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只有國賠而已!還要究責!
我常覺得台灣之所以會一直進步不大,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大家「冷漠」與「健忘」,冷漠可以理解,因為從以前白色恐怖開始,僵化的教育就一直要大家不要管政治,不要管眾人之事!長久以後形成一種對公眾事務的冷漠。但是健忘我就不能理解了,跟切身相關的事情,我總看到大家不願意花點時間做點功課,只會隨媒體起舞,讓媒體來掌握你應該關心什麼,或者讓名嘴來決定事情的走向。
這件事很多人應該都忘了,很多年前的選舉,宋楚瑜被指控「興票案」,他提存了一筆錢2.4億元,說是選舉結餘款,現在國庫提存10年期限快到了,宋楚瑜和李登輝可能和解了,但最近宋楚瑜偷偷把錢領走了,國民黨也發表聲明強調,以宋楚瑜歷來的說法,認知這筆款項屬於國民黨所有,如收受返還將全數捐作公益。
真是有趣,我就不浪費篇幅了,但我提出幾點思考:
◎如果當初宋楚瑜為了自清,說他沒有任何不法所得,這是選舉節餘,這是國民黨的錢,那現在為何又要領走?錢提存將近10年後就會變成他的嗎?
◎國民黨當初不領這筆錢,因為不願意幫宋楚瑜背書,你當然可以說當時黨主席是李登輝,但現在黨主席是馬英九了,現在為何又願意領了,就算領了作公益,又如何解釋現在又可以領了?是因為現在承認那是國民黨發給宋楚瑜的選舉經費了嗎?還是這是國民黨哪一種經費?現在覺得要領可否說明一下立場的轉變?
◎如果這樣的錢是某個政治人物累積的錢,不管是公眾捐款、或者是選舉節餘,顯然這筆很大的錢是存在的,已經有人為這樣的錢坐牢了?為何這些主角都沒事?是司法標準不同嗎?還是有其他原因,有人必須被關、因為是貪瀆,而這筆錢的主人不管是誰,卻都沒事?
國道災難讓我們看到,信誓旦旦要大家相信他,誓言有能力的馬英九,才小小的道路坍塌災害,就完全無能沒有處理能力,各主管單位只會推諉責任、推卸責任,救災沒有半步、吹牛搶功最會,這樣的政府和執政團隊,在辯論時卻一再不說明對策,只要大家相信她們?我不知道大家真的這樣「冷漠」、「健忘」嗎?我個人無法相信這樣的政府。
而更令人髮指的是,負責不會官員的冷血、以及推卸責任的快速,真是令人匪夷所思!這樣一個災難,其實根本不是天災,其實就是官員的疏忽,以及疏於監管,以及施工單位的草率,一整個建設從設計、發包、環評、開工,到建設完成,以及後續維護,呈現出來就是政府單位的鬆散,以及整個監督治理的螺絲沒有鎖緊。在民間的公司與企業,每一個流程、每一個步驟都一定有負責、監督、或者共同負責、監督的人,也一定會追查誰應該負責!如果沒有確實的權責分明,該公司或企業長久一定績效不佳,最後會倒閉、而且也完全不會有競爭力!
如果未來確定是國賠,那表示一定有公務員疏失,請把這些該負責的人,誰設計錯誤、誰評估錯誤、誰監督不力,誰是主管、讓整個組織運作及流程鬆散,彷若鬆脫的螺絲,誰就應該被追究責任!有刑責的就該負刑責、應該賠償負則就賠償負責,該追討發包廠商的就追討,不然公務員優渥的薪水、還有穩定的工作是白白給的喔?當然要為民服務、要設身處地為人民謀福利,興利除弊。
如果真的是國賠,不是白白就國賠耶,國賠的錢都是我們人的納稅錢耶,不是你家自己賺的耶!不是你說要國賠就國賠耶,有國賠就表示有公務員疏失,有公務單位出錯,那就找出錯誤的人,追查責任究責,不是白白把大家納稅的錢拿去國賠耶!誰錯了就出來負責吧,否則犯錯的人還窩在公務體系裡,不是污衊全體優秀的公務員嗎?不是打混戰讓擺爛的人躲在公務體系理、破壞效率與紀律嗎?
如果我們還繼續坐視這樣的冷漠與健忘,那后里大橋斷裂、豐丘明隧道、國道坍塌這些都不會只是天災這樣簡單的說法,水土保持沒做好、超限開發,國土濫挖,那到底是誰把關?誰護航?誰沒有讓法案通過?誰放肆?誰包庇?誰粗糙決策?誰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誰在過程中打混摸魚?誰應該把關沒有把關?誰不認真?哪一個環節沒有做好?這些疏忽與草菅人命都應該得到處罰!不是只有國賠就好,該負責的人就要負責!不能有人疏失結果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卻輕易拿老百姓繳稅的錢去國賠。有人做錯事、該賠錢、該坐牢、該承擔責任的,就要出來面對!
如果不是人為疏失,那就出來講清楚,更不應該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