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問題的本質-論台灣民主發展的廉潔度
前總統阿扁被關了30多天又當庭釋放,政治上口水一堆,但研究生認為這是很好的機會,可以徹底討論台灣許多政治制度的時機,可惜了,缺乏邏輯的政客,以及智障的媒體,還有許多不知是非對錯的人民,交織成台灣政治史上的悲劇。如果能利用這場偵辦前總統的世紀司法戲碼,好好推動台灣政治的貪腐問題改善,應當是很棒的時機,研究生拋磚引玉如下:
關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有幾個容易助長貪腐的規定:
第31條:
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前項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不予發還。
根據以上規定,想要參選總統副總統就要先繳新台幣1,500萬保證金,除非出身世族或有政黨奧援,不然一般人根本無法負擔,那怎辦?只好到處去湊錢尋求別人援助,那是不是就容易滋長與財團掛鉤的機會!現行的競選經費上限根據以上計算,台灣人口以2,300萬計算,乘上70%再乘上20元,加上一億元,總計是4.22億元,而根據中國評論新聞網報導,標題「被催債國民黨:可以分期還嗎」,報導內文如下,連結為: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7/0/5/7/100705724.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705724
市井小民或中小企業因欠債遭登門催債稀鬆平常,但堂堂執政黨欠債還不出錢、被債主催債則是稀奇事。相關人士透露,國民黨上個月因積欠總統大選文宣廣告費近億元,被廣告商凱普洛克公司寄存證信函「催債」,令不少黨務人士感慨「好日子過去了」。過去在李登輝掌權時,國民黨擁有龐大黨產,但扣除歷年投資失利加上八年在野,如今總資產僅剩下中投公司,淨值大約二百多億元,預計年底前出售,因而歷經立委與總統兩次全國性選舉,行管會主委張哲琛坦言「資金調度確實有些困難」。據指出,總統大選後期強化文宣攻勢,馬蕭總部透過廣告商凱普洛克密集託播文宣廣告,選後發現積欠該公司多達九千一百多萬元的廣告費用,由於多次催討無門,凱普洛克六月寄發存證信函給黨中央。黨部與總統府聯繫,確認這是馬蕭總部合作的廣告商,雙方磋商後,黨中央決定分成四期還款。
其實台灣在2008年08月13日也早已通過以下「政治獻金法」,列舉條文如下:
第7條:
第17條:
第18條:
法條早已詳盡規定各種政治獻金的規範,但過往由於金權體系交錯,造成台灣眾多政商人士,不思努力突破經營績效,卻只會鑽營逢迎,導致整體商業價值觀錯亂,商人不好好花心思經營事業,用盡心力用獻金或捐贈打入特定官員圈子,營造一種先用大錢投資特定候選人,等到其執政後再換取相關利益,研究生認為只要制度繼續存在一些弊端,就很難阻止前仆後繼的財團或商人繼續用這種方法圖利!因為這是本小利大的事情!試想只要先投資幾千萬,甚至幾億也無所謂,只要等到支持的對象執政,利用相關利益輸送,謀取公家單位以及各種銀行、公營單位、或者是相關政府建設等利益,都遠遠輕鬆可以獲利超過所投資的數千、數億萬。我們不用訴諸崇高道德,這種誘惑要想出辦法阻絕才是正道!
最後研究生想講的是台灣一向價值觀錯亂,笑貧不笑娼,從以下報導就可以看出端倪,這是商周第1097期(需登入會員方可觀看)報導,標題「透視辜家百年政商術」,連結為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article.php?id=35129,節錄部份內文如下:
國民黨時代,文武戲並施 辜家叔姪先後成為工商巨頭
可以輕易看出媒體報導顯然有溢美稱讚之實,今天惹出滔天大案,有需求者的貪婪政客,但難道這些有供給的商人都可以輕易脫罪嗎?台灣原本崇尚樸實、奮鬥向上的打拼精神,在這些所謂「成功」的商場人士手中完全敗壞、蕩然無存!商人自以為現在回到台灣交代坦承犯行,然後換取司法檢調單位的緩刑、或者減刑、甚至無罪,我們從報導中還是看到這些富商不管怎樣改朝換代,他們用不變的賄賂、送錢來應付萬變的政府執政輪替。而他們迅速累積的不法財富,用高槓桿賺來的巨額資金,又成為下一個賄賂送禮的基礎。造就了台灣蔡辜吳馬等勢力龐大的財團,他們用不義之財來賺取更多的不義之財,最後靠購併、靠與執政者的緊密關係排除掉其他競爭者,聯合壟斷台灣最大的財富板塊!而我們的媒體部但沒有苛責,善盡批判之責,還寫出如上對這些家族發跡的稱讚云云,這豈非價值觀混淆的罪魁禍首?!台灣早期的白手起家富翁,都是靠自己對於某些產業的敏稅度,加上自我的奮鬥與努力,締造出產業的優異成績!而這些後代,比如辜家後續的辜濂松、辜仲諒,卻以這種經營政商關係的優異,還拿出來說嘴!
而這些始作俑者難道不是過去國民黨的餘孽嗎?我們不是要清算鬥爭,但台灣如果沒有把過去遺留的毒害藉機清除,並利用時機好好反省,雖然民進黨腐敗速度更快,但現在重回執政崗位的可是國民黨,惟有認真負責地回應過去,提出清廉的保證,並且徹查歷史上的共業,或者修正相關的法律,讓政治人物誠實面對一切規範,才是對人民最好的交代,台灣民主政治的廉潔度才有機會撥雲見日!
首先,國民黨半世紀的威權統治,已經形成一個政商界線模糊的生態。政府必須依賴企業界的支持,企業界也必須得到某些政策的保護,這就是「經濟掛帥」與「企業家優先」的不成文規則;另一方面,兩岸關係的特殊性以及大型企業在中國的投資,也使企業界必須發展複雜的政商關係以求企業發展。台灣的政商關係就是這樣一路走過來。
台灣社會脆弱的體質的另一個面向是司法與政治的關係。在傳統的專制體制中,司法一直是臣服於君主之下,但面對人民,司法則是威權的。正義取決於執政者片面的態度,甚至於偏好,人權從來都不是司法審判中重要的因素。過去幾年,雖然法學界與司法界不斷訴求司法改革,但是,司法的公信力顯然不足。扁案的爭議,呈現出人民對於司法不放心或者不信任的疑慮,且因政治立場的差異,強化了這樣的傾向。
第三,藍綠對立之中,政治精算成為一種必要的技術。久而久之,我們無法平心靜氣的檢討我們所共同面對的挑戰,在相互指責與攻防之間,我們耗盡了反省與改變的能量。在媒體推波助瀾之下,只剩下相互指責,論斷個別是非,而顯得紛亂而吵雜。而最大的是非卻是我們忘掉了我們對於台灣社會發展,我們的下一代的共同責任。
扁案鮮明地反映了上述三個台灣社會最脆弱卻最頑存的一面。如果台灣社會陷入原地踏步的漩渦,民主政治將是台灣人民每四年一次痛苦的選擇。扁案當然有論斷個人是非的問題,不過它還有企業財團與政治、有司法人權與獨立、有藍綠對立、有感情與情緒,甚至有台灣社會分裂與團結的問題。非民進黨人也許很難體會,許多參加挺扁活動的群眾,並非全然出於愛扁,而是出自他們對於體制的不信賴,對於台灣前途及本土發展的憂慮,更是出於擔心台灣民主會走回威權。這個社會需要理解他們,如果一味否定與指責他們不辨是非,將造成社會對立與分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