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 星期四

台灣與中國最大的差別-人權

中國人權鬥士胡佳老婆曾金燕與達賴喇嘛合照

最新的新聞如下

歷經八小時的地院更審後,台北地院仍然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審判長認為表示檢察官所提出的干擾證人、串供與逃亡的事證不足,所以仍讓陳水扁無保釋放。法官也附帶兩個條件,其一是跟跟上次無保釋放一樣,就是開庭必到,且不得挾群眾力量影響審判。其次就是不得對本案證人與相關人等有所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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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今天頒發享譽崇高的沙卡洛夫人權獎(Sakharov Prize),得獎的中國異議人士胡佳因身陷囹圄未能親自出席領獎。胡佳獲獎令北京相當不悅。中國環保與愛滋維權者胡佳,長時間關注愛滋病、人權及言論自由,時常發表中國的民間情況。其紀錄片「HOME ARREST」展示中國怎樣監視異議人士,該片在美國、歐盟及新聞自由組織放映,引起國際關注中國人權情況。 2007年12月5日,無疆界記者組織頒贈 「人權獎」給胡佳夫婦,結果 2007年12 月27日 下午三點左右,胡佳在北京以「涉嫌煽動顛覆政府」的罪名遭逮捕,留下太太曾金燕及六星期大的女兒謙慈,並切斷胡佳、曾金燕夫妻與外界的一切通訊。胡佳被帶走的時候,連鞋都沒穿、外套也沒穿。家中全部東西都被搜查,被收走包括電腦、通信器材,傳真機、照相機、錄音機、書本、電話號碼本等。

在中國有一群奮鬥中國民主與人權的人士,我們要多支援她們,請見以下「Sounds and Fury」部落格內容,連結為:http://blog.roodo.com/SoundsandFury/archives/7882911.html

中國少數知識份子,發起「零八憲章」,憲章內容請見以下引用自多維新聞網的內文,連結為:http://www.dwnews.com/big5/MainNews/Forums/BackStage/2008_12_9_0_53_49_851.html

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說:「不是藍色、不是綠色,是正義的顏色

研究生改編:「不是甜味、不是苦味,是自由的滋味

台灣最引以為傲的就是民主與自由,憲法第8條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今天不是要挺誰,也不是要反對或者支持誰,但如果隨便就羈押一個人,這是嚴重違反人身自由的大事,法官自然不能等閒視之!以上兩則關於阿扁與中國異議人士胡佳的境遇,就是台灣最強而有力的優勢!無須多言,很多事情只要慢慢沉澱觀看,都可以有一番思索與答案。中國知識份子發起追求自由、民主等價值,擁有一切的台灣,不但要捍衛已有的價值,更要支持中國追求選舉、民主、集會結社、言論自由等活動。

有一個政黨立即提案動員,上週說要修法將「貪污治罪條例」加重行賄者的罪則,更強力動員要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將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的撤銷條件從涉內亂、外患及貪污罪三審定讞改為一審判決有罪,就可以立即撤銷禮遇。但是同一個政黨因為我們苗栗縣立委李乙廷賄選獲判當選無效,二審定讞,依照法律需要解除立委職務,因此這個政黨急急動員要修「選罷法」,把當選無效官司從二審定讞,要修改成三審定讞,企圖為多位有相同困擾的立委解套,這又是什麼邏輯?一邊要修改禮遇從三審定讞改為一審判決有罪,標準是變嚴格;但是一邊又是當選無效要從二審定讞改成三審定讞,標準卻又變寬鬆。

馬先生日前參加農學團體聚會,也說出颱風時農民如何賺錢,馬英九語出驚人表示,「我在菜農家住過,我問過『你為什麼種菜不種稻』,他說『種菜可能賺得多一點,颱風過後還可以小賺一筆』。」馬先生認為這是「很實在」的話,馬先生還勸還勸都市人不要過度計較,一年難得有幾個颱風,讓這些菜農多少賺一點。

颱風原來很棒,可以讓農民賺錢,讀農學院的我看來是學藝不精,但我知道大多數農民在颱風天農業損失嚴重、叫苦連天。一般平民颱風來襲可能遭受財產生命損失,這番「颱風賺錢說」真是經濟學的創舉!

最近在網路暴紅的「女生在橋上丟包包、男友飆車追回來」的機車廣告,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片中丟包、飆車,違反交通規則與破壞公序良俗,限定只能在「夜間九時到清晨六時」播放,否則開罰十萬到一百萬元。

從公視、罰股市名嘴說馬英九笨總統,就被金管會下令封口1個月,這一切的一切,都顯示言論自由的尺度在流失…………………

正副總統分別向企業界喊話,蕭萬長以上百家香港企業允諾一年內儘量不裁員為例,希望製衣界能替社會「做功德」,帶動不裁員,並增加人員做訓練,政府可以補助訓練支出。正副元首公開向企業喊話,不裁員作功德,研究生不禁想起有一則簡訊徵文「給馬總統一句話」得獎作品:馬總統我們替你找到工作,該你替我們找工作!

正確的選擇,果然還是重要的!馬先生要大家放下屠刀不要再裁員,不曉得他自己放下屠刀沒?

Unknown 提到...

共产党是不允许人权的,连说说都不行

David 提到...

方越如認為檢察官是正義的使者,所以特偵組對阿扁的基本人權可以毫無忌憚地踐踏?這些檢察官可能還不懂得問自己"正義是什麼立場的正義"?最經典應該是那一句"辦不好就走人"。

David 提到...

Oops. 方越如應是越方如。

匿名 提到...

不是甜味、不是苦味,是自由的滋味!這句話真的講的太好啦~我百分之百認同>///<

他們本來就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阿,他們難道不知道這樣太明顯了嗎?他以為人民眼睛瞎了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我真不懂選這些人出來是做什麼的?

台灣現在有雙重標準拉,就拿扁馬來說~扁就好比像過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而反觀馬就像神明出巡一般人人膜拜,台灣真的病了,為什麼一樣都是人可以差別待遇到這種地步?

馬英九的"颱風賺錢說"根本就是鳥歪理,他們那種高高在上怎麼可以知道百姓真正的辛酸,就只會出那張嘴一樣"摙肖為"

屠刀還在他身上阿,我看不把台灣人殺個精光他是不會善罷甘休的,每天看到中國馬那張臉就想吐,我好像太激動了= = 看了你的文章真的感觸良多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zlf
中國的集權以及人權和自由的剝奪,我們應該多給予關注,因為中國邁向自由與民主,才是台灣的福氣,多謝回應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David
我個人認為司法與法律有基本的界線,所以我才寫這篇文章,不是預設誰有罪,或者跟隨輿論辦案,那這樣我們也不用獨立的司法了,直接投票表決要不要判一個人罪行就可以了,重點是一些基本人權與自由的概念,是否透過這樣的制度得到伸張,那才是我們國家立足的根本,多謝你回應

研究生的呢喃自語 提到...

To 映雪
司法的標準不能有兩套標準,可以有喜好,可以有興趣,但是某些奠定國家基礎的基本,沒有絲毫例外可以閃避,依法行政依法辦案,雖然是夢想,但那是台灣應該追求的終極價值,不能因為政治操作就顛覆事實,以及更動某些價值,多謝你回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