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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9日 星期日

2009年-歷史的誤會,平凡的紀元

2009高雄世運的LOGO,引用自高雄市政府網站連結為:http://w4.kcg.gov.tw/~kpd/sel-5/2009.htm

今年2009年,並非獨特的一年,世界經濟仍然因為金融危機而喘息著,但平凡的2009年,卻是許多重要事件的週年紀念。2009年也是台灣在世界舞台發光發亮的一年,高雄世運正進行著、台北聽障奧運也即將展開。

200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週年紀念,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北京天安門由毛澤東宣布建國,今年是一甲子60年了,中國現在成為世界第三大經濟體,又是武裝兵力最多的國家,也是影響台灣前途最多的國家,因此再怎樣不情願、不甘心,身為台灣人的我們都不能不關注中國的歷史及未來。根據世界銀行IMF公布的全球GDP排名,截至2008年底的資料,美國以14.33兆美元位居榜首,日本以4.844兆美元第二名,中國則以4.222兆美元排名第3,德國以3.818兆美元排第4。法國首度以2.978兆美元,打敗英國的2.787兆美元,兩國分居5、6位。第7名是義大利的2.399兆美元,第8是俄羅斯的1.757兆美元,第9為西班牙的1.683兆美元,第10名是巴西1.665兆美元。其後分別是加拿大、印度、墨西哥、澳洲與南韓。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年,我個人期盼中國共產黨走向開放開明的政治,同時在尋求經濟發展同時,也努力開放人民政治民主等各項人權,讓中國成為文明大國的一員,這也是台灣未來的幸福。我相信台灣很少有年輕一輩願意去研究中國共產黨的歷史,我個人基於對歷史的熱愛,花過非常多時間去研究中國共產黨,這個擊敗國民黨、統一中國的政黨,是由眾多偉大的民主先烈、更是19世紀末、20世紀一整個世界中國人才匯流而成的政黨,當然集所有優勢的智力、武力於一黨,共產黨當年的人民自主及追求各階級平等利益的理想,吸引了中國幾乎最優異的青年人投身革命,國民黨初期雖然也以理想與之在20世紀初期中期與之抗衡,但國民黨後來統治階級利益壟斷、權力獨裁,導致丟失了整個中國,流落到台灣一隅,也影響了台灣20世紀中旬從日本手中收復後,一直乖舛多桀的命運。

但我想藉此多呼籲,兩岸兩國必須多交流溝通,台灣應該要樂見中國的開放,而不是一味抵制抵抗,經濟發展必然帶來人民更多在政治上的需求,台灣應該樂觀其成!我特別在此用中國共產黨早年著名的領導者瞿秋白,被逮捕最後槍決前一段日子寫的「多餘的話」,請兩岸青年朋友多讀讀,也理解要改變一個國家的命運,需要多少年輕人共同努力。以下引用自新浪香港「藝文雅集」部落格,連結為:http://art_lit.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01634,這是一個投身共產革命的知識份子,他自認沒有堅強的理想,拖著殘弱的身體(瞿得有肺結核病),他說自己接觸共產黨、領導共產黨是「歷史的誤會」,自己更是脆弱的二元文人,但是在大時代之中的個人,如我們每一個人,也都必須承受這時代給我們的考驗,這整篇「多餘的話」是瞿秋白臨死刑前所寫,相當有熱情但不慷慨激昂,對自我有很深入的剖析及獨白,也很平凡展現一個知識份子投身改革社會的心路歷程,以及所經歷的心理矛盾,對兩岸年輕人都應該有所助益。

2009年也是金門古寧頭戰役的60週年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自然要繼續消滅撤退來台的國民黨政府,於是在1949年10月24日晚上九時,共軍發起渡海進攻,共軍在海上漂流錯方向,於二十五日約凌晨登陸金門古寧頭附近海灘,命運在此又做了決定,金門守軍有坦克拋錨在沙灘上,因此徹夜搶修坦克,剛好共軍登陸部隊又由此登陸,因此坦克及守軍英勇地迎戰,造成「古寧頭大捷」,詳情有興趣的朋友請到管仁健「你不知道的台灣」部落格,連結為: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kuan0416/3/1281895811/20051231142944,以及對軍武戰史非常有研究、個人非常喜歡的「假圖天國」部落格,連結為:http://sophist4ever.pixnet.net/blog/post/19289231,這兩個部落格對這場戰爭都有詳盡真實的記載,結果當然國軍獲勝,共軍打消渡海攻擊念頭,造成臺海兩岸兩國分治的現實。這一切也都需要我們用智慧來化解歷史的仇恨及難解的習題。請不要動不動就用打呀、殺呀這種論調來當作解決衝突的方法,兩岸兩國的問題需要時間及兩國人民來面對化解。

2009年也是「中越戰爭」30週年紀念,1979年鄧小平出訪美國,但於1979年2月17日至1979年3月16日,中國派軍隊進攻越南,起因相信是中越兩國長久的邊境衝突,以及越南不理會中國警告,派兵進攻鄰國柬埔寨,推翻紅色高棉政權,在中國勸告不聽之下,鄧小平下令進攻越南,在中國這場戰爭稱為「對越自衛反擊戰」,由於這戰爭歷史不遠,當時中越兩國皆有數萬以上的傷亡,解放軍將士也許多人犧牲在南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尋「中越戰爭」、「對越反擊戰」等字眼可以找到許多歷史以及圖片,同時如果你想知道戰爭的殘酷,你可以搜尋「中越戰爭+烈士陵園」這樣的字眼,妳會看到許多心酸的畫面,許多年邁父母遠道跑到廣西邊境的墓園,去祭拜自己年輕犧牲的兒子,許多年輕生命只有10幾20幾歲,就犧牲在中越戰場上,而許多戰士再也無法奉養自己父母及家人。戰爭的殘酷在妳看完這些圖片後會非常深刻,不要常常叫囂兩岸決戰,對岸朋友也請妳不要動不動喊要解放台灣。戰爭的殘酷遠比妳想像千萬倍痛苦,對國家主義者、對獨裁者、對嘶吼一個虛無飄渺的國家強大奉行者,「戰爭」是獲取自身私利最廉價的手段。但對平民百姓可是一輩子的遺憾,我花過很多時間去搜尋觀看這些戰爭中殘酷的照片,也看過眾多父母去祭拜犧牲兒子的照片,這一切如果只是為一個虛幻的國家,對兩岸人民根本沒有利益的統一局面,實在一點必要都沒有,充其量只是一個荒謬的做法。

2009年,我,35歲,在我出生那年台灣蔣介石過世,整個世界局勢讓台灣走向自由開放,在動盪中獲得好不容易來的民主,雖然很多人覺得台灣很亂,可是台灣卻做到了華人地區第一件做不到的事情,那就是人民真正的當家作主。請不用跟我爭辯,真正大規模普遍普及的公平公正選舉,在台灣率先發生了。這一切不過發生在短短十幾年間,台灣的自由民主雖然還不穩定、還有很多缺陷,也被大家嘲笑說選出貪腐無能的政府,但至少台灣率先做到了華人地區的第一個理想。從清朝末年、革命志士推翻帝制,軍閥割據等等以來,雖然我也曾聽過華人種族性格不能貿然施行全面民主,但台灣的例子可以給大家一個參考。雖然我個人也面臨了即將40歲的中年危機前段,但我會慶幸!我生活在現代,在2009年生活著……

我經歷這一切,2009年,一大堆歷史的誤會,所導致偉大歷史事件的紀念週年,這平凡的2009年,大家一起繼續努力吧!

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

有些價值普世皆然!有些事情硬ㄠ也不會變成對的!

圖片是學生在自由廣場抗議集遊法,引用自Billypan部落格,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7795

這幾天關於人民集會遊行出現很多奇怪的言論法律,連馬先生都說台灣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許多暴力的行為,只要違反法律警察那麼多,還擔心沒人逮捕現行犯嗎?可是關於集會遊行法,現在在自由廣場抗議應該廢止或修正集遊法的大學生們,研究生也支援你們,因為這法規根本就是違憲!集會遊行法全文請見以下「全國法規資料庫」連結: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80058

簡單講,集會遊行法這個非常低階的法規,根本違反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在這裡研究生也要提醒各位不要被政治人物玩弄了,好玩的是當年紅衫軍遊行時有很多幹部被逮捕,因此親民黨提案要修正集會遊行法,這是去年的中國時報報導:

中國時報2007.08.06集遊法不過怪謝長廷?王拓:民進黨表決從沒贏過【中時電子報林君宜/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院黨團批評民進黨阻擋集會遊行法修法,並主張將現行的核准制改為強制報備制。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王拓今(六)日表示,對此,民進黨的確「有點意見」,但雙方可以坐下來談。國民黨團今日表示,台北地檢署日前以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十六名紅衫軍幹部,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號稱「人權律師」,應承諾運用整個民進黨團力量,讓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在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修正通過,否則要負責。

王拓認為,像是有關意識型態、利害衝突等相關議題,應該仍採許可制,如果改成報備制,可能會造成街頭暴力;類似這樣的議題,兩黨應該要再協商,所以民進黨團有點意見,但是與國民黨意見差距並不是南轅北轍。王拓表示,民進黨表決從來沒有贏過,在野黨是國會多數,若真要通過集遊法,絕對不是難事,不需要無端抹黑謝長廷,謝長廷又不是民進黨主席、立委或行政院長,集遊法未過,與謝長廷有何關係?

但是大家來看看喔,先前在2007年5月25日法院議案審查紀錄,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親民黨黨團擬具廢止「集會遊行法」,「廢止集會遊行法由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討論事項第4案通過」部分

贊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反對立委名單如下,大家自己睜眼看看!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鄭運鵬 王榮璋

而在幾天後5月29日(星期二)又在立法院處理親民黨黨團針對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訂定之內容規範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四條所付予人民合法之集會自由權;也違背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人民所擁有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等基本自由權。為保障中華民國憲法所付予人民之集會、遊行等合法權利,回復人民所擁有集會、遊行之基本自由權,建請將現行之「集會遊行法」予以廢止,請公決案。本案經出席委員211人、請假委員5人〔本案經變更議程,由內政及民族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改列為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第 4案。【經在場委員199人,贊成者107人,反對者92人,多數通過;並採記名表決方式,表決結果如下:決議交黨團協商,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立委表決名單如下:

贊成者:107人。
張昌財 羅世雄 郭素春 徐少萍 曾永權 陳進丁 蔡 豪 傅?唱m 趙良燕 雷 倩 張碩文 林正峰 盧秀燕 曹爾忠 顏清標 張麗善 馮定國 劉憶如 沈智慧 鍾榮吉 孔文吉 曾華德 劉盛良 陳秀卿 蔣孝嚴 羅明才 丁守中 吳英毅 陳根德 黃義交 柯淑敏 吳清池 林惠官 陳 杰 吳志揚 侯彩鳳 章仁香 楊瓊瓔 蔡正元 帥化民 朱鳳芝 吳育昇 廖國棟 蔡勝佳 李鴻鈞 劉文雄 周守訓 楊麗環 張慶忠 洪玉欽 廖婉汝 蔡家福 楊仁福 林鴻池 伍錦霖 林正二 鍾紹和 鄭金玲 呂學樟 賴士葆 黃健庭 劉銓忠 費鴻泰 翁重鈞 林滄敏 謝文政 林益世 江義雄 李復甸 黃志雄 許舒博 王昱婷 李復興 江丙坤 吳光訓 李慶安 林郁方 林德福 陳志彬 謝國樑 陳朝容 蘇 起 白添枝 孫大千 黃昭順 李嘉進 李慶華 潘維剛 高思博 邱鏡淳 徐中雄 洪秀柱 江連福 李紀珠 曹壽民 葉芳雄 林南生 黃德福 吳松柏 何智輝 林淑芬 吳敦義 朱俊曉 蔡錦隆 林建榮 紀國棟 柯俊雄

反對者:92人。
曾燦燈 郭林勇 林志嘉 黃適卓 廖本煙 羅志明 盧博基 王 拓 柯建銘 王淑慧 王幸男 賴幸媛 陳銀河 劉寬平 黃宗源 尹伶瑛 湯火聖 林育生 趙永清 李明憲 何敏豪 鄭朝明 林文郎 尤 清 蔡啟芳 林重謨 李俊毅 彭紹瑾 賴清德 許榮淑 唐碧娥 邱創進 余政道 葉宜津 林進興 魏明谷 黃昭輝 陳朝龍 侯水盛 王世勛 彭添富 謝明源 李鎮楠 藍美津 郭俊銘 張花冠 郭榮宗 杜文卿 郭玟成 林岱樺 洪奇昌 黃 誠 楊芳婉 郭正亮 陳金德 鄭國忠 高志鵬 蕭美琴 吳秉叡 張慶惠 莊和子 顏文章 陳憲中 王塗發 陳明真 黃淑英 高建智 吳富貴 薛 凌 田秋堇 莊碩漢 吳明敏 管碧玲 徐國勇 曹來旺 林樹山 許德祥 陳秀惠 潘孟安 黃偉哲 李昆澤 江昭儀 黃劍輝 林國慶 陳啟昱 沈發惠 蔡其昌 謝欣霓 林耘生 陳 瑩 鄭運鵬 王榮璋

我也建請現在國會多數黨趕快依照去年的表決,趕快通過將集會遊行法廢止吧,或者至少把集會事先審查制度,改成事前報備制度制度的修正案通過吧!去年提案的親民黨還有支持的國民黨趕快通過吧!而去年反對的民進黨也趕快呼應民意改變立場通過吧!

另外我們來看看世界各國的憲法怎樣規定吧,美國憲法原本沒有任何人民權利的規範,但第一屆國會集會後不久,詹姆斯‧麥迪遜提出一項很長的權利法案,作為憲法的修正案,結果國會通過12條修正案,但最後只有十條為各州批准,於1791年12月15日正式成為憲法一部分。這些修正案因為都規範人民相關權利,因此被稱為「權利法案」。節錄內容如下:

第一條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第四條修正案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be secure in their persons, houses, papers, and effects,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es and seizures, shall not be violated, and no Warrants shall issue, but upon probable cause, supported by Oath or affirmation, and particularly describing the place to be searched, and the persons or things to be seized.
人民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除依據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詳細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和扣押狀。

所以人民當然有集會遊行自由,而且不得有任何理由隨便搜查人民的身體。你說這是美國帝國主義的毒瘤,好!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如下: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講不出話了吧!至於為何中國一直不照憲法來,不要問我,去問胡錦濤吧,我也要提醒馬先生,這可是你祖國的憲法喔!人民也是有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喔!

延伸閱讀:

引用自新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連結為: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