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5日 星期六

我們自己來寫台灣光復的意義!台灣加油!

圖片是當年台灣民眾慶祝台灣光復牌樓,還把國旗左右顛倒了

10月25日在官方的紀錄中叫做「臺灣光復節」!身為6年級的我們小時後都還要紀念集會,甚至地方政府還會張燈結綵、設立牌樓紀念。這個「臺灣光復節」是因為西元1945年日本在二戰戰敗後,領導盟軍中國戰區的蔣介石奉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命令代為佔領太平洋戰區臺灣,並接受日軍在臺灣的投降。喜歡研究歷史的研究生特別去找出很多證據,要告訴大家關於「台灣光復」,統治台灣半世紀以上的國民黨有很多地方是說謊的,雖然以下我舉出的證據無法改變台灣過去被國民黨統治扭曲的歷史,但我覺得還是有必要講出來讓大家清楚認知:

第一:關於國民黨在台灣接受日軍投降取得台灣統治權的迷思:

以下摘錄自王景弘所著、發表於台灣日報2005/8/23,題目為:
還原事關台灣地位的歷史真相」,連結為:http://www.taa-usa.org/tw_latestnews/2005Aug-41.html

第二個最常被曲解和誤導台灣人民的是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光復」,「回到祖國懷抱」。就法律程序而言,台灣未因為國民黨軍隊到台灣受降及佔領便算「歸還中國」。國民黨軍隊到台灣受降是根據杜魯門總統發給駐日本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第一號指令,代表美國、英國、中華民國及蘇聯四個盟國接受日軍投降。這份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發出的指令,A項指示「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滿州),台灣及中南半島北緯十六度以北的日本高級指揮官和所有陸、海、空及輔助兵員,應向蔣介石元帥投降。

簡單的一句話,問題卻很大。蔣介石是中國戰區最高統帥,其參謀長為美國魏德曼將軍。蔣介石奉命只代表盟國接受日本在特定地區駐軍的投降。真正代表盟國接受日本投降的是盟軍最高統帥麥克瑟在美國戰艦密蘇里號舉行的受降典禮。指令規定「中國境內」,把滿洲除外,並另列台灣,實際上即說明台灣並不在中國戰區,也不在「中國境內」。台灣屬麥克阿瑟指揮作戰範圍的太平洋戰區,美空軍從菲律賓起飛轟炸台灣,而麥帥原也有在台灣登陸作戰的計劃。

以上文件是要告訴我們,台灣被國民黨派軍隊接收後,並不表示國民黨就擁有合法對台灣的統治權,國民黨是接受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命令代為佔領太平洋戰區臺灣,並接受日軍在臺灣的投降。但不代表台灣原本就是中國的。根據駐日本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的第一號指令,代表美國、英國、中華民國及蘇聯四個盟國接受日軍投降。這份1945年8月15日發出的指令,A項指示「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滿州),台灣及中南半島北緯十六度以北的日本高級指揮官和所有陸、海、空及輔助兵員,應向蔣介石元帥投降。」,很明確說出國民黨是代表盟軍來接收佔領台灣,而1950年7月8日,他在台北接見美國海軍第七艦隊司令史傳普就承認自己是以盟軍中國戰區統帥身分接管台灣,以待對日和約之簽定。而這個麥克阿瑟的「第一號指令」在網路上找不到,但是在日本找的到!由日本「原書房」出版社1966年出版的書-外務省編『日本外交年表並主要文書1840-1945下』,第640至643頁中收錄了這個命令的內容,這篇命令受文者是給戰敗的日本,由麥克阿瑟的參謀長Sutherland將軍發出,受文者是日本,規定日本該怎樣向盟軍投降。

研究生也知道很多統派人士說當年實際帶領中國區域作戰的人就是蔣介石,麥帥雖然貴為盟軍統帥,但不可能真正指揮中國領導者,而台灣更是原本屬於中國的領土,那我們來看看以下的事實及歷史:

二、關於開羅宣言中歸還日本佔領中國之領土的國際協議

很多把台灣地位歸於中國的主張是認為「開羅宣言」有中國、英、美各國領袖同意的歸還中國領土之協議,但根據同樣摘錄自王景弘所著、發表於台灣日報2005/8/23,題目為:
還原事關台灣地位的歷史真相」,連結為:http://www.taa-usa.org/tw_latestnews/2005Aug-41.html

這兩種說法都偏離事實真相。嚴格來說,「開羅宣言」問題很多,它是帶有政治意向的文件,但並不是結束戰爭的法律文件。我們可以說「開羅宣言」沒有法律地位,但並無法否定有一份後來被俗稱為「開羅宣言」的文件存在。「開羅宣言」的確只是一份「新聞公報」,它沒有簽字,也是在所謂「三巨頭」離開開羅之後才發表,而且公報根本沒有「開羅」二字,但這份文件雖然草率,卻也經與會三方同意。這份文件的初稿只稱「公報」,在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由羅斯福總統的特別助理霍浦金斯口授,少尉柯尼柳斯打字。據柯尼柳斯回憶,霍浦金斯口授時,並無筆記或草稿。羅斯福總統在初稿上有若干改動。這份初稿提到日本「從中國竊據之土地,如滿洲和台灣將歸還中華民國。」第二天,美方修正稿把原有「蔣夫人參加多次我們軍事領袖的會議」這句話,依羅斯福意思刪去。

中間原文恕刪請詳見原文連結:http://www.taa-usa.org/tw_latestnews/2005Aug-41.html


英國方面提出的初稿,用「新聞公報」,內容有邱吉爾改動的筆跡,其中包括在「台灣」之後加上「及澎湖」。「新聞公報」及「如滿洲、台灣及澎湖歸還中華民國」,在最後定稿中均獲採用。美、英採此立場,主要因為中國所得援助有限,對日作戰難以為繼,或有單獨與日本媾和之慮,羅、邱二人便給蔣特別口惠,希望他繼續抗日。但此項口惠與公報宣佈的宗旨,明顯有矛盾之處。公報宣稱盟國對日戰爭,目的在「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擴張領土之意。三國之目的在剝奪日本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在太平洋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以及日本從中國竊取之領土,諸如滿洲、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日本取得台灣、澎湖遠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如此公報便定出兩個剝奪日本佔領地之標準。

不知大家看到了嗎?台灣是清朝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後於1895年被割讓給日本,所以在法理上二戰日本戰敗後,中國對日本和約尚未簽定,台灣主權名義上仍屬於日本,並未讓渡,而蔣介石對台灣的地位仍只是代表盟軍佔領。研究生知道講到這裡一堆人就會罵我親日派、漢奸等,沒關係讓研究生告訴你們國民黨怎樣對付「熱愛祖國」的人!

林獻堂先生,1921年成立台灣文化協會,1927年和蔣渭水另組台灣民眾黨,1930年林獻堂脫離台灣民眾黨,另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1936年他參加「華南考察團」前往中國廈門、上海等地參觀,他在上海對華僑團體致詞時,說出「此番歸來祖國視察」等語,怎樣林獻堂先生夠愛中國了吧?結果「台灣日日新報」大肆批判這件是,後來在林獻堂參加日本台中州始政紀念會時,被日本人打了一巴掌,這就是著名的「祖國事件」!日本戰敗後1946年10月下旬蔣介石來台灣視察,林獻堂還和他見面,但沒多久228事件後,1947年2月林獻堂卻被指為「台省漢奸」,但幸得友人幫助才免去牢獄之災。1949年林獻堂以養病為理由,離開台灣到日本,留下這樣傷感的詩句:「異國江山堪小住,故國花草有誰憐。」1956年林獻堂死於日本。

喜歡罵人家漢奸的國民黨,在日本佔領台灣期間,還不是協助日本緝捕逃往中國的抗日份子?!甚至在日本戰敗實質統治台灣後,不斷迫害這些抗日份子,國民黨不是應該要好好遵奉這些抗日份子嗎?怎麼反而迫害抗日份子呢?蔣介石在台灣統治時期還聘請大量日本軍人擔任教官,誰才是漢奸咧?!

研究生知道也有很多人會提出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的這號命令,證明國民黨統治台灣的合法性:

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所簽發的第一號令,內容說明在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抵台,於第二天在台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同日,陳儀以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身分對當時日本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下署行政長官公署第一號令,指出該年九月九日,日本已無條件投降。 文件指出,陳儀與其所指定的部隊及行政人員將要接收台灣、澎湖列嶼地區,與日本陸海空軍及其輔助部隊至投降,並接收台灣、澎湖列嶼之領土、人民治權與軍政設施及資產。

可是大家注意喔!這是台灣長官公署自己發布的命令,並不代表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合約關係,後來國際間簽署的「舊金山合約」,各國為了不同的立場與利益,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排除在外,舊金山合約最後由日本簽字承認放棄對台澎金馬領土的主權,但並未規定主權讓渡給誰?如果當年1945年主權就正當屬於中國,那國際列強何必再來個舊金山合約,讓日本簽字放棄台灣主權?

2008年10月25日,研究生走上街頭,和眾多「台灣派部落格」扛起「台灣派部落格」旗幟,我們要自己爭取台灣的主權!研究生沒有要你忘記「臺灣光復節」,每個人在自由民主的國家,都可以自由定義你的光復節!但研究生自己的台灣光復則還沒有真正來到!台灣建國獨立還有很遙遠的距離,但我們不要失望難過,昨天遊行時看到很多父母帶著小朋友來參加,有一個很年輕的爸爸,跟我要了一張「台灣派部落格」的貼紙,他貼在自己八個月大的小兒子額頭上,那一瞬間我有點想哭,baby你知道嗎?在你未滿一歲的時候,我們就努力為你爭取台灣的自主與獨立!我們要為你努力!要負責任為你爭取台灣的主權與未來!也要為你捍衛你身為人所應擁有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等。希望baby你長大時台灣就已經獨立建國!
烈日下小嬰兒額頭的「台灣派部落格」貼紙,支持我扛著旗幟走完全程,我想,台灣光復有一天終究是會來到的!雖然前途不樂觀,但只要我們堅持、只有從我們開始,那一天終究是會到來的!

Lin_0093 提到...

年輕人總要站出來 :)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Lin_0093

你的部落格很精采,對棒球還有歷史人生都有很深刻的見解,你比我更年輕,台灣更需要你,我們大家一起努力為台灣前途加油吧

多謝你留言

匿名 提到...

哈..終於找到你了..熱血咖啡來囉

咖啡華 提到...

奇怪這部落格.不會馬上顯示喔.....

匿名 提到...

台灣光復節
既不台灣(不是從台灣之角度)
又非光復(明明是佔領,根本沒有簽約給你)
更稱不上節慶(受降也不是這天)

一切都是被建構的歷史
難怪霍布斯邦要寫一本「被發明的傳統」。

匿名 提到...

很高興認識你,也很欣賞你的文筆
希望未來能有更多機會一同為台灣奮鬥!
那天真的是辛苦你了!

匿名 提到...

研究生大:
行政長官公署應是違反國際法的設置。因為照理來說,1945年以後到舊金山條約簽訂前的這七年,台灣地區應該設置隸屬聯合國的接管組織,而這個組織應類似盟軍佔領日本的時所設置的GHQ。而不應由單一國家直接設置隸屬該國的行政組織,因為條約尚未簽訂,台灣誰屬在法律上尚屬未明,但當時英美各國或貪求方便或視而不見,容忍了中國的霸道行為。所以10月25日稱為光復節,僅是一方之言。 個人淺見,僅供參考XD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咖啡華
很感謝你趕來台北參加,好友一切順利喔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鄉民

同樣一個光復節可以有不同陣營的解讀,但歷史終究只有一個,小弟盡量把歷史呈現出來,大家自行判斷吧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kevin

你也辛苦囉,我是最游離的一份子,大家一起為台灣加油吧,謝謝你投入

多謝回應囉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忠實讀者
你所言極是,小弟文中就有講當年的確代表盟軍佔領,但因列強利益未能真正決議台灣前途,造成台灣人民及前途如此多舛,希望趕快用公投或直接民權方式決定大家自己未來的前途

謝謝你回應

匿名 提到...

第一段應該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

匿名 提到...

不好意思,裡面有一些勘誤
這個「臺灣光復節」是因為西元1935年日本在二戰戰敗後→1935改1945

林獻堂先生,192年成立台灣文化協會→192改1921

1049年林獻堂以養病為理由→1049改1949

我是路過的路人,堅持臺灣主權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阿娟以及路人
已改正錯誤,多謝兩位指正,你的批評是我進步的動力,謝謝回應及指正

匿名 提到...

研究生
他媽的這篇又是好文
很少回應 因為我沒加入GOOGLE
不過印象中又好像有
那天辛苦你了 要你這大咖扛旗 ><

關於很多的紛爭 我想唯一信念就是愛台灣了吧
協會若要人搬東西出苦力之類的
我願意幫忙阿 ^^

以上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marco

多謝你留言,說真的我沒作啥事,跟很多人比起來很多人貢獻奉獻更多,但我能做的就是努力寫文章,多影響一些人

謝謝你

Unknown 提到...

版大您好

我因為搜尋台灣光復的照片,來到您的部落格,
沒想到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您的文章很精采,
以後會經常來看看~
因為目前我們製作一部影片的關係,想使用
『台灣光復牌樓』,也就是文章中的那一張照片,
不知道您是否知道這張照片的來處呢?
如果您能抽空答覆我的話,就太感激了~
先謝過喔!^^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summerplayer

我真的也忘記了,當初應該是google找來的,試試看台灣文獻會,以及國民黨的一些黨史資料,應該會有的,不好意思沒幫上忙,謝謝來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