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9日 星期日

兩岸開放及直航,馬先生你真的「準備」好了嗎?

圖片是同學在日本立山黑部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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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與夥伴在路上有些關於「開放陸客來台」的討論,研究生覺得很有趣,特地節錄在以下。眾所皆知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呼他為馬總統!)上台後主要經濟政策就是「開放陸客陸資來台」,而馬先生當選後經過數次兩岸會談也確定兩岸會在7月上中旬後通航,各種配合中國觀光客來台的措施比如:開放兌換人民幣、簽證、開放台灣八個機場直航、觀光地區訓練客服人員熟悉中國觀光客習慣、各地換上簡體字等,彷彿一夕之間「開放陸資陸客來台」成為台灣經濟的救命丹,又逢這陣子台股大跌,在政府束手無策之際,陸資及陸客成為台灣經濟的唯一解答了。

但研究生和夥伴討論主要集中在以下論點:開放後究竟對台灣是否有實質經濟利益?研究生首先要問一個問題:兩岸開放直航後,究竟大陸觀光客來台帶來的經濟利益比較多?還是台灣過去大陸會比較多?

根據現有情況來看,大陸台商數量龐大,根據海基會網站資料顯示www.sef.org.tw/html/seftb/seftb1/seftb1.htm,1991年至2005年4月台商對大陸投資總金額為427.18億美元,中國大陸公佈台商協議投資金額為773.74億美元。另據推估台商投資大陸金額(含經第三地維京群島等)約達1500多億美元,投資家數約為5萬多家。大陸台商人數從數萬人到迄今,推估已達75萬人;大陸台商協會數從1992年6個發展到2005年已有84個。研究生先在此講一下題外話,過去批判民進黨政府者常說民進黨實行鎖國政策,我幫民進黨講一下話,真要鎖國就不會有這樣多投資金額跟大陸台商前進中國了!你們不是還罵民進黨很多高官投資中國,還擁有中國身分證嗎?種種跡象都證明民進黨政府沒有鎖國,不過這不是研究生本篇重點,就略過不提。各位看到開放直航後也許真的方便原本外移到大陸的台商返台,這為數眾多的中產階級可以週間在中國工作、週末直接回台灣渡假,甚至台灣的老闆可以早上出發到中國投資的工廠或公司,晚上搭飛機回來台灣陪家人吃晚餐。看起來很美好不是嗎?

尤其論者都認為台灣經濟衰退,是因為台灣主要消費力就是這群移往中國發展的殷實中產階級,只要開放他們就可以方便回台灣再置產、在台灣增加消費,台灣的房地產及零售業、還有各種產業就會回到過往經濟繁榮的景象。加上大陸觀光客來台消費的金額,台灣經濟一定一飛沖天!但大家想想,台灣過往賴以維生的代工產業,以及許多靠低廉人力的傳統產業,其外移中國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兩岸不開放嗎?研究生認為答案絕對不是!真正外移大陸的產業不會等到現在開放才去,他們要去的原因是因為不得不去,低廉的人力成本是他們外移的真正原因、造成台灣失業率上升,產業空洞化也是這些產業外移造成的結果。要靠中國龐大市場的民生物資產業如食品業、消費品產業,也不可能留在台灣發展,老早就過去中國佈局,搶食中國龐大的市場,這一大塊產業留在台灣的公司本來就吃不到,真有辦法要搶進中國市場者最多在台灣留下營運總部,但真正要搶食中國市場大餅,就必須去中國佈建通路及經銷體系,這一塊也幾乎都晉用中國本土人才,台灣產業現在擁有豐碩中國概念成果的公司如:食品業統一、大成長城集團;擁有著名女鞋品牌達芙妮(Daphne)的永恩集團,以及米食產業的旺旺集團等,這些中國內需產業都不是因為兩岸封鎖才過去,他們也不會因為兩岸開放就把公司遷回台灣、替台灣帶來實質經濟成長,這些中國內需概念產業當初都投入大量資金外移到中國投資,耕耘中國通路及品品牌後如今才有了豐碩甜蜜的果實!但他們絕對不會因兩岸直航轉而投資台灣,當初早走的現在贏了晚走的或不走的企業!沒走的也已經公司倒閉了或原本居世界產業龍頭變成不具影響力的小公司!因此兩岸直航更會讓許多原本沒走的、交通成本太高不能走的企業,現在都非得走不可了!人家都過去你不去就輸定了!想想看換做你是老闆,除非台灣擁有更多消費成長機會,否則也不可能加碼投資消費品的通路與市場!

唯一研究生覺得會有幫助的是,兩岸直航後可以救到幾家等待直航多年的航空公司,還有週末時段台商回流到台灣的消費金額、以及耐久財如房地產、車子等稍微成長的業績。但大家要想兩岸物價差距仍在,短期內研究生認為反而台灣這邊具有消費力族群跑過去中國週末消費的人,絕對會大於回台灣消費的台商們。舉個最粗俗的比喻,台灣酒店動輒一晚消費要上萬元新台幣,兩岸直航後機票只要數千元,加上對岸沿海情色產業的便宜幾千元消費,各位認為這些消費會留在台灣?還是移往中國消費?而觀光客部分雖然帶動相關觀光產業成長,但兩岸開放後台灣過去中國觀光更便利更便宜,台灣內需的觀光客源短期內會流失不少。相同地已經遷移過去中國的產業更不會因為兩岸直航遷回台灣(研究生必須殘酷地說除了兩種例外:過去中國經商失敗想回台灣發展的公司;或者是為了服務陸客陸資來台必須來台灣設點的產業,如相關的會計法律等行業,但這些產業也一定是台灣既有公司短期內無法切入的產業!說不定台灣人才也無法進入,必須開放大陸專業人士進入台灣執業!)

兩相抵扣後兩岸直航後短期內,研究生認為台灣淨流入部分如觀光收入、加上產業回流投資金額、加上台商回台週末消費商機以及置產等金額,絕對會少於台灣既有台灣人觀光轉向中國觀光的金額、加上台灣人週末轉向中國消費的金額,以及原本因沒有直航移往中國發展成本過高的產業,現在直航後成本降低,反而肆無忌憚轉往中國發展的產業投資的金額。研究生先在此強調,請不要看到這裡就認定我是一個「深綠」分子!我唱衰「兩岸直航」!不是的,研究生只是要點出開放兩岸直航勢必會引發的趨勢罷了,絕對不是想像中台灣經濟因為陸資陸客來台而先繁榮起來!對中國觀光客來說台灣很有吸引力,但不幸的是現階段中國觀光客有太多選擇,其收入還普遍低於台灣!但中國的低廉消費對台灣人卻更是致命的吸引力!中國產業會過來台灣投資的機率極低,先前喊出陸資投資房地產,大家可以看一下商週第1073期的專題報導:關於中國兩大地產大亨對於台灣房地產的看法,連結為:www.businessweekly.com.tw/webarticle.php?id=33421,結論就是除非是陸資有興趣的房地產,否則像一般平民住宅、小規模的開發案,龐大陸資是不會有興趣的,如同我前面所猜測,中國有更大的市場、更大的開發案,還有更多獲利機會等等,為何要到台灣來承擔政治上的不確定風險呢?

那是不是直航就沒救了呢?身為「台灣派部落客」研究生必須講出一個真相:開放陸資陸客對於馬先生,就如同台獨對於陳水扁一樣,其實都是個假議題!怎講?這種開放根本不算是真正的開放,台灣此刻遇到的經濟瓶頸與困境,是因為過往20至30年高速成長後,台灣尚未找到下一個世代發展的產業方向,而人力資源成本過高,向來以出口維生的產業結構只好不斷外移,逐人力低廉的地區設廠生產。這其實跟開不開放直航沒有關係!加上台灣內需市場極小,做品牌及通路等產業無法與外國公司競爭,只能往中國利用資源及文化等優勢,取得中國龐大市場後再行佈局全球。我們雖然憂心台灣經濟,但台灣企業卻繳出極優異的成績單!台灣企業展現了優異的存活能力及生命力!真正嶄露頭角的台灣企業幾乎都成為世界一方之霸,隨然尚不如世界級的美國歐洲等百年老企業,也不如日韓等國政府出面培植的財閥大企業如三菱、現代等集團,但台灣企業卻著實呈現島國文化,面對汪洋大海開闊心胸,離開台灣出去用各種方法跟世界競爭!馬先生現在開放直航,方便了台商返台、但絕對在經濟上幫助不了台商,真正有本事的台商已經出去了!一些原本因不能直航無法出去的,現在恐怕不得不出去投資(人家直航過去了,你不去行嗎?不去就只好無法競爭、死路一條)!這是我全篇重點:淨流入台灣的金額在現今開放下無法高於淨流出台灣的金額。恐怕會引發更大的經濟危機!

研究生只能說這是「不徹底、不完全的開放」!如果真要開放台灣必須痛定思痛,轉向「全面性的開放」!香港一向是台灣喜歡舉的例子,彈丸小島卻是金融服務業、轉口貿易的重鎮,大家可以看一下以下「香港相關的居民規定」:

◎香港特區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如下:
www.immd.gov.hk/chtml/hkvisas_13.htm

投資者獲得原則上批准後,初步可以訪客身分來港3個月。如能提出證據證明在港正積極進行有關的投資活動,其訪客身分可獲延期3個月。投資者提出已作出所需投資的證明後,會獲准在港逗留兩年(正式批准)。如投資者能提出證明令入境處處長信納其繼續符合〈資格準則〉及〈投資管理的規定〉,便可獲准延期逗留兩年。按此準則,投資者可再獲延期逗留,每次為期兩年。投資者及其受養人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7年以上,可依法申請香港居留權。

◎香港特區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基本資格如下即可:
www.immd.gov.hk/chtml/QMAS_6.htm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如下:
www.immd.gov.hk/chtml/hksarvepid.htm

香港對於進出的居民限制比台灣寬鬆多了,國際人才及各種專業人士可以自由進出香港,又根據國際知名資誠會計師事務所PricewaterhouseCoopers公司網頁查到的香港稅率表連結如下:www.pwccn.com/home/eng/hktax_rates_card_2007_chi.html,香港經營公司稅率是簡單統一的16-18﹪之間,台灣目前是營所稅25﹪,加上台灣對於個人出入限制,以及資金部分匯出匯入的限制,以下是引用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關於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篇的資料連結: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earchMenuDir.asp?directoryID=3
台灣要能夠真正吸引中國資金及人才,進而成為台灣經濟動力,研究生殘酷地指出:那就必須進行「真正全面性的開放」!怎樣做呢?方案如下(研究生強調:該說的話就說,至於愛不愛台灣我毋須證明,我一個窮光蛋沒稿費拼命寫文章,我如果不愛台灣,我是神經病喔?!不過在寫這篇前我已經有準備了,如果有深綠朋友覺得我主張全面開放該死,那研究生就該死吧!):

◎全面開放中國人民入境及自由活動:中國人民可輕易申請入台,並且不需報備管制,入台後可全面自由行動,也可自由進行商業活動行為,中國專業人士可以隨時進入台灣工作,並且執行專業能力如律師、會計師等。

◎全面開放陸資投資:陸資可以自由進出台灣投資,並且可以設立公司,併購或是與台灣公司合資,陸資匯進匯出沒有任何管制。

◎開放中國人購買不動產及工作:要真正讓中國產業來台落地生根,勢必要讓中國人民可以在台灣擁有工作權,並開放其購買房地產,最後可登記到其名下。這樣中國產業才有在台灣投資的誘因,這是解決其專業經理人才的基本配套。我舉個例子:你公司到中國設廠,可是法令卻不准總經理在中國境內工作,也不能購買中國的房地產,那不是荒謬嗎?

◎開放中國人民就讀台灣學校,兩岸文書認證同步:有了工作置產的中國人民,其下一代居民就必須面對教育問題,台商在中國也開辦台商學校,那台灣也必須接受有中國學校(不同的學制及教材內容等)。兩岸許多商業文書認證,以及對於人民畢業證書、相關執業執照認證等問題,都要一併開放,否則商業上沒有任何競爭優勢。

◎開放中國產品來台:有了中國人民在台的固定數量,一定要配合開放中國產品進入台灣,加上上述中國公司併購台灣經銷通路後,為了賺錢勢必會引進中國商品,這樣的趨勢仍然是全面性開放的一環,不可能被忽略。

◎開放中國設立駐台機關:既然有了一堆中國人民到台灣觀光、工作、就學等等,就必須接受其在台灣設立常駐的相關機構,協助解決人民相關問題,這又牽扯到兩岸是否可以對等設立互駐機關的議題。

以上是最基礎的「全面性開放」,唯有如此的香港及新加坡模式,搭配直航才是真正有意義的開放,部分開放其實等於沒啥開放。但全面開放後台灣要思考的就是關於開放後要如何尋求台灣的主體性及獨立性,並要思考台灣整體產業在這樣的開放架構下,要如何找到專屬自己的定位,比如台灣公司要成為營運總部只負責接單,或將台灣地區當作設計中心,成為發想及創意的源頭。總不能開放後任由中國公司橫掃產業,結果台灣公司都倒光,以後台灣所有的雇主都是中國人吧?

研究生今天甘冒大不諱提出如此主張,各位台灣派部落客不要急著先攻擊我,我就是要提醒執政者想清楚如何開放了嗎?如果只是片面開放,會不會台灣經濟未蒙其利、先蒙其害?有限度開放對台灣經濟沒有太多實質幫助,誠如我前面講的這種半調子的開放只是一個假議題!不如不要開放!真正要開放就要如同香港、新加坡模式開放,這兩個地區可以成為繁榮的轉口貿易港並非幸運所得!但這樣的全面開放勢必會造成馬先生違背競選諾言:他選前承諾不開放中國人來台工作、也不承認大陸學歷!但不這樣全盤配套怎麼吸引真正的陸客陸資來台呢?會不會直航後,台灣一堆學生跑去就讀北大、復旦,讓台灣大專院校倒得更快呢?開放後台灣的國防安全又該放到哪個位置呢?大家應該也看到解放軍進行的突襲機場、佔領機場的演習了!這些問題都是需要思考、不是隨便講講開放就好的!沒這樣好當的總統跟執政黨耶!國民黨應該要好好加油!不然可以請研究生來擔任研究員呀!我一定竭盡所能提出可以兼顧台灣主權又兼顧兩岸開放的方案!

因此研究生要問:兩岸開放及直航,馬先生你真的「準備」好了嗎?

最後研究生要請大家支持一位網路銷售水餃的老前輩,他是中時報系退休的老記者-趙慕嵩前輩,我明確告知各位趙老大應該是藍色的,但我們不管顏色,只管餃子好吃與否!研究生創業過、也失敗過,知道做生意的難處,但趙老大卻願意在70多歲高齡努力學習網路販售水餃,又努力用部落格創作,跟他相比很多年輕人都要汗顏呢!這是趙老大的餃子館網路菜單連結:http://blog.chinatimes.com/chao/archive/2008/06/03/284260.html,實體店面在高雄,訂購專線是:07-5520297、0937-561531,研究生也期盼趙老大北京餃子館能夠在兩岸直航後生意更好,這樣我們就有更多精采文章可以讀!如果問我為何要幫他宣傳,我只會說:對於一直堅持某些理念的人,就算其支持對象與我們不同,給點支持也並不過分!以下是趙老大的著作,如果不吃水餃有興趣買一下支持作者,也是可以的!書籍連結皆引用自博客來網路書店:

嗆嗆嗆:查理阿珠站出來!定價:220元 優惠價:9折198元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teiria/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5055

老大在現場﹕趙慕嵩卅年採訪實錄 定價:300元 優惠價:9折270元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teiria/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069563

微笑的駱駝:古絲路上今之行者 定價:250元 優惠價:9折225元
http://www.books.com.tw/exep/assp.php/teiria/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85949

延伸閱讀:

◎引用自尋找夢想的天空部落格、標題「開放八機場無視國防安全,台灣坐等木馬屠城」,連結為: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6243881.html

◎引用自年糕料理管部落格、標題「解放軍模擬攻佔機場中國模擬民航攻台演習」,連結為:http://blog.roodo.com/gamy543/archives/6216563.html

◎引用自馬糞館(總統馬公紀念館)籌備處部落格、標題「快点来瞧瞧。。台湾已经自我降格成地方政府了!」,連結為:www.wretch.cc/blog/ZD6801/43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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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創業甘苦談系列(三)Do no evil 不要做壞事

圖片是同學在日本立山黑部所攝
PS更正聲明-多謝兩位網友指正,研究生所用Do not evil是錯誤的!特此更正為Do no evil才是正確用法!往後我會更用心謝謝浮雲及GarageWoman=車庫女人兩位網友指正,有你們指正研究生才會更進步,特此銘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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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著名企業Google的公司文化就是簡單一句:Do no evil!簡單點講用中文就是:不要為惡、不要做壞事!各位看倌一定會覺得很訝異!這樣簡單的標準、這樣輕鬆的標準,竟然是我要來談創業過程中放在如此前面章節的內容!但很遺憾地研究生必須說:光是這「Do no evil」如此低下的標準,不要為惡這個簡單的基本堅持,就值得我們在此用大篇幅討論,甚至是創業初期或者創業過程中都應該時時檢討的標準。甚至是研究生認為企業策略管理、或者企業經營都應該時時念茲在茲的最重要的前幾件事!

公司成立後會開始面臨各種挑戰,可能會一陣時間都沒有業績收入,導致創業資金不斷流逝;可能會因為某個不錯的機會來臨,可以擴張業務但必須要用游走法律邊緣的做法;可能公司為了承接某個專案,但為了順利需要去打點某些人員、或是打點疏通某些環節;或是你個人操守極為嚴謹,但你的創業夥伴卻不斷在測試你的道德底限,在很多做事方法上,你堅持要用最高的道德及法律標準,但你的夥伴卻跟你吵翻,因為他們覺得只要有業績現金進帳,何須理會道德與法律?只要公司可以獲利、可以有進帳,就算偶爾違反原則也沒有關係!在某些再也清楚不過的規範下,有可能創業的夥伴仍然堅持要鋌而走險,只為了追求一個極為少見的絕佳機會點!

綜上所述,你會發現就算自己擁有清晰的邏輯、堅持高道德、法律標準,但以下幾種情況常常會讓你陷入決策的兩難:

1、創業夥伴的意見及施壓:最常見的狀況是你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但你的夥伴卻完全視法律於無物,做每個決策時夥伴根本對法律規定視而不見!更糟糕的是你自己掌握公司的股權及股份都比對方少,就算你恰好擔任經理人,但時常要面臨股東以及夥伴的壓力,他們時常會與你產生爭執,並且對於賺錢方式有極大的歧異,最後結局通常有兩種,一種是你改變並且說服你的夥伴及股東,他們採信並願意遵從你的高法律及道德標準,但缺點是你必須承擔這個決策的所有後果,通常守法的結果是決策必須較為長期才能看到好處,短期內不想觸犯法律有可能公司會喪失某些競爭優勢,股東及夥伴很容易在一段時間後又會檢討你的經營績效。研究生建議這種情況下股東間有共識後用書面白紙黑字寫下來,如果大家願意合法經營就共同承擔決策風險,爾後如果對於經營績效有意見,除非你把夥伴及股東股份購買下來,讓自己股份佔多數之外,否則最好你趕快離開經理人的位置,短期可能夥伴及股東贊同你,只要其價值觀沒有改變,久了還是要面臨他們不斷想嘗試違法手段獲利的模式,你擔任公司經理人只會很辛苦,無法專心在公司事務經營上,不如早點求去,否則就只能找到願意支持你的股東或夥伴,或是尋求外頭的資金援助,購買更多股份來支持你。否則擔任經理人工作會非常辛苦,除非你代表多數股權,不然別的夥伴或股東不斷要求你要怎樣做,公司只會往更壞的方向挪移,最後被迫違法的話經理人是難辭其咎的!

另一種情況是因為你握有股份比夥伴或小,夥伴或其他股東掌握公司經營權,如果他們採用不惜違法冒險獲利的想法,請你一定要盡到股東職權,利用股東大會,或是查帳、監督等各種方式,善盡股東職責,監督公司運作上軌道。即便無法阻止大股東或是夥伴最後的決策,但在議決一些違法與否、游走法律邊緣的決策時,請一定要發表你的意見並且要求書面紀錄下來,唯有善盡你股東職權,未來公司違法或是追究犯法事實時,你至少可以全身而退!當然如果主要負責經營公司的夥伴或股東不斷嚐試用違法手段獲利時,而你用股東身分屢勸不聽,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出脫手上持股吧!跟這樣的夥伴及股東一起創業,最後不會有好結果的,不如早日了斷,認賠殺出吧!至少往後公司有違法事證被追查時,你不用受到牽連!

2、公司面臨財務危機時:君不見社會上眾多企業經營面臨財務危機時,就開始鋌而走險,負責經營的股東往往會五鬼搬運、挪用公司資金、淘空公司資產、不惜違法賺取利潤等等。唯一不做的就是自我檢討,面對公司經營不善的問題進行改善。如果公司面臨財務危機時,請務必衡量公司接下來數個月內需要面臨的資金需求,如果計算後發現著實無法挽救公司營運,不如壯士斷腕結束公司吧,與其拖著讓資金失血,不如保留實力另圖東山再起。承認失敗雖然難堪、沒有面子,但至少不要觸犯法律、違反道德。如果衡量之後公司營運尚有機會,就要分兩層面去努力:一方面找出公司營運不佳的真正原因,看要撤換經理人(包括自己在內),或是要更改營運方向;另一方面妥善面臨現實問題,尋求借貸、股東再增資、或尋求新股東入股等方式,再次為公司注入營運資金,謀求後續經營改變。

一般常見的狀況是公司如果還有機會,就趕快改善體質、裁汰冗員、穩住資金流出速度、往更好的經營方向去走,如此股東增資、新股東股通常也不會有問題,公司改善體質後繼續往下走,努力過後幾年就會看到成果展現。反之如果公司營運方向本來就不具備獲利條件、公司不願意更改經營策略、經理人能力有問題,公司最好就結束營業,這些問題都不謀求改善,注入再多資金都是枉然,只是拖延公司毀滅的時間而已。

3、公司為謀求更大的發展及個人名利:有些公司營運沒有問題,經營成績及獲利也都很驚人,但其經理人仍然做出犯法、違反道德的事,這是因為公司獲利穩定、但經理人或主要決策者卻想要獲取個人更高的名利,比如說想要承接政府大型專案以便擴張公司規模、或用違法模式讓公司營業額迅速擴充以申請上市上櫃。更可惡的是編造報表或是放出風聲操縱股價,自我從中圖利。這些公司營運基本上都沒有問題,但只要經理人或股東貪心,想要獲得更大利益,或是讓自我名利提昇換取世俗的虛名。往往這時刻就是公司做出違法行為的最常見時機!

看完研究生以上分析,各位看倌還覺得「Do no evil」如此簡單嗎?!其實不然,創業過程中必須不斷抗拒引誘,不要往違法方向去走,但人性卻時常面臨考驗,「Do no evil」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研究生個人就舉實際遇到的案例如下:

◎數年前創業夥伴為了謀求自我利益,當時他擔任總經理職務,同時也是公司持股極多的股東,公司營運非常成功,營業額及獲利都非常良好,照理說沒有道理做出違法的事情。但這個股東為了謀求一己私利,瞞著其他股東在外成立公司行號,將進貨再轉一手先透過那家自己成立公司採購,再賣回給公司,他自己可以賺取利潤,但對公司而言採購成本就變高了。另外他自己成立的公司也跟公司做同樣的生意,省去大筆調查研究經費,因為他完全知道公司好賣的產品是哪些,他只要針對這些產品去販售即可避免庫存。研究生知道很多人會驚訝說出:這算違法的事情嗎?是的!這樣的行為是違法公司法的,只因為積非成是,許多人都如此隱瞞股東,在外大賺自己的錢,但不表示許多人做這件事就是對的。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後來總經理在股東大會後被撤換,公司沒有追究法律責任,但對公司的確造成重大傷害!

◎研究生某位朋友經營公司,承接政府大型專案,但因為公司營運陷入危機,所以最後朋友鋌而走險將承接政府專案時所累積的個人資料,全數彙整後整批販售給其他業者,這是違反「個人資料法處理法」及「刑法」的重罪。令人惋惜的是他販售的價格其實很低,只能讓公司營運帶來杯水車薪的效果,其情況就是屬於研究生上述第2種情形,公司營運方向其實已經出現問題,不思解決問題,卻違法販售個人資料圖利,所以這位朋友最後被收押。年紀輕輕就前程盡毀,真的很可惜!

以上僅供參考,但我們知道如果能夠時時提醒自己「Do no evil」,也許在創業路上失敗,但至少努力過了問心無愧,內心可以坦蕩蕩不需擔憂,也算是學習人生的一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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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 星期二

都是比例的錯!比利你真是淘氣的愛亂搞小男孩呀!?

圖片是billypan大大圖片,引用自其部落格,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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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沒想到最近的現世報都來的又急又快!研究生昨天才發表這篇「我要「刺馬」!論台灣言論自由!」,連結為:http://terrylogin.blogspot.com/2008/06/blog-post_23.html
這是我看了Billypan大哥(他說不能叫他大叔!)的大作:「莊國榮被政大辭退事件,是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指標」,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寫的文章。

好玩的是大家也知道只要用台灣派部落格http://taiwan1.funp.tw/身分發表文章,就會引發一堆瘋狂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他為馬總統!)的fans來圍剿,大多數意見如下:

◎莊國榮就是做錯事了,講那樣多幹嘛?處罰就是了!
◎政大教評會要怎樣處理莊國榮,那是政大的自由!
◎莊國榮污辱死者非關言論自由

族繁不及備載!就算我們很理性舉出「比例原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政治言論應受保障」、「工作權要受到保障」等等理由,但人家就是不買帳,一口咬定這就是莊國榮該死,好啦!現在馬先生出來講話啦,糟糕!發言人也說了「但若使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怎麼生平難得幾次,馬先生意見跟研究生一樣呀!(對不起是研究生跟馬先生一樣,雖然研究生昨天先發表,但只要馬神用治好老婦人病痛的超神力把時間順序改一改就可以了!),這個「比例」是什麼東西呀?淘氣得很,是愛玩愛亂搞的小男孩嗎?怎麼一直出現在大家文章中!馬先生也講「比例」、台灣派也講「比例」!「比例」你真是夠了!趕快回家躲腸病毒啦!還在外面到處亂晃!這個「比例」一定是台灣派頭頭billypan放出來的,不然怎麼都叫「比例」呢?一定是泛綠支持者不甘心,故意干擾國家、危害馬先生施政的恐怕顛覆政府的東西!真是討厭的「比例」!

對呀,研究生很好奇,當我們講「比例」時,出來跟我們論戰一番,硬要說不是「比例」、不管「比例」、不看「比例」堅決捍衛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者」!按照邏輯現在馬先生也出來大喊「比例」,你要嗎就是一樣給他用力批回去,甚至應該多寫幾篇類似「馬先生,這根本不是比例原則」這樣的反駁文章;不然你只剩一條路可以符合邏輯,那就是用力喊:「堅決擁護黨的領導!堅決支持領袖!」這樣也行,只要大聲說只要馬先生講的都是對的,那也符合邏輯,不然就是說你們都不講邏輯!沒有邏輯囉!因為你們不斷批判人家用「比例」原則捍衛言論自由,那馬先生也同樣用「比例原則」說明,你也應該出來用力批判一下!你不要說你沒看到中央社新聞稿,我的部落格流量一天才400多人看,你們都可以找到我部落格來筆戰,你不要跟我說你看不到中央社新聞喔,我特地引用在文末,不要說你沒在我部落格看到喔!

還是說你覺得批判馬先生恐怕會被秋後算帳,那就對了,那就是有危害「言論自由」的事實存在不是嗎!降臨到你頭上時你就知道危害言論自由有多恐怖了吧?

我突然想起以前科學家哥白尼發表「地動說」,指出地球繞著太陽時,被當時的教會威脅要燒死,他說:「你們燒死我,地球還是繞著太陽轉!」現在,不管誰來講「比例」,政大處置都是有問題呀!研究生在這裡很高興地看著,馬先生你要小心,你每次這樣搞你的支持者,他們辛辛苦苦替你辯護,你還用敵對陣營講的「比例原則」回應,你這樣等於打你支持者的嘴巴,他們好不容易辛辛苦苦為你筆戰,為你辯護、為政大辯護一堆,現在你出來講「比例」,小心以後沒人要支持你喔!

現在最可憐的是政大了!怎辦怎辦,決議做出去了,皇上不同意耶!看要怎辦才好,想想教育部長提醒你們的喔:教部等待政大決定,做該有的做為,如政大做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這已經在放水給你們囉!皇上有指示,奴才還不趕快領旨奉旨辦事。皇上給你們一條生路!不要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偏要闖!

研究生希望明天一早醒來,網路上,還有我的部落格充滿一大堆像駁斥我「比例」說法的文章及留言,同樣用力地駁斥馬先生「比例」說法。雖然研究生知道這是奢求!哈哈哈!真有趣耶!媽的!Billypan大大你笑個屁!「比例」跟你一定脫不了干係,你小心像以前看馬克吐溫寫的「湯姆歷險記」被當成看「馬克思」著作抓去關的前例,你恐怕會被關去綠島囚禁,你是心理醫師恐怕要先治好自己喔!不要坐牢坐到發狂耶!

比例」,乖,咱們回家吃飯囉!明天馬先生說不定會召見你,你就是愛搗蛋愛亂搞,現在到處大家都認識你「比例」,你小心一點啦!「比例」你這王八蛋小子,一定是民進黨8年執政留下來的爛攤子,真是有夠難收拾!媽的!「比例」,給我注意!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總統馬英九今天關心政治大學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並透過發言人希望社會能給莊國榮一次機會;不過晚間政大發出聲明,重申尊重校教評會「不續聘」決議,但為避免具爭議的法條影響莊國榮至他校任教,相關程序仍進行中,其結果將送教育部審議。

政治大學校教評會依教師法「行為不檢」理由對政大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做出不續聘的處分,這項理由可能使莊國榮無法到其他學校任教;鄭瑞城今天在教育部表示,其實政大和教育部人事室的主管已面對面溝通過,不論依教師法或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如依「行為不檢」理由,當事人都無法再任教職。

鄭瑞城指出,教部等待政大決定,做該有的做為,如政大做立即修正,不失為好的做法。這件事也引起馬英九關心,今天並透過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政大決議,但若使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希望社會再給莊國榮一次機會。

不過政大今天晚上聲明仍表示,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莊國榮如不服審議結果,得依教師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提起救濟。

節錄另一篇中央社報導:

鄭瑞城說,以往「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多是指性侵害行為,這次用在言語方面,適用性應更謹慎,這方面也涉及到言論自由,尤其是「政治言論自由」應特別受到保障。

教育部長鄭瑞城針對這件事強調,政大送決議到教育部後,審議委員會將做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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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3日 星期一

我要「刺馬」!論台灣言論自由!

圖片是電影「刺馬」劇照,內容是根據清末民間傳說「刺馬」改編,多年前上映,狄龍主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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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看了Billypan大哥(他說不能叫他大叔!)的大作:「莊國榮被政大辭退事件,是2008年馬政府上任後,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指標」,連結為: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1736069,很抱歉研究生就是這所解聘莊國榮學校的學生,但研究生今天不加以評論學校該如何做,這個問題已經不單單是喜好或厭惡莊國榮本人的問題了!這個問題是屬於言論自由層次的問題!所以請各位看完研究生以下的內容!請你自行用智慧判斷這件事!在此不打算有任何答案或批判!

翻開馬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他為馬總統!)口口聲聲維護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如下: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十二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六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十七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十八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條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23條很明白寫出,以上種種自由權利,除非上述必要情況,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所以你可以罵莊國榮用「幹」這個字很不雅,或覺得他很沒品!甚至可以覺得很不屑他、不恥他,你也可以寫文章批判他,用言語批評他,甚至學他用難聽的字眼把他祖宗八代都罵遍!但根據憲法他擁有這樣講的言論自由,大家也聽過法國文學家伏爾泰一句有名的話:「雖然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誓死維護你說話的權利」,如果這個原則受到破壞,往後全國上下是不是都要禁聲,不能隨便批評政府。根據憲法23條如果要判莊國榮有罪,那就動用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規範這種行為,但法律也不能溯及既往,如果莊國榮因為講這句話而遭受到失業的嚴重後果,這絕對是台灣言論自由嚴重的退步!絕對不能用這種廣泛的箝制言論原則,因為某人講過某些話,而導致其前途未來或者工作權受到危害,這是違憲且違反基本人權的事情!莊國榮除非發表違法的言論,比如刑法規定如下: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七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大家可以看到即便是刑法規定的「毀謗罪」也明確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部分要端看法官如何裁決(馬先生可以針對莊國榮發言去提告!)。而第311條免責條件中也清楚列出4種情況可以免責。這些法律無非是為了保障人民、一介平民可以暢所欲言,不要因為某些奇怪的規範就喪失了講話的權利。而過往許多民主先烈為了爭取這些言論自由,動輒被引用刑法第100條的「內亂罪」判處重刑,在1992年5月16日刑法100條修正條文通過前,其原文如下: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而經過許多人用青春、生命爭取換來的修正條文如下: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們也很清楚看到,根據修正後條文除非你有真正用強暴或脅迫行為進行動作,真正行動去顛覆國家才能真正論刑,這是法律真正的進步,「」或「思考」這類的行為是沒有罪的,也不能隨便用「你意圖叛亂」這樣的荒謬藉口入人於罪。除非你真正有行動出來,才能夠審判定罪。刑法100條修正也是經過漫長等待後,才在民主前輩衝撞下修正條文內容。

日前大法官會議更做出劃時代的進步釋憲案,大法官會議釋字六四四號解釋指出,人民團體法第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有關「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等內容與憲法保障人民結社和言論自由權利不合,認為違憲,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這個釋憲案是台灣民主的里程碑。大家想想看往後你可以在台灣成立個支持共產主義這樣的社團,那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這是多麼可貴的民主進展!而你更可以公開主張台北市獨立,或者是與中國統一等言論,都不會因此被判刑或者抓去關個幾十年,我不禁要為台灣的民主喝采!

研究生不是法學專家,但特地引用以下新聞報導中大法官的專業解釋給大家參考:
大法官認為,「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原是政治主張的一種,若以此當作不許可設立人民團體的要件,即是賦予主管機關審查言論本身的職權,直接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大法官表示,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組織政黨並無須事前許可,只有政黨成立後,發生其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經憲法法庭判決解散,才可禁止。人團法卻在事前實質審查政治言論,顯然逾越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所定的必要範圍。

大法官作成釋字六四四號解釋,並無大法官提不同意見,唯許宗力、林子儀提協同意見書,許玉秀大法官提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許宗力強調,共產主義與分裂國土均是隨當權者變化的政治概念,根本令人民無所適從,不宜成為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要件。因此人團法第二條除了逾越憲法第廿三條比例原則之外,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許宗力主張,對於人民團體政治言論的管制,應依循釋字四四五號解釋(即集會遊行法事前審查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政治言論)的解釋脈絡,採「明顯而立即危險說」,以體現憲法以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的意旨。林子儀則主張,憲法應保障政治言論自由,政府沒有必要代人民作選擇。此外,單純的主張與鼓吹大眾具體從事追求實踐共產主義、或者是分裂國土的行為,本質上是有差異的。有鼓吹具體實踐,已達到明顯而有立即危險時,再加以限制,才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本案是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於八十七年間向台北市社會局申請籌組「台北市外省人台灣獨立促進會」,以「支持以和平方式,推動臺灣獨立建國」為宗旨,卻遭社會局認為與人民團體法規定不符,不准申請。陳師孟不服,循序提起救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敗訴定讞,因此聲請釋憲。大法官指出,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的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的機制,若以法律限制,應符合比例原則要求。

大家可以看到專業法律背景的大法官都不斷強調要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這是什麼意思呢?研究生特地節錄維基百科中關於「比例原則」部分內容於下:

傳統的比例原則有三大派生子原則:

適當性原則:國家所採取者必須是有助於達成目的的措施,又稱「合目的性原則」。
必要性原則:如果有多種措施均可達成目的,國家應採取對人民侵害最小者,又稱「侵害最小原則」或「最小侵害原則」。
狹義比例原則:國家所採取的行政措施和欲達成的目的之間應該有相當的平衡,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使人民蒙受過大的損失。亦即,合法的手段和合法的目的之間存在的損害比例必須相當。

近年來受到美國三重審查基準的影響,比例原則也做出了調整:

在三大派生子原則外,增加了「目的正當性原則」,意即國家所欲達到的目的須正當。創造不同的審查密度,針對不同的案件採取不同的審查密度:
強烈內容:措施必須要非常合目的、侵害必須非常小。
可支持性:措施與目的間之關聯須合理、侵害須合理。
明顯性:措施不可明顯與目的無關聯、侵害不可明顯非最小。
由此可知,比例原則的審查密度事實上並非獨立於比例原則而存在的檢驗模型,而是揭示了針對不同案件,違憲審查者將採取不同密度的審查標準而已。針對較輕微的基本權侵害採取較寬鬆的審查密度,針對較重大的基本權侵害則採取較嚴格的審查密度。

所以各位看倌不管原本你是怎樣看莊國榮講髒話事件,研究生在此不多爭辯,依照法律比例原則來看,他講錯一句話要付出可能一輩子不能再教書的代價,大家自己心理應該很清楚這是怎樣的標準?而這標準在台灣這樣的民主自由社會中,到底符不符合正義?應該大家心中都有答案吧?就留給聰明的各位自由去思考,找出自己的答案吧!

而研究生只知道,誠如「德國牧師Martin Niemöller」著名的那段詩句所說: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研究生此刻不能沉默,否則當他們抓人時我都不講話,有一天「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研究生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因此研究生一定要在此刻說說話!如果可以請幫我多宣傳:研究生要挑戰言論自由尺度

我要「刺馬」!
我準備要「刺馬」!
我好想「刺馬」!
我就是要「刺馬」!
我想要狄龍主演的「刺馬」影集!
我要刺馬隊球籃業職國美!(請倒過來唸)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你管我!

喔對了,順便為自己拉一下票,研究生部落格正在部落格觀察藍眼觀注本次入選名單,有投票權的您如果支持,請投我部落格一票吧!我公開勇敢為自己拉票,有很多部分是因為個人虛榮導致,但真正有極小一部份是希望讓更多人看見我的主張!台灣一定要自由!

藍眼關注連結:http://look.urs.tw/award_vote_blu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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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2日 星期日

連勝文,松山機場落後要算在國民黨頭上,有圖為證!

圖片為松山機場於1957年擴建跑道的照片,引用自松山機場五十週年照片回顧展,連結為:http://www.tsa.gov.tw/IMAGES/50/THUM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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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並不是完美的,因為創造法律的人們並不完美!-----死亡筆記本:決勝時刻影片中奇樂夜神月的爸爸逮捕他時所說。自以為死神執行正義的人,裁判了世間好壞,最後還是只能靠像L這樣的人犧牲自己生命,才又換得世間的平靜。

連勝文大哥,最近火氣很大,可能是在家裡被小珊罵了,他說台北的「松山機場」設備太爛,很像落後國家,他舉了北韓平壤機場作為比較,然後把松山機場落後歸給過去8年民進黨執政沒有建設。研究生因為假日不想大動干戈,僅以一些資料讓連勝文了解一下,松山機場應該是誰的責任?

2006年國民黨內台北市長初選,最有實力的兩人為現任市長郝龍斌、以及現任立委章孝嚴,他們不約而同都提出了將「松山機場」遷建的政見。章孝嚴我比較佩服他,他在松山機場這件事情上面,保持一貫立場,雖然後來他沒有選上市長,但其對於將松山機場遷移這件事,到現在他還是維持一樣的主張,算是前後一致的政治人物。章孝嚴的立法院網頁很清楚寫出他對於遷移機場的主張,他認為機場捷運通車後,松山機場空間可以另行規劃,這是很有遠見的看法(研究生個人贊成松山機場遷移,其空間可以開發大型商業區、也可以成為美麗公園,是台北市難得剩下的大空地了!)

這是章孝嚴的原文節錄如下:

就反對機場遷移的意見來看, 其實松山機場跟中正機場的使用上差別並不大, 不就是機場捷運通車後的那30分鐘嗎? 事實上, 若松山機場能在機場捷運以及中正機場第三航廈雙雙完工時功成身退, 大面積解放週遭用地功能, 堅持遠見, 整體規劃, 松山機場是絕對可以被取代的. 反之, 讓珍貴的土地上被修車業佔滿浪費, 對於都市發展絕非好事。

舉例來說, 機場捷運完工後, 中正機場到台北車站需時35分鐘, 但是松山機場到台北車站其實也差不多要這麼久. 所以說便利的國內線功能, 其實要端視旅客想要前往台北的哪裡. 如果旅客想到的是桃園, 板橋, 公館, 中永和, 台北車站, 萬華等地區, 那以松山機場做為運輸中心其實相較之下沒有辦法很多時間, 而對於國際線旅客要轉國內線到花東離島的話, 有絕對的便利
..........................................................................................................................
就國際航空而言, 一定要做過境旅客生意才好賺, 很少有航線能夠只靠本地客就足以營運. 如果把港澳線甚或未來的大陸線遷到松山機場, 那北美歐洲東南北亞來要到大陸港澳的西方旅客, 大陸旅客, 勢必要入境且要在機場間奔波, 將港澳大陸航線放置於松山機場無異放棄做轉機生意. 在此, 我並不認為松山機場現階段需要關閉, 那太勉強. 但是我期盼以委員以及馬主席為首的市府, 能夠好好考慮松山機場週遭這些土地妥善運用後所能夠釋出的能量, 跟目前躍躍欲試的港澳大陸包機衡量看看, 不要因為遷機場曾是李應元的政見, 就不受到考量. 未來松山機場將有捷運通過, 若原地改為大型水岸博覽館會展場, 大型旅客住宿中心結合帶狀河岸美景, 絕對是前景可期.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章孝嚴留言版:
松山機場1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leg_message/leg_message_02.jsp?ItemNO=01031100&stage=6&lgno=00145&id=27559
松山機場2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leg_message/leg_message_02.jsp?ItemNO=01031100&stage=6&lgno=00145&id=27560
松山 機場3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leg_main/leg_message/leg_message_02.jsp?ItemNO=01031100&stage=6&lgno=00145&id=27561

另一位前後立場改變的是現任台北市長郝龍斌,2006年郝龍斌在國民黨內初選時原本主張松山機場可以在2011年之後遷移,但後來可能因為黨內反對聲浪太大,所以郝龍斌後來改變立場,換為支持把松山機場當作兩岸直航的機場(研究生很佩服郝市長的先知卓見,2006年就知道陸客要開放來台,也顯見國民黨規劃陸客來台觀光絕對不是急就章的政策,老早就已經在多年前開始規劃,現在政黨輪替後開始實施!國民黨真行!還在野就開始談這種國家大事!)

其實更換政策立場並非啥丟臉的事情,只要邏輯講清楚、理由講清楚,民眾自然會判斷政策優劣。和郝龍斌相比說話不算話的是前任台北市長-馬英九先生(請尊重其自由意志,不要稱呼他馬總統!)他在1998年與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時,在其政策白皮書中也曾提出「規劃遷移松山機場:計畫遷移松山機場,以增加區域發展腹地,.…….」,但一如大家對馬先生台北市長任內評價一樣,馬先生從1998年勝選後一直到2006年,總計8年的市長任內,並沒有針對遷移機場做出任何規劃或行動,後來2002年台北市長競選期間,陳水扁替李應元站台時,也曾拿出1998年的馬先生政策白皮書質疑他,印證馬先生也曾經承諾市民要規劃遷移松山機場,以增加區域發展腹地、解決周邊交通動線。唯一和郝龍斌不同的是,馬先生並沒有轉變立場後堅定支持自己的決定,他只多次推託遷移松山機場有困難,比如他在2002年11月5日強調:「1998年選前早就拜會蕭萬長院長,院長表示不能遷移。」挖靠!把自己競選夥伴蕭萬長都拖下水,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會是他的錯!另外他又在2002年11月17日時說:「松山機場遷移在高鐵通車之後再規劃。」拜託,現在高鐵也通車一年了,市長都已經換人了。

本文並不是要來批判馬先生在台北市長任內一無建樹,只是要告訴連勝文,你發言前應該要研究一下,國民黨內從章孝嚴主張遷移機場、郝龍斌先主張遷移後來主張兩岸直航機場,這些國民黨人都曾經主張過遷移松山機場,那你還抱怨松山機場設備不好!你們黨內同志甚至有人主張拆掉呢!而且請容研究生提醒連勝文,從1998年到現在,總計3任市長10年間,台北市長都是國民黨擔任的耶,就算從那時候開始建設,松山機場也老早更新完成了吧。

連勝文硬要把這個賴給民進黨,請大家看一下,民進黨從2002年,台北市長候選人李應元就提出遷建松山機場打造台北中央公園的「台北綠鑽石」計畫。2006年,台北市長候選人謝長廷也提出遷移松山機場做為中央公園的議題,看得出來民進黨一直維持一貫的主張,那就是支持將松山機場遷移或廢除,並且白紙黑自寫到政見裡面,他們的理由也很清楚,不外乎是松山機場的旅客胃納量以及跑道長度不足、同時缺乏各種擴大防疫、檢查等設施,要延長夜晚營運時間也有困難,所以民進黨認為松山機場很難提昇為國際機場!所以就算過去8年民進黨執政,先撇除政策對錯不講,他們只不過是貫徹其主張,怎可能去擴張松山機場?但至少這是對於政策一貫的堅持!

最後要提醒連勝文的是,松山機場其實現在大多數的建設及跑道,雖然中間經歷民國40、50、60年代不斷擴建,但因為腹地及周邊土地不足夠,松山機場其實眾多建設都是那時候用到現在,請參照「松山機場五十週年照片回顧展」網站,連結為:http://www.tsa.gov.tw/IMAGES/50/THUMB.htm,國民黨在台灣執政半個世紀,我們不跟國民黨算帳都算寬容了,你還想找誰算帳?

最後推薦大家一個北韓旅遊資訊的豐富資料庫,那就是背包客棧自助旅行論壇:討論北韓旅遊的論壇,連結為:www.backpackers.com.tw/forum/archive/index.php/t-25982.html

原來連勝文還去過北韓喔,沒想到這種上流人士也會去這種他所謂的落後國家旅遊,幸好連勝文不是我們總統,不然這樣發言,依照北韓強硬的態度,說不定會朝台灣發射幾枚飛彈咧!連勝文竟敢批評偉大領袖金日成、金日正的建設,所以莊國榮呀,把你解聘只是小事!不要隨便批評領袖呀!想想看以前,沒把你抓起來拷打,留你一條小命就已經很寬容囉!

以下推薦一篇好文,關於松山機場遷建的運用,以下為全文轉錄:
2006年7月5日中國時報,標題:「獨立評論追尋台北的肺」、作者莊佩璋

世界的首都─紐約,每位市民可享用的綠地是十九點二平方公尺。中央公園就大剌剌地躺在寸土寸金的曼哈頓中央。它,是城市的「肺」,也是紐約的靈魂之窗;透過這公園,人們可以看到城市規畫者的智慧。台灣呢?即使首善之都─台北,每位市民可享用的綠地也只有三平方公尺,還不到紐約人的六分之一。大安公園號稱「森林」公園,人卻常比樹木多。

台灣的公園是供「參觀」,而不是用來「生活」的。所以不能溜狗、騎單車、溜直排輪、滑板車……。這樣的公園不夠資格稱為「都市的肺」;它不過是個小小的氧氣筒,大家只能排隊輪流吸一口。奇特的是,就像余光中說的,「讓春天從高雄出發」,台灣的「綠色革命」也先在港都萌芽。「柴山主義」與「衛武營都會公園運動」搞了十來年,如今已開花結果,港都將有新面貌。

反觀台北,「綠色革命」的種子似乎是在藍色大海裡泡爛了。四年前市長選舉時,李應元提議將松山機場改建為親水公園。這公園就像異議分子,「當選過關,落選被關」,隨著李應元選輸,從此無聲無息。市府馬團隊畢竟不是「有夢最美」,他們重視「生意」勝於「生活」。為服務商旅,於是規畫松山機場為兩岸直航機場。

但是,松山機場這塊地,是台北脫胎換骨的最後機會。它夠資格當「都市的肺」。拆掉基隆河的水泥地為親水公園後,市民可以在森林倘佯;河上泛舟、河裡戲水;河邊騎車、溜狗;草坪野餐、閱讀……。這樣的台北,絕對是亞洲最美麗的都市。至於商旅,幾年後,機場捷運完成,三十幾分就到中正機場,台北市哪需要特別養個直航機場?本以為被貼上「綠色商標」後,這公園已無望了。沒想到台北市長選舉國民黨初選時,郝龍斌竟然把李應元的「公園夢」納為政見,讓這夢第一次如此「現實」。遺憾的是,部分泛藍政客竟用公園來檢驗郝龍斌的「政治成色」,以坐實「藍皮綠骨」的罪名。在防宋楚瑜搶深藍票倉的考慮下,郝又慢慢把公園改回直航機場。

可以預料,李應元當謝長廷競選總部總幹事後,一定重彈「親水公園」舊調。而經過兩次選戰洗禮,這公園將被染色成「鐵桿深綠」,在泛藍大本營恐怕永世不能超生了。如果台北市民連森林、流水、陽光、空氣……都要分別藍、綠,大家就繼續像蟑螂般,在水泥叢林內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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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九劉先生傳-文言文仿作,可傳閱

圖片為五柳先生陶淵明畫像,引用自http://www.jiujiang.gov.cn/zjjj/whcl/hmlx/cifu/wuliuxianshenzhua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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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讀獨孤木所撰「總統族最不該得的病」,連結為: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13493652,捧腹之餘,遂作本文以為呼應,台灣馬先生不以總統自居,宅居終日讚其院長劉上官武俠合格,古有五柳先生傳,今試作「九劉先生傳」,以誌馬先生行為。

九劉先生比五柳先生多了4流,哪4流呢?

1、下流:騙選票,沒能力處理國政
2、不入流:很多事情明明錯了還硬ㄠ是對的,比如說擁有綠卡就是有國際觀
3、二流:自己退居二線,屬下代為受過,千錯萬錯都不是自己錯
4、台灣主權不留:積極賣掉台灣主權

先生不知何國人也,亦不詳其職位。不敢自稱總統,因以為號焉。宅男不言、不喜負責,好卸責、不求做事,每有錯誤,輒屬下受過。愛跑步,家訓不能忘懷,部屬知其如此,或讚其露乳之,或讚美腿。臨事不決,既無才能,曾不愛台灣去留。小島寡民,總統位小,自居二線,人民屢罵,自滿也。常下鄉stay自樂,頗表怯懦,中國兒皇,以此至終。

贊曰:南宋詩云,台灣歌舞不休,杭州直作汴州。思其言,台灣主權失乎。宅居自府,不改胡言。綠卡國之民歟、中國藩屬民歟。

五柳先生傳原文如下:
先生不知何許人也,亦不詳其姓字,宅邊有五柳樹,因以爲號焉。閑靜少言,不慕榮利,好讀書,不求甚解,毎有意會,便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貧不能常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飲輒盡,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環堵蕭然、不蔽風日。短褐穿結、箪瓢屢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娯、頗示己志、忘懷得失。以此自終。
贊曰、黔婁有言、不戚戚於貧賤、不汲汲於富貴。極其言、茲若人之儔乎。酣觴賦詩、以樂其志。無懷氏之民歟、葛天氏之民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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