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美麗島事件30年的一些歷史小事

我喜歡爬梳歷史,人類的生命實在很短,只有在歷史洪流中,熟讀並且尋覓那些人性的光輝,才能知道一抔黃土下,還有很多值得奮鬥的事物!

美麗島事件: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在高雄市發生的重大警民衝突,迄今剛好30週年,也稱作高雄事件,國民黨極權政府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當年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組織群眾示威遊行,爭取民主自由以及人權,其間從一些小衝突,演變成大衝突,在國民黨政府高壓鎮壓下,演變成警民暴力相向,最後國民黨政府派軍警鎮壓結束,是台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官方和人民衝突事件。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被逮捕審判,一度交付軍法法庭,當時叛亂罪可處死,史稱「美麗島大審」。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8人,其他30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起訴。在張德銘、陳繼盛等人協助下,被告聘請辯護律師組成15人的律師團,當年律師團成員如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等人成為美麗島辯護律師團政治人物,每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最後判決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民主史上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參與者後來雖然因理念不同分道揚鑣,但多數成為政治明星,辯護律師團成員陳水扁當選兩任總統,謝長廷及蘇貞昌等也都成為政治一方之霸。

維基百科條目連結如下: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BE%8E%E9%BA%97%E5%B3%B6%E4%BA%8B%E4%BB%B6

我們何其不幸生長在這種矛盾衝突的年代,需要更多勇氣和判斷的智慧;但我們又何其有幸,可以親眼目睹這一段歷史:

1979年讓我們幫助大家回憶,當時的高官貴爵們,不是為了追殺、也並非要整肅或報仇,套一句施明德被關25年多出獄後的一句話說:「忍耐是不夠的,還必須寬恕。」

蒐集這些資料只是要提醒自己,在極權脅迫下,要保持清醒和追求公義公平是多難的事情!我雖然常撰文但我不敢保證在那種環境下,我可以繼續維持相同的理念,因為終究我也是個平凡的懦夫!

蔣經國:1978年5月20日至1984年5月20日擔任第六任總統,後又連任第七任總統到1988年1月13日病逝於任內。

孫運璿:1978年5月至1984年5月擔任行政院長。

徐慶鐘:台灣農業經濟重要人物之一,曾擔任台大教授、內政部長,是李登輝就讀台大時的老師,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時擔任副院長,後蔣經國當選總統,徐以行政院副院長代理院長,直到孫運璿接任,又繼續擔任副院長至1981年11月。

黃少谷:1979年7月接任司法院長,至1987年5月卸任,是黃任中的爸爸。

李元簇:1978年5月30日至 1984年5月28日擔任法務部長,在其任內司法行政部更名為法務部。

邱創煥:1978年5月至1981年11月擔任內政部長。

蔣彥士:1978年5月擔任總統府秘書長,1978年底接任外交部長,美麗島事件發生後沒多久,1979年12月19日卸任外交部長,1979年12月14日接任國民黨秘書長,一直到1985年2月,因為十信案卸任為止。

馬紀壯:1978年內閣改組擔任孫運璿的行政院秘書長,但由於1978年底台美關係變化,蔣彥士接替沈昌煥擔任外交部長,馬紀壯於是接替蔣彥士出任總統府秘書長,1984年總統府秘書長任滿卸任。

孔令晟:曾任總統府侍衛長、陸戰隊中將司令,在1976年12月至1980年6月擔任警政署長。

阮成章:1978年1月至1984年6月擔任調查局長,任內調查局從司法行政部調查局改制為法務部調查局。著名的孫立人將軍叛變一案,當時阮擔任憲兵司令部政治部主任舉報有功,循線追查出總統府參軍長孫立人屬下有謀叛計劃,最後包括孫立人在內一干人等,全部被捕。

汪敬煦:1978年7月1日至1981年12月1日擔任警備總司令部暨臺灣軍管區司令部總司令。

宋長志:海軍一級上將,於1976年7月1日至1981年11月30日擔任參謀總長。

高魁元:黃埔4期,1973年蔣經國出任行政院長,被找來擔任國防部長至1980年為止,是擔任時間最久的國防部長。

李登輝:1978年6月至1981年12月擔任台北市長。

王玉雲:1973年開始就擔任高雄市長至1981年6月卸任,號稱南霸天。

馬英九:1976年獲得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79年正留美攻讀哈佛法學博士,曾在紐約市柯爾迪茲法律事務所當暑期實習律師(Summer Intern),並在馬里蘭大學法學院當研究顧問。1980年11月長女馬唯中在美國出生,1981年取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返回台灣擔任蔣經國的英文秘書,從此逐漸在台灣政壇嶄露頭角。

宋楚瑜:也擔任過蔣經國英文翻譯,1977年擔任新聞局副局長,任內查禁台語不遺餘力,1978年擔任總統府簡任秘書,1979年代理新聞局長。

李敖:1971年3月19日被捕,案由為:協助台獨分子彭明敏偷渡出境。被判叛亂罪,刑期10年,實際坐牢5年又8個月,李敖當時沒提出上訴,1976年獲特赦出獄,1979年復出文壇,1980年和胡茵夢結婚又閃電離婚,1981年又因批評政府再度入獄1年。

當時黃信介擔任第一屆立委第2次增額補選,任期至1980年12月,依照立委職權必須經過立院通過才能逮捕立委,荒謬的是請看以下當時聯合報報導(1979/12/15):

立法院昨天開臨時秘密院會,決議許可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依法逮捕立法委員黃信介,進行偵查。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昨天致函立法院,指「立法委員黃信介,六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於高雄市假借慶祝世界人權日名義,策劃反政府暴力行為,涉嫌叛亂,請立法院同意准予依法逮捕偵查」。立法院議事組主任胡濤在院會中宣讀警備總司令部來函後,主席倪文亞院長兩度詢問「有無異議」會場中響起一片掌聲,主席即宣告「無異議通過」。

此時,康寧祥委員方站起來提出異議,要求發言,主席倪文亞表示,他已經宣告本案無異議通過,康委員不能發言。倪文亞說完後即離開席位,秘密院會也告結束。」這次會議,本來有楊寶琳、趙家焯、李公權、康寧祥、陳祖貽、劉實、冷彭委員登記要發言,但在主席徵詢有無異議時均未發言。大約二百五十位立委出席這次秘密院會。

立法院開會時,有幾位青年人到立法院請願,要求立法院「消除敗類」。這些人本來打算進入議場請願,但議場警衛不准他們進去,他們就在議場前一字排開,每人拿著一張標語,寫著「請求立法院清除敗類」等字樣,並高呼口號。

在立法院同意之後,警總即派員到台北市重慶北路黃信介住所,依法把他拘捕偵訊。

當年這些參與秘密院會的250多名立委,我找不到確切資料,但當時立委名單如下,請參見維基百科連結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C%AC1%E5%B1%86%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7%AB%8B%E6%B3%95%E5%A7%94%E5%93%A1_(%E7%AC%AC3%E6%AC%A1%E5%A2%9E%E9%A1%8D%E6%9C%9F%E9%96%93)

當時擔任立委,現在大家還知道比較著名的人士如下,我不知道當時有誰選擇站在威權那一邊,報導是說康寧祥出來表達異議:

倪文亞、梁肅戎、謝深山、陶希聖(遞補)、馬樹禮、成舍我(世新大學創辦人)、吳延環、薩孟武(遞補,曾任台大法學院長)、黃國書(曾任立院院長)、紀政、黃天福(和陳水扁、李逸洋並稱蓬萊島三君子,黃信介的弟弟、其妻為立委藍美津)、林鈺祥、蔡友土、許勝發、周書府(周錫瑋的爸爸)、鄭余鎮、黃煌雄(民進黨、後任監委)、蔡萬才(國泰集團創辦人之一、蔡明忠、蔡明興的爸爸,2009年富士比台灣第一大富豪)、卜少夫(僑選)、洪昭男、劉松藩(曾任立院院長、後因廣三案逃亡)、許榮淑、洪玉欽、王金平(現任立院院長)、鍾榮吉(現任立院副院長)、饒穎奇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