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 星期五

馬想抓「那個人」!那這些人要抓嗎?

圖片是同學所拍日本嵐山渡月橋畔的美景

我想很少人會再去注意這些「債留台灣」的通緝犯,你可以說前朝政府就沒有抓到,現在怎能怪馬先生?!但馬先生競選時曾提出「反貪反腐」政見,節錄如下,引用自台灣向前行網站,連結為:http://2008.ma19.net/policy4you/incorruptible

七、企業掏空背信,負責人課重刑


政府官員受人民委託執行政務,當他們貪污舞弊時,那就適用貪污罪。在現代社會之中,政治上人民委託官員固然是常態,但更為常見的,則是經濟上人民以股東的身分,將財產委託大公司的負責人代為操作。當公司負責人貪污舞弊、掏空財產、內線交易時,股東心中其實是極為憤怒的。台灣人民看看這一陣子的博達案、高捷弊案、力霸案、二次金改中諸多弊案,就會發現大企業負責人的貪腐,可能比政府官員更可惡。目前,這些企業負責人貪腐只能以「背信罪」起訴,刑期極輕。但上市上櫃公司負責人與政府官員一樣,都是受廣大人民委託而代行職權,一樣有資訊優勢、一樣有公司行政權力,也應該課以同樣的責任。我們建議修改刑法之背信罪條文,對於上市上櫃公司負責人對股東之詐欺與背信,刑期應當加重。

而對照媒體報導,大家可以看到這些新聞-「10大行庫去年呆帳逾3千億」,引用自2009-05-02中國時報報導,節錄如下:

九十七年呆帳大戶現形!據十大行庫公布結果,去年銀行轉銷呆帳五千萬以上,以及放款後半年轉銷呆帳三千萬以上案件,合計超過三千億元,主要仍由東帝士陳由豪、力霸王又曾、安鋒朱安雄等潛逃海外大戶所貢獻。銀行主管指出,所謂「呆帳」,代表銀行認為追索無望,只能忍痛從辛苦賺的錢提撥盈餘來打呆帳,每轉銷一元,銀行的獲利就少一元,呼籲兩岸政府應把打擊經濟犯罪列為長期合作議題,把滯留中國大陸的台灣通緝犯陳由豪等人,列為兩岸司法合作項目。據統計,八大公股行庫中,去年轉銷的呆帳金額由高至低分別為:彰銀六百四十億元、兆豐四百六十億元、台銀三百六十億元、一銀三百五十億元、華銀三百一十四億元、台企銀兩百七十一億元、土銀一百六十九億元、合庫九十八億元。
兩大民營銀行部分,中信銀轉銷呆帳將近三百億元,北富銀也有近兩百億元。中信銀部分,因去年仕欽科技跳票案,共轉銷二十三億五千多萬元,另有國產汽車近十五億元;至於北富銀部分,新增中國力霸六億多元呆帳,為該行去年轉銷金額第一大案件。

民營銀行研究生不想討論,只要其股東沒意見我們就沒意見,頂多大家別買這些有巨額呆帳銀行的股票,但大家可以算算包含彰銀、兆豐、台銀、一銀、華銀、台企銀、土銀、合庫這幾家公營行庫加起來,去年呆帳竟然高達2,662億元!其中當然包括延宕多年的東帝士陳由豪、還有力霸集團留下來幾百億元的呆帳。

現在台灣和中國已經準備共同簽訂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先撇開政治爭議不說,研究生不知道馬先生還記得競選政見說的,要將這些企業掏空背信的負責人押解回台灣、刑期加重嗎?以符合反貪反腐的公平正義!根據2009-05-02中國時報報導,馬先生說了以下的話:

在台灣和大陸共同簽訂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氣氛下,頭號毒犯黃上豐被解送回台,馬英九總統昨日對此表示,「非常好的事,這才有正義。」馬英九說,台灣和大陸建立司法合作非常不容易,他提到自己擔任法務部長時,黃上豐涉嫌買凶槍擊檢察官張金塗,「實在很過分,這個人是我很想抓的。」馬英九指,後來黃上豐跑到大陸去,「讓大陸成為兩岸台灣罪犯的一個淵藪、一個庇護所」,他說,「這樣的情況以後會大幅度改善。」

既然這樣的槍擊要犯很可惡,馬先生覺得「實在很過分,這個人是我很想抓的」!那掏空台灣數百億資金的許多人,不知道馬先生有沒有很想抓?是否可以落實競選政見,引渡回台以彰顯公平正義呢?!

而最近開放中國資金投資台灣公司部分,研究生倒想到幾個狂想:

◎有企業主在台灣貸款、申請政府補助後,留下大筆債務跑去中國,再利用開放中國資金投資,拿這些原本從台灣拿的錢回台灣投資公司,就可以不用自己半毛錢,卻反而安穩投資台灣公司,哈哈!典型的套利機制!

◎中國資金投資台灣企業後,大舉購買下台灣重要幾個產業公司,比如航運、能源、原料、晶圓代工、電信通訊等,最後一舉掌握台灣的產業經濟,雖然研究生經濟上支持完全自由開放,但對於這部分沒有解答,希望有大德或高手幫小弟解答!

◎中國投資台灣產業後,大舉將中國人才及大量畢業生送過來台灣,造成我們以後要向中國長官報告,同時台灣因為這些新移民,造成部分失業問題,也造成社會結構改變,這部分改變很值得觀察,尤其是政治、社會、經濟等領域學者。

◎依照台灣選舉的惡習,中國投資台灣企業後,大舉捐輸給政治人物,台灣政客為選舉需要大量金錢,這些公司大量捐款特定支持的政治人物,假以時日台灣政壇壇就會形成某個勢力,達到某些政治意圖。

研究生不得不稱讚,也許馬先生不是我們想像的笨蛋!這些步驟可是精密的很!
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