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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鍵盤小五郎-我說馬總統絕對沒有貪腐!


馬總統又出來道歉了!這一次曾擔任辦公室主任的市議員賴素如涉及台北市太極雙星弊案,疑似收了廠商幾百、幾千萬,當然依照無敵黨證理論,賴素如還是120萬交保了!馬總統主持完春祭國殤後,特地黨務幕僚涉貪公開向國人道歉,重申聲明,強調震驚、會尊重司法、盼毋枉毋縱,並會痛定思痛、深切反省。

在忠烈祠的建國、國民黨先賢先烈們,不知道會怎樣看?

但今天鍵盤小五郎要做出一個大膽推論:那就是馬總統馬先生絕對沒有貪腐!她一直都很輕憐執政,理由如下:

◎不管是去年014林益世、或者今年的御用大律師、辦公室主任賴素如,各位想想看,如果馬先生真的貪污很多,一定會分些錢給底下小囉嘍,但是這些重要核心幕僚,想看看014、賴素如這種這麼核心重要的幕僚,都必須自己出來找錢收錢,可見馬先生沒有貪腐,不然底下的重要幹部應該很有錢,哪需要自己出來收幾百萬、幾千萬。反觀前朝陳總統,一整掛人都收幾億的錢。是吧?我收了很多貪污的錢一定會分給下面的人,但想想看賴素如連幫014辯護兩天都還收65萬元。可見底下的人都沒分到!

◎014收錢案子爆發時,就發現美金無法洗錢,最後014媽媽只能把美金燒掉,有些還被檢調搜出來。可見要貪腐收了美金就很難洗錢、很難匯款到國外去,馬總統全家都是美國人,如果把美金匯款到國外,馬先生全家都是美國人,早就被美國嚴密的洗錢法律查出來了!光這一點馬先生也應該不敢貪腐!

當然美金有沒有在馬桶、池塘燒掉,這我就不知道了!

◎馬先生一條棉被蓋30多年,泳褲補了又補,這麼節省的人,如果我貪污了很多錢,一定出手揮霍闊綽,怎可能這麼節省?所以光這一點也可以看出馬先生絕對不可能貪腐!最近馬先生又說小時候去教會領過救濟品,我們就知道在貧困中成長的小孩,操守以及對自我要求一定很高。她家從小連爸爸就很輕憐,否則妳想想看怎會和乾女兒睡在一起?一定是很節省,家裡只有一張床!

關於馬先生各項節省事蹟,請自行google搜尋「馬英九+技能」就可看到!

◎前陣子人魚線的馬英九女兒馬唯中,還有夫婿蔡沛然,如果馬先生有貪腐,那女兒和女婿怎還需要遠赴他鄉去打工生活?就是因為沒有收錢,所以女兒女婿只好去美國求學、去異地去政治上敵對國家統治下的香港地區討生活!反觀前朝的女婿內線高手趙××,連女婿爸媽都一起貪,所以光看女兒女婿必須賣弄人魚線,就知道馬先生一定沒貪腐!我如果貪污很多錢,我女兒女婿一定叫她們在家閒閒不用工作!哪需要被媒體追逐呀?!

◎最後一個證據:反貪腐的紅衫軍這次都沒出來,這是重要的指標,紅衫軍和施明德主席都沒有出來講話,表示馬先生是被認證的輕憐執政!

加上這些重要核心幕僚涉案,馬先生一定要看報紙才會知道,所以她一定不知情,更何況014還是吳伯雄吳伯公介紹的人,賴素如就不知道是誰介紹的了??

所以鍵盤小五郎根據上述證據,結案!

但小五郎還是很想加入國民黨,黨證真的太好用了!

輕憐執政!無敵黨證!

2008年3月23日 星期日

請不要用我繳的稅保護美國人!監督新總統第一彈!

圖片為第一家庭馬唯中照片,引用自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tai_gang_ao/2006-08/10/content_4944599.htm

總統大選結束,許多人還在失落中,支持勝選陣營的則在激情中也有疲憊,但身為blogger,我要用一支筆繼續盯住新政府,太史公自序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豪釐,差以千里』。又曰: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所以我要展開第一彈,請大家好好來看!

◎關於兩位第一家庭千金的國籍問題:馬總統已當選,這個問題就一定要被解決,我尊重在電視媒體上有所謂名嘴說出:「孩子不屬於父母的財產,孩子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國籍!」別鬧了!名嘴小姐您可以有自己看法,但馬先生已經當選為總統,他的家人都成為第一家庭的成員,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條文: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70008

第三條條文:本法所定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其範圍如下:
一、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二、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三、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
四、公職人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 理人之營利事業。

我沒辦法接受總統第一家庭成員有兩個人是美國人身分,這是我的看法在此也為此言論負責任,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可以接受,但我認為這是很顯而易見的道理,兩位千金要到哪裡去唸書、旅遊或是幹嘛悉聽尊便,但如果你擁有美國國籍,還要我們派國安人員保護他,我個人非常不能接受,除非兩位千金放棄美國國籍!此事非關跟誰比較,而是一個基本的價值問題,你可以擁有全部的人身自由及選擇工作等自由。但如果兩位千金最後決定要擁有美國國籍,我不希望我繳稅養的國安特勤精英,大老遠飛去美國花一堆錢,只為保護兩個美國人!當然我不反對打電話要白宮派美軍保護兩位千金,美軍裝備及訓練都比我們精良多了,他們一向也會保護美國人的安全,這種事情讓美國人去做就可以了!

◎關於第一夫人周美青女士的繼續工作問題: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四條條文:

本法所稱利益,包括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財產上利益如下:
一、動產、不動產。
二、現金、存款、外幣、有價證券。
三、債權或其他財產上權利。
四、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機關) 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不用贅述馬總統向來廉潔自持,不可能道德標準這麼低吧?!雖然小青夫人有工作權,但如果以後遇到升遷,遇到工作上的判斷,更不用講說目前周女士工作的「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背後股東就是財政部,也就是政府控股過半的銀行,先前競選時馬團隊不是才重炮抨擊民進黨許多安插人士到財經機關上班的特權,雖然說周女士是靠自己能力爬到如今位置,但為避免瓜田李下之嫌,個人認為周女士最好是離開現職,如果想工作其實有很多慈善團體、公眾利益團體的工作,急需要以第一夫人身分去努力,不妨多關心社會公益,做做義工,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另外選前馬總統姊姊疑似在特定公司任職而有關說採購之嫌疑,目前無確定證據因此推定馬大姊無罪,但同樣根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條文: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往後馬總統也要多加約束親戚朋友,甚至應該將標準提更高,包含自己下屬、以及各級政府官員的親人朋友,都要避免捲入關說的疑慮!這是新政府應該要做到的最高標準!綜合以上論述個人希望馬總統的兩位千金要放棄美國國籍、周女士應該離開現職、馬大姊應該嚴肅面對往後任何採購,這都只是一個新總統最基本的要求。希望馬總統這麼高道德標準的人,不要讓我們選民失望了!此外我也希望從另一個層面來思考,如果第一夫人在銀行上班,而千金又是外國人,擁有海外帳戶,很難要我這個鄉下人相信,這樣的領袖及政府運作不會出什麼亂子,我提出這種要求,相信以馬總統一貫走來的自我嚴格要求,不會是太大的問題,就請趕快做給我看吧!如果問我為何要開始關心這些議題,答案很簡單,因為馬先生已經是台灣的總統了!

最後提醒馬總統一句,根據國際禮儀,當未來你繼位成為元首後,我們知道你英文很好,但請用中文回答,讓翻譯去溝通就可以,請不要違反國際禮儀,貶低了台灣的國格,我相信那是因為你還不習慣新身分,所以記者會才會用英文回答。但往後身為元首請用中文發言,此外以下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條文,請參考連結: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I007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