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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創業甘苦談系列(三)Do no evil 不要做壞事

圖片是同學在日本立山黑部所攝
PS更正聲明-多謝兩位網友指正,研究生所用Do not evil是錯誤的!特此更正為Do no evil才是正確用法!往後我會更用心謝謝浮雲及GarageWoman=車庫女人兩位網友指正,有你們指正研究生才會更進步,特此銘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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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著名企業Google的公司文化就是簡單一句:Do no evil!簡單點講用中文就是:不要為惡、不要做壞事!各位看倌一定會覺得很訝異!這樣簡單的標準、這樣輕鬆的標準,竟然是我要來談創業過程中放在如此前面章節的內容!但很遺憾地研究生必須說:光是這「Do no evil」如此低下的標準,不要為惡這個簡單的基本堅持,就值得我們在此用大篇幅討論,甚至是創業初期或者創業過程中都應該時時檢討的標準。甚至是研究生認為企業策略管理、或者企業經營都應該時時念茲在茲的最重要的前幾件事!

公司成立後會開始面臨各種挑戰,可能會一陣時間都沒有業績收入,導致創業資金不斷流逝;可能會因為某個不錯的機會來臨,可以擴張業務但必須要用游走法律邊緣的做法;可能公司為了承接某個專案,但為了順利需要去打點某些人員、或是打點疏通某些環節;或是你個人操守極為嚴謹,但你的創業夥伴卻不斷在測試你的道德底限,在很多做事方法上,你堅持要用最高的道德及法律標準,但你的夥伴卻跟你吵翻,因為他們覺得只要有業績現金進帳,何須理會道德與法律?只要公司可以獲利、可以有進帳,就算偶爾違反原則也沒有關係!在某些再也清楚不過的規範下,有可能創業的夥伴仍然堅持要鋌而走險,只為了追求一個極為少見的絕佳機會點!

綜上所述,你會發現就算自己擁有清晰的邏輯、堅持高道德、法律標準,但以下幾種情況常常會讓你陷入決策的兩難:

1、創業夥伴的意見及施壓:最常見的狀況是你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但你的夥伴卻完全視法律於無物,做每個決策時夥伴根本對法律規定視而不見!更糟糕的是你自己掌握公司的股權及股份都比對方少,就算你恰好擔任經理人,但時常要面臨股東以及夥伴的壓力,他們時常會與你產生爭執,並且對於賺錢方式有極大的歧異,最後結局通常有兩種,一種是你改變並且說服你的夥伴及股東,他們採信並願意遵從你的高法律及道德標準,但缺點是你必須承擔這個決策的所有後果,通常守法的結果是決策必須較為長期才能看到好處,短期內不想觸犯法律有可能公司會喪失某些競爭優勢,股東及夥伴很容易在一段時間後又會檢討你的經營績效。研究生建議這種情況下股東間有共識後用書面白紙黑字寫下來,如果大家願意合法經營就共同承擔決策風險,爾後如果對於經營績效有意見,除非你把夥伴及股東股份購買下來,讓自己股份佔多數之外,否則最好你趕快離開經理人的位置,短期可能夥伴及股東贊同你,只要其價值觀沒有改變,久了還是要面臨他們不斷想嘗試違法手段獲利的模式,你擔任公司經理人只會很辛苦,無法專心在公司事務經營上,不如早點求去,否則就只能找到願意支持你的股東或夥伴,或是尋求外頭的資金援助,購買更多股份來支持你。否則擔任經理人工作會非常辛苦,除非你代表多數股權,不然別的夥伴或股東不斷要求你要怎樣做,公司只會往更壞的方向挪移,最後被迫違法的話經理人是難辭其咎的!

另一種情況是因為你握有股份比夥伴或小,夥伴或其他股東掌握公司經營權,如果他們採用不惜違法冒險獲利的想法,請你一定要盡到股東職權,利用股東大會,或是查帳、監督等各種方式,善盡股東職責,監督公司運作上軌道。即便無法阻止大股東或是夥伴最後的決策,但在議決一些違法與否、游走法律邊緣的決策時,請一定要發表你的意見並且要求書面紀錄下來,唯有善盡你股東職權,未來公司違法或是追究犯法事實時,你至少可以全身而退!當然如果主要負責經營公司的夥伴或股東不斷嚐試用違法手段獲利時,而你用股東身分屢勸不聽,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出脫手上持股吧!跟這樣的夥伴及股東一起創業,最後不會有好結果的,不如早日了斷,認賠殺出吧!至少往後公司有違法事證被追查時,你不用受到牽連!

2、公司面臨財務危機時:君不見社會上眾多企業經營面臨財務危機時,就開始鋌而走險,負責經營的股東往往會五鬼搬運、挪用公司資金、淘空公司資產、不惜違法賺取利潤等等。唯一不做的就是自我檢討,面對公司經營不善的問題進行改善。如果公司面臨財務危機時,請務必衡量公司接下來數個月內需要面臨的資金需求,如果計算後發現著實無法挽救公司營運,不如壯士斷腕結束公司吧,與其拖著讓資金失血,不如保留實力另圖東山再起。承認失敗雖然難堪、沒有面子,但至少不要觸犯法律、違反道德。如果衡量之後公司營運尚有機會,就要分兩層面去努力:一方面找出公司營運不佳的真正原因,看要撤換經理人(包括自己在內),或是要更改營運方向;另一方面妥善面臨現實問題,尋求借貸、股東再增資、或尋求新股東入股等方式,再次為公司注入營運資金,謀求後續經營改變。

一般常見的狀況是公司如果還有機會,就趕快改善體質、裁汰冗員、穩住資金流出速度、往更好的經營方向去走,如此股東增資、新股東股通常也不會有問題,公司改善體質後繼續往下走,努力過後幾年就會看到成果展現。反之如果公司營運方向本來就不具備獲利條件、公司不願意更改經營策略、經理人能力有問題,公司最好就結束營業,這些問題都不謀求改善,注入再多資金都是枉然,只是拖延公司毀滅的時間而已。

3、公司為謀求更大的發展及個人名利:有些公司營運沒有問題,經營成績及獲利也都很驚人,但其經理人仍然做出犯法、違反道德的事,這是因為公司獲利穩定、但經理人或主要決策者卻想要獲取個人更高的名利,比如說想要承接政府大型專案以便擴張公司規模、或用違法模式讓公司營業額迅速擴充以申請上市上櫃。更可惡的是編造報表或是放出風聲操縱股價,自我從中圖利。這些公司營運基本上都沒有問題,但只要經理人或股東貪心,想要獲得更大利益,或是讓自我名利提昇換取世俗的虛名。往往這時刻就是公司做出違法行為的最常見時機!

看完研究生以上分析,各位看倌還覺得「Do no evil」如此簡單嗎?!其實不然,創業過程中必須不斷抗拒引誘,不要往違法方向去走,但人性卻時常面臨考驗,「Do no evil」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研究生個人就舉實際遇到的案例如下:

◎數年前創業夥伴為了謀求自我利益,當時他擔任總經理職務,同時也是公司持股極多的股東,公司營運非常成功,營業額及獲利都非常良好,照理說沒有道理做出違法的事情。但這個股東為了謀求一己私利,瞞著其他股東在外成立公司行號,將進貨再轉一手先透過那家自己成立公司採購,再賣回給公司,他自己可以賺取利潤,但對公司而言採購成本就變高了。另外他自己成立的公司也跟公司做同樣的生意,省去大筆調查研究經費,因為他完全知道公司好賣的產品是哪些,他只要針對這些產品去販售即可避免庫存。研究生知道很多人會驚訝說出:這算違法的事情嗎?是的!這樣的行為是違法公司法的,只因為積非成是,許多人都如此隱瞞股東,在外大賺自己的錢,但不表示許多人做這件事就是對的。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後來總經理在股東大會後被撤換,公司沒有追究法律責任,但對公司的確造成重大傷害!

◎研究生某位朋友經營公司,承接政府大型專案,但因為公司營運陷入危機,所以最後朋友鋌而走險將承接政府專案時所累積的個人資料,全數彙整後整批販售給其他業者,這是違反「個人資料法處理法」及「刑法」的重罪。令人惋惜的是他販售的價格其實很低,只能讓公司營運帶來杯水車薪的效果,其情況就是屬於研究生上述第2種情形,公司營運方向其實已經出現問題,不思解決問題,卻違法販售個人資料圖利,所以這位朋友最後被收押。年紀輕輕就前程盡毀,真的很可惜!

以上僅供參考,但我們知道如果能夠時時提醒自己「Do no evil」,也許在創業路上失敗,但至少努力過了問心無愧,內心可以坦蕩蕩不需擔憂,也算是學習人生的一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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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

創業甘苦談系列(二)股東間的不同意見,請多傾聽!

圖片是雅虎創辦人暨現任執行長楊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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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龍頭公司-雅虎日前因為與微軟洽談併購事宜,但後來併購動作未成功,所以有一位雅虎股東-Carl Icahn開始進行一些動作,他算是非常積極的股東,準備要與現任的雅虎董事會成員進行對抗,同時他也積極串聯一些小股東,準備要為自己爭取權益!但雅虎當局也駁斥他說他完全沒有計畫,請其他股東不要支持他!

即便連網路龍頭跨國的大公司雅虎都有,這種股東間意見嚴重不合的問題,公司股東間想法或意見不同,更是常常在一些剛成立、剛創業的公司裡屢見不鮮!除非一開始公司成立是採取獨資成立,否則當公司有了兩個不同以上的股東組成,就常常會在重大意見上有歧見。以雅虎的例子來說,現任掌握雅虎董事會的創辦股東楊致遠,顯然拒絕了微軟的併購提議,但另外這位積極的股東Carl Icahn則積極收購了約4%股票,他還組成影子董事會,也提出新任董事會成員名單,準備在股東會和楊致遠大幹一場。也許有人覺得這種股東鬧意見很煩,甚至可能會讓公司丟臉,畢竟公司股東內部紛爭就自己關起門來解決,何必鬧到新聞這麼大,可能有損公司利益及顏面!但是我卻對於股東紛爭有不同的解讀

每個人成長的背景不同,接受的教育及工作經歷都不同,自然地對於事物的看法及處理模式,必定會有不同的思考邏輯。當兩個不同以上的股東組成創業團隊時,為何不選擇單獨創業?心中一定是有以下的盤算:

◎集合眾人力量與智慧創業,成功機率較高:不可諱言不同領域的人組成創業團隊,甚或相同背景的人共同組成創業團隊,都有其不同功能性考量,但無論如何不同的人組合創業團隊,為的都是集合眾人力量,把不同的思考模式、領域知識,或者是雙方不同的差異功能,以及不同的能力組成,讓公司初創時可以擁有更多的能力,更多存活的機會。因此股東之間會有不同意見,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

◎創業這條路大家作伴一起走:創業是條艱辛的路途,如果能夠找到志同道合的夥伴,至少在心理上可以有奧援,同時在財務上、公司利基、公司創業資源上,都可以因為不同股東組成,而有更多的資源可以運用。同時創業成功機率極低,因此多找不同股東,聽從更多不同意見,結合更多的經驗值,會讓創業的過程比較輕鬆,成功機率也提高不少。所以不同意見的存在不但不應該覺得痛苦,反而應該視之為不同意見的專業呈現,只要大家理性討論,越多不同意見表示不同股東對於公司方向的關心及付出,應該視為公司運作的常態!

◎股東之間不同利益的結合:只要超過一個以上股東,就會有股東股份比例不同、股東代表利益團體不同、股東注重權益不同等等的問題產生。不同股東常常代表不同的利益呈現。有些股東在意公司的成長性、有些股東在意公司現階段的現金回饋給股東、有股東重視公司未來的策略及機會性,不同股東利益就會呈現不同的意見,越多股東意見的不同呈現,更可以讓公司經營者注重更多面向的公司治理指標,也提醒公司現階段經營者要有更全面的關注,其實不會是一件壞事。如果股東都沒意見,反而容易被少部分股東意見把持某方向的公司經營,君不見台灣不少出問題公司,都由少數股東代表的少數股權,恣意妄為決定公司方向,將少數人利益操縱成淘空公司的行為,所以公司股東不同利益意見的呈現,應該要慶幸是公司健全治理的指標之一,不應該覺得是破壞或是阻擾公司進步。就因為在乎自己利益,所以股東更會勇於表示自己意見,這樣才是正常的邏輯。如果股東不在意自己的權益,那也代表股東不會提供公司任何協助,也不會給公司建議或方向。對一個新創立的公司來講,請問要這種股東幹嘛?


◎公司經營的複雜度及公司對於環境應變程度:不同股東對於同一件事情產生不同的意見,代表公司內部有兩種以上不同的思維邏輯。如果從公司在特定環境經營的應變程度來說,越多不同意見代表公司內部可以思考越多不同面向,也代表公司可以產生更多應變的方式,代表公司有更多經營的想法及對於環境改變的應變方法,這樣讓公司有更高機率在環境劇烈改變時,可以想出提出不同的方式,代表公司存活機率會提高,因此股東不同意多聆聽,經營階層多思考其他股東不同意見,何樂不為呢?!

◎公司內部經營權的良性競爭:就像政黨輪替一樣,當公司逐步成長,或是公司到資本市場上市、尋找增資管道後,公司會開始有更多不同的股東加入。除非公司一直採取獨資模式經營,或者公司被家族壟斷經營,否則公司在成長階段,不同的策略考量、不同的成長策略下,公司勢必擁有越來越多數量的股東。而有意願的股東會提出自己經營公司的想法,或替公司思考經營方向,不同的股東提出更多良性意見,讓小股東們可以選擇更多更好、思慮更周密的經營方向,公司其實經營會更健全。同時因為這種良性競爭,現任的公司經營者必須要戰戰兢兢,也確實要經營出讓股東滿意的績效,才能夠繼續擔任公司經營任務。因此對眾多股東而言,有股東勇於提出不同經營意見,並且監督現任公司經營階層,等於替股東權益做嚴格把關審核的動作,歡迎都來不及了。如果不同意見真的可以為公司帶來更多成長機會、更高的利潤,股東可以有更好的選擇,不妨可以考慮換掉經營階層。重要的是不同的股東意見可以確保彼此的監督機制,對公司良好治理算是好事一樁!也確保經營階層會重視大多數股東真正的權益!

綜合以上結論,如果你是經營階層的股東,不要覺得其他股東提出與你不同的意見,就是在反對你,建議多傾聽其他股東的不同意見,對於你經營公司、或者真正做出對公司有利的決策,絕對是利多於弊。只有當股東都不想發表意見,或者股東都不想對經營提出看法時,那時候就算你完全掌握公司運作、一手掌握公司經營方向,你才要真正小心公司經營的風險發生,當公司最後走向毀滅,你擁有再多股權、再高的職位、再絕對的決策權威,又如何呢?如果你是小股東更應該樂見有不同的股東意見出現,讓公司經營有更多選擇,出來創業不就是要追求創業成功,不就是要讓自己賺到錢,如果多傾聽不同股東意見,可以往這樣的良好方向前進,何樂不為呢?我們反而要多鼓勵股東發表更多不同的意見呢!

以下新聞轉載自聯合新聞網2008/06/05,標題「8.1雅虎股東會 楊致遠打CEO保位戰」【經濟日報╱編譯彭淮棟/綜合舊金山四日電】


雅虎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幾經延宕,終於決定8月1日舉行,當天執行長楊致遠將和誓言推翻他的大股東艾康(Carl Icahn)對決,保衛他的執行長寶座。微軟購併雅虎不成,艾康認為是以楊致遠為首的雅虎董事會蓄意作梗。在對決之前,艾康和董事會已各自展開攻防布局。華爾街日報4日報導,領導雅虎股東造反的億萬富豪投資人艾康說,只要楊致遠為首的10人董事會在位,微軟就不可能回頭追求雅虎。艾康說:「我對美國企業許多董事會和執行長極沒好感,對楊致遠和這個董事會如此想盡辦法負隅頑抗,更感錯愕。」

微軟2月初提出以每股31美元併購雅虎,後來加碼到33美元,總價碼達475億美元,但因為楊致遠要價每股37美元而在5月3日宣布放棄。艾康表示,他原本希望雅虎董事會和微軟重新協商併購,以避免股東叛變,但看過法院2日公布的雅虎內部文件後,他斷定雅虎董事會已和微軟鬧翻,併購案已無指望。雅虎內部文件顯示,楊致遠以提高雅虎1.38萬名員工的解僱費嚇阻微軟。如果微軟以每股31美元買下雅虎,就得另外再花4.62億到21億美元。文件顯示,楊致遠是在微軟表示將花15億美元留用員工後,提出這些解僱費條款。


艾康表示:「微軟不玩了,原因已不再神秘。雅虎怎麼可以邊說願意談判出售公司,一邊暗地搞破壞?」文件並顯示,微軟2007年1月曾提議併購雅虎,當時出價每股40美元。艾康表示,他將利用文件裡的資訊說服股東罷黜董事會。董事會則建議股東,不要在支持艾康影子董事會的任何文件上簽字。艾康5月中旬曾提名包括他自己在內的10人角逐雅虎董事,包括職籃NBA達拉斯小牛隊老闆庫班,和戴爾公司執行長戴爾的胞弟兼創投業者亞當戴爾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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