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刑求時不要抽煙?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



我常聽到一種很似是而非的言論,這幾天陳雲林到台灣,很多團體實現公民權利去遊行,前幾天發生推擠造成員警受傷!本來人民就有集會遊行、抗議發表意見、自由遷徙進入領土的權利,結果一個小小中國特使,台灣執政當局硬要封鎖許多地區,硬生生不讓自己國民進入管制封鎖區,這真是全世界少見的做法!派人保護就可以了,而且中國與台灣還在敵對狀態,對方用數百枚飛彈瞄準台灣,台灣每年還要動用納稅的錢購買武器防禦中國,這個特使其實應該要低調訪問,不要到處聲張挑釁才是,現在造成暴力遺憾,真是令人惋惜。

有人說警察也是人生父母養,何苦為難她們?讓她們辛苦出勤務?我倒是冒昧問一下,那是誰讓他們去出這種勤務,一個中國訪問團需要動用上千數百警力?需要用到超越總統般的唯安規格?需要把住宿飯店封鎖?需要把行動周圍上百公尺都圍起來?該罵的是規劃讓這些警察勞累的長官,還有豬頭政府官員,關抗議人士什麼事情?大家本來就有抗議的權利,派個50人貼身頂多數班輪流,難道需要這樣大陣仗耗費警力?還管制交通造成人民不便!封鎖商區讓商店經營業績雪上加霜!這些怎能算人民頭上?要去怪制定這種維安規格的長官及豬頭首長吧!趕快出來承認自己是豬頭,然後切腹自殺好了!

你說警察都是人生父母養,以前德國屠殺猶太人的納粹也都是人生父母養,在公權力制度下執行違反人權的行為,管你是不是人生父母養的!我並非意指台灣警察犯下屠殺的罪行,但是執行一個不恰當的違反人權命令,限制自己同胞人民的行動自由,在政府公權力下不思索逕行封鎖人民,這種種都是很值得商榷的!身為警察、執法公務員、警官、政務官,還有指揮調度的官員,都要好好思考你執行的命令是否有合乎國際基礎的人權?是不是侵害了人民的權利?你是不是違背了保護人民同胞的初衷?

馬先生更是不惶多讓,在調查員結業典禮上脫口說出「有菸癮的調查員,別在刑求時抽菸」,請看以下報導,引用自東森新聞記者李詩慧、林翰廷報導。

法務部調查局第46期調查班今天(24日)畢業,一共76名學員結業。為了搶鐵飯碗,媒體發現這群畢業生的學歷一個比一個高。典禮中,總統馬英九應邀前來致詞,曾擔任法務部長的他,居然不小心說溜嘴,他要有菸癮的調查員,「別在刑求時抽菸」,嚇得台下幕僚一陣尷尬。

終於畢業了,調查局第46屆調查班結業典禮上,學員們開心的跟總統合拍畢業照。這次一共有76人畢業,其中碩士以上就佔32人,成了高學歷產業,而曾經擔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面對調查班同仁們,心情一放髮,竟然不小心說錯了話。

馬英九表示,「後來問嫌疑人,調查員哪裡刑求你了?調查員打了你嗎?嫌疑人說沒有,是調查員一直在抽菸,把我燻死了!所以調查員如果有菸癮,要出去抽,不要在『刑求』的時候抽。」

恕刪部分新聞內文


我真是瞠目結舌!今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際通行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兩項公約以及施行法,希望和國際社會接軌、進一步深化人權實施項目,而馬先生日前沒多久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那天,也開始正式簽署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國內法。

但馬先生常常認真講的事情都沒放在心上!馬先生自己說出「刑求時」別抽煙這種不好笑的笑話!可見他心中根本沒有「人權」這兩個字!身為一國總統開這種玩笑很好玩嗎?刑求是可以被允許的嗎?難道心情一時快樂就可以說出「刑求」這種違反人權的話語嗎?大家自己評斷吧!

台灣人民再不覺醒,看看政府在陳雲林訪台期間,限制人民自由違反人權的種種作為,耗費公帑調動警力的警察國家,台灣人再不覺醒,只怕再幾年再簽更多國際公約都無法保障台灣的人權!

最後王聖人院長終於發現「現在公務員裡有一大堆笨蛋」,請看以下新聞報導,只是不知道他有沒有察覺,他自己就是個大笨蛋?在上位者如果都是笨蛋,那我們很難期待下面的公務員不是笨蛋!

引用自聯合新聞網,標題:「王建煊:公務員裡有一堆笨蛋」,連結為: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5328128.shtml

提到...

一個反對總統直選 反對公投的波士頓通訊主編, 怎能期待他不踐踏人權?

阿扁被羅織罪名, 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