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吞吧?吞下18趴?吞下公務員加薪嗎?

公務員的廣義的定義為:「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大致上來講公務員分為:行政機關人員,公立學校人員和事業機構人員,還有軍職人員應該也算是公務員。根據銓敘部網站網址:http://www.mocs.gov.tw/index.htm,台灣2009年統計公務員數量為339875人,如果加上軍人應該合理來看全台灣廣義公務員有大約70-80萬人是差不多的。

這是銓敘部統計年報2009年提要分析裡的表:




註:全國公務人員係以行政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衛生醫療機構及公立學校(職員)為統計範圍,不包括公立學校教師、軍職人員及各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正式工員、駐衛警察與臨時人員。

公務員佔全國人數比例約為1.5%(台灣人口約2300萬人計算),我想有很多專業的人可以提供其他世界各國公務員比例,同時可以算出公務員薪資及福利到底佔國家預算多少比例!這部分資料請各位提供,我也會認真找找看。但我想提出的是以下的觀點:

1、 如果妳先前因為某個支出不夠用,所以妳只好被迫提高這個支出的開銷,接下來對於其他種類的支出妳會怎辦?我相信大多數正常人都會選擇盡量節省其他支出,以因應剛剛調高的某種支出。但是我們的政府剛跟我們說健保經費不夠了,所以修法調高了收取全民健保費用,現在卻又要大方為公務員加薪。妳說因為五年沒有加薪,但是按照常理妳某些支出不夠用,造成妳整體債務提升,不管妳幾年沒有加薪,我想妳會做的正常選擇通常還是節省其他支出,不會因為有多少年沒加薪,就去增加另一種支出的費用吧?

2、 如果妳個人債務不斷攀升,明明手上沒有錢妳會不會繼續借錢來增加某一種支出?我想答案也是否定的!大家請參考引用自公平稅改聯盟部落格資料連結:http://blog.yam.com/fairtax/article/32004355,我們的政府早已負債累累,如果明明就負債許多,卻又要增加公務人員薪資支出,是否又要舉債更多?這種行為是完全不合理的。

上述兩點完全不合理的行為,我們政府正在進行!我並非反對公務人員加薪,我覺得政府應該擬定出一個方案,也就是告訴我們全國公務員的薪資支出應該是多少!是佔國家總預算得多少?調薪應該怎樣調整?依照國家財政狀況或是經濟成長多少後,國家盈餘有多少才調薪多少比例!外面的公司就算好幾年沒調薪,但公司沒賺錢就是沒賺錢,薪水不但不會漲可能還會裁員減薪!同樣道理為何明明國家舉債越來越多,但我們卻在討論要為公務員加薪呢?

我舉雙手贊成請制定出一個公務員評比方法,請把差勁表現不好的公務員淘汰,然後留下合理數量的公務員,我們寧可為這些表現好優異的公務員加薪,讓這些優秀公務員領很高薪,但不管如何也應該向外面公司設計一樣,總不會全公司員工薪資不斷膨脹,佔公司盈餘及總營業額的比例不斷攀升吧?公務員數量及比例也應該拿出一套制度,然後和國家的經濟及實際稅收等財經指標關聯,而絕對不是因為很多年沒加薪就應該加薪!

看起來大家又要吞下去了,從18趴、加薪等等,大家都吞了,好像我在這邊喊喊我其實是少數反對的人,那就算了我就發表我的言論自由,但我是堅決反對在現在這種國家舉債逐漸升高,卻又調高公務員薪資和福利的做法。要說服我就請制定相關的公務人員淘汰機制,控制公務員薪資總額佔國家總預算的比例,以及提出一個合理淘汰公務員、保持公務員總數量的計畫,然後優秀又留下的公務員自然可以有較高的薪資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