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

又跑了一個大盜!馬先生你不是要肅貪嗎?怎又讓犯人逃走?

圖片是棄保潛逃的崔湧,引用自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4953913.shtml

引用自2009年6月10日中國時報,標題:「遠航淘空案,崔湧棄保潛逃,海外放話推卸責任」,節錄內文如下:

棄保潛逃的遠航前董事長崔湧,透過壹週刊表示:離開台灣是希望能夠把案情說得更清楚,他也強調:如果辜仲諒都可以回台灣,只要有公平的發言管道,他還是會回台灣。至於遠航遭到淘空,導致員工流離失所,股東血本無歸,並積欠銀行大量債務等等風暴,崔湧都把責任推給昔日的工作伙伴:遠航前總經理陳尚群。崔湧表示:陳尚群結合吳哥航空的樓文豪,淘空公司,他發現時已經無法挽回。崔湧棄保潛逃海外之後,今天已經遭到法院通緝。

此外,壹週刊也刊出他寫給參與的社團組織的公開信,強調離開的理由,是可以「放手把案子解釋清楚」。不過,對於崔湧透過何種管道脫逃,目前究竟躲藏在何地?壹週刊並沒有相關的報導。至於崔湧指稱的陳尚群,樓文豪等人,都遭到檢方求處重刑,去年底之前都陸續交保。
根據今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崔湧六月八號發出一封告別信給他所參與的青年總裁協會,告知友人他已經「離開了」,壹週刊報導中也引述崔湧本人受訪的說法,強調遠航目前已經遭到「市場派的海蟑螂」把持,至於公司倒閉,崔湧表示:都是遠航前總經理陳尚群貪婪、奪權的後果,東窗事發後,又嫁禍給他。擔任遠航董事長多年,崔湧本身的責任為何?崔湧並未說明,僅在發給友人的信中,承認自己過去曾經「盲目,自大」。


我去年2008年4月30日就寫下這篇「高學歷道貌岸然的詐騙集團-未來新型態的幾乎完美犯罪手法」,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4/blog-post_30.html,我清楚指出這個王八蛋怎樣淘空公司,用怎樣的周邊公司去運作,這種資料只要稍微用功,查詢相關資料就可以一整串掀出來,我不知道法官大人為何需要偵辦一整年,一點結果都沒有,現在這個人又持有其他國家護照,一溜煙棄保潛逃。研究生就真的不懂,這個遠航案件並不難偵辦,只要稍微投入調查資源,連我區區一個研究生都可以找出詳細的脈絡,堂堂中華民國的司法檢調系統,會辦不成這個案子,可見只是不想辦,說穿了就是表面偵辦,但內心根本不想偵辦,這才是真正的癥結吧!崔湧被地院以九千萬元交保後,最後用別國護照棄保潛逃,現在台北地院才又說承審法官已對崔湧簽發拘票,若拘提無著將會對他發布通緝,並沒收九千萬元的保釋金。人都跑了,現在講這個有何屁用呀?他既然連九千萬都不要了,那更表示她污到錢絕對超過九千萬,海外一定老早就搬了許多錢出去。

研究生覺得更奇怪的是,執政當局可以巨細靡遺調查偵辦扁家全家人,甚至擴及週遭人等,甚至可以雷厲風行查出所有的資金往來,包括海外資金的蹤跡,那表示其實檢調系統並不是沒能力作到偵辦遠航崔湧的案件,其範圍和扁家弊案相比根本就小污見大污(小巫見大巫)!馬先生現在又讓崔湧這個大盜逃走,這個惡因從當初偵辦扁案,讓潛逃的辜家少爺回台偵訊,網開特權一面就種下惡因!這些權貴子弟犯罪後雙手一攤,找執政者商量,願意良性配合就可以換來免罪的協議,那以後司法正義不就蕩然無存?妳要司法檢調人員如何公正執法?

而最近檢察總長問題吵的很兇,這更有趣,馬先生說必須監察院先彈劾檢察總長,否則她依法無法處理檢察總長,根本又是狗屁不通,在那邊扭捏惺惺作態,節錄自「法院組織法」第66條內文如下: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四年,不得連任。
總統應於前項規定生效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人選。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除年度預算案及法律案外,無須至立法院列席備詢。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其任期重行計算四年,不得連任。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命時具司法官身分者,於卸任時,得回任司法官。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於任滿前一個月,總統應依第七項規定辦理。

大家看到了嗎?檢察總長是總統任命、立院同意任命,雖有任期保障,但總統可以隨時撤換呀,如果現任者不適合,就把他換掉!但現在馬先生一邊放風聲說現任檢察總長不合適,會包庇特定犯罪者,一邊又不願意自己面對處理,又要監察院先彈劾,我看監察院王聖人院長一定可以「體察上意」,馬上來個彈劾,讓馬先生「依法行政」!真是狗屁馬氏領導風格!

現在崔湧這種人讓她跑掉,不就又突顯當初吵的持有外國護照的問題,有本事的人拿個外國護照,大搖大擺逃到海外去,如王又曾、陳由豪之輩,現在在馬先生領導下,不是要清廉肅貪,那怎又讓崔湧逃跑呢?

延伸閱讀:

◎拙作讀者來函照登-部落客應有的態度及責任」,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19.html

◎拙作「馬想抓「那個人」!那這些人要抓嗎」,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9/05/blog-post.html

匿名 提到...

這跟嗎先生何干??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