如果你是弱者,你就是自己最大的敵人;如果你是勇者,你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國票金前董事長林華德:「是制度的缺失誘人犯罪,誰想犯案都不難,只是看你願不願意?」

前總統阿扁被關了30多天又當庭釋放,政治上口水一堆,但研究生認為這是很好的機會,可以徹底討論台灣許多政治制度的時機,可惜了,缺乏邏輯的政客,以及智障的媒體,還有許多不知是非對錯的人民,交織成台灣政治史上的悲劇。如果能利用這場偵辦前總統的世紀司法戲碼,好好推動台灣政治的貪腐問題改善,應當是很棒的時機,研究生拋磚引玉如下:

關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有幾個容易助長貪腐的規定:

第31條:
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前項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不予發還。
第38條:
同一組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並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之。前項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應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二十元所得數額,加上新臺幣一億元之和。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一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一千元計算之。第二項所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口總數,係指投票之月前第六個月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根據以上規定,想要參選總統副總統就要先繳新台幣1,500萬保證金,除非出身世族或有政黨奧援,不然一般人根本無法負擔,那怎辦?只好到處去湊錢尋求別人援助,那是不是就容易滋長與財團掛鉤的機會!現行的競選經費上限根據以上計算,台灣人口以2,300萬計算,乘上70%再乘上20元,加上一億元,總計是4.22億元,而根據中國評論新聞網報導,標題「被催債國民黨:可以分期還嗎」,報導內文如下,連結為: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7/0/5/7/100705724.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705724

市井小民或中小企業因欠債遭登門催債稀鬆平常,但堂堂執政黨欠債還不出錢、被債主催債則是稀奇事。相關人士透露,國民黨上個月因積欠總統大選文宣廣告費近億元,被廣告商凱普洛克公司寄存證信函「催債」,令不少黨務人士感慨「好日子過去了」。過去在李登輝掌權時,國民黨擁有龐大黨產,但扣除歷年投資失利加上八年在野,如今總資產僅剩下中投公司,淨值大約二百多億元,預計年底前出售,因而歷經立委與總統兩次全國性選舉,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坦言「資金調度確實有些困難」。據指出,總統大選後期強化文宣攻勢,馬蕭總部透過廣告商凱普洛克密集託播文宣廣告,選後發現積欠該公司多達九千一百多萬元的廣告費用,由於多次催討無門,凱普洛克六月寄發存證信函給黨中央。黨部與總統府聯繫,確認這是馬蕭總部合作的廣告商,雙方磋商後,黨中央決定分成四期還款。

據轉述,國民黨過去被視為擁有龐大黨產的大宅門,去年度總決算卻僅廿八億元,黨主席吳伯雄遇到鴻海董事長郭台銘還自我解嘲「國民黨一年的花費,比你財產的零頭都不到」!

國民黨一黨的文宣經費積欠就將近億元,遑論整體競選經費支出,必定遠超過法定的4.22億元,我想民進黨也是如此!既然大家都違法,乾脆就依照現實把法律修改完整,讓競選團隊可以依法去募款,報銷核銷競選經費,君不見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從競選開始,所有的政治獻金都必須要完整記載,包含收入逐筆登錄,支出要詳盡記載,只要依法查核自然可以杜絕特定團體捐贈給特定候選人,並要求特定利益,就像二次金改中現在爆發的中信金辜家、以及元大證券馬家的獻金醜聞。

其實台灣在2008年08月13日也早已通過以下「政治獻金法」,列舉條文如下:

第7條:
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宗教團體。
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 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九、香港、澳門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香港、澳門 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十、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
十一、與政黨經營或投資之事業有巨額採購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前項第三款所定累積虧損之認定,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之財務報表為準。

第17條: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政黨對同一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對不同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六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六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四百萬元。
政黨對不同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依前項第三款規定。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第一款規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第18條:
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一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五十萬元。
對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合計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二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二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一百萬元。
以遺囑為政治獻金之捐贈者,其捐贈總額依第一項第一款、前項第一款規定,並以一次為限;其捐贈總額超過部分,無效。
第20條: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應設收支帳簿,由其本人或指定之人員按日逐筆記載政治獻金之收支時間、對象及其地址、用途、金額或金錢以外經濟利益之價額等明細,以備查考,並據以製作會計報告書。但新臺幣二千元以下之實物政治獻金,得免記載。政黨、政治團體會計報告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收入部分:
(一)個人捐贈收入。
(二)營利事業捐贈收入。
(三)人民團體捐贈收入。
(四)上年度結存。
(五)其他收入。
二、支出部分:
(一)人事費用支出。
(二)業務費用支出。
(三)公共關係費用支出。
(四)選務費用支出。
(五)捐贈其推薦之公職候選人競選費用支出。
(六)雜支支出。
(七)返還捐贈支出。
(八)繳庫支出。
三、餘絀部分。
四、超過新臺幣三萬元收支對象之詳細資料。
五、其他經受理申報機關指定應載明之事項。

法條早已詳盡規定各種政治獻金的規範,但過往由於金權體系交錯,造成台灣眾多政商人士,不思努力突破經營績效,卻只會鑽營逢迎,導致整體商業價值觀錯亂,商人不好好花心思經營事業,用盡心力用獻金或捐贈打入特定官員圈子,營造一種先用大錢投資特定候選人,等到其執政後再換取相關利益,研究生認為只要制度繼續存在一些弊端,就很難阻止前仆後繼的財團或商人繼續用這種方法圖利!因為這是本小利大的事情!試想只要先投資幾千萬,甚至幾億也無所謂,只要等到支持的對象執政,利用相關利益輸送,謀取公家單位以及各種銀行、公營單位、或者是相關政府建設等利益,都遠遠輕鬆可以獲利超過所投資的數千、數億萬。我們不用訴諸崇高道德,這種誘惑要想出辦法阻絕才是正道!

最後研究生想講的是台灣一向價值觀錯亂,笑貧不笑娼,從以下報導就可以看出端倪,這是商周第1097期(需登入會員方可觀看)報導,標題「透視辜家百年政商術」,連結為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php?id=35129,節錄部份內文如下:

國民黨時代,文武戲並施 辜家叔姪先後成為工商巨頭

不著痕跡,是政商關係的最高境界。辜振甫愛好京戲,那是「武戲」;他也知道蔣介石時代經營「夫人派」的重要,跟蔣宋美齡學習水墨畫,這是「文戲」。辜振甫的太太辜嚴倬雲日後能夠接掌婦聯會,也是因她和蔣宋美齡的關係,而婦聯會更是所有政商大老們的夫人聚集地。國民黨時代,中常委內一個家族前後有兩個席次的,就是辜振甫、辜濂松。政府為了彌補辜家的徵地賠償,將台泥、台紙、農林和工礦四家公司的股票轉讓給辜振甫,他搖身一變成為工商巨頭。第一家上市的水泥股台泥,股票代碼「一一○一」。第一任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是辜振甫、第一家信託公司「中國信託投資公司」,辜振甫出任董事長,之後才交棒辜濂松。

可以輕易看出媒體報導顯然有溢美稱讚之實,今天惹出滔天大案,有需求者的貪婪政客,但難道這些有供給的商人都可以輕易脫罪嗎?台灣原本崇尚樸實、奮鬥向上的打拼精神,在這些所謂「成功」的商場人士手中完全敗壞、蕩然無存!商人自以為現在回到台灣交代坦承犯行,然後換取司法檢調單位的緩刑、或者減刑、甚至無罪,我們從報導中還是看到這些富商不管怎樣改朝換代,他們用不變的賄賂、送錢來應付萬變的政府執政輪替。而他們迅速累積的不法財富,用高槓桿賺來的巨額資金,又成為下一個賄賂送禮的基礎。造就了台灣蔡辜吳馬等勢力龐大的財團,他們用不義之財來賺取更多的不義之財,最後靠購併、靠與執政者的緊密關係排除掉其他競爭者,聯合壟斷台灣最大的財富板塊!而我們的媒體部但沒有苛責,善盡批判之責,還寫出如上對這些家族發跡的稱讚云云,這豈非價值觀混淆的罪魁禍首?!台灣早期的白手起家富翁,都是靠自己對於某些產業的敏稅度,加上自我的奮鬥與努力,締造出產業的優異成績!而這些後代,比如辜家後續的辜濂松、辜仲諒,卻以這種經營政商關係的優異,還拿出來說嘴!

而這些始作俑者難道不是過去國民黨的餘孽嗎?我們不是要清算鬥爭,但台灣如果沒有把過去遺留的毒害藉機清除,並利用時機好好反省,雖然民進黨腐敗速度更快,但現在重回執政崗位的可是國民黨,惟有認真負責地回應過去,提出清廉的保證,並且徹查歷史上的共業,或者修正相關的法律,讓政治人物誠實面對一切規範,才是對人民最好的交代,台灣民主政治的廉潔度才有機會撥雲見日!

後記:在我寫完這篇文章後一天,研究生發現蔡英文在中國時報投書了這篇文章-標題「扁案應成台灣社會共同的反省」,我把全文放在下面,這就是我本文的意涵,但可惜我是個無名小卒,其實台灣該檢討的是這60多年來政商關係的盤根錯節,以及商業優先還有選舉耗費大筆金錢的制度問題,可惜在藍綠對決的環境下,有多少人會去思考這個議題?

2008-12-17 中國時報【蔡英文】
貴報昨日社論〈民進黨如此面對扁案 歷史會記住〉,對於本黨處理陳前總統一案,多所指教。唯有些論點未能掌握民進黨處理本案的基本態度,亦未深刻理解台灣社會脆弱的體質以及民進黨人複雜的心理狀態,以致對本黨的批評有失公允。

 首先,國民黨半世紀的威權統治,已經形成一個政商界線模糊的生態。政府必須依賴企業界的支持,企業界也必須得到某些政策的保護,這就是「經濟掛帥」與「企業家優先」的不成文規則;另一方面,兩岸關係的特殊性以及大型企業在中國的投資,也使企業界必須發展複雜的政商關係以求企業發展。台灣的政商關係就是這樣一路走過來。

民進黨執政時期,雖然強調公平正義,弱勢者的保護,以及經濟結構的改造,不過,我們無法從五十年的體制與財經思考掙脫,政府與企業之間,仍然無法建立起一個合理的分際。在走向民主化的台灣,選舉中所需要的大量花費,使得政治人物不得不與企業家越走越近。這是台灣政治及民主的發展最大的悲哀。任何一個從政者,在現在的選舉文化下,最大的風險在於選舉財務;即便是擁有大量黨產的國民黨候選人,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再加上超過這個社會所能承載的相關政治獻金規範,更是政治人物的地雷區,而當司法選擇性的執法(不論是有意或無意)時,又衍生出司法不公或司法迫害的問題。

 台灣社會脆弱的體質的另一個面向是司法與政治的關係。在傳統的專制體制中,司法一直是臣服於君主之下,但面對人民,司法則是威權的。正義取決於執政者片面的態度,甚至於偏好,人權從來都不是司法審判中重要的因素。過去幾年,雖然法學界與司法界不斷訴求司法改革,但是,司法的公信力顯然不足。扁案的爭議,呈現出人民對於司法不放心或者不信任的疑慮,且因政治立場的差異,強化了這樣的傾向。

 第三,藍綠對立之中,政治精算成為一種必要的技術。久而久之,我們無法平心靜氣的檢討我們所共同面對的挑戰,在相互指責與攻防之間,我們耗盡了反省與改變的能量。在媒體推波助瀾之下,只剩下相互指責,論斷個別是非,而顯得紛亂而吵雜。而最大的是非卻是我們忘掉了我們對於台灣社會發展,我們的下一代的共同責任。

 扁案鮮明地反映了上述三個台灣社會最脆弱卻最頑存的一面。如果台灣社會陷入原地踏步的漩渦,民主政治將是台灣人民每四年一次痛苦的選擇。扁案當然有論斷個人是非的問題,不過它還有企業財團與政治、有司法人權與獨立、有藍綠對立、有感情與情緒,甚至有台灣社會分裂與團結的問題。非民進黨人也許很難體會,許多參加挺扁活動的群眾,並非全然出於愛扁,而是出自他們對於體制的不信賴,對於台灣前途及本土發展的憂慮,更是出於擔心台灣民主會走回威權。這個社會需要理解他們,如果一味否定與指責他們不辨是非,將造成社會對立與分裂。

 陳前總統面對本案的態度將會影響台灣社會反思的能量,我們期待他能為這個社會樹立典範。他必須省思他及他的家人的道德問題,也要勇敢面對司法。民進黨必須要為過去的領導人無法達到人民的期待而道歉,而現在一黨獨大的國民黨,更要為五十年的威權體制所衍生的社會發展障礙,負起責任,積極改革。

 陳前總統是民進黨歷史一部份,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當民進黨說要概括承受,我們就會概括承受。不管正面與負面,這就是民進黨的過去。我們會冷靜而理性地承擔並彌補扁對民進黨甚至台灣社會所造成的傷害。概括承受是民進黨負責任的表現,概括承受是民進黨降低社會分裂,並且試圖突破種種歷史共業的嘗試,概括承受就是讓民進黨與整個台灣社會向前走的唯一方法。

延伸閱讀:
◎八月份本部落格文章,標題「有證據就趕快抓阿扁坐牢吧!請嚴辦貪污及違法!一視同仁趕快追查!」,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8/blog-post_14.html
◎引用自商周第1099期,標題「百億大盜楊瑞仁的獄中告白」,連結為: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5324&p=1
◎引用自聯合新聞網,標題「新興民主國貪腐難免? 專訪國際透明組織」,連結為: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76&f_SUB_ID=1356&f_ART_ID=163907

2008年3月10日 星期一

考試作弊、當槍手嚴不嚴重?!

先前新聞大肆炒作某候選人姐姐曾經「年少輕狂」,擔任考試槍手,剛好這幾天新聞曝光:國營事業及公股民營事業招考,這類屬於「鐵飯碗」的工作,只要考上就可以說是終生保障,許多考生都花了50至70萬跟作弊集團報名,包含這一次台銀、中鋼考試都有不少人作弊。

這原本不是什麼大新聞,但我們可以見微知著,從一些小小的變化,及社會風氣的整體轉變看出一些事情。台灣的文化一直都短視近利,極少人願意長期投資做一些基礎面的建設,上至政治人物,下至販夫走卒,不管是作弊、攀關係走後門,還是利用各種人情世故,長久以來各種弊案層出不窮。但「考試」一向被認為是最公平的一種事務,不論你出身為何?只要寒窗苦讀,經過公平公正的考試過程,就可以魚躍龍門!我們的「台灣之子」總統,當初也是從三級貧戶,經過層層考試進入好的高中、大學,取得律師執照,才順利晉身社會名流階級。姑且不論考試本身意義為何,考試的確是公平的選材管道,只要公平公正辦理,考試是升斗小民憑自己實力,取得某種身分或職位的最簡單方法。如今卻連這種方法都淪陷,我們口口聲聲譴責台灣風氣之壞,卻不斷破壞遊戲規則,連最公平的最後一道防線都被參加考試的人戳破,那以後可以憑藉的最後公平公正基礎都蕩然無存了。

我不是什麼道德多清高的人,也無意強化考試作弊的缺點,可是讓我們來看看如果連考試都可以舞弊,會是怎樣的情況?

◎學生參加學測、聯考:所有的甄試及作品都有成套的補習班解決方案,只要繳錢就可以上好學校,那有錢的人就可以永遠佔據資源比較好的公立學校,沒辦法補習、找人做科展作業、找人美化履歷、偽造學習經歷的窮人家們,都只能默默承受去讀學費非常貴的私立學校,然後背負一堆助學貸款,年輕人一出社會就先負債還債,然後更加深社會階層的差距。窮人家,你怎麼可以對考試作弊不生氣呢?


◎公務人員考試:所有的公務人員晉用靠著作弊進入公家機關,想想看這些會舞弊的公務員們,如果有朝一日讓他們接觸到關於金錢的管理,或者是重大工程的業務,各位覺得連月薪3萬多的職位都可以作弊,那更遑論幾百萬利益擺在眼前?我們政府難道要這種公務員嗎?往後他們連晉升,以及各種升官發財管道,都一定會用盡方法巴結、送錢、走後門,無所不用其極來遂行其目的,這樣我們怎能擁有清明的吏治,更不用講政府貪不貪腐了?

◎專業人員考試:諸如法官、會計師及老師等專業人員考試,我無意誣衊各種專業人員考試,但如果一樣有人靠舞弊通過考試,第一個問題是其專業能力完全無法被信任,無法執行其職務的專業能力。第二個問題是這些專業人員所掌握的領域,跟人民的權益及公平性都有很大的關連。法官收錢亂判,就沒有了正義;會計師被賄賂亂簽證,那公司財務狀況就被虛報,損害眾多投資者權益?老師作弊怎樣教育品行端正的下一代呢?這是多嚴重的事情啊,絕對不可等閒視之。

◎職棒簽賭:怎麼考試作弊跟棒球也有關係?有的!因為不重視真正實力,只為了短暫利益的風氣一旦成為主流,棒球及運動員何必苦練一輩子,只要和組頭掛鉤,放水打幾場球,就可以賺進數百萬,何必辛辛苦苦作訓練,身體還要承受許多痛苦,還不如就作弊,輕鬆讓幾百萬入袋!?

看完以上的描述,你還覺得考試作弊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嗎?當然你會問我,那難道我一生都沒有考試作弊嗎?有的,我有,最近一次是高中時候,大約16至17年前,但從此我認清了考試及做學問的本質,是增強自我實力的過程,不是為了展現短暫的分數及成績。真正人生一輩子受用的知識是沒辦法用短暫過程取代的。從此後我就不作弊了,真正放下心情去應付人生每一場考試。那我自己不作弊就好了,為何要在這大聲嚷嚷!?因為我不作弊,但其他人如果有舞弊,讓同時參加考試的我權益受到損害,就形成一種不公平的競爭,我無法認同這種不公平的競爭。常常我們在公司裡,會埋怨有些同事沒做什麼事情,卻因為會拍馬屁得到上司賞識,自己苦幹實幹,卻總得不到關愛的眼神,你不覺得這是與考試作弊同樣殘酷的事情嗎?我努力讀書得到好成績固然是應當的事情,但你只要花點錢、或者動點手腳一樣跟我得高分,甚至比我高分,讓我落榜,這是多麼無法接受的不公平事實。既然你可以認同公司裡這種同事最好不要存在,那為何你可以接受別人考試作弊,甚至自己也作弊呢?

這次牽涉許多人的考試會因為不屬於國家考試,作弊抓到也無法可罰,這些不法之徒因此就不斷犯案,看到了嗎?因為社會的姑息,這些作弊的人可以不斷犯案賺進大把鈔票,並且把許多人格有問題的人送進這些國營單位,只有從現在開始進行一些修正,才能杜絕這些舞弊一再重演。刑法第137條妨害考試罪,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舞弊,可處一年以下徒刑。但目前列入國家考試的有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也就是說只有這兩大類考試作弊才算觸犯刑法。那我們能怎麼辦呢?如果無法修法,那我們至少整個社會要同聲譴責作弊的人,讓他們從此無法立足才是保障自己權益最好的方法。

我們大聲喊政府必須廉能、不能貪汙,但根據最近政治及經濟風險顧問公司(PERC,總部設在香港)於2008年一月與二月訪問約一千四百位外國商人所做的年度調查顯示:台灣的貪汙情況比先前惡化,廉潔度排名從第五名滑落到第七名。新加坡和香港仍是亞洲最廉潔的經濟體,而菲律賓、泰國、印尼與中國在外國商人眼中是亞洲貪污最嚴重的國家; 這項年度調查僅調查亞洲13個經濟體,像緬甸與孟加拉等就被排除在外。

我們口口聲聲喊政府貪污,努力想剷除政府官員及公務員污錢的情況時,請你想想,你是不是考試作弊了,你是不是無視於身邊小小考試作弊的其他同伴,這個小小舉動,其實正讓台灣走向道德更沉淪的深淵,所以你還覺得考試作弊、當個槍手無所謂嗎

延伸閱讀:
◎新聞轉載自聯合報2008/3/11,標題:台銀、中鋼招考破槍手集團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4252368.shtml


花費五十萬元到七十五萬元,有人護航考試過關,就可以換得一輩子的「鐵飯碗」?

警方查出,台銀及中鋼公司前天分別在台北、高雄招考新進人員,都有考試舞弊集團介入,已逮捕集團主嫌陳進福等十五名成員,另在台北考場查獲參加台銀考試的四名槍手及廿二名考生。考生承認以五十萬元到七十五萬代價,由陳進福集團護航應考,警方在台北市康定路麒麟飯店總統套房逮捕陳進福及集團成員,另查扣十七張各七十五萬元的本票,是支付中鋼考試和下一波國營事業考試舞弊費用。警方估計,陳進福集團九日進帳即達四千萬元。

台銀考試並非國家考試,無法以刑法究辦,但陳進福集團、槍手及考生四十一人,是以旅行社名義集體入住飯店,且用假名登記,因此警方以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地檢署。昨天晚上陳進福以五萬元交保,負責分析答案的陳文琪和接收訊號的成大博士生許育晟,則分別以五萬、三萬元交保。

電信警察隊長劉崇智表示,台銀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今年度「檢券員」考試,預計錄取七十人,月薪約三萬多元,吸引三、四千人報考。台灣金融研訓院審核考生名單時,發現有考生是在歷次考試中都曾報名,懷疑有舞弊集團介入而向電信警察隊報案。電信警察隊報請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指揮,查出多次介入大考舞弊的「累犯」陳進福及集團成員,在考試前一天以大碩旅行社名義集體入住麒麟大飯店。九日考試當天,辦案人員跟監考生到考場,會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北區監理處人員,在台灣科技大學、師大附中考場進行電波偵測,在第二節考試槍手出場、以電話回報答案時逮人。

而在高雄舉行的中鋼考試,預定錄取五百廿六人,共有三萬三千多人應考。高雄電訊警察中隊指出,警方根據情資到考場監控,雖未在考場查獲參與舞弊人員,但事後從槍手集團搜集到相關資料,正擴大過濾涉案人員。

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

一個學運熱血革命青年走向貪瀆監牢之路



圖片取自新聞圖片-顏萬進大學照片及現在照片

一個學運的青年,一個原本環境不好的有志青年,當年在野百合學運運動時,這位青年在政大組成野火社,用行動表達真正革命的意涵。這個「年輕人」!就是民進黨的顏萬進,曾任內政部政次、海基會副秘書長、民進黨副秘書長、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政策會副執行長、陳總統競選總部競選總部戰情部主任、林濁水國會辦公室主任等職位。

1964年生,現在只不過43歲的前途似錦的年輕人,從當年政大法律系畢業、到日本京都大學法律碩士,這位在政大學運「野火」時代扮演靈魂角色的年輕人,當年也在學運重要刊物「春雷」撰寫大量文章。十足一派熱血革命青年。他不過只比我大10歲!從其從政經歷來看,在執政後人才稀少的民進黨,這位青年才俊一定受到黨內不少領袖人物刻意栽培,加上其積極個性,一路從幕僚角色逐漸成為重要的政府官員。

海基會副秘書長任內,他多次代表陳總統發言台灣對大陸的言論,年紀輕輕就當上內政部政次,所以一下子這熱血的青年接觸到權力的頂端,就像一匹原野荒盪飢渴的狼,原本奔馳於原野覓食求生存,現在有大片的牛群及血肉可供啖食,馬上就吃相難看了起來。我們看到從檢調監聽的內容及已經證據確鑿的部分,他主動找上北投纜車投標廠商郭銓慶直接要賄款新台幣120萬元,還大言不慚地說:「營建署現在被我釘在牆壁上,怕我怕得要死,這個我才有辦法啦!」他收了郭銓慶120萬現金,二人還講好顏萬進未來消費可以用其公司名稱開立發票報銷帳款。

然後顏萬進在其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時,還將郭銓慶捐給民進黨黨部的政治獻金,共計五十萬元的七張台灣銀行支票及一百五十萬元現金,侵占己有並全部花完。然後顏萬進又勒索復興航空董事長范志強,因為後者要成立劍橋大學台灣校友會,他拿了復興航空台北到台南空白機票十張、台北到高雄空白機票二十張,總價值不過約八萬多元的復興航空機票。最匪夷所思的是:經過調查查出顏萬進在吳乃仁擔任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期間,他將個人花費、餐飲發票等等,共計23三筆消費單據拿給吳乃仁秘書核銷領取13萬4千213元。

這些是已經曝光的地方,新聞說顏萬進父親是個賣冰的小生意人,家境並不好,我想到陳總統,佃農出身的總統原本是台灣的希望,因為他出身貧窮,以為他可以了解民謨,知道民眾艱苦,可是我們失望地發現總統夫人珠光寶氣,全身上下都是名貴的珠寶;總統女婿到處找人喬事情,身為人人稱羨高收入醫生,卻還花費不夠用到處收錢買名貴的包包以及筆款。而總統身價更是數級跳,成為富有人家。

希望我這篇文章不要引發政黨意識型態之爭,我不喜歡寫政治文,你問我支持誰?我告訴你在這樣血性的顏萬進事件之後,這位熱血青年墮落至此,士大夫之恥是謂國恥,我已經對台灣政治不報任何希望!這件事還同時引發我們以下兩個思考:

◎當初一路提拔這個人的長官們,包含總統、當時民進黨主席、蘇貞昌院長、所謂新潮流系的大老,你們要嗎就是被這個年輕人矇騙,那表示你們判斷力大有問題。不然就是知道這個人有問題還用他,這樣更可怕,從他整個掌握權力不過短短幾年,卻如同民進黨上台執政後迅速腐敗一樣,這樣的現象豈能只是用因為他家境貧寒,所以拼命撈錢來解釋。現在出事了民進黨的人每個拼命作切割,每個人都一付事不干己的樣子,連我最崇敬的林濁水委員,都沒出來講幾句話罵一罵,你們這群腐壞的敗類不需要罵一罵?這個一路頂尖拔粹、受黨栽培重用的年輕重要官員,完全是你們的責任耶!操守敗壞到如此,連區區幾萬元都要這樣大污特污一番,實在是到了沒有廉恥的地步。

◎從顏萬進收錢的過程可以看到,民進黨掌握權力的新朝權貴們,都是用外界不明白其權力結構的部分,不斷用恐嚇、威脅等等模式,讓廠商心甘情願拿出錢。卻往往拿了錢之後,被這些人單獨吃掉,連給黨中央的捐款都污,然後這些貪污的官員開始在不關他自己的政務上,不斷關說喬相關的事情,像顏萬盡是內政部政次,卻不斷越級去管營建署,只為了喬北投纜車的事情,難怪這幾年國家的政務都原地踏步、甚至退步,原來所有民進黨官員都在搞這些,國家的事情難怪沒人做。所以外面的一堆廠商每天忙著面見總統夫人,找關係拉攏領導者身邊的親戚、年輕的特助助理等,或者拼命找黨內大老疏通,形成不斷出現的餃子宴、三井宴、或者是各種黃金宴等等怪現象。

一個學運世代年青人,就如此走向監牢,令人更難過的是在電視上可以看到他一貫的表情,還發揮其咄咄逼人的口才說司法會做出判決,我心中一凜,知道這個國家,已經沒救了。我再想到前鎮子一堆大學生,覺得大學學歷及文憑,不如去參加直銷好好賺錢,心中也終於知道,原來都是這個社會,而身在其中的我們,都是造成這種情況的一份子。我也想起兩年前當我失敗時,因為沒錢被嘲笑的鄙視眼神,以及整個社會瘋狂追逐所謂成功多金人士那種瘋狂,我沉默了,而你呢?!

北投纜車弊案 台北地院明天宣判
【中央社╱台北十三日電】 200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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