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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扁案的司法意義-特別費的立法解套

孟子梁惠王篇: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

「國人皆曰可殺」的阿扁弊案一審已出爐,阿扁夫婦被重判無期徒刑,眾多下屬及參與的前朝官員權貴都被判重刑!在此研究生不想討論案情,如果法律覺得阿扁利用個人發票及憑證領取國務機要費是犯罪,那個人認為過往所有的官員一樣的行為,都應該全部拿出來檢討,並且用同樣的標準審判!這不是意氣之爭,但這是司法標準所應追求的一致性!不應該因為黨派、個人、身分等有所不同!而如果根據見解這做法是過往行政官員首長的「歷史共業」,那就應該尋求正式行政及立法程序的解套方法,不能只重判阿扁一家人!否則這和挾怨報復、單純追殺一家人有何不同?

目前看起來更有趣的是,在阿扁案一審宣判後,國民兩黨在立法院開始尋求要「解套」首長特別費的歷史共業。過往眾多官員首長都利用相同模式將特別費放到自己口袋,或者是拿單據發票核銷,五花八門的請領收據想必也很精采,絕對也包括便當、內衣等種種奇怪的物品,如果這個特別費必須要檢討、除罪化,也絕對要包括阿扁一家人,不能只單獨針對特定的人進行審判,這有違司法公正原則。

我個人只質疑兩點:


第一點是:國民黨掌握國會多數黨地位,要推動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假定這法案非常重要,如果真心要推動老早就可以立法修法通過,但卻偏偏要選在阿扁被宣判後才要開始討論修法,這當中的政治算計釜鑿痕跡實在太明顯。甚至這樣說吧,就是要入阿扁有罪就是,等阿扁被宣判再來替自己陣營或其他有相同罪名的人,用修法立法方式解套。

第二點是:看司法人員巨細靡遺找出阿扁國務機要費的過程,我就知道如果真心要偵辦,橫跨海內外、連貫眾多權貴名人的金流洗錢網絡,都可以在司法偵辦下無所遁形,這樣的強大司法體系怎麼會讓孫道存這種淘空公司資產,破產欠稅數億的王八蛋,不但不用還錢,還可以逍遙法外把妹,送名貴禮物給女朋友。看起來就是願不願意做而已!顯然孫道存沒有人要認真去偵辦,所以就放任他囂張了!非得要等到輿論及人民動怒,才要開始轉變心態積極偵辦,這和一開始就主動偵辦阿扁案,兩者態度真的大大迥異!

如果我們的立法委員、官員、公務人員有以上兩點的心態,我想再換更多閣揆,也是沒有用的!

引用自聯合新聞網:


特別費除罪 藍擬再提修法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2009.09.13

涉及藍綠歷史共業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可望重見天日。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昨天表示,馬英九總統在十一日曾針對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徵詢他的看法。他向總統表達,他個人支持修法解決歷史共業。呂學樟表示,馬總統在徵詢他的看法時也有提到,首長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的性質不同。但是馬總統只是問他對特別費除罪化的看法,並沒有表達支持或是反對修法的立場。

2007年,馬英九、呂秀蓮等先後因首長特別費遭起訴,由於藍綠陣營牽涉人數多達兩百人,特別費成為藍綠歷史共業,朝野、法界、甚至檢察總長陳聰明都主張修法解套。去年馬政府上台,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就提出特別費除罪特別法草案,當時國民黨中央就表達「支持找出一個和解的解決方案」;時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吳敦義也說,特偵組已透過管道向國民黨反應,希望立院訂定特別法,將部會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徹底解決歷史共業。

但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會計法修正草案,「增列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草案」,希望以修法解決陳水扁總統所涉國務機要費案,以及其他首長的特別費爭議。「上起總統、下至村里長」所涉國務費及特別費等相關案件,都可獲得解套,因藍營立委強烈反彈,藍綠提案都因而觸礁。林益世表示,去年他提案「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支給及處理條例草案」,將特別費除罪化,但民進黨打算跟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綁在一起,「把立意很好的想法變得很複雜」。他說,「現在修法解決歷史共業的時機與條件,比去年成熟多了。」


引用自中時電子報:


特別費除罪化 藍綠擬提案修法2009-09-13中廣新聞/李人岳報導

扁案宣判之後,傳出國民黨準備針對首長特別費的除罪化,重新提案修法。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確實需要修法除罪,過去民進黨堅持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綁在一起,如今扁案宣判,兩者已經有所區隔。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則說,民進黨在這一屆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已經將國務費和特別費切割。不過國民黨堅持要等扁案宣判之後才要處理,如今時機成熟,朝野應該這會期就可以處理相關修法。

扁案一審宣判,國民黨方面現在傳出準備針對首長特別費的除罪化,重新提案修法。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特別費除罪化有其必要,不過因過去民進黨始終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綁在一起。如今陳水扁的國務費案已經一審有罪,和特別費有所區隔,因此可以對特別費做出處理。呂學樟指出,現在還有200多個首長特別費的案子要審理,民進黨方面也認為,特別費的除罪化有其必要,朝野雙方可以溝通,在即將開議的這個會期進行修法。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則表示,朝野在這一屆一開始就不斷協商,不過國民黨堅持要等到扁案一審判決後才要處理。他說藍綠在上會期就已有共識,將在這會期處理特別費的除罪化。他強調,民進黨在這一屆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就已經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切割,國民黨對此很清楚。柯建銘批評,國民黨堅持要等扁案判決之後,才要處理除罪化修法,就是要消費、凌遲阿扁,特別費的偵辦始終就是辦綠不辦藍,如今時機成熟,才終於肯開始處理特別費修法。

2009年6月8日 星期一

告你媽的頭啦!得了便宜還賣乖!

圖為孫中山興中會的初期成員

馬先生竟然堅持控告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這種追殺到底的決心與勇氣,研究生認為如果展現在對中國的談判,以及保衛台灣真正利益上,會是很好的決心與勇氣。但現在為了個人面子問題,一個堂堂國家元首竟然硬要告到底,真的完全是沒有肚量、也讓我們看到台灣領導人的格局如此。

先撇開台灣慣有雙重標準不說,當年馬先生特別費案明明有證據顯示公款進入其私人帳戶,結果法官用王八蛋「大水庫理論」說馬先生捐款大於款項,所以就不算貪污。馬先生口口聲聲說要追求「程序正義」,那這些匯款到你台北富邦銀行帳戶的公款,為何別人是貪污?!換做是馬先生就無罪釋放?真要追求正義,就先面對這個邏輯狗屁不通的司法吧!

雖然研究生很不喜歡陳文茜,但這次陳文茜也怒指看不起大人物追殺小檢察官,怎麼馬先生這種準備成就「中華民族兩岸統一」大業的大人物,一下子心胸變得如此狹小?!為了這種小事硬要浪費司法資源,先前不是就因為怕第一夫人周美青繼續呆在原銀行法務單位,如有訴訟產生會產生法官可能有利益偏頗的問題,所以周美青才離職,現在你貴為總統,又硬要告一個小檢察官,那承審的法官難道不會有壓力、不會有利益偏頗的問題嗎?真是鬼打牆、狗屁不通的前後邏輯不一致!

支持國民黨的人以為國民黨輸了一次就會改變,告訴你完全沒有!從馬先生獨特領導風格就知道,國民黨還是以前那種密室政治,一群大老在密室裡協商,先彼此交換利益協調後,再用家父長式的權威,裹脅立委、民意代表通過黨的決策。完全沒有改變,就是以前那個爛掉、腐敗的國民黨,一樣都是密室政治、一樣都是父權體系壓迫年輕人出頭、一樣都是家父長式的狗屁權威,百年老店臭不可聞!不敢面對民主開放的潮流,也難怪台灣民主不斷走回頭路,台灣民主潮流只有逆流、不會有進步可言!

這種狗屁威權領導風格從哪裡看?看平常國民黨派任官員喊話、黑函、還有揣摩上意、或者動輒說要平衡派系、要尊重資深,喜歡長袖善舞的逢迎拍馬之人就知道。先前江丙坤要辭掉海基會董座、後來又變成台商力挺江丙坤,馬先生就上演一齣「居功厥偉」、強力慰留的戲碼!而最近又匆促換掉健保局長朱澤民,沒來由撤換也不對外界說明!突顯馬氏王八蛋的領導風格!

馬先生又自己想兼黨主席,可是又礙於先前自己標榜的高道德標準,私底下又開始小動作不斷,要吳伯雄自己退讓,所以又出現吳伯雄兒子吳志剛說:馬英九不會和人分享權力,若要兼任黨主席,就大方說出來,黨內也會營造挺他的氣氛。真是見鬼,妳是三歲小朋友嗎?喜歡玩弄宮廷政治的國民黨,一但掌權、臥蹋之處豈容他人酣睡?不懂真正民主的馬先生,一心想要當皇帝都來不及了,還跟妳分享權力咧!會不會太天真?而喜歡玩弄世襲、封建傳統的國民黨,妳看看吳伯雄兒子當完立委又要選桃園縣長,以後國家重要職務都讓妳家人去擔任就好了,哪需要選舉?一直都專制封建的國民黨大家還不認清?妳以為溫文儒雅的馬先生會是救世主?別傻了!從黨國體系培養出來的又紅又專的馬先生,父母親都曾在黨國系統任職,又擔任蔣經國秘書,妳以為這樣的出身會突然變成開放民主社會的知識份子嗎?

就像馬先生錯認共產黨已經開放,其實這幾天共產黨又加強網路管制,妳以為共產黨一黨專政的本質會改變嗎?又是太傻太天真的想法!一如妳以為國民黨會因為敗選就改變,也是太傻太天真的想法!一個連最基本欠台灣人民道歉的政黨,連個真心道歉都不願意講,講再多都是多餘的!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慶賀台灣民主的大幅進步

前總總被聲押,引用自中時電子報連結為:http://news.chinatimes.com/mainpage.htm

有中國朋友告訴我:台灣民主真是可恥,前總統被聲押!他說台灣民主就像成龍講的一樣:「天大的笑話」!但我告訴他,非也非也!這一次前總統被聲押,不但不是台灣民主的恥辱,反而我們應該為台灣民主慶祝,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卸任元首因為貪污等罪嫌被調查,成為階下囚!沒想到在研究生有生之年,可以驕傲地看到台灣達到這個民主里程碑!

美國人選出黑人總統固然代表他們心胸廣大,但台灣民主短短開放20、30年,卻開始深度反省,由新政權追查舊政權的貪贓枉法情事,這其實是很棒的民主進步,尤其大規模調查,一口氣將許多重要的前朝官員,紛紛調查收押,這顯示台灣民主效率多高!同時也給現任官員警惕,只要有一丁點疏忽,或者是相同的犯罪情事,卸任後下台司法會毫不猶豫代表人民調查起訴,這是台灣民主多偉大的進步!所以研究生跟中國朋友說,你們中國有可能起訴卸任的領導嗎?答案用膝蓋想也知道!一個偉大的民主國家就應該對執政團隊無情!用最高的檢驗標準來檢視為人公僕者,也要用週延的法律來維護人民的權益!阿扁的事情正好給所有為官者最好的警醒!任內只有好好為人民謀福利做事情,不要凡事都提「錢」來說!

雖然這樣的民主看起來有點刺眼,甚至有人覺得混亂羞恥,研究生要說大可不必!請看看以下引用節錄自台灣主權觀測站的一篇好文章,題目:「台灣人,你要怎樣的民主生活?(作者鄭陸霖」,連結為: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499

是的,民主自由的社會必須要不斷確認價值(「這真的是我們所企盼的公共生活?」),市民必須相互溝通提醒更高品質的政治生活應該如何(「還有沒有其它更能夠引領社會向上的生活方式?」),但同時,正因為同樣的民主人的信念,我們也必須要學習去承認許多公民目前偏好的這種「政治參與」方式,價值觀上固然無法認同,但需要學著接納共存。民主社會從來不是完美的社會,事實上,相反地,它必然要建立在一定的庸俗性與妥協性上。這種妥協與庸俗性的背後其實是出於對多元意見、情感、認同表達的尊重。而尊重的背後則是對自由的珍視,清楚只要存在著自由,不完美的民主社會就起碼還存在著對可能性的開放,可以透過maybe一時之間看起來庸俗、刺耳的混亂中慢慢相互學習摸索到改進之道。

全文請見以下連結: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499

慶賀台灣民主當頭,研究生卻要特別疾呼,台灣的自由卻逐漸在縮減,陳雲林來台期間,人民各種自由及權利都受到限制,因此請支持野草莓學生發起的運動:反集會遊行法學生行動聯播網,連結為:http://taiwanfight.googlepages.com/YBase.html。而研究生也開始期盼阿扁被聲押後,馬先生可以用以下同樣高道德標準繼續查緝各種不法:

◎查緝賄款的企業:研究生認為過去台灣風氣敗壞除了執政者要負責之外,許多心懷不軌的企業主及企業,也利用各種門道賄賂當道,謀取相關商場上以及經營上的利益,比如合併其他公司、或者取得某些特定利益,這種情況嚴重破壞自由市場遊戲規則,研究生認為現在案情逐漸明朗,一定要一鼓作氣將這些行賄的企業揪出來,同時也訂定相關條款,鼓勵企業出來自首,保障換取更輕的刑責,唯有斬斷金脈才能根絕金權政治!否則有需求的一方,就永遠杜絕不了供給者!更重要的是調查清楚後,要循合理公平管道追繳不法所得,不然認真經營賺錢繳稅的企業,反而輸給專心逢迎拍馬、建立當道不可告人關係的企業,以後誰還要努力經營公司?小民誰要努力奉公守法上班呀?尤其已經有證據的中信集團兩位少東被通緝流亡海外,是否發揮追查阿扁海外密帳的本事,一併逮補歸案,讓人民感受到真正的正義公理!

◎徹查過往不法情事:不止阿扁,還有在法律追訴期間也有很多國民黨執政時期的不法情事,研究生不曉得馬先生是否願意大義滅親,一併處理,這樣才能展現大公無私、更高度執政的格局,尤其國民黨黨國不分時期,侵占拐騙的眾多黨產,應該也可以給人民一個交代!你說黨產歷經多年有錯綜複雜關係,奇怪,追查阿扁各種海外密帳都可以駕輕就熟,真心想辦再多的盤根錯節也應該無所遁形才對?!尤其是黨產的各種脫產歷史也應該調查清楚!還是說馬先生只想辦阿扁這一掛,不是真心想掃除黑金?!不會吧?!

◎徹查貓纜弊案:貓纜當年草草規劃興建,現在也印證有相關缺失,相信以馬先生歷來的高道德標準,一定可以深入追查,把相關失職官員都揪出來,同樣馬上收押關起來,人民一定會歡呼雀躍不已!

◎首長特支費以及相關國務機要費的規範制定:請見馬先生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ma.pdf,當年馬先生火速獲得無罪宣判,但部屬余文卻鋃鐺入獄,利用民氣可用之時,可以制定相關合理的首長使用特支費規範,並利用過半的國會通過相關陽光法案,讓公務人員不再有模糊中飽私囊的空間,同時開始嚴厲執法,以免大家都說馬先生雙重標準(他款項匯到自己台北富邦銀行薪資帳戶算無罪,別人卻有罪!),也留下取多疑點讓人民懷疑,所以建請馬先生通過陽光法案,並且制定清晰明確的法規,讓公務人員有所依循!也杜絕貪贓枉法的機會!否則不同陣營的人民永遠無法服氣,也會讓人家覺得馬先生選擇性辦案,唯有制定出相同標準的規範,讓全體公務員一體適用,可以讓許多爭議平息!

喔!對了,以上所提相關案件,不要一直拖延喔,因為查阿扁案件可是很快速的,表示檢調動員起來是可以有很驚人效率的,馬先生,好好幹,只要完成以上數點,四年後我會改投你呀!還有喔!阿扁被關我最高興的一點是:誰以後再喊:「都是阿扁留下的爛攤子!」就是政治操弄!人也關了就趕快速審速結!接下來就看看馬先生還有什麼藉口好說?再做不好就說不過去了吧?!

延伸閱讀:

◎引用自台灣主權觀測站,題目:「台灣人,你要怎樣的民主生活?(作者鄭陸霖)」,連結為:http://www.ocot.tw/blog/archives/499

◎引用自The Chosen "Exch-trip in Tropic1部落格,題目:「為何台灣那麼多人唸南加大?」,連結為:http://twghome.pixnet.net/blog/post/22085956

馬英九特別費案判決書全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ma.pdf

2008年10月11日 星期六

邏輯對!就沒有雙重標準!

普天同慶的國慶談話,馬先生談到「人民痛苦一日不能消除,政府責任一日未了」。誠摯希望國家領導者能夠真心為人民奮鬥,不要只是替自己荷包打拼!同時他也提到要為「人民重建乾淨廉能政府,打贏反貪腐的這一仗」,對照這幾天前總統阿扁的出庭,以下研究生想跟大家討論一些邏輯問題!

長久以來許多人對於政治人物總是有「雙重標準」疑慮,因為眾多政治人物總是講一套、說一套,不然就是大聲批判別人不行,但自己幹盡狗屁倒灶之情事!事實上要杜絕這種「雙重標準」問題,最重要就是邏輯思考要正確,而台灣政治人物為何總可以隨便「雙重標準」,真正的答案是因為支持他們的人民自己邏輯不清楚。

舉幾個例子如下:阿扁出庭說他不知道錢的流向都要問太太,這就是標準的邏輯不清楚,身為過去的國家領導人你會不知道你身邊的人:老婆、家人、下屬把錢到處匯來匯去?然後現在接受調查又開始說當初把錢匯到國外,是為了未來台灣相關外交事項以及獨立建國所需款項!那我請問我去搶劫銀行,因為我爸媽生病手術需要錢,這樣就可以洗刷我搶銀行的罪名嗎?答案是不可以!搶銀行就是犯罪,管你目的是什麼!?就算是搶來的錢拿去幫助弱勢團體,搶劫罪名一樣是犯法,並不會因為你搶劫得款拿去做善事就變成不犯法!而阿扁不斷強調過去國民黨也汙錢,這更是典型的邏輯狗屁不通!他國民黨汙錢大家都知道,但不會因為他汙錢,你汙錢的行為就因此正當化!

而馬先生這邊也常常有邏輯不通的狀況,比如說他自己首長特別費官司,大家可以到這裡下載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全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ma.pdf,大家可以看到很清楚判決書就寫出來,他在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間,也是每個月用領據支領公款後匯到自己的台北富邦銀行個人薪資帳戶,所以既然這部分馬先生無罪,那表示其他所有這樣做的使用首長特支費的人都應該要公平無罪才是!而我們也很確定馬先生有透過家庭匯款到海外給兩個女兒讀書生活費用使用,因此要追查阿扁家族匯款到海外,重要的是匯款的用途及來源,這務必要查清楚才能定人家罪!否則單獨談論匯款到海外,馬先生也做了!邏輯一定要清楚!

而很多政治人物之所以有雙重標準也是因為邏輯不通,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前陣子喧騰一時的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行政院已經提出新版本的法案內容,只要現在的國會通過就可以依照此法來規範貪污的政治人物,但很有趣的是目前實質掌握國會過半數的國民黨卻又沒把握通過這法案,這法案有正面積極意義,卻也有戕害人權、隨意羅織人入罪的白色恐怖的疑慮,可是如果法案有這種考量,就勇敢大聲說出來讓人民知道有這樣正反兩面的意義,不要一邊嘴巴大喊要陽光清廉,把對手打入貪污的一方,自己掌握行政立法執政過半的權利,卻又不敢通過相關法案。

舉出以上例子,無非就是想告訴大家眼睛要睜亮,現今太多政治人物都是邏輯狗屁不通,要好好檢驗他們的邏輯,事實上邏輯也沒有昨是今非的疑慮,人總是不斷在進步,否定自己過去的立場與標準是常有的事情!只要能夠真心認錯,或者說明自己的轉變,相信大家都能夠接受。而更多的矛盾情況是自己批判別人做了某些事情,但同樣的標準卻不准別人做,最近執政黨任命馬蕭競選總部發言人羅智強將接任中央社副社長,而媒體名嘴楊憲宏、蘭萱接任中央社董事。如果同樣的標準,如果民進黨任命鄭弘儀當中央社董事,執政黨會怎樣想?只要多設身處地多想想敵對陣營同樣的行為,是否經得起檢驗,你就會知道自己應該怎樣作!只要邏輯正確,標準就會很清楚呈現,根本沒有所謂雙重標準的問題!

而國慶當天馬先生帶領群眾高呼「台灣民主萬歲」、「中華民國萬歲」,我也真誠希望政治領袖不要欺騙我們!真心捍衛台灣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