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ECFA找誰代言不重要!內容到底是啥才重要




試想,如果妳代表一家公司去跟外面的另一家公司談判,就算雙方公司大小差距很大,但妳身為公司代表,一定要為公司謀求最大利益,妳敢不敢簽一個不很清楚內容的合約,我想一定不敢,一般的合約一定再三審度,合約翻來覆去看很多遍,甚至要帶回公司尋求公司內部共識,如果不是妳熟悉的,妳可能要徵詢公司內其他部門協助,比如財務部門提供財務相關建議、法務部門提供法律建議,等全部都搞清楚妳才會代表公司簽訂合約,不是嗎?

而我們現在要和中國簽訂對台灣未來前途很重要的ECFA,根本就違反上述很平常的邏輯,我不很清楚ECFA內容是什麼?至少攸關農民的農委會、攸關未來基層勞工、台灣產業前途的經建會、經濟部等,是不是幫人民列出簡單能夠快速了解的內容,協助大家看清楚ECFA內容為何?甚至應該公開公正揭露人民會面臨的問題。不能只講簽訂後的好處,也要把利弊得失講清楚。今天不是妳執政黨就可以為所欲為,我們是一個民主自由國家,尋求共識、徵詢國內大家意見是很基本的過程,搞不清楚內容對簽訂ECFA有疑慮是理所當然,妳現在急著找形象和藹可親、貼近人民的鄉土人物代言遊說,根本就不是重點,重點是ECFA內容到底為何?不是妳執政黨知道就好,要說明、並且得耐心說明給大家聽,盡其一切可能告知人民,取得大多數人民共識,這件事才能去做。

先前美國牛肉我們的政府已經示範給我們看一次,極其高傲不被人民信任的一次不良經驗!幾個高層關起門開會,自以為是的幾個政務官自以為可以隻手遮天,作出全面開放美國牛肉包含內臟等決議,等到傲慢的答應美國後,發現國內輿論、民意、甚至國會都不支持,現在才急著要謀求翻案,希望可以讓國會背書,人民買單,但這是不可能的,幾個人作出的密室決議,就要輕率決定全台灣人的命運,沒有比這個更荒謬的事情了!美國牛肉決策是這樣傲慢,而攸關人命的H1N1疫苗政策也如此,一開始硬要大家去打疫苗,信誓旦旦說疫苗沒問題,等到越來越多人死於非命,一堆可憐人出事情後,現在衛生署長楊志良說,由於國光與諾華到貨量充足,再加上所有證據都顯示兩者疫苗的效果一樣好,在與合約醫療院所溝通後決定,未來民眾打疫苗可以自己作選擇。但是要切記,前後兩劑必須要同一家疫苗。

妳相信嗎?先前硬要引導妳去打疫苗,希望妳去打國產國光疫苗,現在卻又突然可以選擇?把人民都當白痴嗎?從美國牛肉、簽訂ECFA、到疫苗政策,我們的政府就處於這種高傲的知識份子的傲慢中,自以為是草菅人命!經過這幾次還要我們怎樣相信政府?妳還願意相信這些王八蛋會替我們謀取真正的利益嗎?

請容我提醒以下幾點,也是一般民間簽訂契約的重點:

◎交換利益原則:簽訂任何一個合作雙方都要有各自得到的利益,別相信中國會全部給我們利益的鬼話,更不能自己白白把全部利益都奉送給對方!談判就是要拿出我們的條件交換我們想要的條件,和對方合作談出各自雙方有利的結果,不能只隱善揚惡、光說好處不說壞處,或者讓對方完全吃定我們,這是需要智慧和手段的談判呀!不能我們跟對方簽約,結果對方還處處掣肘,妨礙我們和其他國家發展經貿關係,甚至處處阻礙台灣國際發展,這是哪門子談判?要不要乾脆把台灣全部免費送給中國好了?

◎公開透明原則:合約文字怎樣寫?各自要履行哪些義務?可以享有哪些權利?清楚用白紙黑字寫出來,交給全民和國會來監督,這樣很困難嗎?每一家公司、每一個團體組織,都是這樣運作合約簽約的,難道一個國家可以更草率?連內容都不很確定、全民有一大半不懂,就可以安心去簽約嗎?

◎基本立場原則:談判時一定會有我方的核心價值及堅守的底線,比如我們買東西或賠償,一定會有一個金額,最多超過多少、或者沒有超過多少就不接受,也不必談!哪有那種非要談不可?非要坐上談判桌跟對方起舞的事情?難道一個東西100萬、妳明明只有1萬元,也要硬去談嗎?舉ECFA為例,是不是要堅持中國必須撤除飛彈,並且提供確切的保證,否則就不談!還是農產品以及勞工權益一定不能損及,要設定底線以及損害控管,把最低防守堅守的條件確認,超過之外就無需談判!哪有一定要跟對方談,然後讓對方予取予求、把我們趕盡殺絕的事情呀?如果要喪權辱國、傷害基本核心價值,那跟直接把台灣送給對方有何不同?這種談判還要談嗎?也許有人要說現在時勢不容許台灣選擇!笑話!所以妳就要完全聽對方的話讓對方指揮妳喔?這邏輯根本不通!如果因為我們弱小就必須聽任對方擺佈!那公司談判、生意談判本來也都有大小強弱之分,難道弱小一方就都一定輸嗎?那我們直接舉雙手投降不就好了?還談個屁?!就是要用智慧要想清楚,所以更需要讓全民知道內容,大家一起集思廣益,想出對台灣真正重要的事情,就因為這樣,所以讓全民清楚知道ECFA內容一定是最重要的事情!

◎迴避利益原則:談判時雙方有牽涉到利益關係人等,必須被排除在名單之外,試想如果有人身家都和談判內容相關,其個人利益非常大,大到可以影響談判結果,那這個人哪有資格代表談判!他恐怕就直接為自己的利益談最好的結果就好,哪需要顧及國家人民利益!這一點請人民睜大眼睛,請執政黨一定要清楚派出可信任的代表,同時要公正為台灣謀福利,因此必須選擇沒有切身利益關係的人來談判,這樣才有可能談出公正的結果!

公開透明的內容就是最佳的解答,不要再閃避,打廣告遊說,或者找親和力多高的代言人都沒有用!把內容說清楚比較重要啦!

最後請大家有空支持我參加愛詩網的創作部落格大賽,有空捧個人氣吧!


http://ipoem.cca.gov.tw/poem/mm00031091/showBlog.html

蓬萊島雜誌.Net 提到...

版主,本文已經鏈結放到蓬萊島部落格的駐站部落客單元囉。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