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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把妹昏庸董事長!坐擁年輕辣妹欠大錢!

圖片為曾與孫道存傳誹聞的小可邱羿霖,引用自蘋果日報。

先講一段歷史,孫法民,河北省望都縣人,生於民國前四年正月十日,原名福永,後以法民行走於商場。1933年籌足三萬銀元在天津成立「永光電線廠」,不斷實驗後在1934年拉出中國的第一條電線。1948年來到台灣,孫法民在板橋設廠,沿用在中國的「永光」公司名號,1950年改組成立「太平洋電線製造廠」,奠定「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日後的發展。孫法民自1970年至1986年間,擔任「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董事長,與日本「住友電工」、美國「西方電氣」、「飛利浦道奇公司」等知名廠商,引進新技術及新產品,使「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成為台灣電線工業歷史最久、規模最大的廠商。

孫法民又於1966年投資「麗華電線電纜公司」擔任董事長,1969年主導與「華新電纜公司」合併為「華新麗華電線電纜公司」,擔任常務董事。另外於1966年在新加坡成立「新馬電纜公司」,1971年在泰國設立「中泰電線電纜公司」。孫法民也早在1976年於台中設立「龍翔航空器材公司」發展航空工業,1978年自行設計的三架螺旋槳飛機,於當年總統就職日試飛成功,是台灣自製第一部飛機。

太電母集團在孫法民經營下越來越茁壯,1969年又成立「太平洋建設公司」,並在1979年親自擔任第二任董事長,短短八個月時間內即上市。1983年創立「太平洋雷射光電公司」,1991年改組為「太平洋光電公司」,1983年在美國創辦「茂矽電子公司」並於1986年在台灣成立分公司,1990年從美國遷回台灣,並在台灣上市。1984年他更登高一呼聯合交通銀行及華新麗華、泰電、良維、大亞、六合等同業,成立「聯合光纖通信公司」,並擔任董事長。太電集團1988年成立「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現在也成為百貨龍頭之一,只不過經營權已經落在遠東集團手中,1993年「成都商廈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及「上海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先後成立,孫法民於1994年七月七日過世。但留下龐大的遺產及太電集團,事業橫跨電線、百貨、建築、高科技、DRAM、航太等領域。孫法民更努力興學,在1969年捐資創立「龍華工業專科學校」,後來改制為「龍華工商專校」,1998改制為「龍華技術學院」。

這個厲害的商人就是孫道存的爸爸,孫道存生於1949年,孫法民還有次子孫道濟、三子孫道亨(現仍為太平洋電纜董事)。孫芸芸是他的女兒(由元配何念慈所生),1981年進入太電集團,短短數年內就升任總經理。在他任內他拼命轉投資各種事業,台灣大哥大是台灣早期數家手機公司之一,孫道存也擔任過台灣大哥大董事長,並成為母集團太電董事長,同時也主導投資台灣高鐵、成為原始股東之一。但由於轉投資過多,加上孫家、仝家等太電原始股東,以及胡洪九(後來擔任茂矽董事長、已卸任)等人掏空公司資產,導致太電集團破產,2004年太平洋電纜、股票代碼1602在創辦半世紀後下市, 2000年每股股價最高達43.3元的太電,2002年12月23日股價剩下2.97元,眾多投資者及小股東都血淚斑斑。

以下研究生簡單整理這些王八蛋怎樣掏空公司資產,作為以後借鏡:

胡洪九最高擔任太電的執行董事與群體事業部執行副總,主要負責業務都和財務及轉投資相關。太電後來轉投資成立茂矽,1992年茂矽合併華智後,胡洪九擔任茂矽董事長,也開始他五鬼搬運的生涯。胡洪九透過自己成立的環龍公司、威力公司(這兩家公司名義上負責人皆為劉麗儀),以登載不實的會計憑證等方式,在南太平洋小島國萬那杜的紙上境外銀行「NM Bank」中,應付茂矽四億八千餘萬元的貨款,匯入胡洪九指定的帳戶,再互相沖帳,事後孫道存等太電股東都說不知道胡洪九的侵占行為,各位看倌就自行判斷囉!

根據2004年檢察官朱應翔調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茂矽集團董事長胡洪九,涉嫌在太電公司財務長任內,利用假投資、交叉持股等精密策劃的財務操作及洗錢手法,侵吞太電資產一百七十多億元,因此檢察官依背信等罪名將他起訴,具體求刑廿年、併科十億元罰金。掏空時間開始於1994年至1998年間,犯罪地點橫跨台灣、美國、中國、香港、維京群島等地區,太電被掏空資產總額高達兩百億元,若換算現值及加計利息,不法利益超過四百億元,這是台灣司法史上單一個案犯罪金額最高的紀錄。

檢方起訴書中表示,胡洪九涉嫌利用他負責太電及其海內外分公司資金調度的職務方便,在1994年3月8日,到香港私設「中俊企業」(簡稱CPE)的紙上公司。隨後1999年7月底,胡洪九自太電離職前,以太電擔保透過轉投資香港的Moon View公司,向銀行借貸兩億多美元,然後指示屬下挪用逾一億六千萬美元的太電資金,兩筆資金直接匯入「中俊」帳戶。然後偽造「中俊」董事會紀錄,將太電對「中俊」的兩億美元債權,移轉至他實際掌控的另一家香港子公司,並代表這家公司簽字「拋棄債權」,再指示香港會計師劉迪炮,向法院聲請清算、解散中俊,獲准後就立刻將中俊的帳冊資料全數銷毀。當然他已經從「中俊」提出二點九億美元資金,零散地匯款到一百多家海外的公司。這些公司大多數都登記在英屬維京群島,並由胡洪九擔任董事。

起訴書也指出,胡洪九所涉第二項掏空事實,在1993年至1995年間,利用交叉持股等方式,挪用太電轉投資香港太豐行集團的十二億港幣,購買香港海怡廣場商業大樓後,再用交叉持股方式,透過信託將這批資產隱藏在美籍會計師名下,最後收購香港某上市公司股權後,再回台灣轉投資茂矽、茂德等半導體公司,加強自己的經營權。胡洪九還於1997年1至3月間將太電處分香港港麗酒店所得資金中的六千多萬美元、Moon View公司存款五百六十多萬美元、太電轉投資香港Blinco公司資金一千八百多萬美元,匯入胡洪九擔任董事的泰鼎公司挪為私人所用。

而前太電董事長仝清筠、秘書黃靜琳,也都涉嫌非法挪用太電資金七億六千多萬元,太電關係企業太平洋光電公司前實際負責人兼總經理繆竹怡,涉嫌侵吞十五億五千多萬元公款,也都被檢察官一併起訴求刑;曾擔任太電董事長的孫道存、仝玉潔,也都涉嫌隱匿太電資產而被起訴。各位認為孫道存會不知情嗎?大家知道胡洪九被判刑多久嗎?2004年12月一審胡洪九被求刑二十年、併科罰金十億元。對於涉及掏空的太豐行及GALLATIN等太電海外子公司,曾擔任董事長的孫道存卻說,不知有這些公司存在,但胡洪九曾當庭拿出孫道存當年赴香港子公司簽約時的照片,孫道存承認照片中的確是他本人,但不記得自己有去過香港。胡洪九則說身為太電專業經理人,所有海外重大投資,其上司前太電3位董事長孫道存、仝玉潔、仝清筠等人都知情,不可能由他隻手遮天。

更好玩的是孫道存向法官表示,胡洪九任職太電財務長時,所有海外投資都由胡洪九負責,他當時是總經理,但海外投資不必向他報告,至於被檢方指控掏空太電資產的太豐行、中俊與GALLATIN等海外子公司,孫道存表示不知道有這些公司,印象中只有BLINCO這家子公司。胡洪九透過委任律師說,孫道存曾領取太豐行每年800萬台幣的薪水,而且董事會對投資中俊等子公司的文件也有孫道存簽名,不可能不知道這些海外子公司,而且還有相關證人、簽約照片等可以證明。孫道存則說薪水都交給專人,連自己都不知道帳戶有多少錢,誰付錢他更不清楚,而很多簽名都不是他簽的,通常都是秘書拿文件來,他基於信任就簽名並不知道簽的文件內容是什麼。

這個忘記一堆事情的孫道存,可一直沒忘記把妹,太電經營出現危機最後破產,他還是被媒體抓到花天酒地,個人欠債高達數億,女兒孫芸芸也賣過豪宅替父親還債,但孫道存卻仍然大方地到處拈花惹草,大手筆送錢給自己喜歡的女人,1999、2000年孫道存分四次無償移轉持有的台灣大哥大股票一千三百萬股、價值一億六千多萬元給「紅粉知己」前女星顏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曾判決,孫道存贈與財產事證明確,應繳近六千九百萬元贈與稅及處一倍罰鍰,共一億三千七百多萬元,此案可上訴。

風流倜儻的孫道存實在精力旺盛、女友眾多,包括元配何念慈、二老婆顏寧、三老婆模特兒張瓊姿的姊姊張瓊玲。孫道存和何念慈分手後,又和影星顏寧生了3個孩子,但始終沒有和何念慈離婚,媒體都說孫道存溫柔對女人好,我靠!智障管理公司、讓下屬掏空公司百億元以上,自稱記性不好,怎都不會忘記把妹!2009年他又被媒體爆出和趙曉苓不愉快分手,又和漂亮女模邱羿霖親密逛街,邱羿霖稱已收了孫道存百萬禮物。最近他娶了比孫芸芸年紀小(但胸部大很多)的吳逸萍(本名吳逸玲)。

還錢吧!60歲的孫老不修,如果有錢泡妞把妹,麻煩學一下令尊,先把錢還給小股東吧!靠,台灣社會真的是對這些王八蛋太好!怎不叫人憤恨不平呢?忘記文件內容,怎不會忘記把妹咧?!

2009年1月9日 星期五

不要把我納稅的錢丟水裡!不要亂救DRAM產業

圖片是力晶董事長黃崇仁,公司提出紓困他卻領近億年薪,住帝寶豪宅

DRAM業蕭條 政府準備援手紓困賠不見底

2008-11-14 中國時報 【林上祚、江慧真、唐玉麟╱台北報導】 六千億元中大型企業專案融資,與國發基金一千億元企業改造計畫,近日將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未來上路後,面臨的第一個挑戰,就是台灣DRAM業的紓困與整併,根據目前規畫,政府方面目前傾向先紓困度過難關,再透過國發基金與大股東同步增資方式,完成DRAM產業整併。金融風暴波及,國內DRAM產業面臨經營困境,不少業者苦撐待變,甚至等不及明年景氣復甦,行政院長劉兆玄對此高度關切,近日將邀集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金管會主委陳樹、財政部長李述德、經濟部長尹啟銘、政務委員朱雲鵬等財經首長,了解台灣DRAM產業的現狀和面臨的困境。

五家業者 前三季共虧千億

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產業虧損到底有多嚴重,根據證交所資料,力晶三百二十億、茂德二二四億、南科二四八億、華亞科一一五億、華邦電三十九億元,五家業者前三季合計虧損金額近一千億元。南科與華亞科大幅虧損,讓母公司台塑集團也看不下去,市場認為,美商美光入股華亞科,並且技術授權南科,就是為台塑集團淡出DRAM鋪路。由於DRAM業者,向銀行貸款餘額高達四千二百億元,DRAM業者能否撐過這一波全球不景氣,現在就連立法委員都在關心,立委徐中雄形容,萬一有DRAM業者倒下,衝擊將比全球金融海嘯還嚴重。

馬先生拜訪竹科,政府準備千億替DRAM產業紓困,研究生基於以下理由,強烈反對政府隨便把我的納稅錢,紓困給這些經營不善的DRAM廠商及團隊:

◎技術不思長進:DRAM廠商都從台灣資本市場吸納眾多資金,以及吸納眾多優異的科技人才(眾多機械、電機、電子等熱門科系人才),但倏乎20年過去,台灣DRAM廠商一直沒有建立自己的技術,不像南韓DRAM大廠三星(Samsung)與海力士半導體(Hynix),經過數年努力建立起自己的技術,因此可以開始授權給台灣廠商收取權利金。力晶(5346)技術來源為日本DRAM製造商爾必達(Elpida),茂德(5387)技術來源為韓國海力士Hynix,華邦電(2344)的技術來源是德國的奇夢達(Qimonda)、母公司是英飛凌(Infineon),南科(2408)技術來源原本是奇夢達,原本和奇夢達共同出資成立12吋晶圓廠的華亞科(3474),但後來南亞(1303)與華亞科(3474)分別以2億美元與0.85億美元借款給美光,協助美光買下奇夢達手中的華亞科股權。

台灣DRAM廠商都沒有自己技術,DRAM景氣好時,賺取大錢必須給授權國外大廠眾多權利金,現在景氣不好賠錢卻要政府來承擔,難道權利金就不收了嗎?根據商周第1101期報導,茂德最賺錢的2004年獲利約一百億元,權利金付出四十五億二千萬元,而隔年茂德賠錢,卻仍要支付權利金費用達三十三億三千萬元。以前賺大錢就只會發高薪給員工、大股東坐擁千萬高薪,技術授權原廠賺取高額權利金,現在卻要全民買單,那還不如直接政府拿錢去把也發生經營困境的爾必達、美光、奇夢達等技術原廠買下來,像德國奇夢達紓困金額只要1.5億歐元,折合台幣只要70多億元,不如直接拿錢去併購日本的爾必達、或者是德國的奇夢達!

◎道德風險:20多年來台灣DRAM廠花費投資人眾多資源,也不斷擴廠,現在要政府紓困的理由竟然是有數萬從業人員,如果倒閉會造成嚴重社會問題,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創業本來就有風險,現在因為公司擴大,就不能讓它倒,這不是等同在鼓勵大家:以後要闖禍就闖大一點,闖的禍不夠大政府就不會救,好好經營公司的人沒有獎勵,反而是公司無限制擴大,員工超過一定數量後就可以擺爛,隨便經營賠錢讓政府來收爛攤子,這整個會影響到台灣的價值觀,幫助不認真經營公司企業的人,只因為他公司錯誤擴張員工多,就要救他,那以後大家都盲目舉債亂擴張一通,不管績效賺錢與否,只要先把公司變大政府就不得不救,大家說這樣對嗎?

◎經營團隊與能力:20年來DRAM景氣循環也發生數次了,每次這些DRAM大廠投入更高階製程的競賽,從銀行聯貸出數百億的款項,卻從來沒人去思考經營模式、經營效率,甚至是否思考這些公司的領導階層的經營能力。如果是對的人怎會經過20年了公司還不賺錢,卻歸咎給市場供給太多,造成DRAM價格慘跌,你有聽過其他行業生意做不好、或者經營虧損,卻怪罪市場競爭者太多,或怪罪產品跌價太快,這豈非笑死人的邏輯?!我開早餐店如果慘賠我卻怪早餐店太多、供給過多、早餐變便宜導致店鋪虧損,所以政府應該要救早餐店對嗎?

◎相對的責任:台灣DRAM公司經營階層每個坐擁高薪,最近全球火紅的肥貓(Fat cat)執行長議題,就是在討論經營階層的不負責任態度,日前美國三大車廠通用、福特、克萊斯勒執行長,搭乘私人飛機到國會要求紓困後,第一個被批判就是國會議員反問:「能不能先賣掉噴射機」?台灣的力晶2008年前三季累計稅後虧損320.32億元,每股虧損4.14元,虧損額高居四大廠之冠,加上南科(2408 )、華亞科(3474 )、華邦電(2344 )、茂德(5387 )等,2008年前三季DRAM廠合計虧損達947億元。但是根據商周第1101期報導,力晶2007年虧損新台幣123億元,但根據財報顯示執行長黃崇仁當年領取的董、監事總酬勞,卻高達三千萬至六千萬元區間;而這還只是現金酬勞,若再加上當年度所領取的股票分紅一萬五千張,黃崇仁當年度實領薪資已達上億元(編按:股票以2008年最低收盤價—11月28八日的每股11元計算)。而公司虧損百億,負責人紅利加上薪資卻還實領近億元?黃崇仁家住帝寶豪宅,出國坐頭等艙,還投資藝術品,黃崇仁尤其喜愛蒐藏中國古瓷器、印象派及近代繪畫作品,包括常玉、趙無極等。

黃崇仁還名列擁有百年歷史的美國藝術類雜誌《ARTnews》,2007年全球頂級蒐藏家兩百強中的唯一台灣代表,與香港富商劉鑾雄並列唯二華人。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也喜好藝術品蒐藏,卻還沒辦法登上《ARTnews》全球前兩百強榜單,黃崇仁則連續兩年入榜,這樣的財產實力還要政府來紓困公司?為何不乾脆把藝術品賣掉,轉成公司營運資金呢?20年來公司經營不善難道董事長兼執行長都不用負責?不用付出代價?如果自己都不用出錢救公司,自己家財萬貫卻要政府出手相救,為何我們納稅人要去承擔這個爛攤子?德國薩克森政府為救奇夢達(QI-US)願意出1.5億歐元,但前提條件是母公司英飛凌也要出資同等額度,台灣政府應該學美國政府,用發行特別股或者是更有效率的方式,直接接管公司,或者是成為公司股東,或者讓公司倒閉再收購其資產,讓其他更有本事的年輕人來創業。或者乾脆就不用就這些爛卡,讓它倒吧!把千億資金給更多有創業衝勁的年輕人去創業,我們可以打造更多更有競爭力的產業,比如網路產業,電子商務,不需要這麼多錢,不需要被這些沒良心的有錢人污走我們辛苦的納稅錢!

看完研究生以上所述,我並非全然否定DRAM產業,但大家想想美國政府先前救助美國汽車大廠克萊斯勒的案例,在商學院案例討論中,原本經營出現困境的企業,政府伸出援手,雖然暫時延緩毀滅命運,但因為沒有痛定思痛、徹底進行變革改造,過一段時間後仍然經營回天乏術,也失去更長遠的競爭力。研究生不希望這樣的悲劇同樣發生在台灣DRAM產業上,更重要的是,如果要救這些公司,是不是先請這些股東先把私人財富吐出來,比如力晶黃崇仁、還有像茂德背後的母公司茂矽當初的經營者胡洪九,他是當年太平洋電信電纜公司遭掏空200億元案件的主謀之一,胡洪九是太電前財務長,被檢方依照洗錢、背信等罪名提起公訴,並求刑20年,併科新台幣10億元。而黃崇仁因涉及內線交易案,被新竹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和背信罪嫌起訴,求刑四年六個月,這案子還在審理中。

而馬先生,你要我們把辛苦納稅的錢,成千億的往這些罪犯口袋送?讓這些王八蛋繼續保有自己的龐大私人財產,卻要我們拿錢讓他們公司紓困,各位臺灣人民,你們肯嗎?

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

台灣公司結束家數創近幾年新高的省思

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又說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常常我們看到很多胡作非為的人,卻能夠輕鬆躲過法律的制裁,或是在職場上看到很多狡詐偷懶的人,卻往往一路高昇、或者輕鬆度日。或者有些違法犯紀的人,明明犯下滔天大罪,卻只要賠償少少的代價,或者關個幾年,就可以又逍遙自在。相信這些狀況都會讓努力的人心中憤恨不平,而這也是台灣社會這幾年非常嚴重的問題。

早上起來看新聞,當年曾獲富士比選為世界年輕富翁的前台鳳總裁-黃宗宏,他當年掏空台鳳集團,1997年時台鳳股價被他用各種資產概念、土地開發等手法,從74元一路炒高到257元,而且他賄賂一堆司法官也就是喧騰一時的「鳳梨宴」事件。最後更與前鴻禧集團負責人張秀政聯手內線交易,拉抬股票,坑殺一堆投資人,但是10月5日最高法院宣判下來:黃宗宏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四年,併科罰金3億元確定。黃宗宏的罪屬二審定讞,但因檢察官起訴罪名是可上訴三審的商業會計法,檢察官有權提起上訴,結果檢察官沒上訴,而無權上訴的黃反而提起上訴,但因上訴不合法駁回。在這個案件中另一個因為違法超貸給黃的被告-「南霸天」王玉雲已被判刑七年,褫奪公權五年確定,但他老早就落跑。更氣的是這兩人涉及中興銀行違法貸款給台鳳集團,而黃掏空數十億的台鳳集團資產,從2000年6月起訴到現在宣判,一審到三審確定總共花七年多的時間。

請參見聯合新聞網:
標題:黃宗宏 判八年六個月確定
連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9/4042445.shtml

另一個案件是當年上市公司茂矽(股票代碼2342)前總經理胡洪九,侵占公司新台幣四億八千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在10月1日宣判依業務侵占罪判胡洪九徒刑四年。而其委任律師表示會再繼續上訴,相信又是一個漫長的司法過程,最後可能又是罪多幾年的徒刑。又是一樁坑殺眾多小投資人的戲碼,但得不到相對應的懲罰。

請參見聯合新聞網:
標題:茂矽案》胡洪九判刑4年 將上訴
連結:http://www.udn.com/2007/10/3/NEWS/NATIONAL/NATS9/4037825.shtml

看完上面兩個例子,我們要來討論日前公佈一項重要的數據,依據一家民間徵信公司統計資料顯示,2007年前八個月,台灣地區解散、撤銷與廢止的公司家數逾三萬家,比去年2006年同期增加51.82%,創下近七年來新高紀錄。但同期新設公司家數只有二萬三千多家,多數集中在提供專業性服務如保全等商業領域,這是台灣另一個經濟不景氣的證明,雖然其中很多原因是因為這幾年勞健保制度問題、勞工問題,或是因為轉投資大陸、或是因為很多法令問題讓不法業者退出市場,但不可諱言最重要就是因為不景氣導致這樣的結果。

而我們身邊不是很多人都跑去擺路邊攤,或者是自行開設工作室,這是因為大家捨棄了公司行號的型態,因為成立公司要付出的關於租稅、設立、還有應付政府繁瑣的規定,種種成本都不利於台灣地區創新創業的人,所以到最後變成擺路邊攤,或者是工作室型態來賺錢就好了,更有辦法的人乾脆直接把資金或者公司設在海外,甚至人自己都跑到海外,台灣真正有消費能力的人變少了,台灣景氣就更差了。

而好笑的是世界銀行日前公布「2008年全球經商環境」最新報告,台灣整體退步三名,居全球第五十名,在亞洲四小龍中最後一名,更輸給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等。如果看個別項目方面,設立公司難易度、取得經營執照難易、雇用員工難易等評比,台灣排名在一百名之外,和新加坡、香港、韓國等差遠了,但是結束公司難易度,台灣表現卻很前面在第十三名,在全部評比項目中是最好的成績,新加坡、南韓分別是第二、十一名,香港第十五名。但是和剛剛黃宗宏、胡洪九的例子一起看,台灣政府欺善怕惡、專找善良老百姓麻煩,真正罪不可赦的大魔頭,卻都只輕輕判個幾年,就可換取幾十億、幾百億,這世界真是太沒有天理了!

請參見:工商時報2007.10.06社論
標題:公司關門家數七年新高的對比與聯想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11+12200710060051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