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應該率先調查劉縣長
圖片是蔡依珊與連勝文,引用自中國台灣網,連結為:http://big5.chinataiwan.org/twrwk/ywysh/200802/t20080214_586308.htm,我強烈支持連勝文擔任首任廉政署長,原因請見文章所寫。
苗栗縣政府地政局辦理土地徵收標準作業程序:
http://category.www.gov.tw/Forms/Files/376450000A/376450000A-C1Z-013-flow.doc
台灣「土地徵收條例」之土地徵收程序流程圖: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5906/10/57002110.pdf
這次苗栗大埔徵收農地事件,苗栗縣政府粗野的徵收動作,派挖土機破壞稻禾豐滿的田地,這週末農民到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過夜抗議,等了很久12名陳情代表進入總統府,府方派代表以2分鐘時間接待,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永豐回覆說「地方分層、不能介入」,根據新聞報導:陳永豐表示,前幾次陳情總統府已發文告知行政院和苗栗縣政府,他也相信以輿論壓力這麼大的情況下,苗栗縣政府會針對此案與居民進行協調。他強調,因為地方自治、權責分明,所以總統府不能直接介入,只能要求行政院去了解一下,「這不是推,是地方分層」。
推卸責任就推卸責任,講什麼「地方分層」?根據引用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D0060059
其第15條內容如下:
徵收案件之申請程序如下:
一、需用土地人為中央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者,逕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二、需用土地人為中央機關所屬機關者,應經其上級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三、需用土地人為鄉(鎮、市)公所者,應經該管縣(市)政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四、需用土地人為農田水利會者,應經該管縣(市)政府報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看到了嗎?需用土地為縣市政府者,逕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怎叫做「地方分層、不能介入」?縱容這樣的縣長恣意破壞農地,不顧農民權益就是該受譴責!
而現在劉縣長自己的負債幾年間少掉5000多萬,他有出來解釋部份債務的償還,包括他向新竹商銀土地抵押借貸上千萬,結果竟然還可以「協商」少掉不少利息!新竹商銀還可以免除劉縣長利息??他父親過世後土地先繼承給他,然後他又說他「兒子」賣掉土地幫忙償還債務,所以中間都不用繳交贈與稅喔?!然後土地賣掉後沒多久就被苗栗縣政府徵收?最好是苗栗縣長的土地就那樣剛好成為苗栗高鐵徵收地?這中間一堆不清不楚的財產挪移,可以說明清楚嗎?而且最好去向廉政署說明清楚!
現在馬先生大張旗鼓要成立廉政署,我也先不提過去幾年國民黨超過一百多次,在國會阻擋廉政署設立,國會多數黨的執政黨到現在還不審陽光法案比如:公務人員財產法及政治獻金法部分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還有政府資訊公開法案等等。讓政府和公務人員的行為和財產攤開在陽光下!我看現在第一個成立後就先調查苗栗縣劉縣長吧!可否請新成立的廉政署就先從劉縣長調查起,如果劉縣長清白,那我們要公佈讓劉縣長可以挺起胸膛清清白白做事,反之那就應該要求劉縣長交代財產來源,並且針對以上疑點調查清楚,如果涉及違法就應該直接偵辦!
喔,一定有人又會說你都光只會說藍營,阿扁貪腐妳怎都不說?阿扁現在關在牢裡,該怎樣調查也是特偵組和新成立廉政署的事情,怎樣也輪不到我!歡迎趕快把阿扁貪腐證據找出來,然後趕快把阿扁繩之以法(咦,好像已經在土城很多年囉!)
我另外推薦有個人很適合當新廉政署的首任署長,那就是連爺爺的兒子,英明神武的連勝文,想想看,想要賄賂他,妳先回家算算妳家有多少錢吧!想用美色討好他?看看你送的美女有沒有蔡依珊美吧?送房子?最好妳家房地產有他家多?所以我全力支持連公子擔任廉政署首任署長!
本日最歡樂言論:中國學者李鵬昨在成大的一場研討會上聲稱,部署飛彈是為了永久和平、消除不安全的疑慮,兩岸的軍事互信要考慮到政治、美國軍事等,撤不撤不只是兩岸的問題。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院長助理李鵬教授:部署飛彈是為了永久和平,我笑了!!請見中央社新聞連結:http://www.cna.com.tw/postwrite/cvpread.aspx?ID=6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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