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的司法意義-特別費的立法解套
孟子梁惠王篇: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
「國人皆曰可殺」的阿扁弊案一審已出爐,阿扁夫婦被重判無期徒刑,眾多下屬及參與的前朝官員權貴都被判重刑!在此研究生不想討論案情,如果法律覺得阿扁利用個人發票及憑證領取國務機要費是犯罪,那個人認為過往所有的官員一樣的行為,都應該全部拿出來檢討,並且用同樣的標準審判!這不是意氣之爭,但這是司法標準所應追求的一致性!不應該因為黨派、個人、身分等有所不同!而如果根據見解這做法是過往行政官員首長的「歷史共業」,那就應該尋求正式行政及立法程序的解套方法,不能只重判阿扁一家人!否則這和挾怨報復、單純追殺一家人有何不同?
目前看起來更有趣的是,在阿扁案一審宣判後,國民兩黨在立法院開始尋求要「解套」首長特別費的歷史共業。過往眾多官員首長都利用相同模式將特別費放到自己口袋,或者是拿單據發票核銷,五花八門的請領收據想必也很精采,絕對也包括便當、內衣等種種奇怪的物品,如果這個特別費必須要檢討、除罪化,也絕對要包括阿扁一家人,不能只單獨針對特定的人進行審判,這有違司法公正原則。
我個人只質疑兩點:
第一點是:國民黨掌握國會多數黨地位,要推動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假定這法案非常重要,如果真心要推動老早就可以立法修法通過,但卻偏偏要選在阿扁被宣判後才要開始討論修法,這當中的政治算計釜鑿痕跡實在太明顯。甚至這樣說吧,就是要入阿扁有罪就是,等阿扁被宣判再來替自己陣營或其他有相同罪名的人,用修法立法方式解套。
第二點是:看司法人員巨細靡遺找出阿扁國務機要費的過程,我就知道如果真心要偵辦,橫跨海內外、連貫眾多權貴名人的金流洗錢網絡,都可以在司法偵辦下無所遁形,這樣的強大司法體系怎麼會讓孫道存這種淘空公司資產,破產欠稅數億的王八蛋,不但不用還錢,還可以逍遙法外把妹,送名貴禮物給女朋友。看起來就是願不願意做而已!顯然孫道存沒有人要認真去偵辦,所以就放任他囂張了!非得要等到輿論及人民動怒,才要開始轉變心態積極偵辦,這和一開始就主動偵辦阿扁案,兩者態度真的大大迥異!
如果我們的立法委員、官員、公務人員有以上兩點的心態,我想再換更多閣揆,也是沒有用的!
引用自聯合新聞網:
特別費除罪 藍擬再提修法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台北報導2009.09.13
涉及藍綠歷史共業的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可望重見天日。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呂學樟昨天表示,馬英九總統在十一日曾針對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徵詢他的看法。他向總統表達,他個人支持修法解決歷史共業。呂學樟表示,馬總統在徵詢他的看法時也有提到,首長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的性質不同。但是馬總統只是問他對特別費除罪化的看法,並沒有表達支持或是反對修法的立場。
2007年,馬英九、呂秀蓮等先後因首長特別費遭起訴,由於藍綠陣營牽涉人數多達兩百人,特別費成為藍綠歷史共業,朝野、法界、甚至檢察總長陳聰明都主張修法解套。去年馬政府上台,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就提出特別費除罪特別法草案,當時國民黨中央就表達「支持找出一個和解的解決方案」;時任國民黨秘書長的吳敦義也說,特偵組已透過管道向國民黨反應,希望立院訂定特別法,將部會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徹底解決歷史共業。
但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會計法修正草案,「增列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草案」,希望以修法解決陳水扁總統所涉國務機要費案,以及其他首長的特別費爭議。「上起總統、下至村里長」所涉國務費及特別費等相關案件,都可獲得解套,因藍營立委強烈反彈,藍綠提案都因而觸礁。林益世表示,去年他提案「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特別費支給及處理條例草案」,將特別費除罪化,但民進黨打算跟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綁在一起,「把立意很好的想法變得很複雜」。他說,「現在修法解決歷史共業的時機與條件,比去年成熟多了。」
引用自中時電子報:
特別費除罪化 藍綠擬提案修法2009-09-13中廣新聞/李人岳報導
扁案宣判之後,傳出國民黨準備針對首長特別費的除罪化,重新提案修法。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特別費是歷史共業,確實需要修法除罪,過去民進黨堅持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綁在一起,如今扁案宣判,兩者已經有所區隔。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則說,民進黨在這一屆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已經將國務費和特別費切割。不過國民黨堅持要等扁案宣判之後才要處理,如今時機成熟,朝野應該這會期就可以處理相關修法。
扁案一審宣判,國民黨方面現在傳出準備針對首長特別費的除罪化,重新提案修法。國民黨團書記長呂學樟表示,特別費除罪化有其必要,不過因過去民進黨始終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綁在一起。如今陳水扁的國務費案已經一審有罪,和特別費有所區隔,因此可以對特別費做出處理。呂學樟指出,現在還有200多個首長特別費的案子要審理,民進黨方面也認為,特別費的除罪化有其必要,朝野雙方可以溝通,在即將開議的這個會期進行修法。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柯建銘則表示,朝野在這一屆一開始就不斷協商,不過國民黨堅持要等到扁案一審判決後才要處理。他說藍綠在上會期就已有共識,將在這會期處理特別費的除罪化。他強調,民進黨在這一屆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就已經將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切割,國民黨對此很清楚。柯建銘批評,國民黨堅持要等扁案判決之後,才要處理除罪化修法,就是要消費、凌遲阿扁,特別費的偵辦始終就是辦綠不辦藍,如今時機成熟,才終於肯開始處理特別費修法。
原以為你是積極支持台獨才定期來這
原來也是這麼搖擺不定
虧你還敢批評其他人
自己還不就如同這些人
只想送你兩個字 "無恥"
一直批評中國 還跑去中國
沒有一定的道德標準
"無恥"
不是因你去大陸發展才說你叛徒耶
是因為你之前都抨擊去大陸的人
現在自己去就合情合理
請用相同標準看事情
到大陸本來就沒什麼不對
重點是你有什麼立場批評到大陸發展的人
牆頭草 立場不一
請不要在口口聲聲說你是台獨份子
到彼岸別忘了積極宣揚 台獨理念
不要到時敲鑼打鼓宣揚統一理念
Comment Form under post in blogger/blogsp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