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 星期六

台北市政府準備機車停車收費,請不要「機車」好嗎?!

圖片為台北市長郝龍斌在環保署長任內為低污染噴射引擎機車代言,引用自環保署網頁:
http://www.epa.gov.tw/b/b0100.asp?Ct_Code=04X0001340X0002728&L
我是誠實人,不想誤導大家,我也可以看圖說話講成:郝市長當初當環保署長時鼓勵騎機車、現在卻要為難機車族,所以他不愛台灣!!但這其實是他當初鼓勵大家要換購比較低污染的「噴射引擎機車」,而拍下來的代言照片。我們做人要誠實,不能亂講話!

新聞說台北市政府開始針對西門町周邊機車停放收費,收費標準如下:
每天9:00至21:00、每天收費一次,可以買月票NT$300元
身為大眾運輸支持者捷運、公車合併短程機車使用者的我,因為堅持某些理念,所以我平時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者短程用騎機車應急,我一定要站出來說幾句話。很多人都說機車是都市的毒瘤,我必須從幾個層面來討論機車收費的做法。

◎騎機車的需求:的確,機車的污染及數量非常驚人!但我相信很多人會騎乘機車,絕對是因為大眾運輸系統不方便,所以身為大眾運輸系統支持者的我,必須告訴城市規劃者或縣市首長,只要將捷運、公車路線,好好規劃一番,然後延長某些主要幹線的行駛時間,比如最晚班車應該要到晚上12點至凌晨一點。再加強主要捷運或大眾運輸幹線周邊的巡迴公車班次,比如說捷運周邊到主要市區的帶狀公車班次,甚至用小型的公車(12至20人座的小車)運輸都可以。再等這幾年台北縣市周邊如土城、新莊、三重的捷運網狀成形,就會看到機車族呼嘯的情況減低。別以為大家都喜歡日曬風吹、或者下雨逞強騎機車,機車會橫行絕對是因為大眾運輸工具路線及規劃不好,結果導因為果來罵機車族,這種行為才是真的「機車」咧!

◎停車格的供給及需求:在停車格要收費規劃下,不知道這些狗官們有沒有先考量以下的數據:

根據交通部截至2006年2月機車統計資料,台北縣機車登記數量高達200萬餘輛,佔全台機車總數15.15 %,是全台灣冠軍,而機車數量還在增加中。但根據台北縣交通局網頁顯示:
http://info1.tpc.gov.tw/querycar/QA.html
台北縣到2007年6月底止卻只有118,733格路邊的機車停車格,裡面雖然有說明準備要會同城鄉局、工務局推動「台北縣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共通性條款」,準備修改相關建築法令,協助規範社區地下停車場設機車停車格,但我們相信這個數量還是遠低於現有的機車數量的。

而在台北市部分,來看一下以下數據,根據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網站:
http://tcc9104.tcc.gov.tw/onweb.jsp?webno=333333320;&webitem_no=213
以及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部落格:
http://www.yuyen.tw/2006/11/blog-post_08.html

根據監理所資料到2007年8月止台北市登記機車已經有105萬7859台,以台北市民人數粗估262萬來說,每2人就擁有一台機車。而根據市議員潘懷宗資料顯示:截至2007年8月底為止,台北市機車停車格數量只有127,825格(其中戶外收費停車場:12,592格,路邊收費停車場:7,350格,路邊未收費格位:107,550格)。就算以市議員簡余晏提供資料來也只有35萬機車停車格(我想兩個資料相差這麼多,應該是交通局提供資料不同、或者是因為2007年以來有很多臺北市路段都把原本的機車停車格塗掉,變成不是機車停車格),可以發現不管台北市、台北縣,都有嚴重的機車數量與停車格數量不對等的問題。

而根據立委薛凌網頁顯示:http://webhost3.ly.gov.tw/11069/html/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38
台北市登記之小客車數為65萬7029輛(2007年11月資料為台北市登記73萬餘輛、台北縣登記約為89.8萬輛),但台北市汽車停車格為49萬519格,加上外縣市通勤車輛約8萬輛,等於是73多萬輛車搶49萬多停車位。可見機車數量與停車格數量的需求實在差距太大,還比難找到停車位的小汽車更難找機車停車位。

◎其他交通替代方案:最近很風行騎自行車,加上科技進步後,機車也開始越來越輕巧,同時有更先進的噴射引擎等等,可以開始考慮用政策鼓勵讓大家換騎比較環保的自行車以及改騎低污染的噴射引擎機車。但自行車一樣要面臨道路規劃、自行車停車格的問題。所以真正的問題是整體規劃問題。

綜合以上論點,我們可以說要對機車族收停車費,真的不是一個好政策!真正問題在於整體交通路線、以及大眾交通工具規劃的問題,但想要透過收取停車費來降低機車使用者(個人在此澄清、這是我個人臆測,郝市長並沒有說要透過收停車費來降低機車使用者),或者所謂落實使用者付費、維護管理等等的官腔,不如好好規劃更多更好的大眾運輸工具,找出真正解決的方法,這樣機車族反而會感謝台北市政府,不會覺得台北市政府很「機車」。

最後講個題外話:如果收費只是為了增加公庫收入(個人又強調一遍,郝市長也沒有這樣講,是我臆測,我們的大官就很討厭,要做一件事往往都不講出真正的原因,就只會迂迴以達到目的!),以下數據讓大家參考一下:

立委以及政府官員現在的座車都是3.0的大頭車,立法院剛採購一批最新的公務車是3.0Accord的車,一部要價新台幣要價120萬左右,總共買了30幾輛公務車,光這些公務車油錢一個月就要花掉納稅人383萬多,還不包括立委每人每個月都可以不用領據核銷1.8萬的油費補助。立委當初出來罵經濟部長用3000CC大車,自己是不是也檢討一下!還有台北市議員們,相信也有相同的補助及公務車,是不是民代大人們先從自己節省開始吧!還有我們的警察大人們開罰單還按﹪數領獎金咧,基本上我認為身為領公家薪水的公僕,已經有穩定的工作及薪水了,就廢除「開罰單、領獎金」的規矩吧,讓交警們好好去管交通,也不用讓小民們都一天到晚違規了,多花點頭腦想想怎樣規劃交通吧?

各位大人們!別一天到晚只想收停車費、開罰單,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做呢!

延伸閱讀:

◎引用自大紀元
標題:交警開單領獎金?立委提議廢止
http://news.epochtimes.com.tw/7/11/24/71281.htm

◎引用自新台灣新聞周刊第318期
標題:立委每年揩油國營事業數億元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period=318&bulletinid=8954

◎引用自自由電子報
標題:前立委 曾蔡美佐涉A中油台電睦鄰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20/today-p10.htm

匿名 提到...

但,這些開始機車停車必須收費的地方不是交通不便區,相反地,都是所謂人潮集中,交通發達的地方。減少交通工具在這種人潮多的地方出現不是一個必要的管制嗎?

另外,停車場的需求是誰說一定要跟車輛數量一致?在大都市內停車本來就是開車族必須自行考慮的交通成本之一。地小人稠的地方能怎樣呢?紐約,東京,哪個大城市不是花很大的力氣找地方停車?

匿名 提到...

機車的路權一直都不太被重視,我覺得這才是最機車的阿...
公車路線其實應該要好好配合調整一下才對...不知道為什麼沒人敢動公車路線...我猜應該是各客運業者之間的利益擺不平吧...有些路線,重複的車一堆,有些路線車子難等的要死...
公車的到站時間和間隔往往讓人非常難以預測,這都是讓人不想搭公車的原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