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慶賀台灣民主的大幅進步

前總總被聲押,引用自中時電子報連結為: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page.htm

有中國朋友告訴我:台灣民主真是可恥,前總統被聲押!他說台灣民主就像成龍講的一樣:「天大的笑話」!但我告訴他,非也非也!這一次前總統被聲押,不但不是台灣民主的恥辱,反而我們應該為台灣民主慶祝,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卸任元首因為貪污等罪嫌被調查,成為階下囚!沒想到在研究生有生之年,可以驕傲地看到台灣達到這個民主里程碑!

美國人選出黑人總統固然代表他們心胸廣大,但台灣民主短短開放20、30年,卻開始深度反省,由新政權追查舊政權的貪贓枉法情事,這其實是很棒的民主進步,尤其大規模調查,一口氣將許多重要的前朝官員,紛紛調查收押,這顯示台灣民主效率多高!同時也給現任官員警惕,只要有一丁點疏忽,或者是相同的犯罪情事,卸任後下台司法會毫不猶豫代表人民調查起訴,這是台灣民主多偉大的進步!所以研究生跟中國朋友說,你們中國有可能起訴卸任的領導嗎?答案用膝蓋想也知道!一個偉大的民主國家就應該對執政團隊無情!用最高的檢驗標準來檢視為人公僕者,也要用週延的法律來維護人民的權益!阿扁的事情正好給所有為官者最好的警醒!任內只有好好為人民謀福利做事情,不要凡事都提「錢」來說!

雖然這樣的民主看起來有點刺眼,甚至有人覺得混亂羞恥,研究生要說大可不必!請看看以下引用節錄自台灣主權觀測站的一篇好文章,題目:「台灣人,你要怎樣的民主生活?(作者鄭陸霖」,連結為: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499

是的,民主自由的社會必須要不斷確認價值(「這真的是我們所企盼的公共生活?」),市民必須相互溝通提醒更高品質的政治生活應該如何(「還有沒有其它更能夠引領社會向上的生活方式?」),但同時,正因為同樣的民主人的信念,我們也必須要學習去承認許多公民目前偏好的這種「政治參與」方式,價值觀上固然無法認同,但需要學著接納共存。民主社會從來不是完美的社會,事實上,相反地,它必然要建立在一定的庸俗性與妥協性上。這種妥協與庸俗性的背後其實是出於對多元意見、情感、認同表達的尊重。而尊重的背後則是對自由的珍視,清楚只要存在著自由,不完美的民主社會就起碼還存在著對可能性的開放,可以透過maybe一時之間看起來庸俗、刺耳的混亂中慢慢相互學習摸索到改進之道。

全文請見以下連結: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499

慶賀台灣民主當頭,研究生卻要特別疾呼,台灣的自由卻逐漸在縮減,陳雲林來台期間,人民各種自由及權利都受到限制,因此請支持野草莓學生發起的運動:反集會遊行法學生行動聯播網,連結為:http://taiwanfight.googlepages.com/YBase.html。而研究生也開始期盼阿扁被聲押後,馬先生可以用以下同樣高道德標準繼續查緝各種不法:

◎查緝賄款的企業:研究生認為過去台灣風氣敗壞除了執政者要負責之外,許多心懷不軌的企業主及企業,也利用各種門道賄賂當道,謀取相關商場上以及經營上的利益,比如合併其他公司、或者取得某些特定利益,這種情況嚴重破壞自由市場遊戲規則,研究生認為現在案情逐漸明朗,一定要一鼓作氣將這些行賄的企業揪出來,同時也訂定相關條款,鼓勵企業出來自首,保障換取更輕的刑責,唯有斬斷金脈才能根絕金權政治!否則有需求的一方,就永遠杜絕不了供給者!更重要的是調查清楚後,要循合理公平管道追繳不法所得,不然認真經營賺錢繳稅的企業,反而輸給專心逢迎拍馬、建立當道不可告人關係的企業,以後誰還要努力經營公司?小民誰要努力奉公守法上班呀?尤其已經有證據的中信集團兩位少東被通緝流亡海外,是否發揮追查阿扁海外密帳的本事,一併逮補歸案,讓人民感受到真正的正義公理!

◎徹查過往不法情事:不止阿扁,還有在法律追訴期間也有很多國民黨執政時期的不法情事,研究生不曉得馬先生是否願意大義滅親,一併處理,這樣才能展現大公無私、更高度執政的格局,尤其國民黨黨國不分時期,侵占拐騙的眾多黨產,應該也可以給人民一個交代!你說黨產歷經多年有錯綜複雜關係,奇怪,追查阿扁各種海外密帳都可以駕輕就熟,真心想辦再多的盤根錯節也應該無所遁形才對?!尤其是黨產的各種脫產歷史也應該調查清楚!還是說馬先生只想辦阿扁這一掛,不是真心想掃除黑金?!不會吧?!

◎徹查貓纜弊案:貓纜當年草草規劃興建,現在也印證有相關缺失,相信以馬先生歷來的高道德標準,一定可以深入追查,把相關失職官員都揪出來,同樣馬上收押關起來,人民一定會歡呼雀躍不已!

◎首長特支費以及相關國務機要費的規範制定:請見馬先生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ma.pdf,當年馬先生火速獲得無罪宣判,但部屬余文卻鋃鐺入獄,利用民氣可用之時,可以制定相關合理的首長使用特支費規範,並利用過半的國會通過相關陽光法案,讓公務人員不再有模糊中飽私囊的空間,同時開始嚴厲執法,以免大家都說馬先生雙重標準(他款項匯到自己台北富邦銀行薪資帳戶算無罪,別人卻有罪!),也留下取多疑點讓人民懷疑,所以建請馬先生通過陽光法案,並且制定清晰明確的法規,讓公務人員有所依循!也杜絕貪贓枉法的機會!否則不同陣營的人民永遠無法服氣,也會讓人家覺得馬先生選擇性辦案,唯有制定出相同標準的規範,讓全體公務員一體適用,可以讓許多爭議平息!

喔!對了,以上所提相關案件,不要一直拖延喔,因為查阿扁案件可是很快速的,表示檢調動員起來是可以有很驚人效率的,馬先生,好好幹,只要完成以上數點,四年後我會改投你呀!還有喔!阿扁被關我最高興的一點是:誰以後再喊:「都是阿扁留下的爛攤子!」就是政治操弄!人也關了就趕快速審速結!接下來就看看馬先生還有什麼藉口好說?再做不好就說不過去了吧?!

延伸閱讀:

◎引用自台灣主權觀測站,題目:「台灣人,你要怎樣的民主生活?(作者鄭陸霖)」,連結為: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499

◎引用自The Chosen "Exch-trip in Tropic1部落格,題目:「為何台灣那麼多人唸南加大?」,連結為:http://twghome.pixnet.net/blog/post/22085956

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ma.pdf

匿名 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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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研究生跟中國朋友說,你們中國有可能起訴卸任的領導嗎?答案用膝蓋想也知道!一個偉大的民主國家就應該對執政團隊無情!用最高的檢驗標準來檢視為人公僕者,也要用週延的法律來維護人民的權益!

感想:

中國也曾公審四人幫。
「起訴卸任領導」不算什麼了不得的事。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建立司法公信的基礎,但陳水扁已經卸任,卸任後就是平民,沒什麼偉大。

如果用司法來從事政治鬥爭,台灣民主政治是落後,而不是進步。

匿名 提到...

順道一提
馬先生最近幾筆檯面上特別費支出包括

1. 8/30三十萬人(官方數據五萬人)嗆馬顧主權當日(三立也在8/29報導開學日 屏東瑪家國中只有寥寥幾人繳交註冊費)
馬先生於大熱天西裝革履(好像不怎麼節能減碳)於西華飯店花了11萬5千元替72歲的連爺爺作壽宴
府方說法是:因為與會多為政治人物 席間觥籌交錯也談論政治事務 所以需用特別費

2. 還有五家媒體一致有默契地報導馬先生於10/18 自掏腰包 花費八萬四千元 請民間友人(這次總不會又是政治人物吧)去看白冰冰演唱會 而且為了不驚動主辦單位還不讓主辦單位事先知情-so sweet!
結果立委張花冠去文總統府詢問 府方也以公文回復證實三十五張演唱會門票也是-國務機要費(不是自掏腰包啊?)
府方可愛的王郁琦先生這次不再繞著政治打轉 只扼要說明 經費使用一切合法(請參閱1025自由電子報)

以上兩項用法 請諸位參考一下吧

網溪里里民免費服務網 提到...

(再寫信給你們,是希望你們這些優秀的未來中間份子,要了解手段背後的真正目的)
核四工程停工手段,真正目的是A錢。請先看ㄧ般國際標的罰則:(相信被利用的林義雄及其他群眾並不清楚,從中獲得最大利益的就是承包核四工程的大包商。)
p.s.: 懲罰性罰款有些工程為總價款的千分之二,有些工程為千分之ㄧ。甲方為賣方 or 發包工程的客戶;乙方為賣方 or 承攬商。
(ㄧ)乙方(賣方 or 承攬商)依據工程表日期開工,如無法如期開工,每逾壹日應罰本工程合約總價的千分之二(有些工程為千分之ㄧ)懲罰性罰款,……
(二) 乙方須於甲方規定施工期限內裝機完成其所承攬工程,如無法如期完工,每逾壹日應罰本工程合約總價的千分之二為懲罰性罰款,……
(三) 乙方須依甲方所提供的工程日期內,完成其相關工程測試,如無法如期完成,每逾壹日應罰本工程合約總價的千分之二懲罰性罰款,……
(四) 乙方於接獲甲方通知後三日內,如無法如期供貨,每逾壹日應罰本工程材料款總價千分之二為懲罰性罰款……
(五) 最終驗收若因乙方之缺失導致不合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相當之損失,逾期懲罰性違約金上限為本工程合約當批次總價百分之二十。
國際標通常是外商參予,標到後再發包給台灣的相關工程公司及周邊廠商。你們知道有多少政治人物就是靠拿上包,再轉發包給小包商。
如果是台灣政府因素造成停工,政府要賠每日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如果以ㄧ百億100,0000,0000計算,ㄧ天就要賠(去掉後面四個0) 200,0000二百萬。如果ㄧ個政客承包的工程是十億好了,他ㄧ天不花任何勞力,就可以得到二十萬;三十天就六百萬,多好的事啊!而政府賠的錢,就是你我繳的所得稅。
(中鋼以前的董事長王鍾渝,就是因為擋人財路,才被拉下台。因為他不貪財,不像有些政客,容易被錢買通。)

網溪里里民免費服務網 提到...

轉一篇文章給你, 希望你能靜下心, 真心的去比對前後兩位領導人的風格. 你真的希望,台灣的領導人是一個不知反省,挑弄族群的領導人嗎?

責馬天經地義 更別吝掌聲 …… 陳長文
http://blog.click108.com.tw/?p=543
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我想說幾個小故事。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社會不斷出現背債兒的荒謬現象,許多未成年人在不清楚父母親債務情形下,還沒踏入社會,就得揹上千百萬的債務。
在去年九月之前,對此不公不義的情形,行政機關不關心,立法機關怠於修法,連職司捍守憲法人權守護的大法官們也以各種莫名其妙的程序理由決議不受理。背債兒家庭可說是呼天不應、呼地不靈,落入絕望慘境。
然而,到了十一月,立法院峰迴路轉,修法為背債家庭解套。大家知道,背後的一位重要推手是誰嗎?答案是:馬英九。
當時,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業鑫無奈之餘,撰文呼籲馬英九與謝長廷登高一呼救救背債兒,筆者也撰文痛斥背債兒現象是法律人之恥。隔日,筆者與陳法官即接到馬英九來電,表示心有戚戚。
接著,馬英九或親自致電立法委員,或透過幕僚密集與國民黨立委協調,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這個荼毒弱勢者數十年的惡法,終於走入歷史(很遺憾,謝長廷先生沒有任何回應)。
筆者將想法告訴我的一位學生,他曾擔任馬英九競選幕僚,他告訴我另一個故事。
在不久前,泰緬孤軍後裔在台灣成為人球,求助無門,一位孤軍後裔以「給馬總統的公開信」為題投書報社,希望馬英九能為他們說說話。他整理有關孤軍的相關文獻並附上那篇投書,寄給總統府幕僚。
府方的幕僚告訴他,總統已注意到這個問題,看到投書當天,即致電行政院方面,告知人權是最優先的項目,應妥為照顧孤軍後裔的人權。
以上這兩個故事,並沒有在媒體上曝光,但不管是背債兒或者泰緬孤軍的人權,幾十年來,在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執政者、立法者、司法系統以三重冷漠對待。
然而,有個人以隱形的方式,默默地以他手上的影響力,去幫助被忽視、被冷漠以待的弱勢者。這個人就是馬英九。
而另外一個讓我們看到人權曙光的例子,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與大陸配偶相關團體會晤後,
公開表示要履行馬總統的選舉政見,消弭對大陸新移民的歧視規定。雖然目前還只是宣示階段,但至少這樣的宣示是過去十數年不曾有的,表示新政府真的想要落實普世人權,將人權口號化為實際行動。
為何要說這些故事?在過去兩個月,看到社會輿論以排山倒海地批判馬英九領導的新政府。
如果,你問我,對新政府有沒有不滿意的地方,有,當然有,而且很多!
我對馬英九的國防政策極不認同,我對馬英九在國民黨改革問題上的態度也不滿意…。
但不管對這個新政府有再多的意見,有再多的不認同。大家仍澄清自己的心與腦,然後自問:「新政府真的一無是處嗎?」。
雖然還有很多有待努力的地方,但相較於前政府,台灣的人權在新政府的努力下正本質性的進步中;雖然這個新政府被批評太沒有政策辯護能力,但過去我們每天都要忍受政府官員說一些低俗不堪的攻詰、謾罵,公開對我們的子女做出負面示範,現在這些政府官員發言卻是十分節制守禮;雖然新政府的媒體公關能力實在不忍卒睹,但當媒體排山倒海地重批新政府時,我們沒看到他們撕報紙、扣帽子,或乾脆將黑手伸入媒體;雖然投馬的七百多萬選民對他處處想討好沒投他的五百萬選民感到不平與失落,但台灣藍綠對立了這麼久,非過正何以矯枉?馬作法不聰明,但出發點良善卻仍應肯定。
就拿最近的卡玫基重創台灣為例,雖然新政府應對上仍有該加強的地方,但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這同樣的場景也曾一而再的發生在政黨輪替前,那時的中央政府第一件事就是把責任推給地方、推給立法院,這個新政府到目前為止,至少表現了獨扛指責的勇氣…。
人民對新政府有很高的期待,因此不斷地加諸非常多求好心切的責難,這些責難雖是天經地義,但也仍應符合比例。
該批評時要批評,但該嘉勉時,也不要吝於比一下大拇指給官員們一些鼓勵。

匿名 提到...

我也覺得...
這陣子觀察了一段時間
雖然自己不是非常熟讀法律
但對於刑法 刑事訴訟法也有一些概念

縱使阿扁可能有貪污的嫌疑
我的想法就是交給檢察官去調查
確實法律上有提過對於重大調查案是可以適當的告訴社會調查進度
但是為了做新聞而放一些似是而非的消息
而不是經由檢察官自己對外做出報告
這樣的狀況就讓人不是很認同
最近幾位政治人物被羈押的狀況
沒唸過法律的人
真的就能理解什麼是程序正確嗎???
大部分的人只當作"連續劇"在觀看罷了

如同上一位說的
如果司法被政治力所遙控
這是民主的退步而真的沒啥好高興的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台灣政經索隱
不過我想公審四人幫跟起訴陳水扁是截然不同的,你應該也知道這當中的涵義,所以我說這是台灣民主政治的進步,不是退步,同樣起訴前任領導,但卻有不同的意涵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phantom

多謝提供,資訊越公開就越有機會檢驗,大家會自己去看去查的,謝謝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安琪
個人非常感謝你提供的兩篇資料,我都詳讀了,很謝謝你提供,核四興建的過程如有弊案我希望檢察官一樣努力追查起訴,將人民納稅的錢追回來,另外關於新政府,我個人當然還是願意給馬先生機會的,因為選舉選完本來人家就有4年任期,但我該罵還是要罵,因為那是我的權利,至於稱讚我比較持不同觀點,我認為這些事情有很多本來就是應該要注重去做的,不然我們要如何期待政治人物努力?但總之謝謝妳一再留言,官員表現好就繼續讓她們連任吧,用手中選票來決定這些吧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meme
多謝回應,我只是針對起訴前總統稱讚,但我也主張要同樣標準,更努力追查更多不法犯罪,這樣才真的是台灣民主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