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台灣的有錢人都在幹嗎???

圖為陳雲林與妻子賴曉華在臺灣訪問,引用自大紀元網站,連結為:http://www.epochtimes.com.au/gb/11/1/21/n3149440.htm

日前中國富豪準備到台灣送錢引起許多爭議,我不知道台灣有錢人都在想啥?不過要討論中國有錢人來台灣援助貧窮時,我們應該看看以下的中國貪汙新聞:

第一則是中國近期公布的一份有關「企業家犯罪調查報告」,內容顯示受賄、貪汙仍是大陸國有企業老總落馬主因。去年揭發的62宗國企老總犯罪案例中,受賄、貪汙金額龐大,每人平均受賄近人民幣一千萬元(約四千五百萬台幣)。

新聞引用自聯合新聞網,連結為: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6115935.shtml

這份「2010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顯示,去年國有企業的老總共涉案件六十二宗,其中受賄、貪汙罪共四十五例,挪用公款罪四例,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三例,濫用職權罪三例,故意殺人罪二例,私分國有資產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詐騙罪、金融詐騙罪等各一例。

中通社報導,在查明實證的卅六例受賄、貪汙個案中,共涉及金額卅四億五千萬人民幣,每人平均貪汙約九百五十七萬元。其中,光明集團總裁馮永明一人就貪汙八億多元。 同樣,去年大陸民營企業家犯罪也有八十多例,其中約五十人是資產或涉案金額過億的老闆,平均年齡不足四十四歲。

第二則是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佛山10多名貪官貪污,應酬必喝昂貴的茅台酒,有號稱「茅台局長」的貪官家中被搜出20箱茅台。

標題:茅台局長下台家中搜出20箱,新聞引用自聯合新聞網,連結為: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2/6080069.shtml

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佛山市去年有十多名貪官落馬,其中一人被稱為「茅台局長」,應酬必喝茅台酒,家中被查獲有廿多箱茅台酒。

第三則是中國上百名逃亡到美國的貪官,中國利用胡錦濤訪美,遞交黑名單希望遣返這些貪官。

標題:上百逃美貪官中國遞交黑名單,新聞引用自聯合新聞網,連結為:http://udn.com/NEWS/WORLD/WOR3/6111384.shtml

19日發表的「中美聯合聲明」中,專列一條稱「中美雙方歡迎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在反恐等諸多領域加強執法合作取得的進展。雙方同意通過雙邊和其他途徑加強反腐敗合作」。北京專家透露,中國已於去年12月通過該小組向美國提交潛逃美國的逃犯最新黑名單,有上百人之多,這些人多數是貪官,而美國是他們資產轉移的主要目的地。

北京「環球人物」雜誌報導,聯合聲明中提到的「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是一個神秘機構,它沒有常設的辦公地點,沒有固定的工作人員,一切內部事務都屬於「高度機密」。但這個小組在過去十多年間,促成了大貪官、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余振東被遣返,也讓福建亭江大毒梟王堅章落入法網,至今該小組的黑名單上還有上百人。

看完以上三則新聞,對於中國的貪官橫行,著實令人心驚!經濟發展的成果讓貪官可以上下其手,中飽私囊攫取自身利益,這種行為可惡,更可惡的是竟然有這麼多貪官潛逃到美國逍遙法外!

台灣許多重大經濟罪犯如王又曾、陳由豪等,淘空台灣眾多資產,留下眾多債務和受害者,可是台灣政府又花了多少心力去追捕這些罪犯呢?更有趣的是以下這則新聞,引用自大紀元網站,連結為:http://www.epochtimes.com.au/gb/11/1/21/n3149440.htm,傳聞中共國台辦用來收購臺灣媒體的鉅資3億美元,被原台辦主任陳雲林妻子賴曉華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之子王新亮,透過香港的上市公司挪用私分。根據博訊報導,2008年6月3日國務院任命王毅為國台辦主任,王毅原是中共17大中央委員、外交部黨組書記、正部級官員,王上任後用一年多的時間整頓台辦,交由審計人員審計台辦的經濟開支問題。審計中發現有筆3億美金的钜款,預計用來收購臺灣TVBS和聯合報系下設分支機搆及其他文化專案股權的款項在 2007年前有的流向臺灣、有的流向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8090公司,及廣東和深圳一些不相干的公司。據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的官員私下講,設在廣東和深圳的公司,均與陳雲林的太太賴曉華和王兆國的兒子王新亮有關係。

乖乖,負責對台事務的最高官員的太太竟然和另外官員的兒子,一起聯手污掉了3億多美金,真是驚人呀!更驚人的是雖然是謠傳,但看起來中國編列預算,用來購買台灣媒體也是計畫中的事項!這次還指名了特定台灣媒體,也讓先前許多質疑間接獲得證實。

因此當中國富豪陳光標要到台灣發錢時,有幾個地方政府說希望將錢交給她們統籌運用,看了以上中國貪官貪污的案例,我想我還寧可讓中國富豪親自來台灣發錢,以免錢會被很多貪官污走!

而對照富豪陳光標的善舉,還有其兒子說的「寧為善二代,也不要富二代」的說法,台灣的富豪,真的要多反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